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合规指南与法律政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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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自2012年在我国首次提出,至今虽只有短短六个年头,但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信托、互联网消费金融等各业态蓬勃发展,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府对互联网金融发展持包容开放态度,到2015年起一系列监管政策、整改方案的出台,尤其是2017年中国资本市场进入严监管时代,互联网金融行业在我国的发展经历了兴起、野蛮发展、合规发展、整改验收几个阶段。编写本书的目的是为个人投资者提供互联网金融法律常识及基本投资知识,帮助个人投资者更加理性地开展投资行为。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促进了我国金融发展模式的创新,极大改变和丰富了人们的生活与投资方式,但也为金融业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很多不规范、不稳定因子。2017年12月18日至20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未来经济工作的关键词是创新驱动和风险防范,而创新驱动的核心则是全要素生产率,金融创新与政府监管向来是一对矛盾体,相互排斥却又相辅相成。从金融的两大属性资本融通和资源配置来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具有两大功能:一是为实体融资,二是为资产所有者配置资源。从法律原理来看,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和政府监管需遵循“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三大基本原则,但发展实际却会出现诸多偏差。偏差的出现有时是基于最初的监管空白,有时是基于法律、监管政策出台的滞后性,有时则是相关法律、监管政策出台后官方解读与规范发展普法宣传的缺失,以致政府监管政策落实与行业发展实际相脱节,并最终导致监管、整改落实不到位。

笔者认为,若要实现让互联网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的目标,不仅需要正确引导并通过金融科技的发展推动金融创新,促进金融创新良好有序发展,而且需要紧密结合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及时制定出台相应的监管政策并最终形成法规政策体系,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规范发展提供法治后盾,这样监管与创新两把利剑的使用才能相得益彰、恰到好处。互联网金融公司只有把资本和创新型融资需求结合好,才能真正将支持创新驱动的国家战略、促进供给侧改革落到实处,并帮助更多新经济行业解决刚性金融需求问题。

为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互联网金融各业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相关政策规范进行梳理,以期在普及互联网金融法律知识的同时,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与监管体系的完善提供若干借鉴与参考。一年前,笔者发动团队成员在互联网金融排查实务操作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对最新法规政策进行理论研究与梳理,历时数月笔耕不辍,《互联网金融合规指南与法律政策指引》应运而生。本书内容以互联网金融七大业态为轴,每一业态又分别从合规发展历程、典型案例和相关法规政策索引三部分纵向展开,并于书末将互联网金融行业现行有效法规政策以七大业态为基础进行整理汇总形成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汇编,方便读者作为检索工具使用。同时,本书有幸成为“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前沿实务系列丛书”之一,以馈读者。

借此希望本书能够帮助投资者提高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认知及了解政策层面的最新动态,助力互联网金融企业专注主业、优化服务,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规范发展和风险防范,最终实现互联网金融行业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贡献绵薄之力!

汪政

二〇一八年二月于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