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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一方下落不明,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网友“请叫我女神”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丈夫有了外遇。从此家庭再没有安宁之日,两人经常吵闹,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今年年初,丈夫与她再次发生争吵,之后就摔门而出,再也没有回过家,对2岁的儿子也不管不问。中间人多次劝慰撮合,仍无成效。无奈之下,只好准备离婚。但此时,丈夫突然更换手机号码,再也无法联系到他本人。鉴于这种情况,她想知道,离婚手续该如何办理?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网友“请叫我女神”丈夫的行为已符合离婚条件。她要想离婚,首先,要向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之规定,她应向她现在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在无法直接送达的情况下,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告知对方,以便对方按时参加诉讼。最终,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准予或不准离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