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口述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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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是怎么搞起来的

万里

我一般是不接见记者的,因为已经离休了,我认为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到处去发表议论。但你们是党史研究室的,而包产到户又是农村改革的起点,是改革开放以来这一段历史中的一件大事。仔细研究这一段历史,写清楚这一段历史,无论对当前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还是对整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都具有重大意义。因此,我破例同意和你们谈谈,作为主要当事人之一,介绍一些当时的情况,也谈谈我个人的一些感受和想法,供你们研究党史作参考。

农村第一步改革,也就是平常大家说的包产到户。实践已充分证明,这项改革是成功的。别的不说,先拿市场来讲吧,这些年来市场供应的情况一直不错,吃的、穿的、用的,什么都不缺。特别是农产品和用农产品加工的食品,更为丰富,几乎是应有尽有,想吃什么就有什么。回想一下改革以前,要什么没什么,只能凭证凭票供应,什么粮票、布票,这个票那个票的,连买块肥皂也要票。至于水果,什么香蕉、橘子呀,见也见不到。什么都缺,人们把这种状况叫短缺经济。现在完全变了,短缺变为充足,甚至变为饱和。什么票证也不要了,只要一个票,就是人民币。有了人民币,什么都可以买得到。当然,改革正在深化,需要解决的问题还很多,有些问题还很严重。但是,同人民公社的时代毕竟大不相同了,有了历史性的变化。发生这个变化的关键一条,就是农民有了积极性。几亿农民的积极性提高了,农产品便丰富了,市场供应便充足了。现在外国人到中国来,不管是友好的还是抱怀疑态度的,对这一点都不能不承认,不能不肯定。许多人甚至还表示钦佩,表示羡慕。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经济基础十分落后,发展又很不平衡,这一点与别的国家不同。按总量计算,我们不少农产品名列前茅,甚至世界第一,但一看“人均”就成了后列。这是大国的好处,也是大国的难处。要保证这么一大家子人有饭吃,而且要逐渐逐渐地吃得稍微好一点,是很不容易的。这在任何时候都是头等大事,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包产到户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使农产品丰富了,这对保证物价稳定,进而保证社会稳定、政治稳定,是个根本性的因素。因此,从人民公社到包产到户不是个小变化,而是个大变化,体制的变化,时代的变化。

过去搞农业社特别是高级社,要求太急,步子太快,形式过于单一,农民不赞成,上面硬要搞,造成“左”倾错误。这些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里都讲过,你们比我更清楚。后来搞人民公社,更厉害了,简直是强迫农民,甚至剥夺农民。农民怎么还会有积极性呢!毛主席是我们的伟大领袖,历史功勋永远不会磨灭。但是,他晚年犯了“反右派斗争”(扩大化)、“三面红旗”、“文化大革命”三大错误,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你们可能还记得人民公社化后的三年经济困难时期。据了解,光安徽省的所谓非正常死亡人口就非常惊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过去“左”了那么多年,几乎把农民的积极性打击完了。现在要翻过来,搞包产到户,把农民的积极性再提起来,提得比过去更高,这当然不可能那么容易,要有一个历史过程。你们研究党史的,要好好写一下这个历史过程。

我认为这个历史过程,是同“左”倾错误斗争的过程,应当把纠正“左”倾错误作为主线来考虑。农村第一步改革过程中怎样同“左”的错误作斗争,大体有三个回合。

头一个回合是突破学大寨的框框,坚持以生产为中心

大寨本来是个好典型。周总理专门总结过几条,特别是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应当认真学习,发扬光大。但是,“文化大革命”时期,毛主席号召全国学大寨,要树这面红旗,事情就走到反面去了。中国这么大,农村的条件千差万别,只学一个典型,只念大寨“一本经”,这本身就不科学,就不实事求是。何况这时学大寨,并不是学它如何搞农业生产,搞山区建设,而主要是学它如何把阶级斗争的弦绷紧,如何“大批促大干”。在农村“四清”中,曾提出基层“四不清”干部有走资派做后台,后来又提出官僚主义者阶级的问题,党内资产阶级的问题,逐步形成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有些人就吹捧大寨不是生产典型,而是政治典型,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典型。大寨也自我膨胀,以为自己事事正确,一切正确,一贯正确,把“左”倾错误恶性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成为“四人帮”推行极左路线的工具。

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看法呢?并不是因为我对大寨有什么成见,而是我到安徽工作以后,从农村的实际中逐渐体会到的。

我是在农村长大的,念的是师范,抗日战争时期在冀鲁豫边区打游击,成天同农民打交道,对农民是有感情的。但是全国解放以后,我没有再做过农村工作。南京刚解放时,派我去接管工业;后来到重庆,也是管工业;到中央工作后,管工业交通,管城市建设,也没管过农业。只是1958年北京搞人民公社时,我到农村去看过一下,发现搞公共食堂问题很多,回来就提出这种搞法不行。但当时没人听,说也没用,我也不敢太多说了。第二年又去了一次,看到自留地的庄稼比集体种的、比公社种的庄稼要好得多。我看后也发过感慨,当然也没有人听。我的任务不是管农村工作,以后就再也没有管过农村的事了。

1977年6月,党中央派我到安徽去当第一书记。安徽是个农业大省,又是“左”倾错误的重灾区。“四人帮”在安徽的代理人推行学大寨那一套“左”的东西特别积极,农村的问题特别严重,农民生活特别困难,我又不熟悉农村工作,所以一到任就先下去看农业、看农民,用三四个月的时间把全省大部分地区都跑到了。我这个长期在城市工作的干部,虽然不能说对农村的贫困毫无所闻,但是到农村一具体接触,还是非常受刺激。原来农民的生活水平这么低啊,吃不饱,穿不暖,住的房子不像个房子的样子。淮北、皖东有些穷村,门、窗都是泥土坯的,连桌子、凳子也是泥土坯的,找不到一件木器家具,真是家徒四壁呀。我真没料到,解放几十年了,不少农村还这么穷!我不能不问自己,这是什么原因?这能算是社会主义吗?人民公社到底有什么问题?为什么农民的积极性都没有了?当然,人民公社是上了宪法的,我也不能乱说,但我心里已经认定,看来从安徽的实际情况出发,最重要的是怎么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否则连肚子也吃不饱,一切无从谈起。粉碎“四人帮”已经一年了,当时党中央的口号还是“抓纲治国”。抓什么纲,还不是“以阶级斗争为纲”,“以粮为纲”,人民公社一套“左”的东西变本加厉,“左”的错误恶性发展。

定远县严桥公社有个红岗大队,是安徽省里学大寨拔尖的典型。我去了一看,庄稼似乎长得还可以,但仔细一了解,所谓“学大寨”实际就是推广“大批促大干”,取消自留地,不准搞家庭副业,推行“大寨式”的“大概工”。最糟糕的是强调算政治账,不必算经济账。庄稼好是化肥催起来的,做样子给上面看的。产量不低,成本很高,农民很苦,还要大搞“穷过渡”。所谓“普及大寨县”,也就是说,不仅农业要学大寨,连工业、财贸、文教、卫生都要学大寨。大寨有什么工业?有什么文化?据说中学生都没有几个,大部分是文盲,怎么值得全国学习?这样学法,只能是越大越公越“先进”,管理越僵化,弄虚作假、强迫命令越严重。我刚到安徽那一年,全省28万多个生产队,只有10%的生产队能维持温饱;67%的队人均年收入低于60元,40元以下的约占20%。我这个第一书记心里怎么能不犯愁啊?而北京有些不了解实际情况的官老爷,还在大喊大叫“把普及大寨县推向高潮”,“决战三年,实现农业机械化”,一再强调这才是中国农业的出路。这不是瞎折腾嘛!

我下去调查,轻车简从,一般是一部小车,三两个人,事先不打招呼,说走就走,随时可停,直接到村到户。这样才能了解到真实情况,发现了问题再找县委、地委商量解决。那几个月,我不开会,不作指示,不提口号,只是看、听、问。越看越听越问心情越沉重,越认定非另找出路不可。于是,回省便找新调来的顾卓新、赵守一反复交换意见,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同时,决定派农委的周曰礼他们再去作专题调查,起草对策。随即搞出了一份《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简称省委“六条”),常委讨论通过后,再下去征求意见修改。经过几上几下,拿出了一个正式“草案”。“六条”强调农村一切工作要以生产为中心;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允许农民搞正当的家庭副业,产品可以拿到集市上出售;生产队实行责任制,只需个别人完成的农活可以责任到人,等等。现在回头来看,这些都是理所当然、不足为奇的。但是在“抓纲治国”的时期,这些也成了禁区,成了“唯生产力论”,成了“资本主义尾巴”,要批,要割,要砍。我们的办法是,强调毛主席教导的实事求是,从毛主席亲自主持制订的“农业六十条”中去找根据。按毛主席的指示办事,这总是应当允许的吧。我们当时的决心是,不管上面那些假、大、空的叫喊,一定要从安徽的实际情况出发,切切实实解决面临的许多严重问题。这样做,受到广大农民的热烈拥护。听传达的人数之多、情绪之高,为多年来所未有,而且是奔走相告,连最偏僻角落里的农民也知道了。但“左”的影响确实是年深日久,有些干部满脑子“以阶级斗争为纲”,听到“六条”的传达竟吓了一跳。他们忧心忡忡地说:“怎么能以生产为中心呢?纲到哪里去了?不怕再批‘唯生产力论’吗?”

就在1978年年初,党中央决定召开全国“普及大寨县”的现场会议。实际上那时候我们已抛弃了学大寨的那一套,而且开始用行动批大寨了。我们认定,大寨那一套办法不能够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而是压制了农民的积极性,所以不能继续学大寨那一套,而必须改弦更张,用新的政策、新的办法去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当前的农业生产力主要是手工工具,靠农民的两只手,而手是脑子指挥的,农民思想不通,没有积极性,手怎么会勤快呢?生产怎么会提高呢?我们不能按全国这一套办,又不能到会上去说,说也没有用。怎么办才好呢?按通知,这个会应该由省委第一把手去,我找了个借口没有去,让书记赵守一代表我去。我对他说,你去了光听光看,什么也不要说。大寨这一套,安徽的农民不拥护,我们不能学,也学不起,当然我们也不能公开反对。你就是不发言、不吭气,回来以后也不必传达。总之,我们不能只看领导眼色行事,必须对本省人民负责,在我们权力范围内做我们自己应该做、能够做的事情,继续坚决贯彻“六条”。在这段时间,新闻界的一些同志比较深入实际。新华社记者、《人民日报》记者为我们写“内参”、写通讯,宣传“六条”,《人民日报》还发了评论,这些都给了我们有力的支持。如果不反掉“学大寨‘以阶级斗争为纲’”那一套,就不可能提出和坚持以发展生产为中心,这实际上是最初也是最重要的拨乱反正,可以说是第一个回合。

第二个回合是突破“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实行联产计酬,包产到组

安徽的“六条”是在全国学大寨、搞穷过渡的风浪中制定下发的。那年(1977年)冬天,差不多与安徽“六条”发布的同一时间,中共中央发了个49号文件,提出今冬明春要把10%的生产队过渡到大队核算。而安徽的“六条”突出的却是:加强经营管理,建立生产责任制,可以组织作业组,可以责任到人;允许和鼓励社员经营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等。这些都是与学大寨和中央49号文件精神不一致的。特别是生产队的自主权,是当时农村工作中存在的一个大问题。强调尊重生产队自主权,就是反对瞎指挥。这个问题对农业生产影响太大了。我曾经说过,只要尊重生产队自主权,除掉瞎指挥,就可以增产10%以上。这一点,原来在“六条”中经营管理那一条里只提了一句,后来我觉得这个问题太重要了,就建议把它分出来,单独写了一条。生产队的自主权包括生产的自主权、分配的自主权、劳动力支配的自主权等。作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生产队,它种什么,怎么种,都要由上面决定;生产的东西,甚至吃多少口粮,也要由上面来规定,那农民还有什么积极性?我感到人民公社实际上是把农民当作“奴隶”了,使他们失去了生产自主权、产品支配权,极大地压抑了农民的积极性。我发现了这个问题,但当时不能公开说,因为人民公社是上了宪法的啊。自“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后,我发表了点意见。我说,从安徽的实际情况来看,当前主要是如何调动农民积极性的问题,而不是什么机械化问题。这是个最重要的政策问题,农民没有积极性就没有了一切。“一大二公”“穷过渡”“大概分”这一套,不仅不能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相反,还打击、压抑了农民积极性。要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就必须在经济上使他们得到实惠,在政治上切实保证他们的民主权利,所以要特别强调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

“六条”下达后,安徽农村普遍加强经营管理,农业生产责任制有了迅速发展,从不联产到联产,于是就提出了个联产承包的问题。不少地方开始划小核算单位,有些地方搞起了包产到组,凤阳县有的地方搞了大包干(到组)。这年秋收以后,许多地方搞了包产到组,极少数地方偷偷地搞了包产到户。群众普遍认为这种办法好,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很快。

正当安徽各地农村热火朝天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包产到组迅猛发展的时候,《人民日报》突然发表了“张浩来信”[1]。那天我在合肥,听到广播后,我说糟糕了,这跟“六条”规定精神相反,是批安徽的。我说得赶快给全省各地打招呼。我给王郁昭(当时的滁县地委书记)打了电话。我说:不要管它(指《人民日报》)怎么讲,我们该咋办还咋办;谁的话它都登,我们不能听他们的,我们已经实行的政策不能变。同时,我们以中共安徽省委名义,向全省各地发出了八条紧急“代电”,要求各地不论实行什么样的责任制,都要坚决稳定下来,集中精力搞好春耕生产。第二天(3月16日)一早,我就出发到下边去了。首先到了皖东的全椒、滁县、定远、嘉山等县,一路上做稳定干部、群众情绪的工作。我一再讲,“责任制是省委同意的,有什么问题省委负责”。“既然搞了,就不要动摇。”“生产上不去,农民饿肚子,是找你们县委,还是找《人民日报》?”“《人民日报》能管你们吃饭吗?”经过紧张的、大量的工作,绝大多数地方干部、群众的情绪稳定下来了,但个别县的领导不行。他们不听省委的招呼,跟着那封“读者来信”干了。霍邱县1/3的生产队由联产承包退到不联产。结果,周围各县因为搞了联产承包责任制,1979年普遍比1978年大幅度增产;而霍邱县不但没增产,反而减产了20%。为此,我提出要撤县委书记的职。

凤阳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搞的是大包干,开始是包干到组。包产到组与大包干到组都是包产到组,但包干到组更简单些,更彻底些。“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人民日报》发表“张浩来信”和“编者按”后,那里是更紧张一些。由于他们听了省委、地委的意见,不但没有变,稳定下来,而且还有所发展,但有些人心里总是犯嘀咕。不久,我到凤阳去考察,县委书记陈庭元说,全县广大干部和农民都热衷于搞“大包干”,“张浩来信”这股风被大家顶住了,但有些人还有顾虑,主要是干部怕错,群众怕变。他说,现在有人批我们搞“三级半核算”,违反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我说,只要能增产,什么都不要怕,三级半核算也好,四级核算也好,多个半级一级的,有什么了不起,照样是社会主义嘛。家庭也要搞经济核算,那不是五级核算了吗?搞生产,搞经营管理,都必须讲经济核算,不搞经济核算怎么行呢?不要管他们那些。不管哪种形式的责任制,只要能够增产增收,对国家有利,对集体有利,对农民有利,群众愿意,就要坚持下去。这可以说是第二个回合,主要是围绕“张浩来信”前后的斗争。

第三个回合是突破“不许包产到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给农民充分的自主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废止“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使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但是,“左”的思想影响年深日久,还不是可以轻易消除的。新的农业文件,即《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作为草案下发试行。这个文件总的来说是很好的,总结了七条经验教训,实际是批判“左”倾错误在农业方面的表现;又提出许多加快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也是很好的。但是,文件并没有完全消除“左”的影响。在1978年11月讨论文件草稿时,我提出过不同意见。草稿中有“三个可以”“两个不许”[2],我说,前面“三个可以”表现了解放思想,能放开农民的手脚,我赞成保留;后边“两个不许”不符合这个精神,应当不要。当时负责起草的领导人没有接受我的意见。第二年,在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讨论通过这一文件之前(1979年9月),我又提出“两个不许”是不是可以不要,他们还是不肯听。我为此事去找过耀邦同志,郑重其事地向他提出:“文件中不要‘不许包产到户’了吧!”耀邦说:“他们起草人都不同意。我再去做做工作。”据后来了解,文件正式公布前,紫阳同志根据我的意见,又考虑了反对方面的意见,把“两个不许”改成一个“不许”一个“不要”,即“不许分田单干,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也不要包产到户”。这一修改使两者有所区别,为包产到户开了个小口子,作为例外。这比原来发的草案当然是个进步,但矛盾并没有完全解决。

“不许”也罢,“不要”也罢,还都是不让搞,可是安徽已经搞起来了。因为在包产到组的同时,少数偏僻的地方已悄悄地搞了包产到户;凤阳在普遍大包干到组的同时,有的村也大包干到了户。对下面这些做法,我都没有表示反对,更没有加以制止,实际上是默许和支持了。1978年夏秋,安徽发生了百年不遇的大旱,省委决定借地度荒,搞好秋种,激发了农民对包产到户的积极性。肥西县山南公社群众自发搞了包产到户,省委机关议论纷纷。1979年年初,我让省农委派工作组去考察,专门开常委会讨论,决定作为试点,不制止,不宣传,不登报。后来我又两次亲自去山南公社考察,表示支持。至于凤阳小岗的包干到户,开始是悄悄搞的。县委书记陈庭元先发现,帮他们瞒上不瞒下,地委也不清楚。我后来知道了,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去考察时还加以鼓励。安徽与别处不同,20世纪60年代初在全省范围内搞过责任田,广大农民尝过包产到户的甜头,所以上面政策松一点,就发展得很快。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文件做了这样的决定,事情就不好办了。我们的这些做法既不符合宪法中规定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也不符合中央文件中的“也不要包产到户”,不得了呀。有些好心的同志向我反映说,有人批评我们既违背宪法,又违背党的决定。怎么办呢?我说,农民赞成,农民一定要搞,那只好硬着头皮顶着吧,反正已经干了,就这样子干吧。党的决定说不要搞包产到户,我不能公开表示反对,但我对他们说,是我同意你们干的,就这么干算了,出了什么问题我来顶着。安徽那一段就是这种“违法乱纪”的情况,实质上反映了农民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和已不适应的旧的上层建筑、旧的规章制度之间的矛盾。

1980年年初我到中央工作,进了书记处,分工管农业,这个难题可大了。当时解放思想的口号很响亮,人们的思想也很活跃,平反冤假错案使人们感到中国有了希望。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思想观念,还是很顽固的。从整个农村工作来看,农民要求改革,有些地区行动比较快,但是,上层领导机关基本上还是推行农业学大寨的那一套,对农村改革,特别是对包产到户,抵触情绪很大。我分管农业,依靠原来这套“机器”来开展工作怎么行呢?还有不少省的领导思想也不通。我跟耀邦讲,中央决定中规定“不要包产到户”,我们支持农民的正当要求,会始终被看作“违纪”“违法”,这样不行啊!是不是先开一次省委书记会,大家通通思想。5月31日,小平同志作了重要讲话,热情赞扬肥西和凤阳的包产到户。此后情况有了好转,但还是吵吵嚷嚷,全国性的争论并没有停止,有些反对的人手里掌着权,他不同意你就干不成。于是,决定9月开一次省委第一书记座谈会。

那时候,农业部门的一些领导,认为包产到户破坏了集体经济,阻碍了机械化、水利化,思想很不通。我兼农委主任,农委里思想转过来的也不多。我就抓了个杜润生,他是邓子恢时代农村工作部的秘书长,实际经验多,也有理论水平,又比较善于处理各方面的关系。我就请他来主持起草会议文件,对文件作解释、说明。我的意思是想把“不要包产到户”改为“可以包产到户”或“支持包产到户”。但是,会上争论很激烈,看来通不过。公开赞成比较突出的,一个是贵州的池必卿,一个是内蒙古的周惠,一个是辽宁的任仲夷,这是少数;多数表示沉默,有的还坚决反对。好在当时包产到户已见成效,有说服力的材料很多。经过反复讨论,终于通过一个妥协性的文件,即中共中央〔1980〕7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文件撇开包产到户姓社姓资的问题不谈,大讲包产到户的好处,特别指出:“在那些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的地区,长期‘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生产队,群众对集体丧失信心,因而要求包产到户的,应当支持群众的要求,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并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同时,文件也指出了包产到户可能出现的问题,强调要认真防止,及时解决。这个文件对广大农民是个很大的支持和鼓励。当时《人民日报》发了一篇长文章,题目叫《阳关道与独木桥——试谈包产到户的由来、利弊、性质和前景》,就是阐述会议精神,为包产到户说好话的,很受农民欢迎。文件正式发下去以后,农民感到理直气壮了,不怕再说他们违背中央决定了。其实,什么叫贫困地区?很难有个标准,你划去吧。最主要的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谁也挡不住的。实际上是不管贫困不贫困,都说自己是贫困地区,就都呼呼地搞起包产到户来了。从这里可以看到,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是非常重要的。共产党的领导,没有群众观点,不了解群众的真正意愿,不尊重群众的要求,是不行的。就这样,包产到户逐渐成了全国性的改革浪潮。

包产到户成为大潮流以后,又出现了新的问题。有些地方原来思想不通,后来又撒手不管,集体财产确实受了不少损失。这不怨包产到户,而是工作问题,领导问题。农村不是一条线,而是一大片,与许多部门都有关系,单靠一个部、两个部管不好,没有个强有力的综合性机构不行。中央书记处商量决定,撤销农委,建立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同时又是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都是杜润生,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主要任务是掌握农村情况,制定农村政策,协调有关农村各领导部门的关系。尽管它只是个研究机构,是个参谋部,不管人、财、物,不直接发号施令,但它受中央委托起草政策性文件,协调各方面关系,实际上起着一定的综合性、指导性作用。我们根据小平同志关于改革要不断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的指示精神,责成农研室组织调查,起草文件。1981年冬召开了改革后第一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发了个中央红头文件。会议开得很成功。为了使文件更加完善,我们没有赶时间,反复进行了修改推敲,最后把它作为1982年的开年文件,即中共中央〔1982〕1号文件。

这个文件肯定了包产到户的社会主义性质,称之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一种新型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文件下达后反响很大,农民特别高兴,说是吃了“定心丸”。1981年年末召开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的文件,作为第二年的1号文件来发,并不是事前商量好的,实际上有点偶然性,但农民都认为这是党中央对农业重视的表现。既然这种方式上下都感到不错,我们便每年来一次,了解当年的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年末开个会,年初出个中央1号文件。开头是中共中央的,后来是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名的,都叫中央1号文件。连续五年发了五个1号文件,当时是很有名的,对农村改革起到了指导、推动作用,后来农民一直念念不忘。1983年的1号文件对包产到户作了很高的评价,说它是“在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农民伟大的创造,马克思主义关于合作化的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文件在中央书记处通过时很顺利,有几位曾经不赞成包产到户的老同志都说了话,认为自己原来担心这担心那,看来还是思想解放不够,没有估计到这东西作用这么大。当然也有个别人不吭气,可能心里不那么赞成,但是效果明显,人心所向,也就没有再说什么了。到1984年年底,全国569万个生产队,99%以上实行了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这可以说是第三个回合,农村第一步改革取得初步胜利。连续几年农业特别是粮食增产幅度很大,1984年达8000亿斤,人均800斤,接近世界人均水平。国务院向世界粮农组织宣布,我国已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

农村改革任务还很艰巨,包产到户的实现,只是开了个头;也可以说,只是把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打开了一个缺口,创造了活力很强的市场经济的细胞。我们当时的想法,主要是贯彻小平同志“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方针,发展商品经济。要农村富起来,先得活起来,放开政策,改变“以粮为纲”的老办法,打破一潭死水的局面,也不必齐步走,谁有本事谁就可以向前跑。新的方针是:“决不放松粮食生产,放手发展多种经营。”农村里能人很多,他们特别积极,不少人成了专业户,有的还办了小作坊、小企业。1984年1号文件已提出要加以支持,不久又发了个4号文件,规定了一些优惠政策,把农民新办的、合伙办的和原来的社队企业,合称为乡镇企业。广大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劲头更大了,农村商品经济得到多方面的发展。小平同志很赞许,称它为“异军突起”,也有人说这是中国农民继包产到户之后又一个“伟大的创造”。中国整个经济的发展,乡镇企业的贡献是很大的。

连续五个1号文件,重点只讲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没有公开否定人民公社。但实际上,每次讨论文件的会议都在消除“左”的影响,也可以说是一步一步否定人民公社,以求解除人民公社体制束缚农民的枷锁,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人说五个1号文件是尾巴主义,不过是总结了点农民的经验。其实,这正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的传统,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怎么搞?谁知道!还不得“摸着石头过河”。石头是什么?就是实践,就是群众,就是要到实践中去摸群众的意愿、群众的要求,摸清历史的脉搏、历史的趋势。这是我们的传家宝,但长期的“左”倾错误使我们把它弄丢了。农村改革中把它恢复起来,发扬光大,所以搞得比较成功。这是一条十分重要的经验,以后千万不能再丢掉了。

农村第一步改革实现后,改革的重点转到城市,成为城乡一体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问题就更复杂、更困难了。农村改革先行了一步,但毕竟只是整个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许多问题都不是农村本身所能解决的。改革统购统销制度当时议论得很多,研究过种种方案,限于各方面条件,还是只改了一半,成了双轨制,遗留下的弊端不少。农村改革看起来容易,实际上并不容易,斗争非常尖锐,只不过没有公开化,不使它公开化。我们吸取过去的教训,没搞那些“左”的做法,不强制,不压服,而是让大家从实践中受教育,逐步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因为大家长期都受“左”的影响,解放思想不是一下子能完成的。我常在会上说,“左”的思想大家都有,没有有无之分,只有多少之分,多一点,少一点,先觉悟一点,后觉悟一点。这样说,就把大家都解脱了。我们说,允许改革犯错误,不允许不改革;只要你改革,有了错误可以改,允许改。对看不准的事情,比如雇工问题,可以先看一看,经过实践,比较利弊,再作处理。如果在改革中搞“以阶级斗争为纲”那一套,效果肯定不同。这也可以说是领导方法的一种改革。农村改革就是这样搞了五年,连续发了五个1号文件,才全部解决,并为农村商品生产的大发展创造了条件,为后来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基础。

1988年,我离开国务院到全国人大,农村工作就交给田纪云同志去管了。他在困难的条件下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农村改革深化了。但限于种种条件,随着改革全局的发展和变化,步履也更为艰难曲折。我到全国人大后,对农村工作、农村改革仍然十分关注。1992年10月,我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宪法,把现行宪法中关于“人民公社”的提法删去,改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的基本经营管理体制长期不变”。这一建议在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正式通过。我做的这项工作,为农村第一步改革画上了句号,完成了它的全过程。

(张广友 韩钢整理)


注释

[1]1979年3月15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发表了张浩《“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应该稳定》的来信,并加了“编者按”。信中说:“现在实行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符合当前农村的实际情况,应充分稳定,不能随便变更。……轻易地从‘队为基础’退回去,搞分田到组、包产到组,也是脱离群众,不得人心的。同样会搞乱‘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搞乱干部、群众的思想,挫伤积极性,给生产造成危害,对搞农业机械化也是不利的。”“编者按”还提出:“已经出现‘分田到组’、‘包产到组’的地方”,应当“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坚决纠正错误做法”。

[2]“三个可以”,即可以按定额记工分,可以按时记工分加评议,也可以在生产队统一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劳动报酬,实行超产奖励;“两个不许”,即不许包产到户,不许分田单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