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一 备考指南
第1章 秘书国家职业标准
一、职业概况
(一)职业名称:秘书。
(二)职业定义: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上司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
(三)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原初级)、四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原中级)、三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原高级)、二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四)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五)职业能力特征:具备文字与语言沟通能力、综合协调与合作能力、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等。
(六)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七)培训要求:
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五级秘书不少于220标准学时;四级秘书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三级秘书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二级秘书不少于150学时。
2.培训教师:应具有本职业2年以上培训经验。培训五级秘书、四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三级秘书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二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二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培训场地:在标准教室内。
4.培训设备:电视机、VCD机、录音机、录像机、投影仪。
(八)鉴定要求:
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2.申报条件:
(1)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2)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③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④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三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三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③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二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③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九)鉴定方式
1.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
2.鉴定时间:
职业道德:标准化试卷:30分钟
秘书专业:标准化试卷:40分钟
情景录像:60分钟
工作实务:50分钟
秘书英语:笔答:90分钟
3.鉴定场所设备:考试在具备电视机、录音机、录像机、VCD机和投影仪等标准教室进行。
二、基本要求
(一)职业道德
(二)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1.职业道德概述及其价值
2.职业道德规范
文明礼貌
爱岗敬业
诚实守信
办事公道
勤劳节俭
遵纪守法
团结互助
开拓创新
3.《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三)职业守则
谦虚谨慎,文明礼貌;
办事公道,热情服务;
实事求是,讲究时效;
兢兢业业,甘当无名英雄;
忠于职守,自觉履行各项职责;
钻研业务,掌握秘书工作各项技能;
奉公守法,不假借上司名义以权谋私。
三、基础知识
(一)文书基础
1.公务文书的含义与制发
2.公文格式
3.文种辨析与拟写
4.文书拟写基础知识
(二)办公自动化知识
1.计算机基础知识
2.Windows窗口操作系统
3.办公室常用设备
4.计算机网络常识
(三)速记基础
1.速记概述
2.汉字速记
3.拼音速记
(四)法律与法规
1.公司法相关内容
2.外商投资企业法相关内容
3.合同法的相关内容
4.劳动法的相关内容
5.知识产权法相关内容
6.世界贸易组织法相关内容
(五)企业管理基础
1.企业管理常识
2.财税常识
3.金融常识(涉外秘书外语要求另行规定)
四、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秘书、四级秘书、三级秘书和二级秘书的能力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一)五级秘书(原初级)
(二)四级秘书(原中级)
(三)三级秘书(原高级)
(四)二级秘书
(五)比重表
1.理论知识
2.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