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再生性保护建设思路
一、立足“非遗”原生态优势推动再生性生态产业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无形的文化资产,代表了人们来自生产、生活中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囊括了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实践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手工制品等实物载体的文化传承空间。
从在各辖区进行的传统民间工艺品普查调研来看,本土民间工艺资源蕴藏十分丰富,展现了各地域民众在特定历史时期和地域环境下所形成的价值观和审美情趣,是民众智慧的佐证。伴随承袭群体所处的环境、自然界的相互关系与历史条件的变化,逐步使世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状态不断更新,从而要求我们对其文化多样性形式和人类创造力的产物给予接受和尊重。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作为地域文化和经济双重载体的民间工艺,要继续生存延续下去,其最根本的出路、最佳的选择方案就是进行生产性保护,使其逐步走入市场,形成一套完整的文化产业链。在维护好传统原生态整体保护的基础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更深层次的再生性生产保护。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产业化合理保护运作与研发,循序渐进地实现与社会产业经济的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近年来,传统民间工艺从最初唤起民众保护意识的宣传,到普查与保护名录的建立,“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一系列实践证明,民间工艺只有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经济发展的规律,才能为其生产性保护创造良好的条件。民间工艺实施产业化保护需要政府整体规划,更重要的是要求民间工艺自身去适应市场。通过发展其产业,不但有利于传统文化的“活态”传承,而且能使之成为地方的特色产业经济。这就需要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充分发挥民间工艺产业资源的作用,加强对地方民间工艺产业发展的指导和协调,并适时调整相关政策法规,解决民间工艺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促进民间工艺保护稳步而健康地发展。
从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到2005年国务院颁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全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和繁荣。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以往单项选择性的项目保护,逐步走向全面系统性保护。从原来的民间文学、传统音乐、舞蹈、戏曲、美术等,扩充到目前包括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十大门类,内容更加全面。在“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指导下,基本完成了全国性“非遗”普查,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国家、省、市、县(区)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体系。按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指:“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包括‘非遗’各方面的确认、保存、保护、宣传、弘扬、承传和振兴。”随着公约中所强调的各种措施和201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明文规定的立法传承职责,“非遗”保护工作在政府强有力的政策推动下,在各地都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值得一提的是,占全国“非遗”项目存量十分之一的江苏省有着极其丰富的资源,其中,传统美术和传统手工技艺类占很大比重。近年来,江苏省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尊重传统美术和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规则,本着在保护中发展生产、在生产中实现保护的宗旨,对其中相当数量的项目进行了生产性方式保护,取得了良好效果。根据存在现状,全省在努力建立健全落实各市、县与本级名录相对应的传承人认定和资助制度。通过体制改革、经济扶持、区域协作、科技援助、搭建平台等一系列措施,扶持包括传统美术和传统工艺在内的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一是深化改革,建立混合型经济格局。根据传统工艺美术的传承特点,积极推进“公退民进”的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和实践适合传统工艺发展的多种组织模式,包括个体、民营、股份合作以及大师、名人工作室与民营博物馆等。通过所有制结构和企业制度的改革,使一大批企业及传统工艺美术项目呈现生机和活力。二是设立文化产业引导资金,扶持文化生态产业发展。江苏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提升文化企业自主创新力和市场竞争力。
打造民间工艺亮点产业,实现区域文化产业与全国乃至世界接轨,是又一有益探索,江苏省镇江市在此方面已做了可喜尝试。近年来,镇江市主管部门组织了彩蛋、泥塑民间艺术家远赴德国曼哈姆市参加复活节期间的展销,富有东方神韵的镇江蛋雕艺术品《慈寿塔》《昭关石塔》《十二生肖》等受到德国收藏爱好者的追捧,参展的140多件蛋雕艺术品供不应求,赚取了大笔外汇。而在欧洲第二大生态公园德国路易圣公园内举行的镇江民间泥塑艺术家葛志仲的泥塑展上,镇江泥塑艺术家带着东方特有的写意手法,在现场为来宾惟妙惟肖地捏制了20多位德国名人的头像,直至带去的5千克上好的紫砂泥全部用完,德国艺术家和同行们仍意犹未尽,竞相购买。蛋雕和泥塑的热销,说明最具有本土文化特质的民间工艺品通过产品的周密研发、包装、推介就能顺利开辟国外文化消费市场。文化是互通的,通过与世界的文化交流,镇江民间工艺品走向国际市场的前景越来越广阔。
有效的战略能最大限度地利用业务优势和环境机会,在现代文化产业发展中,地域民间工艺的特殊优势已经开始凸显,它的内在文化动力是最具爆发力的生产力,因此,要深入生产性保护和生态保护体系建设。一方面,要合理利用民间工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优势,通过生产性保护,将文化资源转为经济资源,开发具有传统特色的民间工艺文化创意产业;另一方面,镇江要立足“原生态”优势推动生态性保护,在保护中必须维护民间工艺资源“整体性”这一特征,基于其中的诸多要素存在于相互联系、作用、制约和促进的复杂关系链中,因而要全方位协调好产业集群的整体区位,引导好民间工艺资源的合理利用。
文化产业属于城市发展的软实力。它的属性决定了抓住重点文化资源项目的再生产就是抓住文化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从而带动经济与社会文化的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创新思维、更新观念,在破与立中,提升自己的视觉层次,确立新的文化产业发展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要通过符合地方文化产业发展规律的产业政策,培育一批富有活力且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工艺文化产业集群,真正把民间工艺资源潜力变成产业优势,形成文化产业发展与文化消费的互推互动,培育市场,激活消费,实现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和企业发展的双赢。政府要整合各方资源,为民间工艺产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人才、政策法规等支持平台。
可以在相当数量的“非遗”保护名录项目中看到,传统美术和传统技艺类项目具有显著的再生性生产传承优势,它们以人为载体,以活的形态在社会生活中彰显自身独特的价值。它们主要的传承形式为师徒传承,而再生性生产保护恰恰能使其更好地发挥生产力的主导作用,继而使文化遗产资源在合理开发中转化成文化产品,取得经济效益,并以此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完成“非遗”经济产业化保护运作流程。
非物质文化遗产再生性方式保护的理由是人类在漫长的社会生活实践中所产生的物质和精神生产的成果。其形式和内容表现出两个显著特点:一是活态性,二是发展性。“非遗”的这两个特征,为我们在当前实施生产性保护举措提供了依据和可能性。这就要求我们在保存好“非遗”原有特质的传承方式的基础上,本着慎重操作的工作态度,使其在再生性产业保护中谋求发展,在生产中实现保护。
一系列的保护研究实践表明,要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通过再生性生产保护手段更为科学有效。
二、通过发挥地方“非遗”资源潜力,为产业化运作提供广阔空间
毋庸置疑,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核心要素形成载体的活态呈现,如何长期传承并发挥作用,一直是困扰非遗保护工作的壁垒。基础资源的完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依托。进一步地承接建设,是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深入开展的一个重要途径。
镇江市在认真做好全市“非遗”普查工作的同时,着力构建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体系。目前,全市已有1个项目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9个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31个项目列入省级名录,64个项目列入市级名录,208个项目列入县(市、区)级保护名录,现有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7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16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66人。一批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了有效保护和再生产。
可以看到,镇江市在系列再生性保护工作中有了可喜进展。对于国家级保护名录“镇江恒顺香醋酿造技艺”“封缸酒酿造技艺”“秦淮灯彩”等代表城市传统技艺品牌项目以及在以“《白蛇传》传说”“扬剧”“古琴艺术”等为代表的国家级“非遗”项目的进一步保护和文化产业推介中,镇江市进行了客观的分析研究和有益的尝试,初步建立了以开发促进保护、以利用带动传承、以旅游扩大影响、以市场激发活力、以产业带动经济的民间艺术传承、发掘与再利用的新模式。
镇江市“非遗”保护方案采取的是整体保护的做法,文化主管部门一方面通过组织学术研究,编制规划,设立传承点,采取建立“非遗”传承人技艺培训工作室、传习所和民俗文化保护村等系列措施,对“非遗”实行总体性保护规划,不断充实“非遗”传承队伍;另一方面通过媒体宣传、展演、举办艺术节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传统艺术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非遗”再生性产业保护营造市场氛围。本着遵循市场规律的经济管理理念,充分挖掘传统工艺的生产资源,以提升再生性项目产业保护的向心力和创造力。
由于“非遗”再生性产业保护是一项集生产、保护、延续和再创造于一体的工程,传承者只有把前人技艺个性的精髓与自己新的承接创造性地相融合,才不会丢失其本质和自身风格。而这种风格越鲜明,就越能被公众普遍接受,成为传统品牌性标志。品牌对于“非遗”产业开发所达到的水平有很大的助推作用,更会对当今文化产品的营销市场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代表我国传统酿造技术最高水平的镇江恒顺香醋酿造技艺,是目前酿造行业里少有仍保留的生产工艺。2008年,熟练掌握该技艺的传人乔贵清在市级主管部门的帮助下,投入专项资金创建了“食醋制作技能工作室”以培养接班人。与此同时,镇江市建立了镇江醋文化博物馆,在仿建的老作坊里,参观者既可领略到民国时期制醋的场景,又可见识到十多个国家的醋文化产品。在个性体验馆内,消费者不但可以品鉴,还可亲自动手制作。通过全面展示、解读、品味醋文化,发挥了营销的成功效用。
激发“非遗”保护传承人从业的内在动力,提升艺人的创新力是扶植再生性产业保护的重要手段。源于宋代的镇江扬中竹编工艺拥有竹子劈篾成丝的绝技,其传人——中国十大民间艺术家耿月新手工生产的竹编《百帝图》《百子图》等工艺精品的技艺巧夺天工。经过市级文化主管部门的产业包装策划,耿月新在原有传统工艺基础上改良制作的竹编工艺美术生活用品具有不褪色、不发霉、不生蛀、不脆裂的特点,是国际公认的绿色产品,既有实用价值,又有很高的收藏价值。如今,他制作的竹编工艺品已出口远销美国、日本、欧洲及东南亚等地区。
在市场经济竞争中,“非遗”保护项目产业的开发力度强弱不一,这在区域产业保护项目中可见一斑,如镇江剪纸类传统工艺品的市场销售量有限,而“乱针绣”“上党挑花”“玻璃雕绘画”等则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在生产性保护中,我们事先要将传统工艺项目进行细致分类,有针对性地进行再生性项目产业的优势互补与嫁接,以拉动产业链,生产出适销对路的产品,带领“弱势”项目排除生存困境,从而顺利踏上产业化保护的拓展平台。
三、遵循“非遗”保护原则,合理扩大再生产性项目产业
不难看出,再生性生产是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规律的保护。应把“非遗”项目的本真性放在第一位,如果不坚持保护为主的首要原则,就会受经济利益驱使过度开发,从而阻碍其发展,造成对“非遗”资源的人为破坏。传统技艺产业目前存在保护理念偏激与僵化的问题,如何在当代社会背景下成功地进行产业化转型,是“非遗”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
镇江市通过对泥塑、面塑、高资石雕、天鹅绒织造技艺等“非遗”项目的调研发现,其生存形式大体有“自然生存”“个体作坊”等模式。在经营管理方式上,大致有家族个体经营、企业经营、合作经营等。扬中竹编由家族传承发展为企业经营,其主体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几乎涵盖以上所有类型。
不同形式的“非遗”保护利用主体,面临的境遇各不相同。共性问题主要有:一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市场上恶意效仿现象严重,机械生产的仿冒品居多,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二是缺少手工技艺标准规范问题。包括无法对手工技艺流程进行认证,由此引发传统工艺归属权之争。由于同行竞争激烈,工艺精品往往因成本较高、耗时耗力和缺少必要的营销手段而难以跻身高端市场。三是技艺传承人普遍老龄化、技艺传承后继乏人的问题严重。如石雕工艺,由于学艺艰苦、工资待遇低、周期长,年轻人大多不愿加入这个行业。四是由于缺乏规模生产、税负高,大部分手工艺企业在划归行业时分类不清,难以进入下一个阶段的营销。
事实证明,只有让“非遗”项目传承个体提供技术力量,联手实力企业承担项目产业营销等相关服务,这才是有分工、有合作,既节约人力、财力,又具有较大市场适应性的运作方式。这其中,代表性传承人的引领是生产性保护传承方式的关键,政府帮扶政策和社会企业融资信贷扶持是“非遗”产业再生性保护的必要条件,“非遗”保护责任单位的重视更是长远工作的保障。再生性保护的开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附加值得到前所未有的增长,已成为地方传统项目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依托和支柱性产业。
因此,应以综合性“非遗”资源密集区、国家级文化旅游开发生态保护实验区为再生性主题产业建设项目重点,根据“非遗”项目的工艺特点和传承模式,对其产业传承布局设定不同要求。如镇江以《白蛇传》传说为文化主题,通过与旅游文化市场适时契合互动,相应植入传统文化元素,创意开发民间工艺品、民俗食品、地方音乐和舞美戏剧演出等系列衍生文化项目,以生动凸显《白蛇传》文化意蕴。镇江《白蛇传》民俗文化产业圈及后续建成的“西津渡”历史文化街区,无疑开辟了城市旅游市场的掘金产业,加快了“非遗”项目再生性保护的步伐。
可以看到,只有把“非遗”特色项目资源作为一种战略资源,在不改变其自然规律的前提下,找准定位,以科学的视角与思路去粗取精、提炼整合、创意开发,建设具备一定社会支撑能力、集约化的“非遗”产业集群,切实与现代城市经济发展齐头并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才能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可持续性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