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药物治疗的基本过程
药物治疗是指以达到提高患者生活质量为目的、有针对性的药物疗法。药物治疗的程序首先要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结果做出正确的诊断,随后拟定治疗目标并选择恰当的药物、剂量和疗程(治疗方案),开写处方并指导患者用药。在药物治疗过程中,要依照治疗目标检查治疗效果,如果达到治疗目标,可停止该药物治疗,否则需要对药物治疗过程的各环节进行检查并做出相应的调整。
一、明确诊断
作出正确的诊断是开始正确治疗的决定性步骤。正确的诊断是在综合分析各种临床信息的基础上做出的,包括患者主诉、详细的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特殊检查。正确的诊断意味着对疾病的病理生理学过程有较清楚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才能使治疗措施准确地针对疾病发生发展的关键环节,促使病情向好的方向转归。
实际工作中,有时确立诊断的依据可能并不充分,而治疗又是必需的。此时仍需拟定一个初步诊断,才能进入下一步治疗。例如,一位中年女性有对称性的关节僵硬、疼痛和炎症,早晨加重,无感染时,可考虑诊断为类风湿关节炎,在无其他禁忌证的情况下开始使用阿司匹林治疗,如果症状很快明显改善则有助于确定上述诊断。有时在诊断完全不明的情况下盲目地对患者进行治疗,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例如,对急性腹痛的病人如未诊断清楚就给以解痉镇痛药治疗,虽然能一时缓解疼痛,但有可能掩盖急腹症病情恶化的临床表现,导致弥漫性腹膜炎。
二、确定治疗目标
治疗目标即疾病治疗预期达到的最终结果,是在对疾病和病人情况充分认识的基础上进行的。治疗目标的确立不仅要从疾病的本身出发,更应分析患者的综合情况。
治疗目标应该清楚明了,具有可检验性(如实验室检查)或可观察性(如临床表现)。治疗目标应切合实际(即可以合理地完成),并且开始即针对患者急需的问题进行有效地干预。治疗目标是多方面的,如治疗一种疾病(如控制感染);消除或减轻患者的症状(如控制疼痛);抑制和减缓疾病的进程(如降低患者的胆固醇或血压以减少冠心病的发病危险)。治疗目标越明确,治疗方案越简单,选择药物就越容易。但是,治疗目标的确定往往需要与患者的远期生活质量以及病理生理状态相适应,这决定了药物治疗方案的复杂性,也决定了患者可能获得的最佳疗效。比如对于乳腺癌,早期的治疗目标是清除肿瘤细胞、延长生存期,而晚期则是改善症状、提高病人生活质量,治疗方案的确定上是不同的。
治疗目标的确定实际也设立了一种对治疗结果的期望,建立了医患双方对最终治疗结果的评估标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患者对治疗结果的期待与医生确定的治疗目标不同,当这种期待在治疗中未能实现时,就可能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不信任,从而影响患者对治疗的依从性。例如,急性腹痛的患者及其家属希望立即止痛,而医生则希望诊断明确后再用药。因此,要通过与患者的有效交流,使他们对自己疾病的治疗效果产生正确的预期。
三、制定治疗方案
治疗目标决定治疗方案,针对一个治疗目标往往又有多个治疗方案、多种治疗药物。按照安全、有效、经济、规范的原则确定治疗药物、剂量和疗程,还要综合考虑患者的情况和药物的药理学特征。
治疗方案的确定还要考虑药物在这个患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如果已知该病人与药物消除有关的主要器官有疾病,会使药物的消除减慢,则需对给药剂量和给药间隔进行适当调整。布洛芬主要经肾脏消除,因此治疗前需评估病人的肾功能,若肾功能正常,则根据布洛芬的半衰期(约2h)需每日给药3~4次。推荐的剂量是200~400mg/次,3次/日。选用缓释制剂可减少给药次数,不过治疗成本会有所增加。
四、治疗过程
治疗方案确定以后,需要为患者开具书写清楚、格式规范的处方,标志着药物治疗的开始。再好的药物治疗方案,如果病人不依从治疗或错误地用药,仍然不能获得预期的疗效。随着病人保健意识的增强和医药知识水平的提高,他们可能越来越不愿意被当作药物治疗的被动接受者。因此,治疗过程中,临床医药工作者应向病人提供必要的信息,指导用药,使病人成为知情的治疗合作者。比如需要向病人解释:药物将会怎样影响其疾病过程或症状;为什么在症状缓解后不要立即停服药物;哪些不良反应是常见的和不影响继续用药的(如头晕),哪些反应即使轻微却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如服用有潜在骨髓抑制作用的药物后出现咽痛)。对类风湿关节炎病人需告知疗程会是长期的,出现哪些情况才会改变治疗(比如发生胃肠道出血),并清楚地说明需要立即就诊的主要毒性反应。
五、治疗评估及干预
在确立治疗目标时,实际上就同时设定了反映疗效的观测指标与毒性的观察终点,并在治疗过程中对这些指标和终点进行监测,以评估治疗效果,进行适度干预,决定继续、调整或是终止治疗方案。对一个具体病人,“首选”药物和“标准”方案并不一定产生最佳治疗效果。虽然基因型测定和治疗药物监测(TDM)等措施有助于个体化用药,但目前优化药物治疗最实用的方法仍然是治疗→监测→治疗的反复尝试。
对治疗的监测有两种方式:①被动监测。向病人解释出现治疗效果的表现,如果无效或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做什么。在这种情况下,是由病人自己监测。②主动监测。依据疾病类型、疗程、处方药量确定监测间隔,预约复诊,进行必要项目的检测,由医生评估治疗效果。通过对治疗的监测回答两个基本问题:治疗达到预期效果了吗?不良反应影响药物治疗吗?
治疗有效:如果病人按用药方案完成了治疗,疾病已治愈,则治疗可停止。如疾病未愈或为慢性,治疗有效且无不良反应,或者不良反应不影响治疗,可继续治疗。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重新考虑所选择的药物与剂量方案,检查对病人的指导是否正确,有无药物相互作用等因素。
治疗无效:如治疗无效,应重新考虑诊断是否正确、治疗目标与处方药物是否恰当、剂量是否太低、疗程是否太短、给予病人的指导是否正确、病人是否正确服药(依从性)和对治疗的监测是否正确。若能找出治疗失败的原因,则可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如调整给药方案、更换药物、改善病人依从性等。若仍不能确定治疗无效的原因时,应考虑换药,因为维持无效的治疗无益而有害,且浪费资源。
无论何种原因停止药物治疗时,切记不是所有的药物都能立刻停药。为防止出现反跳现象或撤药综合征,有些药物(如糖皮质激素、β受体阻断药等)需要经过一个逐渐减量过程才能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