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药品及物品管理
(一)医疗设备的清点及使用
1. 病区内医疗设备专人负责管理,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医疗设备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熟悉安全注意事项。
2. 定期检查
(1)配合器材处做好年季度度和检查工作。
(2)每天在设备使用前检查设备的功能状况,附件是否缺失、损坏等。
(3)使用后清洁设备,使之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3. 对于不经常使用的设备,每周应检测设备的性能和工作状况,并每周清洁1次。
(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
1. 临床上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前,应认真检查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标准,包装若有破损、失效等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方面的问题时,应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和采购部门报告。
2. 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过程中若患者出现发热、感染或者其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规定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同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采购部门。
3. 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单独存放,按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暂存、转运和最终处理,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避免流回市场。
(三)无菌物品的管理
1. 经过灭菌的物品应标有灭菌日期。
2. 无菌的物品应放在干净、干燥和无尘的台面上,无菌物品的放置应离天花板50cm、离墙5cm、离地20cm,并按失效日期先后(如从右到左、从上到下)顺序排列、拿取、使用,与非无菌物品分开。无菌物品应包装完整,无过期,无污染。
3. 所有物品在未受污染和有效期前均可使用。
4. 所有的医疗无菌物品必须检查有效期,已过期的重新灭菌,将在1~2天内过期的应尽早使用。
5. 使用无菌包前,均应检查外部和内部的化学指示剂卡以确保灭菌效果。
6. 使用无菌液体要现用现配,各种无菌液体开启后要注明开启日期和时间。
7. 无菌物品使用时应注明开始使用日期和时间。
8. 无菌物品有效期规定
(1)无菌包为2周。
(2)无菌盘为4小时。
(3)外用无菌液体未被污染情况下开启后24小时内有效(且只作为清洁用)。
(4)配制好的肝素盐水及用于静脉的无菌生理盐水在未被污染情况下开启后4小时内有效。
(四)基数药的管理
1. 根据《北京协和医院基数药品管理制度》制定消化内科基数药品管理细则。
2. 病房药柜的药品应根据病种储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以便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3. 根据专科特点和需要设置基数药的种类,包括口服药、注射药、外用药、抢救药和毒麻药等,并在药房备案。
4. 病房药柜的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严格分开放置,标识清晰。
5. 高危药品不得与其他的药物混放,必须单独存放,并有醒目标识。
6. 基数药品专人负责,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者涂改者,均不得使用。
7. 设有基数药品清点记录,每日检查、清点药品数量和质量,记录并签名,防止过期、变质,如发现有过期、破损、混浊、变色、药品名称字迹模糊不清时,立即停止使用并重新请领补齐基数。
8. 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内,未使用时每个自然月检查,定位存放,保证随时使用。
9. 中心药房对病房内存放的药品定期检查,并核对种类及数量,检查有无过期及变质等异常现象。
10. 药物使用时均需严格遵循查对制度。
11. 病房内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12. 基数药品使用后要及时补充,保证使用,补充后数量与备案数量要相符。
13. 无外包装的口服药,从领取时日起在病房口服药瓶中保存最长1年时间,确保药品在有效期之内。口服药有效期标记为“有效期至××年×月×日”,并贴在口服药瓶正上方,药瓶颈部下缘。口服药瓶与瓶盖要紧密,包装为铝箔的口服药尽量不要拆解,避免口服药潮解。
14. 静脉药品应保存在原包装盒内,依据有效期先后标识顺序取放。
(五)病房运行药的管理
1. 病房运行药品应根据医嘱领取,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 病房运行的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严格分开放置。
3. 高危药品不得与其他的药物混放,必须单独存放,并有醒目标识。
4. 运行药品中需要低温保存的必须按规定放置冰箱冷藏保存。
5. 运行药品每班清点,如遇到数量或种类不符时及时询问。
6. 运行药品由中心药房送至病房,专人负责核对种类及数量,检查有无过期及变质等异常。
7. 药物使用时均需严格遵循查对制度。
8. 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有无变质、混浊、沉淀、絮状物等,检查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9. 贵重药品专柜放置。
(六)毒麻药的管理
1. 病房毒麻药只能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2. 毒麻药存放于保险柜中,专人管理,钥匙随身携带。保险柜外左上角粘贴“高危药品”标识。
3. 毒麻药按需保持一定基数。
4. 毒麻药应使用原包装盒或在现用的硬盒盖正面中央位置粘贴黑标签,注明药品名称、剂量、数量,标签印有“麻”标识。
5. 设有专用毒麻药登记本,交接时必须双方当面清点并签全名,每次交接之间时间要连续,交接班后出现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6. 医生开具医嘱和毒麻药专用处方,护士见医嘱后给患者使用,使用后保留空安瓿。
7. 毒麻药使用后在处方上登记毒麻药批号,在毒麻药登记本上记录患者姓名、床号、药名、剂量、日期、时间,使用护士签字。若整支剂量未全部使用,应清晰记录余量数值和余药处理方式,使用者和核对者双人签字。
8. 需要医生处方及毒麻药空安瓿与药房更换新药,基数补充完整后,主管护士在毒麻药登记本背面“今日主管护士”处签字。
(七)生物制剂的管理
1. 选择生物制剂时首先应对患者的一般情况进行评价,如患者的年龄、体质、免疫球蛋白水平、基础用药情况及合并症等。还要测量患者体温,询问患者近期有无感染等征兆。
2. 生物制剂应用禁忌证包括各种活动性感染(如活动性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心力衰竭、恶性肿瘤、妊娠或哺乳妇女、既往脱髓鞘综合征或多发性硬化症病史。对免疫功能低下或有其他感染风险的患者应慎用或选择安全性较好的生物制剂,且在使用过程中要监控严重感染的发生。
3. 我国在使用生物制剂前均应进行结核感染的筛选实验,如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purified protein derivative,PPD)实验、抗结核抗体检查或行胸部X线检查等。
4. 不同的药物对注射流程、护理重点的要求不同,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及预防措施也有所不同。以英夫利昔单抗(TNF-α抑制剂)为例,在药液配制过程中不仅需要及时、准确,在注射过程中还要分别以10mL/h、20mL/h、40mL/h、80mL/h、150mL/h的速度每15分钟调整1次,以150~250mL/h的速度间隔30分钟调整1次。其主要不良反应有皮肤不良反应、输液反应、增加感染的风险和结核杆菌的易感性等。
5. 大部分生物制剂的注射过程需要数小时,且注射过程中需要严密观察患者反应,所以患者需办理住院手续,住院后进行输注。输注过程中严密观察患者的反应,如有不适及时通知医生给予处理。
6. 配备接受过专门培训的护士负责生物制剂的注射和患者资料的登记、管理,以保证患者管理的统一性、持续性。
7. 护士在拿到药物后第一时间内立即进行配药,配药后立即注射,以保证药物活性,整个配制和注射过程应严格遵守各种生物制剂的标准操作规程。对于需要严格控制输液速度的药物,全部使用输液调速装置。
8. 在输注过程中要保证全程护理,整个注射过程由责任护士全程监控,确保能及时发现任何不良反应。同时,制订好各种应急预案,以保证出现急性输液反应等不良反应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
9. 在患者治疗过程中,应监测胸部X线片的变化,并避免与结核感染者相接触。另外,在有效控制病情的情况下,宜尽量选用低剂量长间隔给药方法,以降低生物制剂诱发严重感染的风险。一旦发现应及时停药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