三、“十三五”时期深化合作的趋势和目标
以建设广东自贸区为契机,以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为主线,采取“重点突破,点面结合,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策略,依托横琴、前海和南沙三个粤港澳合作示范区,创新合作体制和机制,提供可以全面复制和推广的经验,然后在全省推广。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广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形成与港澳相匹配的营商模式与规则;在企业设立经营许可、人才引进、产权等方面实行一站式服务,为港澳提供适宜创业发展的软环境。争取率先在粤港澳示范区内实现三地法律制度和相关规则的对接,充分借鉴港澳法律制度中与营商环境直接相关的商事、民事、契约法律,探索推进与港澳在法律制度、商事仲裁等方面的合作,加快推进与港澳商事调解机制的对接,待时机成熟争取向全省进行推广。逐步构建粤港澳现代服务业分工体系,加快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建设。加强社会和生态环境领域合作,使合作成果惠及三地民生,构建粤港澳民众的共同家园。
(一)“十三五”时期粤港澳合作发展趋势
1.经贸合作不断深化
服务贸易快速增长,服务业合作的重要性不断提升,服务贸易自由化成为粤港澳深化经贸合作的重点。广东与港澳双边服务贸易额均保持快速增长,服务业合作将成为未来粤港澳合作的重中之重,其中广东对港澳的服务输出在服务贸易中的份额进一步提升。商业存在(即投资)仍是服务贸易的主要形式,而以服务外包和自然人流动形式进行的服务贸易显著增加、比重逐渐增大。金融服务的合作进一步深化,跨境人民币贸易和跨境资本流动规模继续扩大、自由度不断提升,粤港澳金融市场加速融合;专业服务相关资格互认继续推进,粤港澳专业人才流动愈加频繁,越来越多的广东专业人士进入港澳提供服务。
双向投资增加,企业整合与产业融合加速。港澳保持对广东投资增长的同时,广东对港澳的投资也显著增加;通过企业收购、兼并重组等形式粤港澳三地企业进一步整合,出现更多的联合企业和大型企业。粤港澳在技术创新、企业管理创新方面的合作不断增加,产业链进一步优化,现代产业进一步集聚,广州、深圳与香港三地逐渐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产业集群。
2.合作领域不断拓展
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合作内容不断丰富。在经贸合作的基础之上,粤港澳在社会、民生、安全等多方面的合作内容不断丰富。教育合作进一步发展,粤港、粤澳合办学校不断增加,学术交流与人才交流日益频繁;港澳独资职业培训机构显著增多,职业教育合作与专业人才联合培养取得长足进步;产学研合作更加紧密,教育、研发与产业进一步对接。养老、医疗方面的合作有望取得重大突破,港澳投资养老院、疗养院、综合性医院数量不断增加,医疗保险有望实现对接。粤港澳安全防控体系进一步升级和完善,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等方面实现信息全面共享,形成共同监管、联合防控、协同处理的社会安全合作体系。
合作区域不断扩大。粤港澳合作由主要集中于珠三角地区扩大到整个广东省,粤东、粤西和粤北区域与港澳的合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港澳对上述区域的投资不断增加,制造业转移的同时完成转型升级,充分利用不同地区的优势,在旅游、生态农业等方面开展更多的合作。
3.合作机制不断完善
建立政府、企业和市场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合作机制。首先,发挥市场在区域合作和区域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市场在合作中的重要性不断提升。粤港澳合作逐渐由市场主导,合作形式、合作对象等基本由市场决定,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逐渐形成粤港澳统一的资本、知识、技术、信息、产权等要素市场;土地使用权交易、跨境产权交易等不断发展,形成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竞争机制。其次,企业成为深化粤港澳经贸合作的主体。发挥企业在经贸合作中的主体作用,促进区域内投资贸易自由化,营商环境的国际化。再次,政府为深化合作提供制度保障。政府作用体现在提供服务、维护市场正常运转、解决市场争端方面。政府按照市场的要求,提供合作所需信息、服务和制度保障,降低市场主体的交易成本;逐渐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实现违法违规信息、征信信息的对接和共享,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粤港澳争端解决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之间的对话和协商进一步加强,共同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实现公平竞争和司法公正。
4.合作平台不断提升
合作示范区上升为自贸区,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动合作发展。粤港澳合作由最初的CEPA先行先试到粤港澳率先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由前海、横琴、南沙三大合作平台作为合作示范区升级成为广东自贸区,体现了通过合作平台探索创新合作经验然后推而广之、合作平台继续提升深化合作的发展趋势。服务贸易自由化与自贸区形成叠加效应,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合作新机制的探索与创新。自贸区通过不断打破阻碍合作的体制机制桎梏,逐步实现经贸规则与国际对接,将成为粤港澳合作开拓国际市场、合作参与全球竞争、合作面对全球挑战的重大平台;自贸区的成功经验则不断推广至全广东,形成制度扩散,自贸区继续承担进一步制度创新的功能,粤港澳呈现出波浪式的合作推进态势。
(二)合作的目标
1.贸易自由化
按照负面清单模式、采取“点”和“面”相结合的方式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从“点”看,主要建设广东自贸区。广东自贸试验区的范围涵盖了广州南沙、深圳前海蛇口、珠海横琴三个片区,在体制上一定要实施统一的管理体制;要明晰自己的任务,做好顶层设计,对广东未来的经济发展起到支撑作用,同时借力广东自贸区,构建出具有广东特色的贸易产业链,推动粤港澳三地开放性贸易体系建设。从“面”上看,推进CEPA落实先行先试的措施,将“面”上的经验推广。逐步减少直至取消三地贸易间实质上所有歧视性措施,粤港澳服务业可根据各自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进行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为广东培育现代服务业提供重要支持。通过三地服务业深度合作,广东发展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相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建设与港澳地区错位发展的国际航运、物流、贸易、会展、旅游和创新中心。
2.投资便利化
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除内地鼓励类项目和限制类项目需核准外,对港澳资本实施国民待遇和最惠待遇。“海纳百川”,扩大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对港澳资本的开放领域;同时“扬帆出海”,加快构建对外投资合作政策体系,服务广东企业联合港澳“走出去”。探索创新投资管理模式,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用“负面清单”的形式赋予三地投资便利,将资源配置的功能交由市场,给予企业充分的自由度,营造开放流动的市场氛围。用“正面清单”的形式界定政府职能范围,做到将“权力”关进笼子里,发挥“正面清单”对政府的监督功能,明确政府对“正面清单”之外的投资事宜不能干涉,避免港澳资本投资内地面临“弹簧门”和“玻璃门”的问题。
3.通关快捷化
进一步增加边检自助查验通道,并扩大其适用范围。将自助通关的办理扩展至:持有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未办理多次签注的居民;同时取消年龄和身高限制,进一步方便居民通关,提高通关效率。增设粤港、粤澳出入境口岸,加快实现口岸与区域一体化。加快建设粤港之间的莲塘—香源围口岸、西部快速通道口岸、广深港高铁口岸,改造粤澳之间的横琴、湾仔等口岸,并适时延长通关时间。在三地的通关口岸全面树立以客户为导向的管理理念,精简通关手续。一方面各地口岸要明确自身各部门的检查范围,减少重复检查,大力推行“一站式”通关服务;另一方面三地海关、边检使用相同的数据交换标准和交换方式,认同彼此的监察结果,实行内地与港澳往来的一次性通关。
4.经济一体化
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中把握粤港澳合作的方向;从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平衡中不断提升粤港澳合作的水平;从长远利益和短期利益兼顾中推进粤港澳合作的进程;从政府行为和市场机制结合中构建粤港澳合作的机制。以解放思想和体制创新为动力,以服务贸易自由化和投资贸易便利化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粤港澳经济一体化;以加强城市功能规划为目标,以产业发展定位为抓手,融合推进城市化建设与产业发展,打造粤港澳三地城市分工体系;以岭南粤语文化为桥梁,以经济繁荣与社会和谐相互统一为原则,使合作成果惠及三地民生,推进粤港澳关系从经济合作走向社会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