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经济史学科模式的建立
19世纪末20世纪初,受西方学术分科理念的影响,经济史作为史学之独立分支的观念开始为学界所接受。黎世衡在1912年印行的《中国经济史讲义》中指出:“或谓经济史实之研究,尚未抵充分发达之领域,其构成因果也,亦第述过去之经济史实,为经济学之辅助学科,而不为一独立部门,斯盖误矣。夫经济史者,其自身努力于发现史的发展之法理,是当然具有科学之本能,岂仅为经济学之辅助学科而已耶。”并称:“经济史以考述经济现象之发展为职志,是属于纵的研究。换言之,即须注意于自古至今,长时间之经济现象之变迁,其第述一时代之经济事实,及说明生产、分配之方法,交换、消费之状态者,乃为‘经济志’,而非‘经济史’也。不宁维是,发展云者,不仅为进步或向上之意。并包括有退步或衰歇之意焉。要之,罗集经济事实,自客观方面而为庚续的系统的研究,以明其变迁及沿革者也。”著者已充分认识到发源于西方的经济史学与中国传统的“食货志”等历史经济现象的记述之间的区别,也开始逐渐接受经济史这一新学科的学术理念。
在稍后发生的社会史论战中,经济史研究呈现出社会经济史的研究形态。当时,社会经济史这一名词很受欢迎,它与单独的社会史或经济史不同,而是一种把经济和社会联系在一起所做的综合研究。经济史中对经济、社会的重视,应该归功于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创始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社会变迁中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行了经典性的表述。马克思既强调经济因素的作用,又将各种社会关系都纳入自己的学术视野。随着中国学者将唯物史观运用到中国经济史研究中,促使一种远超过论战前的各种部门经济史及狭隘的传统记述型经济史学的,具备总体意识的社会经济史学研究形态产生。
在社会史论战中,社会史与经济史是合并在一起现身于中国史坛的。从社会史与经济史的学术逻辑关系看,两者有着紧密的学术关联。如傅筑夫所说,经济史与社会史关系最为密切,它们在许多方面属于同一领域,社会史中大部分的研究对象都是经济史的问题,因此,大多数经济史著作以社会经济史内容为标题。社会史与经济史无法截然分开。杨及玄也认为经济史应当称为“社会经济史”,因为“我们必须从时间大流中,探索整个社会在经济方面继继续续所表现的消长现象,更必须至全体社会中,阐明经济之史的演变对于社会的全体和部分相生相成相消相杀乃至相反射的交互关系。干脆说来,经济史的研究应当一变而为社会经济史的研究,处处不要离开社会的立场,不然,只是我们所谓‘经济志’的研究而已”。他还批评局限于经济现象和经济问题的经济史是“把经济现象从其他的社会关系截然分开,只就经济现象本身的孤立状态加以考察,结果,他们大都把社会经济在演变中的本质完全掩蔽了”。这一时期,时人几乎将社会史与经济史完全对等。1932年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创办的中国第一份以经济史命名的学术刊物《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于1937年第5卷起更名为《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集刊》。从刊物的名称看,经济史与社会史的学科涵盖几乎对等,后来有学者称《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集刊》萌生了中国的社会经济史学。
不可否认,社会经济史研究形态的出现大概也受现代西方史学的影响。1893年,维也纳的学者们创办了《社会经济史季刊》。1929年,吕西安·费弗尔和马克·布洛赫创办了《经济与社会史年鉴》,在其创刊号的《致读者》中,明确提出了要打破史学研究的专业局限和学科局限。有学者认为西方经济史与社会史的这种合流现象为中国史学提供了启发。
陶希圣在中国社会史专攻刊物《食货》的《编辑的话》中指出:“本刊的范围,只限于纯粹的中国社会经济史的论文,更注重于史料的搜集。所谓社会经济史者,就是历代的农业、工业、商业、财政、币制这一类的记载。所谓历代,就是上古、殷、周、秦、汉、南北朝、隋、唐、五代、宋、辽、金、元、明、清。”陶希圣也接受社会经济史的研究形态,这一研究形态通过其主编的《食货》杂志得到广泛的传播。
除此之外,陶希圣还将社会经济史的理念运用到研究中,在解析中国社会结构时,将社会关系、经济结构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考察。如陶希圣在《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中国社会现象拾零》中,对中国社会结构的分析,首先从经济结构入手,认为“经济发达的不平均,使中国社会经济发达过程停滞迁延,使中国社会经济的发达没有鲜明的段落。我们可以说,自有史以来,便是封建制度起源发达崩坏的纪录,直到今日,尚未结算清楚”。正是由于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均,造成货币经济与自然经济的并行,商业区的货币流入农业区后,流通往往会停滞,货币经济返回自然状态,实物地租普遍存在。受经济因素的影响,“商人资本与封建地租两者是构成中国社会的两大成因”。所谓的“商人资本”主要指的是商业资本。在他看来,商业资本与地租是相辅相成的。商业资本与高利贷资本来自于地租,而商业的发达与高利贷资本的流通,促进了私有制度的建立。商业资本直接压迫的对象是小农,高利贷资本更是造成小农破产,促进了大土地所有制的建立。上述内外两种力量联手使中国封建势力衰而不亡。但外国资本侵入中国后,情况发生了变化。陶希圣认为,商业资本起到了使外资与封建地租相联系的桥梁作用,“外国金融资本与中国商业资本相融合,中国商业资本可早与地租关系打成一片”。“所以今日的中国,都市虽在外国资本之下资本主义化,而农村的破坏,较从古以来更为迅速。水利经济的崩溃,尤产生残酷凄凉的饥民,决非薄弱的资本主义化都市所能吸收,实在是异常危急的现象。”
最后通过经济资本与社会结构的综合分析得出结论:“中国现在的社会包容了如下的各种成分:(一)金融资本主义组织,如银行,交易所等;(二)商人资本的组织,如钱庄、典当、商店等;(三)工业资本主义的组织,如机器工厂……(四)封建式的剥削制度,如田租……(五)手工业……(六)石器及石铜兼用的村落共产制及物物交换制,如苗瑶等民族。”它们都有各自的社会生活方式,而它们之间是相互关联,并非独立的,其联系的桥梁就是经济关系。
由上可知,20世纪二三十年代社会史论战的学术语境下,中国经济史研究呈现社会史与经济史交织在一起的研究形态,社会经济史学科模式的确立对经济史研究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陶希圣的学术研究也颇受社会经济史研究形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