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国内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模式分析
近年来,我国各级各类教育都认真开展了关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研究和实践探索工作,创造了新的模式和理念,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显著成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关于“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以及关于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的规定,下面我们对各个教育阶段我国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模式的情况作一个简要的介绍和分析。
一、学前教育和初等教育阶段
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应当从学前孩童开始。我国汉代的察举就专设童子一科,将年龄在12—16岁之间,能博诵经典的年幼才俊拜为童子郎,可见我国很早就注意到对才能优异的儿童进行特殊培养和破格举用。时至近代,面对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在曾国藩、李鸿章等洋务派的主持下,清政府设立了一个长达15年的留学计划,于各省访选9—15岁的聪颖幼童共120名,分四批赴美国留学,学习军事、矿业、铁路、制造等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图自强。尽管这项“幼童留学教育计划”由于种种原因,最终未能如期实现,但无疑开我国近代精英人才培养之先河,对我国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以来,以1978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正式创办少年班为标志,我国开始了近40年的超常儿童教育的探索,企图将在孩童学前及小学教育时期显现出有拔尖天赋的人才选拔出来,进行专业化、系统化培养。虽然该类教育存在一定争议,但其在招生、教育和管理等方面创造了我国教育史上多个第一。自1985年起,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在北京育民小学和北京八中立项进行超常教育课题实验。北京育民小学的超常教育实验班,专门招收智力优异的小学生,通过四年特殊教育完成小学课程学习。北京八中的中学超常教育实验班(简称“少儿班”),招收年龄10岁左右的智力超常儿童,经过四年培养达到优秀高中毕业生的水平,为他们成为具有创新竞争能力的一流人才打下扎实基础。同期,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上海中学、江苏省天一中学等许多学校,都在不同范围内以不同方式进行早期培养的试验探索。
我国在学前教育及初等教育阶段对拔尖创新人才培育主要以兴趣包容和引导鼓励为主,挖掘儿童潜在能力,并从中发现苗子,发展其兴趣、爱好、特长,发掘其潜质。在这方面,中国人民大学附中校长、国务院参事刘彭芝提出:有些人在很小的时候便表现出了高智力、高创新的潜质,我们应该对这些孩子在教育上进行特殊的培养,实现对拔尖创新人才的早期培养。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小学校长、全国人大代表、特级教师刘希娅进一步提出了“教育即影响”“六年影响一生”的理念,努力“让孩子们的成长在经验、对话、体验中生成和建构”,并建设了“天天快乐、健康飞翔”的课程追求,开展了“红梅花儿开,朵朵放光彩”的主题文化活动,收到了显著效果,成为了这方面的卓越代表,在全国产生了很大影响。
二、中等教育阶段
中等教育位于整个教育极其重要的位置,下接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上承高等教育,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中等教育一方面关系到学前教育和初等教育质量的提升,另一方面又影响着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从学生的情况看,这一阶段是学生逐步形成世界观、人生观,长身体、长知识、长能力的重要阶段。就拔尖创新人才的成长而言,则是一个中期培养的十分重要的阶段。近年来,根据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时代要求,借鉴相关的国际发展经验,我国部分高中纷纷在政策、组织、课程和教学方面对拔尖创新人才中期培养进行了机制性探索,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拔尖创新人才的特点,关注学生综合素质,突出创新意识、自主能力和研究素养的培养;突破体制性壁垒,实现跨领域、跨学科合作;构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平台,设立多主体、多样化的协作机构,开设大学先修课程和选修课程,让具有拔尖创新潜质的学生走进大学和科研院所的实验室,参与课题研究;赋予课程建设更多自主权,课程设置留有让学生依据自身特点、兴趣和发展需求自主选择课程的空间。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海淀区四校协作体通过建立校际间跨校选修平台,充分利用四校及其所属大学的优质师资与课程资源,共同构建以创新能力培养为课程建设目标,具有综合性、开放性、自主性特点的跨校选修课程资源库。跨校选修课程网络平台的建设,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优质资源的共享,探索了中学与大学协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新途径,也增加了学生跨校选修课程的自主权,满足了学生个体发展的需求。
再以重庆市为例,2012年,重庆市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雏鹰计划”开始试行,即在重庆市普通高中内选拔具有创造性潜质且学有余力的高一年级学生,让其利用实践活动课程时间和节假日,进入高校、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照自愿选择和老师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题课题研究,形成专题作业。重庆大学等9所高校的35个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为该项计划的首批实验基地,重庆一中等22所普通高中成为该项计划的首批项目学校。2015年12月,重庆市又出台了《重庆市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雏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提出加强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探索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的新途径和新办法。坚持“政府主导、学校实施、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探索跨学校、跨学段、跨部门、跨区域协同培养青少年创新人才的工作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纵向衔接、学校资源与社会资源横向整合、系统培养创新人才的长效机制。现在,这项计划还延伸到小学和初中,并已取得积极成果。
高中教育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实验,促进了思想交流与经验分享,促进了优质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推进了基础教育阶段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探索的不断深入,为学生和教师成长提供了良机。
三、高等教育阶段
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就明确了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上的重要使命和责任。高中以下教育是基础教育,而高等教育就是要出人才了。至于高等教育中的研究生教育,则是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人才质量要求就更高了。高等教育担负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四大任务。高等院校人才聚集,有良好的基础设施、相对自由的学术氛围和多学科交叉影响,这些特点使高等学校成为产生新知识、新思想的沃土,是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主要基地。“十一五”期间,高等院校研究与开发人员总数保持在25万左右。高等院校还承担了2/3左右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大量的“863”计划等项目,依托高等院校建立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占全国总数近2/3。实践已经表明,高等院校已经成为我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力量。2015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通过了推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方案。2015年11月5日,中国政府网全文公布《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提升我国教育发展水平、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奠定长远发展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方案在“建设任务”中专门阐述了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目标任务:“坚持立德树人,突出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着力培养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各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优秀人才。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大力推进个性化培养,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科学精神和创业意识、创造能力。合理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比例,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将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导向正确、科学有效、简明清晰的评价体系,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健康成长。”现在,这一工作已有了重要进展。2016年8月15日上海软科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发布了2016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展示了全球领先的500所研究型大学。该排名采用国际可比的客观指标和第三方数据,指标要素包括获诺贝尔奖和菲尔兹奖的校友和教师数、高被引科学家数、在《自然》和《科学》上发表的论文数、被科学引文索引和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论文数、师均学术表现等。中国内地大学共有41所上榜,比2015年增加9所。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首次入选世界百强,分别为第58名和第71名。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排名处在101~150名,比2015年明显进步。哈尔滨工业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排名首次进入世界200强。
在实际工作中,这些年来高校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在招生上建立了保送生、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别招生等制度。保送生制度、免试推免研究生制度,就是通过对优秀学生的各方面的综合考核而选拔的制度;自主招生是“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的制度;特殊类型招生要求不把学生的成绩放在第一位,把专业所需的人才特征和学生对专业的兴趣作为考核学生的关键指标。二是在培养上进行了实验校、实验班建设试验。根据“精英教育”的培养理念,许多高校针对拔尖学生设立了专门的实验学院、实验班、试点班、特色学院、基地班等平台。如清华大学清华学堂、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武汉大学弘毅学堂等。由精英教学带来的是对优秀学生的小班授课,单独组班,配备高水平的师资,提供最优越的学习条件和环境。如四川大学吴玉章学院选聘学科带头人、长江学者、博士生导师等一批学识渊博、经验丰富、对教学工作满腔热情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与科研指导。而清华大学“姚钱数”班的首席专家和师资团队中更是不乏院士级专家,堪称“豪华阵容”。三是课程创新。课程内容的设计和教学活动的创新和改革对于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是最基本的。内容上,贴近学生生活和社会现实,引导学生发现和解决问题,进而开发学生的创新潜力;结构上,分科课程由于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它在培养学生的个性和创新素质方面有一定的局限性,而活动课程和综合课程的教学方式灵活新颖、内容丰富,可以更好地满足学生的需求。在教学活动的形式上,应该丰富多样,主动培养学生兴趣和爱好。四是实施学科交叉培养模式。不少大学采取某些特殊的政策措施,例如允许智力超常、创造力强、表现优异的学生,在选课、跳级、提前毕业、免试保送研究生、硕士博士连读等方面有较大的自由度,增加了这些学生充分发挥自己才能的机会,为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做了有益的尝试。
2009年,教育部启动了“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以下简称“拔尖计划”)。该计划的目标任务设定为“在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研院所的优势基础学科建设一批国家青年英才培养基地,建立拔尖人才重点培养体制机制,吸引最优秀的学生投身基础科学研究,形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良好氛围,努力使受计划支持的学生成长为相关基础学科领域的领军人物,并逐步跻身国际一流科学家队伍”。为做好计划的实施,教育部领衔成立了三个小组:协调组、专家组、工作组。如今,参与“拔尖计划”的高校已达19所。从人才培养方案上分析,各高校的实践大体可分为以下三类。
(一)单学科类
采取这类模式的高校,主要以单一学科为依托培养拔尖人才。参与“拔尖计划”的19所高校,大多数采取这种模式。
(二)跨学科类
采取这类模式的高校,其典型做法主要是:学生前期培养统一学习,不分方向。到大三、大四再具体划分学科方向深入学习。
(三)综合类
采取这类模式的高校,其拔尖人才培养兼顾上述两类高校的做法,体现出“综合性”。如复旦大学以“望道计划”为载体,在数学、物理、化学和生物4个基础学科试点。有的高校组建试点学院,如上海交通大学致远学院、山东大学“泰山学堂”、武汉大学“弘毅学堂”、兰州大学萃英学院等;也有的高校依托相应基础学科或是跨学科的“拔尖班”与项目组,如南开大学设立数学、物理、化学与生物学4个伯苓班、吉林大学的跨学科试验班(唐敖庆理科实验班)、浙江大学的求是科学班等;还有的则仍放在普通班,对其中的拔尖学生进行专门指导。
2012年3月,教育部、财政部又启动了“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开始建立一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集聚和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
四、职业教育阶段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我国经济社会对职业教育人才需求很大,特别是拔尖创新的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严重匮乏。
长久以来,职业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不受重视,不为大众所关注,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受传统文化影响,职业教育成为家长和学生的“退而求其次”选择,甚至部分学生宁愿复读或者直接参加工作,也不愿意就读职业教育学校;我国职业资格认定体系不完善,职业资格得不到用人单位认可,极大地降低了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人们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进一步下降;职业院校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生源质量低,社会资源配置偏向普通高中和大学,职业院校缺乏激励和发展动力;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尚未形成;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分属不同部门管理,不易协调,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衔接沟通不畅,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的互通互融渠道还未打通,高职专科很大程度上成为了职业教育的“终极”教育。在师资、教材、设施设备等方面问题也较多。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以一般性人才居多,高级应用型、技术型人才较少,至于拔尖创新人才更是凤毛麟角,已远远不能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急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变。近年来,职业教育在中、高职衔接上,在本专科与专业硕士生培养衔接上,在普成职相互贯通、学分互认上,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专业素质和技能考核上都有了显著进步,取得了成功经验。今后,将发展得更好更快。
五、继续教育阶段
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后所有社会成员的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通道。国家要求,“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仍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在30岁及以上人口中,在校率已接近于零。而在学校教育之后的人生的大部分时间里,职业发展和自我完善的各种学习需求,必须由学校教育之后的继续教育来提供。2010年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对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来说,学校教育阶段之后的继续教育和工作实践与创新创业在某个意义上说,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