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篇 功名难居
咸丰四年甲寅岁
九月十三日(1854)
原文
澄、温、沅、季四位老弟左右:
二十五日着胡二等送家信,报收复武汉之喜。二十七日具折奏捷。初一日,制台杨慰农霈到鄂相会。是日又奏二十四夜焚襄河贼舟之捷。初七日奏三路进兵之折。其日酉刻,杨载福、彭玉麟等率水师六十余船前往下游剿贼。初九日,前次谢恩折奉朱批回鄂。初十日,彭四、刘四等来营。进攻武汉三路进剿之折,奉朱批到鄂。十一日,武汉克复之折奉朱批、廷寄、谕旨等件。兄署湖北巡抚,并赏戴花翎。兄意母丧未除,断不敢受官职。若一经受职,则二年来之若心孤诣,似全为博取高官美职,何以对吾母于地下?何以对宗族乡党?方寸之地,何以自安?是以决计具折辞谢,想诸弟亦必以为然也。
功名之地,自古难居。兄以在籍之官,募勇造船,成此一番事业。名震一时。人之好名,谁不如我?我有美名,则人必有受不美之名者。相形之际,盖难为情。兄惟谨慎谦虚,时时省惕而已。若仗圣主之威福,能速将江面肃清,荡平此贼,兄决意奏请回籍。事奉吾父,改葬吾母,久或三年,暂或一年,亦足稍慰区区之心,但未知圣意果能俯从否?
诸弟在家,总宜教子侄守勤敬。吾在外既有权势,则家中子弟最易流于骄、流于佚[1],二字皆败家之道也。万望诸弟刻刻留心,勿使后辈近于此二字。至要至要。
罗罗山于十二日拔营,智亭于十三日拔营,余十五六亦拔营东下也。余不一一。乞禀告父亲大人、叔父大人万福金安。
解读
儒家思想中,君子应是有德且能进于行的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学而优则仕”。隋唐以后的科举制度,为“学而优则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不少寒门士子得以脱颖而出,成为官员,实现自己的治国抱负。所以,在宋代时,道学家的理想是天子与文臣“共治天下”,可见官员本身有很大的自主性。但是,随着科举制度的发展,越追求公平,就越容易制定更为繁琐的要求,越繁琐的要求就越容易使科举制度走向僵化。到了曾国藩时期的清代,科举取士的官员,早就没有了宋代儒生阶层的自主性。所以,曾国藩为官,有不少掣肘,他既要服从皇帝的命令,还要协调京官与地方官的关系,同时还要自己招兵买马。总之,虽是有学识的人,但要真正地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却并非易事。
这封信中,曾国藩就透露了自己对于宦途的复杂情绪。虽然在湖北,湘军节节告胜。国藩受命治湘军,抗太平军,乃是在为他的母亲奔丧的时候,此时的他虽婉拒皇帝的要求,但是“圣意难违”,他仍旧需要临危受命。这是他在这一年的军旅生活中,内心深处难以磨灭的一种为难,一面是孝,一面是忠,忠孝之间,很难说他是主动选择了忠。形势的急迫,让他难以完成自己的心愿。可是,若认为他这样的选择,是为了博取美誉,他是万不能认同的。所以,在信的第一段最后说,若是为了高位的官职和很好的差事,他将怎样面对地下的母亲?怎样面对家乡的亲人?在这方寸天地,他该如何心安理得?
内心的挣扎使曾国藩对宦场充满了矛盾的态度。虽然受皇上肯定,虽然被赐予高官爵位,但是这些功名自古以来,就是难以持久的。他虽然造船、招勇,似乎成就了一番事业,名震湘乡。但是,人对于名利的喜好,谁又少于他呢?当曾国藩获得了世人的赞誉时,定有人在其同时未能获得这美名,毕竟,美名只属于一人。做得了事的人,未必人人都能成名,相比较而言,获得名望的人只能自行惭愧,感到难为情。正因如此,曾国藩必须要时时保持谨慎、谦虚,时时刻刻反省自己,时时刻刻保持着庄严肃穆的态度。难道这不就是被声名所累的生活吗?所以,曾国藩说,如果可以仰仗皇帝的威严,迅速地肃清江面上的太平军,并消灭他们,他便会下定决心回到家乡。回到家乡后,他要侍奉父亲、改葬母亲,久的话就三年,最短也要有一年,以表达自己一点点的孝心。然而,皇帝究竟会不会同意他的请求,则是无法预料的。
我们常说“忠孝不能两全”,而儒家的传统中“家国”又是一体的。君子必须要齐家,之后才可治国。然而,理想的道德在实践中却会遭遇忠孝之间的撕扯。曾国藩能在功名急进的时候,保持着一颗纯孝之心,可见是一位赤诚的孝子;又能在丧母的巨大悲痛中,强忍悲伤,奉旨抗敌,又是一位忠诚的臣子。更难能可贵的是,他并不贪恋于官场的名与利,时刻能以赤子之心警醒自己,自觉地抗拒来自名声所累的生活,这才是难得的智慧。而我们也从他的困境中,看出了儒臣在宦场中的双重心境,以及对于功名难居的清醒认识。
注释
[1]佚:放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