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哲学史考点归纳与典型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3章 墨子建构的墨家哲学

3.1 考点归纳

一、概述

1墨子

墨子,姓墨名翟。研究墨翟思想的主要资料是《墨子》一书,其中有53章,是墨翟及其后学的著作汇编。墨子创立了以他的姓氏来命名的学派。

2墨子与孔子

(1)孔子对古代文明的态度是加以理性化、合理化,墨子则对古代文明持批判态度。

(2)孔子是一位文雅有修养的君子,墨子则是一位充满战斗精神的布道家。他说教的宗旨是反对传统的典章制度及其实践,反对孔子和儒家的各种理论。

3墨家的出发点

在古代,各种典章制度和礼乐都是贵族专用的,在普通百姓眼中,这些典制礼乐都是奢侈的繁文缛节,没有丝毫用处。墨子和墨家正是以此为出发点,批判传统典制和对它加以粉饰的孔子与儒家。墨家哲学的内容,主要是这种批判和对游侠道德的辩护。

4墨子及其追随者与其他游侠的区别

(1)其他游侠只是雇佣兵,谁雇用,便为谁卖命;墨子和他的追随者们则反对任何侵略战争,他们只为防御性战争效劳。

(2)通常的“侠”只是墨守武士的职业道德;墨子和他的追随者则对武士的职业道德进行理性化的解释。因此,他创立了一个新的哲学流派。

5墨子对儒家的批评

墨子认为,“儒之道足以丧天下者,四政焉”:

(1)儒者不相信天或鬼,结果是:“天鬼不悦”。

(2)儒家坚持厚葬,特别是父母去世,子女要守三年之丧,浪费了民众的财富和精力。

(3)儒家“盛为声乐,以淫遇民”,结果只是少数贵族奢侈享受。

(4)儒家主张宿命论,造成民众怠惰顺命。

6墨家学派

墨家学派由战国时期墨子创立,学派内部各成员不仅有相互帮助相互照顾的义务,而且还必须服从巨子的领导,切实奉行“墨者之法”。战国中后期,墨家内部发生分裂,在思想史上,通常把战国前期的墨家称之“前期墨家”,把分裂后的墨家称为“后期墨家”。

7《墨子》

《墨子》一书,现存53篇,是墨家的一部著作总集。该书明显分为三组:

(1)《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和《小取》等6篇为一组,主要讨论逻辑和科学问题,属后期墨家的作品。

(2)《备城门》以下11篇为一组,是对墨家的防御技术和守城器械的记载和说明。

(3)其余36篇则直接与墨子本人的言论和活动有关,是研究墨子思想的主要依据。

二、“兼以易别”的社会政治理论

墨子处于社会变革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突显,针对问题,墨子提出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用、节葬、天志、明鬼、非乐和非命十大主张。

1“兼爱”与“非攻”之说

(1)“兼爱”

“兼爱”的涵义

“兼爱”是墨子十大主张的核心,也是墨家区别于其他各家的标志。“兼爱”的基本涵义是视人如己,不分亲疏远近、贫富贵贱,同等程度地爱一切人。

“兼爱”学说和儒家的“仁爱”学说的区别

a.在爱的范围和程度上

儒家依据宗法伦理,承认有亲疏远近之别、贵贱差等之分。墨子则坚决反对宗法伦理,主张爱无差等,“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

b.在先后顺序上

儒家主张先爱自己之“亲”,再推及别人之“亲”,是谓“推己及人”。墨子则相反,要求人们首先去爱利别人的父母:“必吾先从事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也。”

c.在爱与被爱的关系上

儒家主张尽心,不言回报,只求尽职尽伦,不过问自己的权利。墨子则站在功利的角度,提出了对等互报的原则。

d.就性质而言

儒家的仁爱学说是一种彻底的义务论,墨子的兼爱论因对实际利益和后果的重视而呈现出功利主义的色彩。

墨子对儒家“差等之爱”的评判

a.墨子认为儒家“差等之爱”的出发点是自私自利,因而在最终结果上和极端的利己主义并无不同。

c.墨子认为把这种“差等之爱”推到极致,必然会出现“处大国攻小国,处大家乱小家,强劫弱,众暴寡,诈欺愚,贵傲贱”的结局。

对墨子“兼爱”论的评价

a.就对“差等之爱”的批判而言,“兼爱”论有力地揭露了传统宗法等级制度的不合理,同时也暴露了儒家伦理的局限。

b.墨子抹去人我之别,把人与人的关系设想成包括在经济利益上的无差别无对立的境界,使他的“兼爱”学说蒙上了一层平民性的空想色彩。

(2)“非攻”

“非攻”是“兼爱”的延伸。依“兼爱”的要求去爱人利人即为“义”,依“兼爱”的反面去害人杀人,就称“不义”,最大的“不义”是攻国。所以,要行义,要“兼爱”,就不能不非攻。

2“尚贤”与“尚同”之议

(1)“尚贤”

含义

“尚贤”的意思是任用贤才,不计出身贵贱,依能力为准。

作用

墨子认为,“尚贤”是政治的根本,判断一个国家政治是否清明,其最基本的标准就在于看这个国家贤良之士是否众多。

“尚贤”提出的社会背景

一家一户、独立而分散的经济格局正在形成,社会的管理体制,必须由氏族血缘制转向区域郡县制,管理官吏的任用,亦由世袭制转向选举制。

墨子的“尚贤”

墨子的独特之处在于,他把“尚贤使能”的范围扩展到了“农与工肆之人”,从而打破了血缘和阶级的界限,为战国时期平民阶层的广泛崛起奠定了理论基础。

(2)“尚同”

含义

“尚同”的意思是一切有关善恶、是非的意见都必须统一、服从于上级,有两方面的涵义:

a.思想的统一,要求人们在思想上采纳一个标准,不能一人一义。

b.政治的集中,要求人们在行动上和上级保持完全的一致,不准自行其是。

“尚同”提出的社会背景

在国家的治理上,由于氏族制的解体,国王不再是“天下共主”,国家大事也不再诉诸于氏族长老,国家的统治走向中央集权制。

对墨子“尚同”说的评价

a.墨子的“尚同”说的专制色彩太浓。它把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剥夺殆尽,不容许个人思想,没有自决权,更没有独立的人格,一切皆出于上司的意志,个人仅仅成为执行命令的工具。

b.尽管墨子本人所设想的各级官长都是贤人,尽管他立说的目的在实现政治稳定,但“尚同”的结果却只能是极权和暴政。

c.墨子的“尚同”论经过法家的吸收和改造,成为中国古代专制主义思想的理论源头之一。

3“节用”“节葬”与“非乐”之论

(1)“节用”

提倡“节用”的主要目的

限制统治者铺张浪费。墨子认为,统治者的过分奢侈已经严重威胁到了普通民众的生存。

“节用之法”

“凡足以奉给民嗣则止,诸加费不利于民利者弗为。”墨子认为一切用度,凡是能够满足民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就行了,如果超过这个限度而不利于人民,那就决不能做。

(2)“节葬”

墨子提倡“节葬之法”的原因

墨子认为“厚葬”是多埋赋财,“久丧”是久禁从事,两者均属于对人力财力的浪费,因而都是必须废除的陋习。

“节葬之法”的影响

按照墨子所制订的“节葬之法”,贵族与平民之间的身份等级差别,由氏族血缘决定的亲疏之别,都被打消掉了。

(3)“非乐”

主张“非乐”的理由

墨子主张“非乐”,因为音乐“亏夺民衣食之财”。其具体表现在:

a.在制造乐器时,王公大人必“厚措敛乎万民”。

b.在演奏音乐时,王公大人必占用强壮的劳动力,影响百姓的正常生产。

c.在欣赏音乐时,王公大人必与人同听,因而影响到君子的听治和百姓的从事。

对墨子“非乐”论的评价

否定了音乐和艺术的价值,对统治者生活奢侈腐化的状况作出了有力的批判,但同时也充分肯定了平民劳作阶层崇尚节约的美德。

三、二元分立的世界观构成

“天志”和“明鬼”主要论证天、鬼的实有以及它们对现世生活的干预;“非命”则极力反对命定论。

1崇尚“天志”:重塑宗教信仰

(1)中国哲学史中“天”的含义及演变

从文化史的角度看,“天”的主宰义最原始,出现得最早,物质、自然、命运和义理等含义要到人类的文化和智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才会出现。

早在孔子生活的时代,“天”的主宰意味已经逐步淡化,传统的天命观正经历着一场变革。在这种情况下,墨子却重新肯定了“主宰之天”。

(2)墨子“天志”与传统的天命论的比较

在墨子看来,“天”有意志、有欲恶,为万事万物的主宰。

在墨子看来,“天”全知全能,无所不在。

墨子还认为,天对人的行为能够赏赐和惩罚。

(3)“天意”的内容

“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

“天之意,不欲大国之攻小国也”。

“天亦不辩贫富、贵贱、远迩、亲疏,贤者举而尚之,不肖者抑而废之”。

(4)“明鬼”

鬼神与天

a.鬼神的特征、作用与“天”大致相仿。

b.鬼神和天一样,有意欲有目的,全知全能且可以赏善罚暴。

c.天、鬼一起承担劝善惩恶的功能。

d.天是最高的主宰,鬼神则是天的辅佐。

墨子确认天意、鬼神存在的深意

墨子强调了天志对人君的监察作用,他认为天子也必须依天意行事。“天子为善,天能赏之;天子为恶,天能罚之。”

2提倡“非命”:高扬力作精神

(1)有“命”论

“天命论”

“天命论”是说天有赏善罚暴的能力,它根据人们行为的善恶来决定具体的赏罚。

“定命论”或“时命论”

“定命论”或“时命论”是说在人力之外还有一种无法把握的盲目的支配力量存在,人的吉凶祸福、寿夭贵贱,社会的安危治乱,常常都由这种外在的盲目的力量所支配。

(2)墨子的非命论

墨子反对“定命论”

墨子认为执“有命”者不仁;执“有命”者,此天下之厚害也。

墨子反对“定命论”的缘由

a.定命说使人相信命运而不强力从事,因而使赏罚失去作用,人伦遭受破坏,社会出现混乱。

b.定命说宣传天、鬼之外还有另一种力量存在,这与天、鬼的绝对权威相矛盾。

墨子非命论的价值

a.墨子是继孔子之后又一次把人的主体性的另一面以系统的理论形式表达了出来。

b.墨子的观念显示的人的主体性,有别于孔子那种向内求善的价值主体性。

c.墨子的观念反映了墨家及其所代表的阶层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人生态度。

四、“三表法”与经验主义的认知主张

墨子的方法论原则有偏重于经验的证实或证伪的“三表法”和偏重于理性的分析和推导的“察类明故法”。

1“三表法”的经验主义取向

(1)“三表法”的内容

墨子认为,言论必须设定一些标准和仪法,这些标准和仪法是判断该言论是否正确的基本依据。这里,墨子实际上已经提出了一个认识论领域的重大问题,那就是真理的标准问题。

“本之”,主要是根据前人的经验教训。由于前人的经验教训主要记载在书籍之中,所以“本之”的依据也就常常求之于古代的典籍。

“原之”是“诉诸百姓耳目之实”,从普通百姓的感觉经验中寻求立论的根据,所以这种“原之”仍然属于归纳法的范围。

“用之”是将言论应用于实际政治,看其是否符合国家百姓的利益,符合者即为真,可以接受,不符合者即为假,必须抛弃。这一表大约相当于现在所说的验证方法。

(2)对“三表法”的评价

“三表法”中既有作为直接经验的百姓耳目之实,又有作为间接经验的历史传说或故事,还有作为验证效果的万民利益。

“三表法”是一个相当完备的彻底经验主义的方法论系统,作为一种方法,它在论证许多问题上依然具有说服力。

2“察类”与“明故”:形式规则的最早表述

(1)“察类”

涵义

“察类”和“知类”,就是说在论战中要注意概念在内涵外延上的确定性,保持意义的一贯,从而避免出现把表面相似而实质不同的事物混为一谈的现象。

作用

根据这种“察类”和“知类”原则,墨子曾对许多对概念进行了严格的分辨,如“攻”与“诛”、“毁”与“告”、“好”与“恶”等。

(2)“明故”

“明故”就是追问一个为什么,以便探寻所论问题的原因、根据和理由。“察类”是为了“明故”,“明故”则是获得正确认识的必要前提。

(3)对“察类”与“明故”方法的评价

“察类”“明故”“以见知隐”,代表了墨子在理性分析和推导方面的基本主张。它们既是墨子及其弟子们同其他各家辩论的基本方法,同时也是后期墨家建构逻辑系统的必要前提。

在墨子的方法论系统中,“三表法”和“察类明故”论并未实现有机的结合,经验和理性的矛盾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