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长三角从制造业承接向新兴产业创新创业变迁的保障机制
新兴产业在全球都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尤其是关键技术和市场应用还未成熟,面临着各层面的竞争和多种严峻挑战,发展中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因此,长三角地区应制定从制造业承接向新兴产业变迁的保障机制,以加快新兴产业的形成,抢占新一轮技术变革的先动优势。
(一)应加强区域内产业梯度转移和整合,培育国内价值链
新兴产业的形成更需国内价值链的驱动,需要地区产业形成配套和关联效应。国外区域经济的成功实践证明,一个经济区域要做到分工明确,避免产业同构,必须要有一个服务功能齐全的核心城市以形成分工明确、层次清晰的产业链群。例如,美国波士顿—华盛顿城市群中,纽约是经济中心,费城主要是重工业中心,波士顿是教育科研、高技术产业中心。长三角区域内既有上海这样以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为中心的大城市,又有江浙两省各具特色的工业基地,在产业结构上具有很大的互补性和融合性。长三角三地完全可以学习国外的经验,从整体上考虑长三角地区新兴产业的国际战略定位和国内的赶超资源,结合新兴产业的发展趋势,选择适合本区域发展的产业类型;考虑区域内各城市的独特性和经济基础的差别性,在传统的上海浦东模式、江苏苏南模式以及浙江温州模式的基础上,发展具有地方优势的新兴产业群,形成新兴产业的国内价值链。
在此基础上,长三角新兴产业在创新创业过程中,还要进一步根据地区优势聚焦细分领域和目标市场,明确其主导产业和配套产业,避免贪大求全、盲目跟进、同质化竞争,避免产业链低端、重复建设、产业泡沫等困境,抓住优势领域做优做强,以加快新兴产业的创新创业。另外,长三角地区应建立政府层面主要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在某些领域探索统一的运行管理机制和政策法规要求,突破地区壁垒,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投资建设等;培育和扶持地区性的行业协会、联合会或联盟等行业社团组织,增强其在行业协调、服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功能,支持大企业跨地区建立分公司或建立专业化的地域分工关系,从而助推长三角新兴产业发展。
(二)促进官产学研结合,推进开发式创新
技术创新是新兴产业发展的灵魂,只有掌握了关键核心技术才能掌握行业竞争的主导权,占领新兴产业链的高端。目前,核心技术缺乏是我国新兴产业发展中最明显的“短板”。因此,长三角要鼓励有实力的一线企业建立研发中心,与本地资深科研院所建立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与国内、国际相关领域著名的科研机构、资深专家等开展深度合作;加大新兴产业科技研发投入支持,重点激励自主研发和国际前沿技术引进消化后的突破性创新。有几点措施,首先,将新兴产业关键人才和领军人才列为地区重点人才工程之一,加大对人才引进的配套政策的支持力度,加快政策的宣传与落实。其次,引导企业向产业中高端拓展,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再次,长三角地区应发挥科教资源优势,促进官产学研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从创新概念→技术应用→现实生产力→产业化的技术创新体系,以推进新兴技术的产业化。一方面要完善官产学研之间的合作机制,另一方面要完善产学研联盟内部的利益分享机制,从而使官产学研有机结合,政策和资金相匹配,发挥产学研联盟的重要作用。最后,长三角还应鼓励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实施互动式创新,以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三)促进制造业与新兴产业的融合,推动产业间关联互动
长三角地区在长期承接制造业的过程中,形成了对制造业的依赖。因此,长三角地区应处理好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的关系,促进传统产业的巩固提升和各类产业的协调发展。新产业的培育发展以及产业转型升级无法在短期立即实现,需要长三角地区积累技术能力和构建市场渠道。目前新兴产业的核心技术、产品性能及生命周期、市场适应等还都有待时间检验,短期内还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及较高的经济和市场风险。对地方政府而言,新兴产业在培育期内的产值和税收贡献率、就业贡献率等并不能保证。因此,在近期,长三角地区还应高度重视本地区的基础产业、优势产业,不能顾此失彼,过多压缩或转移,而应重视既有产业的巩固提升和升级改造。另外,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在基础性产品、设备、专业技术、人才等很多方面存在较高的关联度和互补性,因此长三角地区应推进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联动融合,从而提升本地区的产业和经济实力。
(四)加强新兴产业创新创业的资金扶持,完善市场环境
新兴产业前期投入较多,生命力和竞争力较弱,政府的有效扶持和干预政策对其健康规范成长非常重要。因此,发达国家对新兴产业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故而,长三角应加大地方政府的资金投入,扩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加大基金的受益面和支持力度;根据发展需要设立多种类专项引导资金,加大投入支持保障力度;健全引导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向新兴产业,包括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新兴产业的信贷支持,探索创新投融资机制模式,加大对相关企业上市的支持推动,规范私募市场等(薛艳杰,2011)。首先,为避免新兴产业对政策过度依赖造成核心竞争力生成缓慢,政策一旦取消就衰退等弊病,还须尽快健全相关机制和政策法规,包括行业、企业自身发展运行的市场机制,以及市场化的投融资政策等。其次,长三角地区还应灵活地运用市场机制进行资源配置、融资运作和项目选择,以激活行业和企业的活力与动力,生成适应市场、抗市场风险的内生核心竞争力,从而成长为具有较强战略引领作用的支柱产业。再次,还应根据行业特征制定分类政策,以促进新兴产业尽快商业化。例如,风电、光电等产业,在关键技术未取得重大突破前,发电成本高昂,应用推广必须依靠政策保障,而新材料产业则可以更多地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其发展。
(五)加大与跨国企业的互动式创新,引进新兴技术
目前新兴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主要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部分资源主要依靠进口,光伏等一些产品的主要市场还在国外,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对产业发展非常重要。长三角地区是我国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流广泛深入,跨国企业集聚度较高,吸引力较强。因此,长三角地区应进一步加大对新兴产业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支持范围与力度。诸如,加大对新兴产业核心技术引进和合作的支持力度,尤其是加大对引进消化后的突破性技术创新的激励,促进关键核心技术的重大提升与突破;支持科研院所、企业等与国际知名院校、机构、企业、专家等开展新兴产业领域的深层次交流与合作;重点打造本地区新兴产业,着力引进国际龙头企业,大力支持本地有实力的企业实现跨国经营;积极走出去引进国际化战略新兴产业的领军人才和关键人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