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参赛记
夏晓虹[21]
需要先解释一下题目:“北大”在这里不是主语,而是表示场域。本来想以“在北大打比赛”命名,可惜下面写到的赛跑似不宜挪用球类运动专属的“打”字;若在“北大”前冠以“在”,意思倒是很明确,但读来又觉不顺口。因此定了现在这个很大的标题,其实要讲的完全是私人的一点小事。
其次应当说明的是,我并非校队成员。我在北大所有的体育活动仅限于上体育课,并参加过两次以系为单位的比赛。体育课上,我的表现也相当平庸,每项运动都过关,却很少达到优秀。比如游泳,25米为及格,50米为良,100米为优,我也只勉强挣扎到半百。这样就很清楚了,读书期间,我是以一个普通学生的身份,参加到层级不高的赛事中。
不过,我那不可能出色的赛场表现,也曾经有幸载入班史。
2009年,为了纪念入学30周年,我们班出版了《文学77级的北大岁月》。班长岑献青在《文学77级纪事》的1980年项下有如下记述:
这段记述固然证实了我的业绩不佳,但何以值得在班级纪事中写上一笔,局外人恐怕还是难以理解。幸好,那时我在留学生楼陪住,时间充裕,每天都留下了详细的日记,正好可以拿来填补记忆的缺失。
依据我的日记,我所参与的中文系运动会是在1980年4月10日举行的,比小岑所记迟了一天。由于是当事人,我相信自己的记录更准确。77级本是春季入学,其时我们正上三年级。
1500米跑:我挣的这一分,到计算总成绩时才显示出它的重要性
以班级为比赛单位的系运动会,很容易调动全班同学的集体荣誉感与参与意识,大家也确实是各尽所能,积极报名参赛。以致连我这个平日疏懒的人,竟也要参加两个项目,即400米的赛跑和由四人组成的400米接力赛。当然,我有自知之明,赛前已料定,400米绝对拿不到名次。不过,这并不影响我的积极性,因为当年看重的是参与的态度而非能力。现在已很难想象,比赛前一日,我还专门和同在留学生楼陪住的沈楚瑾一道去操场练习交接棒,以免拉低小组成绩。可见,我很在意为班级争光。
比赛最先进行的是百米跑等三个项目,我也热心去观战:吴北玲这个老腰疼居然跳远达到三米六,小沈推铅球一出手就是七米多,而铅球大王照例非小岑莫属,成绩总在八米开外。就在看王小平跳高时,有“老夫子”之称的朱则杰走过来,与我和宋红交谈。他希望我们在看《李太白全集》时注意两点,他想证明一首诗不是李白所作,因诗中不避“世”字,题目中又出现了“李”。他认为,如果其他诗里都没有这种情况,就说明此诗一定是窜入的别家作品。
朱则杰刚讲完,400米的比赛者已开始在跑道上飞奔,我显然来不及加入了。而当我看清只有四人上场时更是大为后悔,假如我参加的话,最少也能拿到第五名,可惜错过了良机。正因抱着这样的遗憾,才有了后来我的“惊人”之举。
400米结束后,接着就是1500米赛跑。这个项目报名的更少,只有三人。班里同学不免心痒,都在推耐力极好的赵红参赛。此时我也觉得应该将功补过,为班集体的荣誉奋斗一下,于是表示:只要赵红肯上,我愿意奉陪,“就是走三圈半,这分也可以挣到手了”。赵红终于拗不过大家的推遣,和我一起向1500米报名处走去。一边走,我还一边叮嘱赵红:“不要跑得太快了,咱们走也得一起走,不要剩下我一个人太难看。”赵红却反过来和我说:“你别跑得太快了。”这原本不劳吩咐,等下就立见分晓。
这时,新闻二班也跑过来几个女生,准备报名。我赶快劝阻说:“这个项目只取六名,你们只能来一人,否则我们俩就要下去一个。”这其实是很不讲道理的说法,因为没有任何比赛规定,参赛者人数须与录取人次相当。不过,新闻二班同学赶来报名的动机原与我们相同,都想要“捡漏”;又见我虚张声势,似乎胜券在握,于是主动退避,只一名女生添加进来。
一开始起跑,尽管我占据了里侧最好的跑道,但马上就被别人超过,且远远地落在后面。我的鞋也没有换,此时总觉得不跟脚。而赵红早已紧紧追在三位领先者身后,跑到我前面去了。不久,唯一落在我后面的新闻二班女生也超过了我。
第一圈跑完,我已经觉得很累,盘算这一分是稳能到手了,我于是放慢脚步走起来。接下来的每一圈都是如此,在跑道两边的拐弯处,我都会停跑,行走大约100米。站在场地中央的体育老师于是一再向我喊话:“别走哇!我们这是赛跑,这样太不好看。”我却只要跑到距离他比较远的地方,就又开始走。反正在出发线上,我已和他打过招呼:“走下来是不是也有分?”他当然说:“还是慢慢跑吧。”很明显,我把赛跑变成了竞走,已经有违竞技要求。
这时,我们班的男女生都兴奋起来,一齐为我鼓劲。我一边走,一边喝了几口李志红和查建英递过来的茶水,感觉像是在跑马拉松一样。赵小鸣在主席台上也一个劲儿地冲我喊:“瘦瘦!加油!”日后进入《光明日报》且擅拟标题的刘志达更是妙语连珠,一会儿说:“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一会儿喊:“你是中国的脊梁。”梁左也在跑道边习惯性地假咳着,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夏晓虹,你可得坚持住啊!”
而我的落伍,从我还未跑到最后一圈,第一名已多跑完400米,赶到了我的前面,即可知差距之大。如此也不难想见,偌大的操场上,最后只剩下我一人,在众目睽睽下跑跑走走,毫不愧怍,也并不放弃,场面确实奇特。
当还剩下最后100多米时,小岑特意过来为我带跑,我也相当配合地做出冲刺状。新闻班的同学很有专业意识,此时也赶来抢拍镜头,可惜这张具有“历史意义”的照片我一直没看到。总算抵达了终点,尽管其间有一圈左右是在走路,但完成了1500米的运动量,人还是觉得非常累,所以下面的接力赛不能跑了。原准备由我顶替的李志红虽然抱病,也还要上阵,并且四人配合默契,应该比我在场的战绩更好。
而我挣的这一分,到计算总成绩时才显示出它的重要性。女生总分最高的是文学专业78级,为七十多分;第二名就是我们班,四十多分,只比第三名的新闻二班多了一分。刘志达于是郑重宣布:“今天我们班是以一分之差取得胜利的。这一分是哪儿来的?就是夏晓虹得的那一分。”大家立刻叫好赞同。我想到的却是新闻二班同学的不平,那两位被我劝退的女生如果上场,每个人肯定都比我强,我们两班的名次也将随之对调。但显然,这一回幸运之神有意眷顾文学77,男生也是以一分之差险胜第三名,我们班因此以总分第二,获得了一副羽毛球拍的奖品。至于在我心中留下最深印痕的,则是这次运动会上全班同学表现出的团结友爱与齐心协力。
排球赛:总共两次触球,一发不中,再发出界,可我们照样得胜而归
接下来我要叙述的第二件赛事已经到了研究生阶段。这次没有日记或其他资料提供支持,只能凭借个人记忆还原现场。
时间先就无法准确认定,很可能是在1984年5月,但也不排除1983年的9、10月间。因为与79级同学有关,而她们是1983年9月开始读研,我则在1984年7月硕士毕业,加上比赛通常分春、秋两季举办,故有此推定。当时是各系研究生分别组队进行排球赛。此事本来也和我不相干,以致赛程过半,我连现场都没有去过。
虽然并未与闻其事,我却清楚了解中文系研究生女队的实力。此前在本科阶段屡战屡胜、获得过全国大学生赛冠军的北大女排,其中的主力队员一半在中文系。同班的沈楚瑾算一个,更重要的是女排队长兼主攻手孟悦与二传手靳玮,分别为文学78级与79级的同学。关于孟悦,传言她原为北京女排主力,假如不是得肾炎提前退役,就没有郎平今日的风光。靳玮也出身崇文区业余体校,受到过相当专业的训练。二人此时已先后升入研究生,既然校队最重要的两名球员在此,中文系的取胜可谓毫无悬念。
就在这样的背景下,我意外地受邀参赛。原因是,主力队员中有人手腕受伤,唯一一位79级的替补队员却又在场边观战时,被飞来的球砸中,受到惊吓,无论如何不愿上场。这时有人想到了我,个子够高,弹跳力也不错,应该可以补缺。而我虽然在体育课上摸过排球,也见过老师示范基本的动作要领,却还是完全未入门,连如何站队、每人的角色以及作用都搞不清。所以先是推辞,后经晓以大义,特别是明白了自己在场上只是滥竽充数,这才应承下来。
我参加的这场已是决赛。对手为法律系研究生女队,其中主攻手兰晓梅在学校运动会上一直是明星式的人物,曾囊括多项竞赛冠亚军。其他队员也都有基本的实力,绝对没有我这样毫无基础的“白丁”。不过,我自觉我的上场还是非常重要的,否则本队不足六人,比赛也无法进行。
根本上我是认为,这个队有三个人就够了:一传垫一下球,传给靳玮,靳玮再托送给孟悦,便可以一锤定音。只是,对方发球过来的落点不同,所以还是需要多两个一传手跑动接球。当然,靳玮与孟悦的搭档,一个是稳准的递球,一个是大力的扣杀,已经保证了我队的必胜无疑。我在场上,正是一个无所事事的多余人。
比赛总共进行了两场。按照事先的约定,孟悦把我排在了轮换发球的最末位(很遗憾,我至今都没搞清我的站位)。第一场打得很顺畅,基本是如上所说的一个来回就结束,甚至还没有轮到我摸球,我方已经以悬殊的比分取胜。由于这场赛事我完全不须出力,虽置身赛场,却悠游自在,像个局外人一般走来走去地踱步,只是遵照队友的指示,转换位置而已,孟悦因此戏称我为“场上指导”。
第二场情况有点改变,对方开始适应孟悦的进攻,组织了好几次成功的反击,一度形成拉锯之势,比分也咬得很紧,交错上升。我自然无法像上一场那般悠闲。先是轮到了发球,感觉已经用了很大的力道,然而,没过网。接着,对方发来的球落在了我面前,旁边的队友有意相让,给我一个过瘾的机会,我也毫不犹豫地出手一垫,球飞了。尽管两次失手,证明我的球艺的确很烂,同队诸人却只觉得好玩,并无一句抱怨或责备。我也一再把这当作日后吹嘘战果的笑料:总共两次触球,一发不中,再发出界,可我们照样得胜而归。
作为冠军队成员,事后我得到了毛巾、香皂一类的奖励,颇有无功受禄之感。不过,这还是小意思。经此一役,和其他班同学结下的战斗友谊,已成为我心底温暖的记忆,无论何时想起,都觉得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