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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初定天下,开创大汉帝国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刘邦《大风歌》

项羽死后,刘邦很快平定了楚地的反抗,历时四年的楚汉战争终于结束。之后,刘邦又派兵平定了长江中下游等地。至此,当年秦始皇势力到达的地方,已经是普天之下,莫非汉王之土了。此时的刘邦,已是全国的最高统治者,汉王之称已经不能显示其权力和尊贵。刘邦的野心是像秦始皇一样称帝。

刘邦没有明说自己的心思,而是委婉地将此意透露给身边亲近的官僚。于是,诸侯王与主要文武大臣联名上书,恭请刘邦登基称帝,蹑足九五。刘邦虽然知道皇帝之位非自己莫属,但面对群臣的上书,还是假意谦让了一番。刘邦谦让三次,群臣劝进三次。最后,刘邦冠冕堂皇地应允了。

公元前202年二月,55岁的刘邦在洛阳东面的汜水要塞(今山东菏泽定陶县官堌堆)称帝,成为大汉王朝的开国皇帝,史称“汉高祖”。

汜水要塞是一个小城堡,远远无法成为大汉王朝的政治中心。刘邦自进入关中之时,就希望能入主咸阳,而且关中一直是刘邦进取中原的根据地。可惜咸阳城被项羽付之一炬。此时,只有东周留下的古都洛阳的宫室保存完好,也不失为建都的方便之地。于是,刘邦挥师西入洛阳,以洛阳为汉朝的首都。

五月,刘邦在洛阳南宫(今河南偃师市首阳山镇龙虎滩村北)大摆筵席,与群臣欢聚,庆贺统一天下的胜利。趁着酒兴,刘邦对群臣说:“今日畅饮,诸位不妨畅所欲言。与项羽相争,为什么我能得到天下?”

群臣议论纷纷,高起和王陵说:“陛下能以利让人,攻城略地,凡有收获,就用来赏赐有功之人,因此属下奋勇效命,所以您能得到天下;而项羽嫉贤妒能,有功不赏,迫害功臣,所以他失去了天下。”

刘邦听了,得意地说:“你们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能与下属同甘共苦固然重要,但只是其中一个方面。就我而言,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我不如张良;治理国家、安抚百姓、保障军粮供应,我不如萧何;统率百万大军,攻必克、战必胜,我不如韩信。这三位都是当世的豪杰,我却能加以重用,这才是我夺取天下的关键因素。至于项羽,得一范增而不用,岂能不败?”

刘邦对自己和项羽的各自优劣势看得很清楚,分析得很透彻。刘邦本身才不出众,之所以能得天下,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其知人善任,笼络天下英才,且用人不疑,深得人心。战争是人才的较量,一个贤臣良将堪比千军万马,人才的质量决定了战争的胜负。刘邦在用人方面,堪称中国帝王中的典范。此次宴会,就是史上著名的汉高祖“南宫论三杰”,充分肯定了张良、萧何、韩信在大汉开国中的卓越功绩。

就在刘邦想要修缮洛阳宫室、定都洛阳时,一名齐国的戍卒娄敬前来献策,认为不宜定都洛阳,应该建都关中。他指出了三点理由:

第一,洛阳地处平原,是四战之地,无险可守。楚汉战争的主要战场也是中原地区,项羽旧部与新分封的楚王韩信、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等诸王都在洛阳以东和南北地区,一旦发生战乱,洛阳最先受到威胁。

第二,关中地区四面有山河屏障,易守难攻,即便关中战乱也难以危及朝廷。

第三,刘邦当年初入关中,便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废除秦朝苛政,深得关中民心,在关中有较好的统治基础。

刘邦认为娄敬的话言之有理,但这个建议受到其他大臣的反对。刘邦属下的开国元勋多数是关东人,他们期待荣归故里、衣锦还乡,不愿意远离家乡,反对去关中建都。但是,张良赞成娄敬的看法。他认为,洛阳不过数百里地,四面受敌,非用武之国;而关中“地势险要,物产丰富,沃野千里,南有巴蜀之饶,北有胡宛之利,阻三面而守,独以一面东制诸侯。诸侯安定,河渭漕转天下,西给京师;诸侯有变,顺流而下,足以委输。此所谓金城千里,天府之国也”。

听取张良的建议,刘邦决定迁都关中,在秦都咸阳以东的长安乡修建宫廷。刘邦还封娄敬为郎中,号“奉春君”,赐姓刘,提拔为随侍伴驾的重要谋士之一。

定都之后,刘邦下一步决定做的是“立朝纲”。汉初的功臣们,除了少数是先秦权贵后裔之外,多数出身于民间中低阶层,平时很少受到礼仪的规范,经常饮酒争功,肆无忌惮,甚至拔剑击柱,朝廷毫无秩序。谋士叔孙通建议“起朝仪”。于是,刘邦下令叔孙通征集学者及其子弟百余人,参照秦仪,制定出汉廷的朝仪。公元前200年(汉高祖七年),汉朝开始启用新的朝仪。高祖刘邦高坐龙廷,诸王立于廷下,莫不诚恐肃静,秩序井然。

汉初还进行了大量的立法工作,重修了历法,确定新的度量衡标准,制定严密的军法,完善统治制度。

知识链接 《法经》

《法经》是李悝变法的产物,分为《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六篇,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完整的封建地主阶级的成文法典。它是战国时期政治变革的重要成果,是战国时期封建立法的典型代表和全面总结。同时这一形式也为后世封建成文法典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极为重要的基础。《法经》旨在维护封建专制政权,保护封建地主的私有财产。

在律法方面,汉军初入咸阳时,萧何将藏于秦丞相、御史府的律令都保存了下来,为汉朝依据秦律制定新国家所需要的法律奠定了基础。秦律源自战国时期李悝的《法经》六篇,即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秦将“法”改称为“律”,即秦律六篇。萧何在秦律上加入户律、兴律和厩律三篇,合称“九章律”。秦汉时期改法为律,律之中既有刑法,也有行政法,而“令”则是皇帝的命令。

秦汉律令开创了东亚世界法律的源流。秦律被汉朝继承,汉律则被魏晋律继承。随着王朝更替,虽然律令的形式不断变化,但内容多有继承。古代日本引进了中国唐代的律令,也成为律令制国家。中国历朝历代的律令渊源,都要追溯至秦汉的律令。

在经济上,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五月,刘邦采取了一系列旨在恢复经济的“休养生息”的政策和措施,以谋求解决政权建立之初濒临崩溃的经济状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推行轻徭薄赋,重农抑商。

2.将大量士兵罢归家乡。

3.复故爵田宅。

4.免自卖为奴隶者为庶人。

5.减轻田租为十五税一。

6.提倡节俭,反对奢侈,减省财政支出。

7.令萧何制定《九章律》,以代替临时颁布的“约法三章”。

8.命陆贾著书论说秦失天下的原因,形成汉初“黄老无为”的政治思想。

9.对匈奴采取和亲政策,力求边境地区暂时的缓和与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