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分析的制度范式:制度金融学导论》概要
张杰[1]
一、研究的目的、意义及方法
长期以来,尽管金融学一直是国内外的显学,但金融分析的制度范式却从未受到足够重视,因此迄今未能建立完整的理论框架。经历将近40年的经济改革与金融发展,中国的经济金融制度框架已显雏形,经济金融发展绩效也受到全球瞩目,但是有关中国经济金融制度变迁的理论研究却远远滞后。可以说,从全球范围看,金融的制度分析是一个几近空白的学术领域。近年来,中国的金融制度改革开始吸引全球经济学家的目光,人们意识到,正在经历经济金融制度大变迁的中国是开展制度金融分析的绝佳“样本”。如果谁对于揭示中国金融制度演进的机理有所贡献,那就意味着做出了“世界级”的理论贡献。
本成果的探索不仅对中国金融制度变迁的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政策启迪价值,而且对推动中国金融理论乃至经济学理论的现代化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积极意义。金融分析制度范式抑或制度金融学框架的形成与发展,是中国经济学进入世界一流平台的一个重要通道,中国既有的金融制度变迁经历,为中国经济学家首先进入这一学术通道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与此同时,今后很长一段时期的中国金融制度变革,也为相关金融改革与发展路径设计提出了紧迫的理论需求。面对如火如荼的中国金融制度变革现实与金融理论发展机遇,中国的经济金融理论工作者值得做出学术努力。
本成果主要遵循制度分析方法,同时也兼顾主流经济学成熟的实证方法与规范分析方法。根据金融制度结构形成与演进的特点,比较历史方法也得到普遍运用。重要的是,本成果尝试性地探索构建了经济金融分析的全新哲学基础以及方法论。
二、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
1.主要内容
本成果的分析结构为:导论阐述经济哲学观以及方法论;上篇(第1~12章)提出经济金融分析制度范式的核心问题及其逻辑结构;中篇(第13~24章)探寻制度金融分析的理论起源,并梳理最近几十年来制度金融理论的新进展;下篇(第25~36章)考察中国金融制度变迁的过程与经验以及这种经验对于扩展乃至重建金融分析制度范式的具体贡献与长远意义。
本成果的主要内容包括五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系统阐释制度金融分析的经济哲学观与方法论。本成果主要遵循制度分析方法,同时也兼顾主流经济学成熟的实证方法与规范分析方法。根据金融制度结构形成与演进的特点,比较历史方法也会得到普遍运用。需要强调,在本成果看来,被新古典金融学作为既定前提的同质性以及充分多样性不是自然而然的“外生”存在,而是基于一系列金融交易和金融制度变迁可能达到的“内生”结果。同质性与多样性不是金融交易方程的一个瞬间(静态)解,而是经过金融交易过程错综复杂甚或“你死我活”的利益冲突最终打造而成的长期(动态)解。交易成本为零的金融境界并非上帝的天然“恩赐”,而是人们意在增加金融交易剩余从而投身金融制度创新过程的结果。本成果强调金融制度构成的“有机”性质以及金融制度演进“中国经验”在重建金融分析制度范式方面的特殊价值。本成果在该层面提出了一些全新的范畴与概念,诸如无机组合和有机组合、“私均衡”与“公均衡”、金融理论的道德条件、金融学的范式革命、金融制度变迁的“西方经验”与“东方经验”等,这些范畴与概念成为构建金融分析制度范式的基本因素。
第二个层面,探究金融学“宏微观裂痕”形成的深层理论根源。本成果选择从斯密定理的道德条件这一被主流理论长期忽视的角度切入展开讨论。循着“看不见的手”的道德条件、自由的性质、金融外部性等构成的逻辑线索,逐步牵扯出政府的内生性质以及政府与市场的制度妥协命题。这一命题的提出从一开始就赋予制度金融分析范式革命的意义。为了严格论证上述制度妥协命题,本成果重新考察并确立了个人理性的二元结构,由此及于任何市场主体,都无一例外地包含着理性的二元结构。重要的是,政府因素也包括其中。一旦政府因素被“内生化”,则一个更为完整的经济金融分析框架便站在了全新的逻辑起点之上。
第三个层面,提出金融分析制度范式的核心问题以及基本逻辑。本成果选择被主流货币金融理论奉为圭臬的费雪方程式为出发点,确认该方程式为萨伊定律的货币表达,体现微观屈从宏观的实质,并由此导致主流货币理论精神的长期分裂。为了弥补这种分裂,从休谟开始,主流经济学家通过引入时间与空间因素进行了长期的弥合努力。但结果除了给理论史留下一道更难自圆其说的“两分问题”之外,几乎无功而返。本成果则另辟蹊径,由货币价值的双重结构入手,重建货币均衡的制度结构,进而确立金融分析制度范式的基本逻辑框架。
第四个层面,梳理涉及制度因素的既有金融学文献,并基于制度范式在相关命题与观点之间建立逻辑联系,以呈现制度金融分析的演进脉络。本成果首先确认,在拨开了主流金融分析的重重迷雾之后,其实制度金融分析才是货币金融理论的“正源”。主流金融分析并非没有涉及制度因素,从门格尔的货币演进范式、希克斯的交易成本货币理论、克洛尔的现金约束观点,到蒋硕杰的流量理论,都或多或少地关注了过程、交易成本、不确定性等关键因素,蒋硕杰甚至发现了货币供给的“合成谬误”现象。就连作为现代微观金融理论代表人物之一的默顿也曾提出金融制度“内生命题”,一度让主流理论界啧啧称奇。但是,从总体上看,制度因素在主流文献那里充其量只是陪衬,在其理论演进长河中,始终没有浮现出走向制度分析范式的影子。虽然不时显现走出主流窠臼的倾向,诸如斯蒂格利茨的信贷市场“非出清均衡”、索托的所有权视角以及杨小凯的“分工均衡货币分析框架”等,但它们迄今只是散落于理论发展历史进程的各个角落,并不足以支撑起一个完整的分析框架。本成果发现,主流金融学之所以未能发展出制度分析框架,其原因与其说在于理论范式,毋宁说在于金融故事原型。
第五个层面,考察中国金融制度的结构与变迁过程,总结金融发展的“中国经验”,为金融分析制度范式的建立提供金融故事原型。任何金融理论都是提炼实际金融演进故事的结果。主流金融理论奠基于欧美金融演进故事,因此试图从中提炼制度分析框架,无异于缘木求鱼。本成果认为,建立制度金融分析范式需要寻找全新的金融故事原型,这个故事原型就是中国金融改革与发展过程。既然涉及故事原型且又如此重要,那就只能从头说起。实际上,金融分析制度范式的几乎全部理论“基因”都蕴藏于中国货币金融制度的一些早期景象当中,其中包括长期被人们误解的钱荒与纸币以及货币的“外生革命”。作为新范式的早期拓荒者,王亚南特别是彭信威的贡献值得总结和引起格外重视。不过,中国金融故事的真正价值在于其所包含的极其深厚的文化内涵,特别是儒家伦理的内生市场功能以及由此引申的“政府内生市场命题”。但更为重要的金融故事则是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伴随中国经济改革进程而次第展开的金融制度变迁过程。对这一过程的理论观察直接影响着全球金融理论的发展方向,进而塑造了金融分析的全新范式。几乎可以说,金融分析的制度范式就是基于中国金融演进故事原型而重新构建的理论逻辑框架。它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找回金融发展进程中的理论自信与制度自信,而且可在很大程度上纠正主流金融学的理论偏见,使其在正确的理论道路上继续前行。
2.重要观点
第一,经济增长的东方(特别是中国)经验,正在从根本上动摇主流范式赖以“安身立命”的哲学基础。经济学主流范式的根本问题发轫于经济体系的“无机组合”(原子)哲学观,并由此及于对个人理性加总为集体理性的逻辑确认,以及对完全市场机制的条件设定。既然问题出在哲学观以及理性逻辑与市场条件层面,那就意味着主流经济学框架从一开始就潜存着“先天性内伤”。因东亚经济崛起导致的经济学框架竞争,表面看是各自经济力量的较量,其实质则是彼此哲学基础的角力。对于一种经济分析范式的建立而言,前者是必要条件,后者是充分条件。重要且无可回避的是,经济学的新范式终须奠基于新的哲学基础之上。质言之,范式重建就是哲学重建;范式革命就是哲学革命。
第二,个人理性的双重结构以及对宏微观裂痕的弥合是制度金融分析的逻辑起点。循着主流经济学的逻辑,个人理性是一个只包含利他主义偏好的单一结构。由此意味着个人理性加总为集体理性本身自然隐含着一个极强的“道德条件”。问题是,若着眼于历史逻辑,这一条件从一开始就与现实经济金融运行过程的机巧趋利和败德行为形成鲜明对照。也就是说,假想中的完美“道德条件”与现实中的个人理性(更多的利己主义)并不兼容和匹配。既然如此,个人理性自动加总为集体理性就是一个伪命题,以此命题为出发点的主流经济学便是一个先天残疾的理论框架。由此可以合乎逻辑地推断,主流经济学宏微观裂痕的“病因”从一开始就潜藏于个人理性“双重结构”的深处。不过,经济学主流范式的“先天性内伤”在欧美经济的成长期似无大碍,后经数度商业周期和经济金融危机的“摔打”才显性化为整体理论框架的外部裂痕,其中最为显著者当属自“凯恩斯革命”以来迄今延绵近80年的“宏微观裂痕”。既然市场个体是无机的,组合过程又是免费的,那么整个经济运行(或者资源配置)过程,便分合自如、进退有据。若据此,经济本身原本就无所谓微观宏观。岂料经济金融运行的实际过程,个体并非无机,组合亦须付费。不仅如此,有血有肉(有机)的个人理性一旦自由进出市场,挤出的往往不是人们所期望的集体理性,而是集体非理性。理性微观竟然加总出了非理性宏观,原本分合自如的经济景象幻灭了。可是,由于绝大部分主流经济学家不愿放弃既有的理性逻辑与市场条件,而另一部分表面看来饱含“革命”色彩的经济学家则坚持引入一些新因素或者放松既有的苛刻条件,执意为初现裂痕的经济学旧屋“补漏”(而不是“另起炉灶”)。结果,原本至少表象完整的经济学框架开始断裂为微观与宏观。制度分析范式则通过确认个人理性的双重结构和有限市场条件,试图从根本上弥补经济金融分析的宏微观裂痕。
第三,市场制度的奥秘或者独特重要性在于它能够提供将个人理性加总为集体理性但又不过多伤及个人理性的精妙机制。要实现于此,不管主流理论如何强调,单凭个人理性(以及自由市场机制)一己之力断无可能;市场机制的建立终究离不开个人理性与政府理性的有效组合。市场制度运行不是个人理性(市场)的“独角戏”,它至少是政府与市场联袂出演的“二人转”。其实,完全市场假设比政府参与其中的市场制度更加残忍。前者的同质性条件意味着要将原本性格各异且活生生的市场个体按照某种先验有效的统一规格加以肢解和重塑,而后者虽然难免携带“暴力潜能”并不时显露规制力量,但它毕竟认可市场个体的差异性存在。或者说,在政府存在的场合,市场制度受到的约束再多,市场个体至少是活的。而在完全市场框架中,市场制度预设的自由度再大,市场个体也无法感知,因为它们已经被市场原教旨主义的“铡刀”切成若干无差异“肉块”。也就是说,市场个体是死的。无论如何,重新检讨既有的理性假设和重新估价政府因素进而恢复其市场身份,直接关乎主流经济学宏微观裂痕的最终弥合结果。
第四,处理货币因素的能力是检验主流金融理论范式和制度金融分析范式孰优孰劣的关键。简言之,导致宏微观裂痕的根本因素是货币。在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发展过程当中,货币一直扮演着问题枢纽的角色。自从斯密将货币视作物物交易“内生解”(唯一解)的那一刻起,经济学框架就注定进一步断裂为价值理论和货币理论两大块,主流范式也就合乎逻辑地滑入自我预设的致命困局。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几乎主流经济学家弥合经济学裂痕的所有努力,都无一例外地表现为试图借助预设的“价值论歧视”观点,用价值理论单方面征服货币理论。主流学者们之所以拼命排挤货币因素,其根本原因或许不在货币本身,而在于紧紧尾随货币身后随时准备鱼贯而入的其他因素,其中就包括他们长期以来严防死守的政府因素。主流学者们坚信,只要高筑和捍卫价值理论(以及物物交易逻辑)的坚固壁垒,政府因素便会丧失突入市场边界的一切机会。
第五,结构主义以及政府因素与市场因素之间的金融制度均衡是金融分析制度范式的核心理念。本成果首先选择重返“坎蒂隆传统”,这一传统包含着一种全新的结构主义理念以及制度张力。由“坎蒂隆传统”往前再走一步就是包含政府因素与市场因素的全新制度均衡。人和结构(由此及于政府)对于金融分析新范式的构建缺一不可,就如同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缺一不可一样。无结构也就无所谓均衡,无人虽不排除数量均衡但却无行为均衡(制度均衡)。仅据此,“坎蒂隆传统”注定卓然耸立在金融分析制度范式的源头。不仅如此,这一传统还具有极强的预见性和导向性;此后堪称通往货币金融分析新范式重要阶梯的一些重要发现,无不循着货币(持有)的结构主义逻辑而次第展开。比如,借助货币价值的双重结构,蒋硕杰获得了观察货币金融运行的新视角。在明斯基那里,货币价值的双重结构则包含着导出金融非理性的奇特逻辑。作为人类学家的格雷伯毅然擎起货币起源的双重结构“旗帜”,竟然将政府因素顺理成章地引入货币分析。由此出发,至少从理论逻辑的角度看,金融分析的制度范式几乎触手可及。
第六,金融权利结构是金融分析制度范式的重要基石。在理论史上,一些观点触到了制度金融分析框架的核心地带。如门格尔、希克斯以及尼汉斯等借助交易成本视角尝试性地重建了货币演进的机制与逻辑;斯蒂格利茨与格林沃尔德试图建立货币经济学的“新范式”,通过“一般均衡信贷链”模型揭示了信贷风险的传递与放大机制,进而顺理成章地引入政府因素。但以上讨论都没有触及金融权利。有关货币金融权利的理论证据在既有的文献检索过程中几乎无迹可寻。若着眼于更为宽泛的角度,最早涉及货币与权利的理论踪迹仿佛浮现于熊彼特著作的字里行间。在20世纪初叶那本极富开创意味的著作中,熊彼特打算基于资本、信贷等角度重建经济发展理论。此后数十年间,相关理论信息长期湮没无闻。多年后,海因索恩和斯蒂格尔方始直面货币金融因素与所有权制度之间的关系问题,并提出货币演进的“所有权先行”观点。索托几乎是以一己之力撑起了一个诠释货币资本与财产权利关系的全新逻辑结构,但细究起来,无非是将所有权制度作为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条件,从而步了前述“所有权先行”观点的后尘。道理很简单,一旦将(私人)所有权制度作为推动资本形成与经济增长的唯一既定前提,其政策偏好就极易滑向经济金融自由化的极端。单方面强调所有权制度等价于无条件承认完全市场假设,其结果都是一味维护市场权威和数量均衡而排斥制度设计和制度均衡。重要的是,货币金融理论史一直未能确认,货币是一种初始金融权利或金融选择权。长期以来,人们一直将货币与其他金融资产这两类原本分属不同层次的金融因素等量齐观。比如,从凯恩斯的“两资产”框架(将通货与债券并列)开始,主流经济学就一直将这种错误的资产搭配传统“代代相传”。因此,只有夯实金融权利结构的基础在先,金融分析制度范式的建立才会紧随其后。
第七,基于中国金融制度演进的“故事原型”重构理论逻辑与分析结构是制度金融分析的首要责任和基础含义。几个世纪以来,讲述和演绎全球金融制度演进故事的话语权长期被西方经济学家所垄断。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中国经济金融臂膀的迅速强壮,国人开始重拾迷失百余年的理论自信。在此过程中,人们逐步发现,中国其实早已拥有自己完整而独特的金融故事。中国金融演进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的金融改革与发展过程,为一次具有世界意义的金融理论创新提供了百年不遇的另类“故事原型”,而中国金融业的迅速崛起,将“中国故事”首次推向构建一种全新分析范式的舞台中央。主流理论阵营明显感到中国金融故事已然超出其既有分析框架的解释范围。如艾伦和盖尔贸然失言,认为一种“失败”的金融体系竟然支持了成功的经济增长。他们不曾理解,中国经济崛起的真正奥秘往往隐藏于一些不被人轻易察觉的金融制度“细节”的深处,而研究这些金融细节是建立全新分析范式的必要环节。
第八,破解中国金融制度变迁过程的诸多谜团是确立金融分析制度范式的基本内容。中国金融改革与发展过程涌现出诸多让既有理论难以解释的谜团。比如,在国家财政汲取能力伴随放权让利改革迅速下降而金融市场又一时难以建立的情况下,推动增长所需的金融资源除了依靠“外生货币化”(M0扩张)将别无他选,而这种选择一旦做出,通货膨胀陷阱将注定在不远处“张网以待”。殊不知,基于特定的金融制度设计,国有银行体系“横空出世”,它先将源源不绝喷涌而出的居民储蓄悉数收入囊中,随后又奇迹般地借助“内生货币化”(M2扩张)给经济增长过程提供了巨额金融支持。主流理论对“外生货币化”与通货膨胀之间的作用机理有过系统而成熟的刻画,但从未对“内生货币化”与通货膨胀的关系给出合理解释。实际上,按照新的制度分析范式,中国改革进程中的“内生货币化”是“家庭内”秩序的自然结果,其中的关键环节是国有银行体系的建立。国有银行体系(而不是普通商业银行)的存在将动员居民储蓄由“市场内”问题转化为“家庭内”问题。既然是“家庭内”金融问题,就得按照家庭规则行事。面对改革伊始百废待兴的经济金融景象,市场(家庭外)收益尚未进入老百姓的效用函数,而他们所渴求的金融安全却只能在“家庭内”金融制度结构中获得。可以说,国家出面量身定做的国有银行制度既是初步走出温饱困局的老百姓的安全金融港湾,也是改革进程嗷嗷待哺的国有企业的坚强金融后盾。国家(中央政府)如同家长,它依托国有银行体系,双手牵系着老百姓(储蓄存单持有者)和国有企业,让它们如兄弟般建立紧密的金融联系,以便并肩走过跌宕起伏的改革岁月。
第九,制度分析范式可以帮助我们客观而正确地看待中国经济发展与改革道路的选择以及深嵌其中的金融因素的角色。中国的渐进改革并非从一开始就“有章可循”,它是无数次惊心动魄和成本不菲的制度试错(其中包含几次激进试验)的结果。那个长期饱受主流学者诟病的政府主导型改革格局,便是在此过程中被“内生”出来的。在改革伊始的一段时间里,市场主导和政府主导都是中国改革道路的可能选项,但残酷的制度试错结果表明,政府主导更有利于兼顾改革、增长与稳定。基于此种初始条件,新体制所需要的市场因素几乎不存在单独成长的可能与空间,只能依托政府主导型结构逐步添加。这种情形曾被青木昌彦等概括为“政府内生市场”命题。很显然,若脱离中国经济改革的实际过程(历史逻辑),只从理论逻辑角度分辨市场主导和政府主导之孰优孰劣,在理论上毫无价值,在实践中有害无益。其中最著名的例证是金融机制与财政机制的“强弱组合”。伴随“放权让利”改革,“弱财政”现象出现。按照常理,弥补“弱财政”的手段除了增税便是举债,举债又无非国债与货币发行二途,银行体系断难成为可能选项。未料,中国改革进程偏偏选择了银行体系。国家借助国有银行体系获取超强的金融汲取能力并形成“强金融”格局,由财政下降留下的融资制度缺口最终在中国特有的“家庭内”结构中消弭于无形。另一个例证是关于银行体系与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孰优孰劣的争论。按照主流观点,相较于资本市场,银行体系更易受到政府因素的干扰甚至支配,因此效率更低,仅据此,银行体系须对改革过程可能出现的金融资源低效配置负责。岂料在中国经济改革过程中,资本市场从一开始就承担了提供证券性金融支持的“宏观责任”,它与银行体系提供的信贷性金融支持一道,构成了一种特殊的“金融制度组合”。可以说,只有在着眼于制度组合与制度均衡的全新分析范式中,我们才能真正理解资本市场与银行体系之间的微妙关系。
第十,只有借助制度分析范式才能完整解释中国改革过程中国有银行体系的特殊结构与贡献。国有银行体系是中国金融演进故事最引人入胜的篇章,它在经济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发挥作用的机理仍有待进一步发掘。其之所以能够在前所未有的制度变迁过程中独当一面,除了国家赋予其特定的(宏观)制度角色以及提供相应的风险允诺之外,还因其拥有一个迥异于一般商业银行体系的特殊微观结构。这种微观结构如同一个充满谜团的“黑箱”,若要为其寻求合理解释,既有的主流金融理论显然力有不逮。由此也预示着,探寻和洞彻国有银行制度的微观结构具有不可估量的理论发现价值。如果我们能够在既有的分析框架之外寻找到更为合理的解释逻辑,对主流银行理论造成的冲击一定是致命的。重要的是,由此还会极大地丰富银行体系的“制度谱系”,进一步纠正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有关商业银行体系的“嫡庶”偏见。现代商业银行体系并非欧美制度演进的“专利”,原生于中国并帮助创造了经济增长“中国奇迹”的国有(商业)银行体系亦属全球商业银行家族中的平等一员。而且,它们之间原本就不存在先验的高低贵贱之分。如果非要分出个“三六九等”,那首先要看的显然不是金融制度“血统”之纯杂优劣,而是经济增长与福利增进绩效之虚实大小。既然如此,经济改革以来国内外不少学者试图对商业银行体系效率进行“国别”比较并极力倡导和推进国有银行体系所谓的“与国际接轨”,就无疑是一种不明就里抑或心怀叵测的理论误导。
三、成果的学术创新、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
本成果的学术创新主要体现在:第一,明确提出金融分析的制度范式,并构建制度金融学的理论框架;第二,对金融理论所包含的制度内涵及其逻辑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与总结;第三,对中国金融制度变迁过程进行理论刻画,提出一系列基于中国本土金融故事且与主流理论兼容的命题、模型与假说,据此构建相应的解释框架;第四,对中国长期的金融制度演进历史进行系统考察,遵循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高度统一的原则,探究中国金融发展长期滞后的根源。
本成果的应用价值主要体现在:第一,作为代表制度金融学研究领域前沿水平的学术著作,将填补国内外制度金融学领域研究的学术空白,对中国金融学的现代化发展也将产生重要推动作用。第二,本成果分析体系系统严整,理论阐释与现实考察相得益彰,可为丰富和完善中国金融学理论体系和高等院校金融学课程体系提供新的基础。第三,本成果的逻辑展开立足于讲述中国金融故事,不少命题和观点都从中国金融改革与发展实践中导出,对于未来中国金融改革与发展决策不无借鉴价值。第四,本成果正在同步准备出版英文版,将为中国经济金融学研究在国际学术领域争得话语权与学术影响力尽一份绵薄之力。
本成果试图对已有涉及制度因素的金融学理论加以梳理,并用一种全新的框架和逻辑在这些显得有些零乱的命题和观点之间建立某种内在联系。基于这种联系,初步形成金融分析的制度范式,让读者大致领略和辨识金融学发展的又一新维度,从中体验金融学的丰富内涵和博大架构。本成果是国内第一部试图构建金融分析新范式和制度金融学框架的学术著作,具有开风气之先的意义。本成果对金融理论所包含的制度内涵及其逻辑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与总结,在此基础上,紧密结合中国金融制度变迁过程,提出了一系列全新的命题与假说,建立了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高度统一的解释框架。本成果立足中国金融制度变迁过程,讲述中国金融故事,在填补国内外制度金融理论学术空白的同时,有助于推动中国经济学家树立学术自尊与自信,进而为进一步繁荣全球经济金融学贡献中国智慧与力量。
注释
[1]张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