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教学上的个人与集体
文学史在近代以来的大学的文学教育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只不过直到1950年代以前,它都还是因校而异、因人而异的[313],即如游国恩说,“教学上是不免自由散漫的”。1950年代初,游国恩对人谈到自己十几年来上文学史课的办法,就说是因为一部分材料略能背诵,因此总不肯多做准备,也因为不把握进度,一任其自流的“兴之所至,乐而忘返”,故而学期终了,往往才讲到唐宋[314]。陆侃如回忆“五四”前后到抗战初期,也说当时“各校中文系课程的开设是所谓‘自由’的,系主任爱怎么办便怎么办”,及至抗战期间,虽然有了一个部颁的课程标准,沿用到全国解放,“但也没有两校所开同一课程的内容是相同的”,他说“我教过二十年的‘中国文学史’,都是详于周秦,略于唐宋,到明清就根本不讲了。我所认识的担任这门课程的朋友们,讲授的进度都不一样;至于对每一作家、每一作品的评价,不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且以‘独出心裁’为贵”[315]。
到了1950年代课程改革实施之初,这种自由教学的情形依稀犹存,虽然政府要求高等教育逐步走向计划化,指示“各系课程应密切配合国家经济、政治、国防和文化建设当前与长期的需要,在系统的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实行专门化;应根据精简的原则,有重点地设置和加强必需的和重要的课程,删除那些重复的和不必需的课程和内容,并力求各种学科的相互联系和衔接”,“各校开设课程应按照国家建设的实际需要,不应因人设课”[316]。在1950年颁布的《高等学校课程草案》中,更严格规定了中国文学史课的宗旨,就是要运用新观点、新方法,讲述中国文学各历史阶段的发展状况并指出其发展方向。然而,由于地域和校际的差别,加上任课教师各有不同的学术背景和教学习惯,在实际教学中,教师们仍然难免各自为政,“在方法方面是关门提高,钻牛角尖。在态度方面是自由散漫,不负责任”[317],乃至于彼此冲突,互相指责。像有人就曾公开批评,某某在文学史当中,误把机械论的观点当作唯物史观,某某在分析文学史上的派别时,沿袭旧说,还用着“言志”和“言道”的概念,以为“言道”的文学就是现实主义的文学[318]。有人则批评专家们也并没有都改掉自成一家之言的习惯,譬如很多楚辞专家都研究屈原,也都讲《离骚》,“可是一人有一套讲法,谁跟谁都不一样,而且人人皆认为自己的讲法才是真地合乎马克思列宁主义”,“甚至于同一工作部门,同一教研室里,也不能——主要的是不肯——取得比较一致的看法:必须你有你的一套,我有我的一套,才显得我们都是‘专家’”[319]。
使这种个人主义教学方式得到真正改变的,首先,是对教员实行的集中备课的管理办法。教育部从1950年代初开始,即在各大学的文科学系,推广教研组备课的制度,提倡以教研组为单位,拟提纲、编教材,交流教学经验,检查教学效果,以解决教员不能集中统一教学的问题。武汉大学中文系在介绍他们的经验时,曾非常仔细地讲过集体开课和互相批评的这套办法:系里边要求教师必须将课前的共同备课、课上的集体讨论、课后的互相检查这三个环节做好,具体地说,就是“每一课程开始以前,除编有教学大纲外,并按周制定教学计划,对每小时教学内容,每周教学进度,学生课内外作业的内容、方式、次数、交卷时间都事先作出通盘打算。教师每上一课必作‘教学日志’,详细记录教学内容、进度、心得、缺点、问题解答、学生反映等项,在教研组开会时作为工作汇报的原始材料,在课程结束后,由师生共同检讨优缺点,作出总结,交教研组长作出本组总结,再交系主任作出全系总结,作为下期布置工作的基础”。据说有位老先生因忙于其他工作,没有充分准备,讲稿也没有经过该课全体教员仔细研究,讲下来的结果不好,因此受到大家的批评[320]。在湖南大学中文系,教师们则被规定要互相听课,轮流观摩教学,定期举行座谈,互相提出批评,互相听课的时候,人人做笔记,课后批评时,因此都讲得十分仔细[321]。
其次,是把教员集合在一起编写教材。一方面,1950年代以后的大学,由于学习了苏联的教育思想,把课堂看作教学的基本形式,把教师视为教学的当然领导,同时特别重视教材的作用,强调教材的权威性。另一方面,在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下,人们也相信只有把专家的智慧和才能集中起来,才能使知识发挥最高效率。而当这两种看法结合到一起的时候,便有人提出了要想编出“正确完善”的东西,“最好由领导上约集专家,集体研究,分工合作,以期完成”的建议[322]。跟着文艺界刮起的集体创作的风潮[323],有人指出古典文学的整理研究,也必须明确目的性、加强计划性,“有领导,有组织,而且要全面考虑,具体实行分工合作”。比如研究李白,就要把李白的研究专家组织起来,使大家集思广益,系统地分工合作,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免得他们各自为政[324]。中山大学中文系古典文学教研组后来在总结他们编写《中国文学史》经验的时候,就很是突出了他们如何发挥集体主义精神的这一面,称“我们在党和行政的教育、领导之下……互相尊重,互相学习,认清教学的目的,捐除个人的成见,各尽所能,通力合作。大家先在感情上打下良好的基础,然后有意见公开提出,有问题互相讨论、争辩、批评,渐成习惯,改动讲义,也就毫不在乎了。这么一来,以前的讲义中的各种缺点,才得到较好的修正”[325]。
1950年代初期,教育部便成立有一个高等学校教材编审委员会,领导编写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的作用,在当时被认为既可作“指导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也是教科书编辑人员工作上所必须遵守的准则”,也可作“各级教育行政领导机关及学校行政领导人员”“检查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326]。
1957年,《中国文学史教学大纲》经高教部审定,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光是在这本《大纲》封二上出现的起草者的名字,就有北京大学的游国恩、复旦大学的刘大杰、山东大学的冯沅君、北京大学的王瑶和武汉大学的刘绶松等五位。游国恩曾谈到过《大纲》的编写过程:1954年,高教部先是指定几个高校的中文系和文学研究所,分段草拟大纲,到第二年,再由分段负责古典部分的各个学校,先后邀请部分高校及其他方面的专家,聚集起来讨论,取得初步一致的意见,1956年的7月和11月,高教部又先后召集过两次讨论会,这样历经反复,大纲才从草案变成定稿,正式成为编写中国文学史教科书的依据和各综合大学中文系文学史课的参考。游国恩说:“在历次讨论会中,我是始终参加的,大家虽然意见分歧,最后仍然取得协议。多数同志一面坚持自己的看法,同时也虚心考虑别人的意见。”“对于这个大纲,我虽然也有一些保留的意见,但基本上是同意的。”他认为无论在参与的高校还是在参与者个人之间,能够达到这样高度的协作,“是和党的英明领导分不开的,也和知识分子接受思想改造,努力自我教育分不开的”。[327]
用行政的力量,调集各校最有经验的专家来共同编写教学大纲,在很多人看来,都是史无前例的事情,李嘉言就曾深有感触地说过:“学校党不仅事先指示了我们编写每一种教学大纲的原则,还审阅了我们的初稿,提出意见,并组织讨论。就这样子初步提高了我们的教学质量,保证了教学计划的完成。其后教育部领导我们的也是这样。而在旧大学教文学史,很少有讲到元明清的。”[328]游国恩、余冠英等人则对教育部不但有能力将全国的专家组织到一起,编写教科书,而且还能在许多细节上都考虑周到,如给参加者以适当的照顾,或减轻他们的教学负担,或给他们配备助手,并设专门的组织机构等,留下了很深的印象[329]。
1957年的《大纲》因此设计得非常周密,它是按课时来控制中国文学史的叙述节奏的,把从上古到1949年的文学史,恰恰好安排在35周也就是一学年的时间内。它的目录上就同时标有授课时间,例如上古文学的第一章绪论,标明了约半周,第二章古代神话,约二周,第三章散文的发展,约二周半,第四章诗歌的发展,诗三百篇约五周半、结语约半周。《大纲》的另外一个特点,是它的概述部分特别多,不但全书前有“导论”、后有“总结”,其下上古、春秋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宋金元、明清、近代文学、现当代文学九篇,篇篇也都各有“绪论”和“结语”,这是满足典型的学院式教科书要求的写法。由于《大纲》将全部的教学内容,严格控制在规定的课时内,并采用了反复概括、归纳教学内容的形式,以保证受教者既能在有限的时间内,掌握所学内容,又能从课堂学习中,养成举一反三的能力,也比较能够满足近代式课堂教学的要求,同时由于参与其事的专家学者在编写《大纲》的前后,大都身居教学岗位,因此,这个精致周密的集体成果,差不多影响和规范了此后近三十年间的全国各高校的中国文学史教学[330]。
1950年代后期,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等校中文系的学生,在“大跃进”形势的鼓舞下,分别在北京、上海等地出版了各自集体编写的《中国文学史》,虽然它们都离《大纲》并不太远,但连本来只有学习者资格的学生,都变成了教科书的制作主体[331],而教着这些学生的老师对此似乎也抱着无限热情,北京大学的一批教师就曾撰文称赞“红色‘中国文学史’的科学成就”,宣传自己的学生由于发挥了集体的智慧,进行了反复讨论,在例如有关各时代社会概况和文学概况的章节中,都表现了高度的概括力[332]。对于集体力量的幻想,对于集体意志的崇拜,在这时可算达到了一个极致[333]。
再以后到1960年代,又有两种集体编写的《中国文学史》同在北京的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一是由游国恩、王起、萧涤非、季镇淮、费振刚等高校学者主编的,而光是从《说明》列出的参加执笔和集体讨论的名单上就可见,当时参与编写工作的,至少还有另外14人。在这个编写集体里,除王起、裘汉康来自中山大学,萧涤非来自山东大学,其他人都来自北京地区的高校,主要是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与这一种中国文学史编写的同时,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中国文学史编写组也写出了一种《中国文学史》,这个编写组由余冠英挂帅,下设三小组,即余冠英负责的上古至隋小组,钱锺书负责的唐宋小组和范宁负责的元明清小组。参加者中,余冠英、钱锺书毕业于清华大学,范宁毕业于西南联大,其余14位则毕业于不同地区的各个院校。这两种文学史,都是供大学文学史课用的[334],在编写过程中,写作者虽已费尽气力试图表现自己的特色,但终为编写方式及用途等因素所限,不可能在大的格局上有所突破,因而面貌相当接近。文学所的一种在叙述魏晋南北朝文学时,独辟了一章《佛经翻译》,还被批评为“在全书结构上是游离的”,“专章独立,于体例也是不纯的”[335]。这两种《中国文学史》相继出版之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基本上就成了全国各地高校所使用的唯一教材,一直到1980年代,中国文学史课主要依据的都是这两个本子。
1980年代后,全国各地都有不少新编的中国文学史教材出版,不过就编写方法而言,大都脱不开集体写作的模式,即便写作者个人较过去有了相对的自由,但一般人还坚持认为,一部文学史当中,是需要一以贯之的文学观,兼以比较统一的文字风格的,就连章节字数的分配,也需要经过集体的讨论和权衡。在新的中国文学史教材中,虽然也有若干顶着个人的名义编写出版,但它们大多仍在有意无意地因袭着一种集体话语。对于教科书,人们似乎早有一种默契,那就是要在材料、观点上求平保稳,避免将争论或失误带到课堂,在学生中埋下疑问与歧见,乃至损害教科书及教员的权威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