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史的权力(增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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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作为教学的“中国文学史”

一 文学史为中文系的重要课程

在中国,“中国文学史”的出现,从一开始就与近代学制有着密切的关联,现知出版最早的,如林传甲、黄人的两种《中国文学史》,就是分别配合着京师大学堂和东吴大学的有关课程编写的。20世纪的一二十年代,中国文学史课的开设,由于得到中华民国政府教育部的认可,在大学、师范院校乃至中学蔚然成风,校园之外,就连一些地方上举办的短期学习班,也会开出这类题目[285]

作为大学里的一门课程,“中国文学史”的设置,在早期,除去是对日本、欧美学制的模仿之外,还有另外一个相当重要的因素,便是它能够讲述一个有关中国文学的源远流长的历史传统,这种历史传统的讲述,对于近代国家形象的建设以及民族精神的构造都十分有益,它能够起到激发爱国热情、提高民族自信心的作用,即黄人所说的,由文学史而知“我国可谓万世一系”,“动人爱国保种之感情”[286]。而爱国主义,恰好又是近代国家的学校教育的一个最核心观念[287],因此,不但林传甲深信“我中国文学为国民教育之根本”[288],就是到今天,无论教育制度有过怎样的改变,课程设置有过怎样的增减,或学欧美,或从苏联,在大学的文学教育尤其是中国(语言)文学系的教学中,中国文学史课都自有其不可动摇的地位,“中国文学史”的生命,与近代以来的学校的教学相伴始终。

以北京大学中国文学系为例。至少从1916年起,这个系的一年级学生,就要上朱希祖开的一门“中国文学史要略”课[289],此后过了将近十年,到1924—1925年度,朱希祖的“文学史概要”还列在必修课单上。那一年度的必修课共有五门,分别是沈兼士和马裕藻的“文字学大意”、朱希祖的“文学史概要”、沈尹默的“诗名著选(附作文)”、郑奠的“文名著选(附作文)”、张凤举的“文学概论”,五门必修的课程,明白显示了中文系以文字为基础的文学观念,以及由史、论、作品选三项为基本构成的文学教学取向。这当中,史与论、史与作品选的界限很清楚,它们显然都不可或缺,不可相互替代[290]

然而到了1931—1932年度,中文系的必修科目一度减少为下列四门:沈兼士和马裕藻的“中国文字声韵概要”、俞平伯的“中国诗名著选及实习”、林损的“中国文名著选及实习”、冯淑兰的“中国文学史概要”,较之数年以前,少了一门“文学概论”。“文学概论”的空缺,本来已经意味着理论教学的可能减弱,在这一年度的选修科目中,又有傅斯年开的一门“中国文学史包括中国文籍文辞史”,这种看似重复的设置,或许正表现了文学教学加倍向“史”的方面偏斜[291]。理论的淡化和史的增强,在中文系的教学中似乎还不是偶然的现象,在清华大学中国文学系,1936—1937年度文学组的必修课中,浦江清开的“中国文学史”被当作基本课程,是要求学生在二、三年级连上两年的,但是在所有的课程中,能跟文学理论沾得上边的,却似乎只有选修课中的“文艺心理学”一门[292]

中国文学史之所以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课程,据说是因为这门课的涵盖面较宽、弹性较大,不仅能向学生提供常识,而且能训练学生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1938年,教育部曾在“规定统一标准”的原则下,颁布过一个《大学中国文学系科目表》,其中就特别“注重或提倡中国文学史的研究”。“中国文学史”不但作为文学组的必修课,需要分成周至汉末、汉末至隋、唐宋、元明清四个段落详加讲授,就连语言文字组的必修课里,也有一门“中国文学史概要”。参与拟定这个科目表草案的朱自清就解释说:“文学组注重中国文学史,原是北京大学的办法,是胡适之先生拟定的。胡先生将文学史的研究作为文学组发展的目标,我们觉得是有理由的。这一科不止于培养常识,更注重的是提出问题,指示路子。”不仅如此,“这一科可以向许多方面发展:或向古代文学如《诗经》《楚辞》等方面去,或向各代诗文或向各代大家名家方面去,或向戏曲小说方面去,或向文学批评方面去。”[293]

在这种观念支配下,中国文学史课在西南联大时期的中文系,便几乎占据了基础课的首要位置,从1937—1946年中文系的必修科目来看,差不多就年年都有“中国文学史”,浦江清、余冠英、郑奠、罗庸、闻一多和游国恩都先后担任过文学史的任课教师。学生进校,通常是一年级必修大一国文,到了二年级,必修的16个学分中,“中国文学史概要”要占到6个学分,其余的课程,像“各体文习作”仅占2个学分,“音韵学概要”和“文字学概要”也是各占4个学分。学生到了三、四年级,要选择进文学组或是语言组,分别准备论文,这时,文学组的必修课,虽然变成了专业性较强的文选、诗选和专书,但对两组开的选修课里,仍然有专题课性质的“中国文学史分期研究”和“中国文学史专题研究”[294]

在中文系的教学中格外重视“中国文学史”的这种状况,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也没有多少改变,相反,由于各地各学校的教学,逐渐被纳入到一种更加严格的秩序和制度之中,这种状况只可谓有增无减。

1949年,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曾向华北各地高校下达过一个《各大学专科学校文法学院各系课程暂行规定》,就明确地将“培养学生对文学理论及文学史的基本知识”,视为中国文学系的任务之一。《暂行规定》拟定中文系的基本课程,有中国文学史(包括历代及现代)、中国语文、文艺学、写作实习、中国文学名著选(包括历代及现代散文、诗歌、小说及戏剧)和世界文学史,其中“中国文学史”依然是首选科目。这个《暂行规定》下达之后,一些大学曾根据它的精神,将自己原有的课程做了精简重复、突出重点的调整,在北京大学中文系,当时就选出了“文艺学”和“中国文学史”,作为系里的两门重点课程。担任中国文学史课的游国恩认为:“文学史的任务是非常重大的,它除了说明中国几千年来文学发展的过程使学生对各阶段各种文学现象和本质获得基本的了解之外,应该进一步的用新的观点来解释文学与经济、政治、历史、文化乃至其他一切直接间接的关系,从而批判的接受文学遗产,明确的指出今后文学发展的方向。”[295]由于他在这门课上,率先“应用唯物史观的观点和方法进行讲解”[296],还受到《人民日报》《新建设》等媒体的格外关注[297]。在清华大学中文系,衔接在中国文学史课后边的王瑶所开“现代文学史”,也同样受到学生的重视[298]

这样,到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课程草案》的时候,《草案》规定的13门必修课中,“中国文学史”自然就占到了相当大的比重,这门有着8个学分的课,是仅次于最为形势所需的“写作实习”[299],占学分最多,这里边还不包括“五四”以后的“新文学史”,以及应当与之相配合的“历代散文选”和“历代韵文选”[300]。特别是如果与只占4个学分的“文艺学”相比较,在历来讲究理论与史的平衡的文学教学中,这一次,明显地是有以“史”盖过“论”的倾向。至于曾经与文学理论、文学史一样重要的作品选课,由于与写作实践脱了钩,便只成了“与中国文学史相配合”的课程[301],它们并且也好像是可以随意调整的,譬如当时由于急需师资和文教干部,有人曾提议大学的中文系应该压缩课程,让学生学完三年就毕业工作,在所列举可以压缩的必修课中,就包括有历代韵文选课和历代散文选课[302]

1950年,刘白羽在《文艺报》上发表了《访问文学院和阿扎耶夫》的文章,讲到苏联文学院的课程,除了马列主义、政治经济学以外,占学习钟点最多的就是文学史、古代文学、民间文学、苏联文学、文学理论、诗、小说、儿童文学以及各民族文学史、各民主国家文学史,文中并提到他们马上还要设立“中国文学史”的专门研究课程[303]。在1950年代以后的教学体制建设过程中,来自苏联的点滴消息,都会成为带有权威色彩的特殊依据,后来,陆侃如果然引以为据,并结合高尔基在《我怎样学习写作》里所说“开始写作的人,必须具有文学史的知识”的话,以强调中国文学史课的重要性[304]

当然,“中国文学史”能够在此后延续,时或强化它的优势,更是基于这样一种普遍的认识,即认为经过数十年的探索与积累,它已经成熟为一门具有较完整的理论和系统知识的课程[305],因此,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提出“我们的高等教育应该随着国家建设的逐步走上轨道,逐步走向计划化”的要求之后[306],这门课,理所当然地也就成了最符合政府倡导的“在系统理论的基础上,实行适当的专门化”的教学理念的典型[307],并从此在计划经济的时代,享受着被当作中文系最基本课程的待遇。学生在接触具体的作家作品之前,首先要接受中国文学史的教育,这种先灌输关于一个学科的系统观念和概念,然后再在这种先入为主的观念及先行确立的一系列概念支配下,解决感性的、具体的问题的顺序,在1950年代以后建成的教学秩序中,还是绝对不允许颠倒的。1950年代初期,某校中文系在学生二年级的时候,便开出了《诗经》和“杜诗”的课,结果,便被当成违背了“专门化必须以系统理论为基础”之原则的典型,受到教育部的通报批评[308]

对中国文学史课在中文系教学中所处的如此地位,并不是从来没有人提出过挑战,只不过近代以后的学校教学,是越来越趋向于体制化、行政化的,因而这种挑战,最多只能触动课程本身,而不大能涉及得到像教学安排等行政、制度的层面。

例如1950年代初期,许多大学的古典文学教学,一度呈现过落后于时代、遭到学生厌弃的现象,当时有人分析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即归之于执掌教席的老教授对新事物接受慢、不适应新的一套理论的缘故,建议采取安排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加进新观点的办法予以纠正[309]。在1950年教育部颁布的《草案》中所强调的,也正是要“应用新观点、新方法,讲述中国文学各历史阶段的发展状况并指出其发展方向”这一点。而当所谓新的观点和新的方法一旦融入其中,中国文学史课也就果然能够回到教学活动的中心,以至于到了1950年代的中后期,不少大学的中文系,都出现了后来被批评为“重史(文学史)轻理论(文艺理论)”的现象,“史”的当中,又是“厚古薄今”的[310]。据说在北京大学中文系,文学史课的古典与现代之比,就是4比1,在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文学史课的古典与现代之比,为6比1[311],在复旦大学中文系,三年半的文学史课中,有三年讲古代,却只半年讲现代[312]。出于同样的理由,当1958年,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等学校的中文系学生满怀“革新一切科学”的热情,检讨由他们所不喜欢的资产阶级学者讲的中国文学史课的时候,他们所做的,也并不是简单地停掉这门有着严重“历史的、阶级的局限性”的课程,而是用拔白旗、插红旗的办法,快速生产出新的中国文学史。

因此,在这数十年间,大学里的中国文学史课尽管也遇到过持续不断的震荡与危机,但这些震荡与危机,都不曾构成颠覆在近代教育制度保护下的中文系的教学规划的力量,它们往往只在本学科或本课程的内部,就能得到暂时的平息与化解。有时候,看起来只是针对课程内容或讲授方法提出的批评、批判性意见,还会化作促使中国文学史课进行自我革新的动因,提醒这门偶有学院化倾向的课程,始终保持现实的、开放的姿态,保持与主流意识形态的高度一致性,从而确保它在学校教学中的优势。于是,每经过一段时期,尤其每经过一段政治上的波动,适应文化理论与社会实践的新的要求,必会涌现出一批新的中国文学史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