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戰國簡帛字迹特徵分類概述及研究方法
第一節 概貌特徵
字迹概貌特徵是指筆迹整體性的特徵,包括書寫風格、書寫速度、書寫水平、佈局等方面的特徵。
一、書寫風格特徵
書寫風格是在筆迹研究中,觀察者最初對字迹特徵所產生的感知反映,是對整篇字迹中多種特徵現象的綜合歸納。風格也是觀察者第一眼可以辨識出的字迹間的差異特徵。如包山卜筮祭禱簡是同一墓葬出土的,但不同書手所寫的竹簡則具備着不同的風格(見下表):
有關書寫風格的描述一般多用抽象詞彙,李孟濤就曾認爲:“在各種不同的文字風格中進行書法分析時,我們應當優先使用那些中性的描述性術語,而不是那些按其藝術價值分類的術
包山簡書寫風格差異舉例
語。”周鳳五把“風格”一詞用“勢”來概括,他認爲“‘勢’指用筆形成的書法風格,即用力的輕重、速度的快慢所造成的筆畫的長短、方圓、肥瘦等”。我們在第二章介紹過,由於毛筆這種書寫工具的特性決定了其所書寫出的字迹形態的豐富性,並且對於不同風格的字迹材料,觀察者也有不同的審美標準,所以我們不能將字迹風格機械地用某一種標準進行概括。
同一書寫者多次書寫的字迹風格特徵主體一般不會輕易變化,但是當書寫條件發生變化時,字迹外形也會發生變化。影響字迹書寫風格的因素有很多,不過,在戰國簡帛字迹材料中,最主要的就是書寫内容的類型和運筆形態。
不同書寫類型的竹簡上的字迹風格往往會有很大差異。如郭店、上博、清華等這些傳抄古書類竹簡與仰天湖、望山、曾侯乙、包山、新蔡等文書、卜筮、遣策等實用性楚簡的字迹風格差異很大,我們認爲這兩類竹簡的書寫體系是不同的。文書、卜筮、遣策等楚簡所使用的應是當時流行的實用書體,也是俗體,應該能夠反映當時楚地常用字的風格面貌;而古書類竹簡則書體豐富、字迹呈現的風格特徵各異,許多文本的字迹都具有書法藝術性,這可能是因古書有着用於閲讀、收藏等方面的特性而造成的。如下表前三簡即爲實用性竹簡所見的書寫風格,後七簡則爲古書類所見的書寫風格(見下表)。
運筆形態是造成字迹風格差異的主要原因,運筆形態決定了筆畫形態,綜合的筆畫形態構成了整個字迹風格的差異(詳看本章第六節運筆特徵)。如清華一《保訓》的簡文公佈後,不少學者指出了《保訓》中的非楚系特徵,其中就包含對其部分文字書寫風格的探討。
書寫風格特徵對比表
馮師勝君認爲《保訓》中部分文字如“日”、“隹”等字與三體石經書法風格相近;網友雨無正在此基礎上,又列舉了一些《保訓》篇中與三體石經書法風格有相近之處的例子。馮師勝君將相關討論和文章中提到的比較典型的例證集中對比,兹將其所總結的例子轉録於下:
圖三八
《保訓》的書法風格與戰國齊魯地區文字寫本的三體石經書法風格是相近的。不過,馮師勝君認爲《保訓》中大部分文字從形體上看仍屬於楚文字,所以他主張把《保訓》的抄本認定爲“書法風格具有齊魯地區特徵的楚文字抄本”。
我們發現,如果從書寫風格上看,造成《保訓》與其他楚簡書寫風格不同的最主要因素是該篇文字的筆畫形態。如“又”字(及“又”符)作“”,最後一斜畫末尾處爲轉鋒向右下行筆;《保訓》中“人”字作“”,長畫最後一筆也是轉鋒向右下行筆;等等。而這樣的特徵又與晉系温縣盟書中的一些字迹的書寫風格也很近似(如圖三八所示)。如起筆較重、豎畫收筆處向右拖曳,正是這樣的筆畫特徵,構成了它們風格的相似性。我們將這些能夠影響整篇字迹風格的特徵筆畫對比列舉如下:
艾蘭、邢文編:《新出簡帛研究》,圖版四-十八,文物出版社,2004年。
我們認爲馮師所總結的《保訓》是“書法風格具有齊魯地區特徵”抄本的結論是正確的,那爲什麽它還具有晉系文字的書法風格呢?這是因爲齊與晉地域相近,他們之間可能會具有一些相似的書風。由於齊系的墨書材料迄今爲止仍未發現,所以我們只好用晉系墨書與《保訓》比較。不過我們可以看出,《保訓》中文字筆畫彎轉多波的形態,與戰國楚系簡帛字迹的筆畫形態差異確實很大。
通過抄本的書法風格來判斷底本國别的問題最早是由周鳳五提出的,他對郭店簡《性自命出》、《成之聞之》、《尊德義》、《六德》等四篇地域和國别特點的判斷,有些就是基於對其“書法風格”的研究而得出的。清華一《保訓》與三體石經書法風格相近的這一觀點的提出是十分有意義的,如馮師勝君所説:
如果《保訓》篇書法風格與三體石經有關這一結論能夠成立的話,……一是有助於釐清三體石經書法風格的來源問題。……二是爲重新審視書法風格在戰國竹書國别研究方面的作用提供了契機和樣本。
我們是十分贊同這些觀點的,一些字迹表現出的書法風格應該可以反映出該抄本或所抄底本的國别,書法風格在戰國簡帛國别研究中發揮的作用,會隨着今後越來越多的材料發表而顯現出來。
一些學者也提出了同一人可以書寫出不同風格字迹的觀點。如彭浩注意到《唐虞之道》的書法風格非常特别,並進一步“懷疑是不是有些抄手可以運用不同的書風”。李孟濤也曾提到:
看到這些(儒按:指郭店簡)截然不同的文字風格會使我們推斷這些文獻是由不同的抄寫者書寫的。雖然這個結論實際上有可能是正確的,但我們必須注意到,這並非是一個完全合理可靠的結論,因爲我們無法排除同一抄寫者使用不同風格的文字書寫不同的文獻。職業抄寫者通常有可能掌握多種類型與風格的文字書寫技能。
李孟濤的這種觀點是值得注意的。由於我們對戰國時期書手所掌握的文字與書寫風格情況並不瞭解,迄今爲止,我們尚未確定有哪兩種或幾種風格的字迹爲同一人所寫。如何判定不同風格的字迹是否爲一人所寫,這項工作是需要我們進行深入研究的。
不同抄手書寫相同風格的字迹現象是十分常見的,這應該與他們相互生活或學習的環境較近,能夠相互影響有很大關係,如文書、卜筮祭禱等實用簡的書手是因職業相同,所寫字迹風格也相差不多。馮師勝君將這類竹簡的書寫者稱爲“書手集團A”,並認爲這類簡文:
要求文字清楚、準確,而並不追求在書法風格上的變化與創新(例如遣策是一次性文本,寫完即埋,很多遣策所用的竹簡修治比較粗糙,有的没有契口,書寫者當然不會在書法風格方面太過講究;法律文本要求準確,書法風格上的變化與修飾反而會影響文本的準確性與權威性)。“書手集團A”具有一定的封閉性,成員之間的互相協作和交流(例如法律文書類文本,往往需要多部門審閲與批示,這種行政化運作必然要求文本在格式、用語乃至書法風格方面的規範與統一;有關卜筮祭禱的記録,從包山簡的情況來看,也往往需要多人多次協作完成,不同書手的書法風格雖然各有特點,但整體上看還是協調統一的),也會導致書法風格逐漸趨向統一和穩定。
不同墓葬裏出土的古書類竹簡字迹風格相近的也有許多,如郭店簡《緇衣》、《五行》、《窮達以時》、《魯穆公問子思》與上博簡《君子爲禮》、《弟子問》的風格就很相近,又如上博簡《子羔》等三篇與《彭祖》等三篇的風格也很相近,等等。並且這些字迹的書寫水平都比較高。我們假設如果戰國時期已經存在書籍交易的場所或是活動,那麽這些書籍的抄手相互之間也會受到影響,導致書寫風格近似。
由秦簡牘文字可以看出戰國晚期秦國文字已經流行用隸書書寫,這種書體風格與漢代隸書相近,文字也容易辨識,秦隸與楚地出土簡帛文字無論在書法風格上還是文字寫法上都有着顯著的不同。在通常情況下,本文將不以秦簡牘文字作爲戰國簡帛字迹研究的内容。
二、書寫速度特徵
書寫速度特徵主要是指運筆動作的快慢,它是通過文字結構繁簡、連筆多少、筆畫粗細等方面體現出來的。如運筆動作快、筆畫間連筆多、筆畫纖細、墨色較淡即書寫速度較快,反之則書寫速度較慢(見下文書寫速度特徵表)。
此外,字間距也是判斷書寫速度的一個標準,如書寫速度較慢時,字間距較大;書寫速度快時,往往字間距較密。如包山1至6號簡字間距較大,每簡容字較少,這些簡的字迹書寫速度都很慢。再如上博一《孔子詩論》、上博三《周易》等篇字間距疏朗,字迹書寫工整,書寫速度也較慢;上博四《相邦之道》、《逸詩》等篇字間距較密集,字迹書寫較潦草,並常有連筆,書寫速度比較快。
書寫速度特徵是能夠認定書手書寫出的字迹是否正常的一個重要特徵,它可以反映出書手書寫時的客觀環境。在特定的條件下,書手的書寫速度會受時間、書寫工具、書寫載體、抄寫底本等方面的影響而放慢或加快。當書寫者受抄寫時間限制時,會加快書寫速度;當書寫者對所抄寫的底本文字或文義不瞭解而造成抄寫困難時,會放慢書寫速度。例如清華簡《程寤》中“”字在簡1中寫作“”,在簡4中作“”,通過兩個字對比可見,簡1上“”字比其他字迹的墨色要濃重,筆畫均匀並較粗;簡4上“”字與其他字迹墨色一致,筆畫流暢,運筆也是重落輕出。我們認爲這是由於該抄手最初接觸“”這個字時對該字並不熟悉,所以放慢了速度仔細臨摹,在已經熟悉該字的結構後,第二次書寫“”字時,書寫速度明顯變快。
在對戰國簡帛字迹的研究中,我們需要分析字迹材料是否正常速度書寫,總結書寫速度變化的規律,並據此推測書寫者書寫環境、書寫目的等。
書寫速度特徵表
三、書寫水平特徵
書寫水平特徵表現了書手個人書寫技能的高低,衡量書寫水平高低主要依據以下幾個方面:
(一)運筆是否流暢,起收筆是否有度;
(二)文字結構是否嚴謹,筆畫與筆畫、字部與字部的搭配比例是否均匀、和諧;
(三)佈局是否得當,全篇文字大小、間隔是否均匀或有度。
書寫水平的高低是有明顯差别的,在水平相當的情況下,往往“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如郭店《緇衣》、上博二《子羔》、清華一《皇門》均屬書寫水平高的文本,哪個更優,會因觀察者的審美觀念而變化,但比較明顯的如上博六《慎子曰恭儉》、《平王問王子木》等篇的書寫水平是十分低的。
書寫水平特徵表
書寫水平特徵在字迹判定中是最基本的條件,它對判定書手的同一性或同一書手的書寫時間先後起着極爲重要的作用。
書寫水平特徵的變化是由低到高發展進步的過程,這個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所以,書寫水平的變化不會在短時間内表現得太明顯。在戰國簡帛字迹中,不存在故意僞裝的可能,那麽書寫水平高的,不可能有意將字迹寫得很差。因此,在大量竹簡出現並能反映出較多抄手的情況下,書寫水平特徵對書手的分類起着顯著的作用。例如整理出的上博一《孔子詩論》、上博三《周易》、上博五《弟子問》等這樣書寫水平高的文本中是不會混入上博六《慎子曰恭儉》、《平王與王子木》等這樣書寫水平低的竹簡的。
區分同一抄手的歷時抄寫過程對文本流傳的研究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我們對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甲、乙本中同一抄手抄寫的兩個文本進行字迹對比時發現,該抄手對同一内容的文字抄寫水平不一,從而判斷出書寫水平差的文本應該是在水平高的文本之前抄寫的。理由是同一抄手在抄寫相同内容的竹簡時,後書寫的字迹更加嫺熟,書寫水平較之前會更高。
此外,對於書寫水平較低的古書類簡文也應該給予較多的重視,這些書寫水平較低的文本,如果是首次纂集成篇的草稿,那麽這些文本與其所擁有者(或是墓主)的關係應該較大。隨着更多的古書類竹簡的發現,有關這個問題的研究將會繼續得到深入地討論。
四、佈局特徵
(一)整體佈局
1. 字行形態
字行的形態是指“每行字自身的形狀是平直還是彎曲的”。戰國墨書文字的書寫載體多爲竹簡,簡面較窄而狹直,故大多單行自上而下書寫,一簡寫滿後再書於下簡,數(或十數或數十)簡再編聯成册。受竹簡書寫載體的影響,帛書、玉版、木(竹)牘等這類横向空間較大的書寫載體上的文字也是自上而下書寫的。我們將這些縱式書寫的一行整體字迹稱爲字行。
由於書寫空間的限制,竹木簡書寫出的字迹左右兩邊一般都不會有空間,字行的方向都是垂直的。出土的戰國時期帛書文獻目前僅公佈長沙子彈庫一件,書寫者的書寫水平很高,字行方向垂直,且每行的每個字間基本保持水平。盟書類字迹的書寫載體大多是尖首漸寬的梯形玉圭,多數書寫者的字迹是沿着玉圭縱向邊緣書寫,造成文字的縱向字行方向與玉圭縱向邊緣平行,不過,一些盟書的字行方向也是彎曲不規則的(見字行形態表)。
字行形態表
字行方向的特徵反映了書寫者的書寫定勢,對這個特徵的觀察有助於我們研究認識書寫者的個人書寫習慣。
2. 字距、行距特徵
字距特徵“即字與字之間,空間密度大小的表現特徵”,行距特徵“即字行與字行之間的空間距離”。對於以竹簡爲書寫載體的材料,只考察字間距就可以了,其他空間大的書寫載體上的字迹材料可以考慮行距特徵的運用。
古書類竹簡字迹字距較爲規整疏朗,大多相隔一字左右,如郭店簡、清華簡一至三中所見的幾篇,不過像郭店《語叢》一~三這三篇字距就較寬,而上博簡中的字距情況就較爲複雜,如上博三《周易》、上博四《曹沫之陣》等篇字間距較寬,上博一《孔子詩論》、上博四《柬大王泊旱》等篇字間距適中,上博四《相邦之道》、上博七《吴命》等篇字間距就很密集。文書、卜筮祭禱類簡字距情況也較爲豐富,下面我們將以包山、上博簡的字距特徵爲例將其分爲疏朗、適中、密集三種情況(見字間距特徵例表)。
字間距與每簡容字有一定的關聯,不過它們之間的關係有時並不完全成正比。每簡容字取決於文字的形體,當文字形體較扁時,即便字間距較爲疏朗,每簡容字也會很多;當文字形體較長時,即便字間距較爲密集,每簡容字也不會很多。一個書寫者在同一時間段内,書寫同一文本時的字間距應大致相等;當不同簡的字間距出現較大偏差時,我們應該考慮到這些簡的書寫者是否爲同一人。如《天子建州》乙本就存在兩個抄手,抄手A所寫簡的字間距較抄手B緊湊,抄手B所寫簡的字距空間佈局較大,更爲疏朗。李天虹也指出嚴倉簡“不同簡之間字距也有明顯區别,可能出自數人之手”。又如上博七《吴命》簡2與簡5a的字間距與該篇其他簡明顯不同,其中簡2的文字佈局較其他簡舒朗,簡2與《吴命》非同一抄手所寫,而與《子羔》等篇爲同一抄手;簡5a的文字佈局較其他簡密集,而簡5a與該篇其他簡爲同一抄手。我們在對《吴命》的字迹特徵進行研究後,將簡2與簡5a均從該篇剔除了,並認爲簡2是不同與《吴命》抄手寫的不同篇中的一枚簡,而簡5a爲與《吴命》同一抄手寫的不同篇中的一枚簡。上博七《吴命》中這兩枚簡的剔除同時反映了兩種情況:不同抄手所寫文字佈局的不同;同一抄手不同篇所寫文字佈局的不同。
字間距特徵例表(每10釐米容字)
(二)局部安排
1. 起首
書寫者如何安排其所書寫的第一個字的位置,反映了書寫者的個人習慣。由於書寫載體的空間局限性,書寫在竹簡上的文字起首一般分頂頭書寫和留有固定空間兩種情況。如在包山簡中,除簡265-277簡首留空外,其他簡上的字迹均爲頂格書寫;在郭店簡中,《老子》甲、《緇衣》、《魯穆公問子思》、《窮達以時》、《五行》、《語叢》一~三爲簡首留空書寫,其他簡均爲頂格書寫。有關上博簡字迹的起首特徵我們將在下篇各章中詳細介紹,這裏就不再贅述了。
2. 程式語安排
在文件檢驗中,“程式語是指書寫某種體裁的文書時,通常使
圖三九
用的一些帶規律的詞語”。在戰國簡帛文獻中,“程式語”大多出現在司法文書、卜筮簡中,在遣策中也有出現。如包山司法文書中文末常出現的“某某識之”、“某某爲李”、“某某識之,某某爲李”、“升門有敗”、“以其故敚之”等;包山卜筮簡中常出現的“盡卒歲”、“盡集歲”等表示時間的詞;新蔡簡中常出現的“卒歲”、“集歲”等表時間的詞;盟書中常出現的“麻夷非是”等。在瞭解了這些程式語通常在文中的位置後,一旦遇到含有這些程式語的殘簡,我們也會知道殘簡應補入的位置。如宋華强指出:“因爲卜筮祭禱簡開頭的部分書寫格式較爲一律,即便簡首殘缺,也可以根據現存簡文補足所缺文字,從而大致推測出簡首所在的位置。”
又如包山遣策252號簡上下皆殘,簡文爲“之金器:二鉼;二金”,而251號簡文爲“廳室之金器:二”,265號簡文爲“大兆之金器……”,251、265號簡首均屬完整,部分辭例與252號簡相似,所以我們推斷252號簡上殘兩個字,折斷殘簡應爲原簡的上部(如圖三九)。
3. 標題格式
標題的書寫格式既反映了書手的個人書寫習慣,又反映了當時社會書籍標題的書寫習慣。近年來古書類竹簡的發現越來越多,使我們得以對古書類竹簡標題格式加以歸納總結。林清源、程鵬萬都對簡牘帛書標題格式做了專題探討,馮師勝君説:
我們認爲就竹書標題而言,其實可以簡單地分爲兩大類:一類是書於簡的正面,一類是書於簡的背面。簡正面的標題多數都是抄寫正文時所加,這是不難理解的。而簡背標題則多數都是簡文抄寫完成、編定並且捆卷以後所加。……從字體及用字習慣上看,有的篇題是由正文的抄寫者所加,如上博簡《子羔》的篇題;也有的並非抄寫者所加,可能是由閲讀者或收藏者所加,如上博簡《容成氏》的篇題。
馮師談到的關於古書類竹簡標題的書寫問題,爲我們研究字迹特徵及書手的判定提供了充分的依據。陳劍又進一步總結:
並不是所有戰國竹書都有篇題,如郭店簡就都没有篇題,上博簡據説有二十多個篇題。戰國竹書的篇題,多在卷首第二簡或第三簡的簡背,或者是卷尾第二簡或第三簡的簡背。前者是全篇末簡開始從後往前將全篇順時針卷起,卷好以後篇尾收在裏面,篇首幾支簡露在外面,可以書寫篇題。後者相反,是從全篇開頭首簡開始從前往後將全篇逆時針卷起,卷好以後篇首收在裏面,篇尾幾支簡露在外面,可以書寫篇題。由此可知,篇題簡位於簡首前3簡或是簡尾末3簡都是可能的(《子羔》篇即爲顯例),唯獨不能位於全篇中部。
陳劍的這一觀點是值得注意的,這在編聯過程中,有利於判斷書有“篇題”的簡在整篇簡文中的位置。
在已公佈的戰國文書中含有“篇題”的簡有以下幾支:
簡正:包山簡1“集箸”、包山簡14“集箸言”;
簡背:包山簡33背“受期”、包山簡84背“疋獄”;睡虎地秦簡《語書》簡15背“語書”。
在已公佈的戰國古書類竹簡中,上博簡與清華簡都含有篇題。上博一至九中共有14篇竹簡存有篇題。有關上博簡篇題的書寫情況參看下表:
上博簡(一~九)各篇存篇題情況表
清華一至三中共有9篇竹簡存有篇題,並且這9篇又均由同一抄手所寫,這些篇題與正文字迹特徵一致,即篇題與正文均是由同一抄手所寫。有關清華簡篇題的書寫情況參看下表:
清華簡(一~三)各篇存篇題情況表
據整理者言,該篇題有明顯的刮削痕迹,故據文義又另擬篇題。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叁)》,中西書局,2012年,第114頁。
由上可見,篇題的書寫也與抄手個人習慣有關。
4. 分欄書寫
竹簡文字雖單行縱勢而書,但也有分欄書寫的,如郭店《語叢》三簡64-72就分爲上下兩欄,睡虎地秦簡《爲吏之道》分爲五欄,《編年記》分爲兩欄。關於分欄書寫的格式主要由所抄寫内容和體裁決定,一般來説並非因抄手個人書寫習慣所致。
有比較特别的情況,如《語叢》三簡64-72與《語叢》三簡17-25爲同一抄手所寫,内容均是格言,簡64-72爲分欄書寫,簡17-25則並非分欄書寫(如圖四〇),這有可能是簡64-72受到了抄寫底本即分欄書寫的影響而造成的。
目前來看,出土的戰國簡中分欄書寫的情況是比較少見的。
圖四〇
五、字的大小
字的大小主要指整篇字迹材料中字的平均高度和寬度,在甲骨文字迹研究中,已經利用字的大小特徵對字迹進行了分類,如組甲骨被分爲組大字類、組小字類,並由此區别卜辭時代的早晚。
由於竹簡的寬度限定了字迹的寬度,字迹的高度就成爲決定字的大小特徵的主要因素了,字迹形體的高矮也直接影響着每簡所容的字數。在戰國古書類簡帛字迹材料中,因爲抄寫格式及篇幅等方面限制,字的大小不一定能真實反映抄手的書寫習慣;在司法文書、卜筮祭禱類字迹材料中,字的大小特徵作爲反映書寫習慣的筆迹概貌特徵之一,在字迹分析中具有一定的意義。如在包山簡《集箸言》中,簡1-6字迹形體較大,簡58、146較之偏小;郭店簡《語叢》一~三由於書體原因字形較長,此外,《成之聞之》、《尊德義》、《性自命出》、《六德》是這些簡中字迹形體較大的,而《六德》又較前三篇字迹的形體小;上博簡《亘先》、《中弓》、《周易》等篇的字迹形體較小,《衣》、《民之父母》、《逸詩》、《相邦之道》等篇的字迹形體較大;清華簡《程寤》較《保訓》字迹形體偏大;等等。
佈局特徵在一定的時間段内具有較强的穩定性。這可以作爲考察戰國簡帛文獻書寫時段性的標準之一,如上博《孔子詩論》、《子羔》、《魯邦大旱》三篇(下文或簡稱爲“《子羔》等三篇”)文字佈局是一樣的,這也是該抄手在同一抄寫時間内完成的結果。由於戰國簡帛字迹佈局没有固定的模式來規範,它的隨意性也會很大,而對於由同一書手書寫的不同内容、不同體裁的文獻,其字迹的佈局也會發生變化。如上博《衣》、《彭祖》、《競公瘧》、《吴命》等四篇(下文或簡稱爲“《彭祖》等四篇”)爲同一抄手所書,這些篇的文字佈局卻有所不同(這些篇目的文字佈局,參看本文下篇第二章相關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