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建筑研究与保护(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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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形态选择:宁波澳门两地城防体系的相似与差异

城防是保障海外贸易正常运作衍生的空间系统,是海洋商贸聚落形态构成基本要素。在聚落形态“落而成之”过程中,相似的经济运作机制使宁波澳门两地城防在建造机制、防御力量分布上存在相似性,然而,由于面对的张力关系及在帝国权利体系中的地位不同,相似表象下又有本质差异。

1.由外而内:海上世界震荡推动城防构筑

宁波澳门城防建设兴盛期对应于外部海上世界震荡期,其建造机制呈现由外而内特征。上述文献梳理可知,宁波防御能力显著提升在元明两朝,尤以明朝更甚,若以海洋贸易盛则聚落形态盛的常规观点认知,则难以解释宁波在海上贸易陷入低潮时其城防构筑的诸多举措。但放眼海上世界,当时西方势力正将双屿创建为国际贸易港,外力冲击下宁波被迫由垄断官方贸易向自由民间贸易转变,城防举措显然是应对此外部变革的逻辑结果。反观唐宋,海洋贸易兴盛,海上格局稳定,子城罗城虽屡有修筑,但就城门及军事设施两项考察以渔浦门为例,考古资料显示其尺度从唐至宋有拓宽加深趋势(表三所示)加深说明城墙厚度增加。,则防御能力基无变化。澳门与此相似,16世纪末至17世纪30年代是其城防建设黄金期,此时也正是西班牙与荷兰妄图重新调整海上势力范围,追逐与葡萄牙利益均衡期,1598至1624年间两国组织的武力进攻虽都以失败告终1598年西属马尼拉总督遣使试图进入澳门,和谈不果情况下双方开战;1603年荷军舰在澳门水域劫夺葡商船,1605年荷葡首次开战,1622年4月荷兰再次派舰队对进攻澳门,并登陆今荷兰园一带。,但客观上推动了澳门城防体系的大发展。因此,作为海洋贸易全局中的点,宁波澳门聚落形态剧烈变动虽由内部完成,却受制海上力量的消长与阶段替代,城防是其抗拒外在改变、维护自身秩序的应变手段。

2.由强渐弱:防御力量分布呈现不均匀分布态势

海上世界震荡推动城防建设,海上威胁亦规定了防御方向与力量分布,一般说来,毗邻海洋一侧是防御重点,防御力量最强,形态变动亦较多。宁波城防自唐即形成环套格局,看似匀质,实则城东(与甬江出海口相接)地位最重,南(与奉化江相邻)北(与余姚江相邻)次之,城西(与内地接壤)最弱。以城门为例,唐宋十座城门主要密布于城东,暗示聚落内部与海洋互动的频繁,元明城门缩减至六,减少的城门分布于城东与北,门的闭合改变了城墙形态,也暗示聚落对海洋的戒备与拒绝。不仅如此,元在东门凿外隍,北门筑堤坝,明在城东添建新防线,种种调整均说明临海部位城防的重要性。反观城西,透过不同时期地图考察,城门数量、分布位置、基本形态均无明显变化。澳门城防亦如此,由于船舶入澳需先抵东部外港(外海),再南下折返入西侧内港(内河航道),故东南防线力量最强,此处城墙连贯封闭,不设城门通道,城防种七座主炮台中的六座均布于这一线山顶海角,中部防线虽由炮台城墙构成,但主炮台仅一座,且墙上开多座城门《澳门记略》载“大门一,曰三巴门。小门三:曰小三巴门,曰沙梨头门,曰花王庙门”,道光《香山县志》云“小门三:曰小三巴门,曰沙梨头门,曰花王庙门,今俱塞;大门三:曰三巴门,曰水坑尾门,曰新开门”。,其防御力量明显逊色(表3)。

表3 澳门主要炮台分布及其防御空间

3.单向与复杂:张力关系不同导致防御方向不一致

利益驱动使海上贸易总是在充满张力的世界中小心进行,张力关系不同意味对抗双方及其作用方式差异,投射于空间之上使城防呈现不同形态特征,张力关系调整也必定引发形态转换与变革。宁波作为贸易口岸时间虽长,但张力关系主要存在于聚落与海洋之间,因而唐至明聚落防御均呈向海的单向特征。澳门不同,除聚落与海洋外,明清帝国与海洋、明清帝国与澳葡、澳葡与民间华人间均存在张力关系,故其防御呈多向性:一、四防线是澳葡与明清帝国分别应对海洋所设屏障,炮台、城墙、营寨均呈向海特征;第二防线是葡人为防止华人侵入设定的社群分界,向北防御;第三防线是明清帝国为控制葡人向内地扩展所设关隘,防御向南。历史上,一四防线重在武力对抗,二三防线重在缓和制约,功能不同导致形态差异,一四防线高密度炮台、封闭城墙、正式军事堡寨与二三防线一座炮台、多座城门、单座门楼形成鲜明对比。二三防线开敞特性暗示不同族群于对抗中不可避免的往来,它极像中葡共同构建的缓冲层,通过城门启闭、通行限制,粮食供给等弹性手段对彼此张力关系进行调适澳门农业不发达,华人村落尚能自给,葡人只能依靠内地华人接济,因此莲花茎也是澳葡粮食通道,明清“莲花茎一闸,岁放米若干石,每月六启,文武官会同验放毕,由广肇南诏道驰符封之”。,使两个组群平安相处共同实现澳门海洋商贸聚落职能。此外,澳门防御之复杂还在于三百年里各种张力关系的不断调整,最后都投射在空间营造上,成为澳葡城防早期屡建屡拆明廷对澳葡城墙进行数次拆除,“如珂遣中军领兵戍澳,谕之曰:墉垣不毁,澳人力少也,吾助若毁,不两日,废除殆尽”,“天启元年,守臣虑其终为患,遣监司冯从龙毁其所著青州城,番亦不敢拒”。,大炮台北侧不设炮位等现象的合理解释。

4.表征与实用:营建思想不同决定城防本质差异

空间是社会存在与运作的展现与结果,每一社会都生产属于自己特定的空间模式,即便在相似经济运作机制下,不同社会主体及其之间阶层关系也会造成空间的本质差异。宁波虽处东南海疆,但行政建置不断调整足见其牢牢受制于王朝体制,因应于此,城防建设呈“自上而下”特征:首先,子城出现最早,此后七十余年罗城才开始建造,这一时序说明帝国官僚对城市空间轻重的考量,即城市首先是权利运作场所,而不是贸易发展的支撑;其次,作为权利制造的城市,宁波通过典型的符号化布局实现权利的空间表征,子城居中为尊(位置)、中轴对称(布局)、坐北朝南(选址)等一系列秩序手法均为彰显“君权神授”的至高无上;最后,“自上而下”空间表征延续恒久并被一再维护,据文献可知,历朝城防修筑均是经过周密规划的政治行动,新修与增补不过是对物化为城市空间的权利体系的加强。与之不同,澳门城防建设呈“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混杂特征,“自上而下”是明清帝国对澳门管控的空间投射,主要表现于三四防线,反应的是权利的威严,其与宁波城防并无差异;“自下而上”则与澳门移民社会有关,主要表现于一二防线,反应的是移民心理与民间谋利愿望。据表二,第二防线先于第一防线建造,这一时序反应的是移民本能,即通过划定社群分界使身体分离,从而使迁入者在陌生环境里消除不同族群共处的心理恐惧,三百年里,葡华两大族群自觉以此为界,在半岛南北独立发展自己的空间范围。圈定安全范围后,葡人遂开始从追逐利益本能出发,构建第一防线,葡文载,澳葡城防建造均出自民间社会,炮台位置选取、城墙高低走向亦呈现极大的随意性(葡)G.弗奴图索《怀念故土》称“将所有葡萄牙人分成五至六人小组,将富人与穷人混在一起,将人口众多的家庭与人口较少的家庭混在一起,目的是让他们在任何事情上保持平等,并将他们组成二十个连,让那些工作勤奋的人负责一个连,亦用相同的方式把本地的基督徒组成十个连,每一个连负责一段城墙……这样在16日内建成了长271布拉萨的土城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