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一只狗的自白
冯伟山
小的时候,依稀记得那天阳光很暖,我正偎在母亲的怀里吸吮着乳头,就看见主人的门前停了一辆锃亮的小车。车的主人是个胖胖的男人,他按了两下喇叭,主人就赶忙跑到母亲跟前,一下把我拎得老高,走到胖男人跟前,点头哈腰地把我放进小车的软座上。胖男人从兜里摸出几张大票扔给主人,就发动了车。一下子离开母亲温暖的胸怀,我就“汪!汪!”大哭起来。透过小车锃亮的玻璃,我看见母亲两眼泪光,正使劲地挣着脖子上的铁链想朝我这里冲。我虽然幼小,但我可以肯定,主人把我卖了。主人是个常年贩卖我同类的人,他对我们没有丝毫的同情和怜悯。他是个有钱就叫爹的人。
那天,车开出老远,我还瞧见主人捏着钞票的手举在半空,两眼对着阳光辨认钞票的真伪。他的嘴巴张得老大,满嘴的黄牙像以往那样正散发着一股浓浓的臭味。
新主人(以下称主人)住的是一座独门独院的将军楼,院子里绿树红花,拾掇得像公园一般。我刚来那阵儿,不知道主人是干啥的,反正每天都有三三两两的客人登门造访,很有权势的样子。女主人矮矮胖胖,满脸的横肉,她每天除了吃喝,余下的时光便是逗着我玩。她每天喂我上好的奶粉,还给我洗澡、梳妆,有时嘴巴伸得老长抱着我亲个没完。女主人抹的绝对是上好的油膏,可她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臭味,熏得我不得不扭过头去。她拍拍我的头,示意我到客厅看一看。我刚迈步进去,身子便一趔趄,我猛地收住脚步,才发现自己走进了“水晶宫”。大理石地面幽幽地泛着光泽,就连四壁的墙上也镶满了镜子,明晃晃地映得我有些晕眩。透过镜子,我一下子看见了自己当时的窘态,诚惶诚恐,不知所措。
我突然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孤独和寂寞。于是,就想起了我的母亲和兄弟姐妹。不知此时,老主人是否也将它们活活地拆散?
然而,这仅仅是一时的想念而已。没多久,女主人就把我养成了一只活脱脱的贵族狗。我每天打着咖啡味的饱嗝,在主人身边摇尾巴时,母亲那甜美的乳香已渐渐离我远去了。
主人是个局长。确切地说,是一个贫困县的局长。从前那么多的人来找主人,我只认为是主人的朋友,在一起坐坐谈心叙旧,其实他们都是提着礼物来找主人办事的。主人是个大贪,这与他的发迹是绝对成正比的。那些空手而来的人,在对主人叙说情由时,大都双眼盈泪,似乎要主人可怜他什么。这时,主人总是哼哼哈哈,一边不停地瞅着腕上的金表,一边自语着时间的金贵。那意思就差说一句:“你走吧,我哪有闲工夫陪你唠叨。”客人走后,主人总是对着他老婆发脾气。女主人双手叉在肥嘟嘟的腰肢上,气势汹汹地拿眼瞪了男人许久,最后好像也觉得理亏,头一歪,竟没了言语。
说句实在话,我这狗并不笨,再加上女主人空闲里有意无意的点拨,从此,在迎送宾朋的琐事中我就逐渐成了主角。说白了,我的工作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每次有客人来找主人,只要带着礼物,我就不声不响地迎上去,先朝他摇摇尾巴表示欢迎,然后再带到客厅门口,出去的时候再用同样的办法送到大门口。对那些空手而来的人,我便扑上去,使劲地撕咬,将他拒之门外。我的这种敬业精神,很得主人的赏识,于是在众人面前就常提起我,说我多么乖巧、多么善解人意、多么的……总之,我是一条非常非常好的狗。
提得多了,好事的秘书便专门为我写了一篇文章,叫什么《局长家的狗》。文章写得活灵活现,把我写得差点儿成了局长的秘书。有所出入的是,他把我能识别礼物的能力改成了能辨别是非,还能亲好人、远歹人。文章的最后还呼吁社会各界都要学习我那种任劳任怨、忠诚奉公的精神。文章一见报,主人就乐了,稍后由小车拉着去了县城一座最豪华的宾馆娱乐去了。
几年里,我为主人默默地尽着自己的职责,虽然辛苦,可看到那些人模人样的家伙恭恭敬敬地从我跟前走过时,竟也受了感染,变得有些狗模人样了。
春节前是我最最忙碌的时候,前来拜访主人的客人有时彻夜不绝。那段日子里,我使出了浑身解数,尽量不让主人做无用之功。夜深了,俩主人在房里清点钞票和摆放礼物的声音很响,连主人的邻居都疑心是老鼠造反,连呼讨厌。
就在主人家快要变成银行和百货公司时,我听到了俩主人的一段悄悄话。女主人说:“今天张王李赵打来电话都说咱家的狗太厉害了,昨晚口袋里白装了几万块钱,愣是连门也没迈进来。”男主人说:“这狗是该换换了,是不是老眼昏花了?再说这世道也太复杂了,要不让搞电子的老高给狗头上装个监控仪什么的,凡身上带着红包来的就绿灯一亮放人,反之红灯就亮,再让狗去撕咬他、驱赶他,岂不是百无一失吗?”“去你的,美事全让你占了。”女主人咯咯一笑,屋里就黑成了一片。
我听了,当时就出了一身冷汗。没想到拼死拼活地干,还是出了纰漏。想想几年来主人对我的养育之恩,就愧疚得要死。
那一阵子,女主人回娘家小住去了,饮食又不如意,我的情绪便降到了极点。那天,天上飘着雪花,大地一片银白,静极了。男主人搂着一个浓艳的女人走进门来。我刚要撕咬,主人竟抬脚重重地向我踢来。我一阵儿疼痛,就听主人吼道:“瞎眼了?连自己人也咬!”我懵了,这个满脸浓妆、满身臊臭的女人怎么会是自己人?每次男主人搂着女人迈进家门,总是不厌其烦地对我说起这句话,可每次的女人我都不认识,他这样做不知是否对得起他的结发老婆?
那一夜,我趴在门口,听着小楼里哼哼唧唧的声音,闭上了眼睛。我太疲乏了。
太阳一竿子高时,便又有人来拜访主人了。来人提着一个大号旅行包,鼓鼓囊囊的,沉重得有些吃不消。我抬了一下眼皮,就放他进去了。直到第二天,我才知道主人家出事了,被人盗去了十万元现金。最先发现失盗的是男主人,那夜臊女人陪他睡到半夜就走了,也许是怕一早被女主人碰个正着。走得匆忙,那女人的小包忘在了床头。半晌男主人猛然想起,回家取包时,就发现丢了钱。也该那小贼倒霉,他丢弃的旅行包里,除了一堆破棉絮,再有的竟是一张身份证。根据身份证上的地址,警察几小时就将盗贼捉拿归案了。
派出所里,主人对着盗贼大声质问。也许局长审人是桩稀有的新闻,录像的、录音的、握笔的记者去了不少,把审讯室塞了个水泄不通。盗贼是附近的一个居民,无业游荡。他说他在主人的门口暗暗观察了半个月,就发现了一个秘密,局长家的狗认物不认人,就趁机提了个装满棉絮的旅行包,走进了大门……话刚说了几句,主人的屁股就长了刺,脸也变成了猪肝色。他一把抓住盗贼的头发,狠狠地扇了两耳光,扭头走了。记者们谁都没有想到这样的结局,一个个木头般竖了很久,才哄地一下散去了。
其实,真正倒霉的是那只看门的狗,也就是我。如今,我被主人逐出家门,流浪街头已经一月有余了。眼睛瞎了,腿也跛了,往日的风采已不复存在了,我成了一只地道的落魄狗。
这时,我很自然地想到了死,死是一切痛苦的终结。阳光这么温暖地照着,心也静静的,我惬意极了。然而,快乐对于我毕竟是短暂的。在接近天堂之前,我在心里一直念叨一件事:死后如果有来生,千万别再是一只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