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中国:重塑新时代全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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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数字中国建设的背景和现状

第一节 新时代数字中国建设进入全面加速期

全面推进数字中国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历史方位,主动顺应引领全球范围内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大潮而超前布局、适时提出的国家战略。201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首次正式提出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倡议。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报告正式提出建设数字中国的战略构想。2017年12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要“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更好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标志着数字中国建设进入全面加速期。

一 迎接全球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新时代

当今世界,随着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飞速发展,万物互联化、数据泛在化的大趋势日益明显,如何采集、分析、利用好这些海量数据,已成为国家、地区、机构和个人的核心竞争力。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7月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汉堡峰会上指出:“研究表明,全球95%的工商业同互联网密切相关,世界经济正在向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不是一种简单的产业形态,而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全新范式。古人逐水而居,今人逐数兴业,人类社会正在进入以数字化生产力为主要标志的全新历史阶段。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经济体量庞大,经济社会运行各方面产生的数据规模、复杂程度和潜在价值均十分巨大。据国际数据公司(IDC)预测,到2020年,我国拥有的数据总量在全球占比将达到18%,我国将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数据增长极。因此,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切实加强数据资源领域顶层统筹和要素集聚,有效整合利用散落在全社会各处的数据资源,构建数据资源“举国机制”,逐步形成互惠、高效、可持续的国际数据共享合作机制,对于提升我国在数据资源领域的国际整合力和号召力,巩固我国作为全球数据资源大国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 顺应“一带一路”建设进入全面务实合作新阶段

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在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引导下,这一倡议已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实现了从理论设想到创新实践的重大跨越,进入全面推进务实合作的新阶段。迄今为止,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与到“一带一路”倡议中来,中国与近40个沿线国家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协议,同近30个国家开展国际产能合作,以亚投行、丝路基金为代表的金融合作不断深入,一批有影响力的标志性项目逐步落地。在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大趋势不变的前提下,推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已经成为数字中国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特别是随着世界各类经济组织、经济区域一体化和世界统一市场的迅速发展,商品、技术特别是资本在全球范围的自由流动和配置,都要求数据和信息资源在全球范围内更加自由流动。当前我国正在推进“一带一路”倡议,要想有效推进沿线国家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就必然要实现“一带一路”数据和信息的有效互通。通过推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搭建覆盖“一带一路”国家的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平台和标准规范体系,有助于推动成员国之间在法律、政策、贸易、统计、金融、民间交流等方面的数据开放与交换共享,促进大数据技术的联合研发与共享应用,推动大数据在贸易互联互通、金融汇兑、法律咨询、语言翻译等领域形成多种创新性合作模式,推动形成相对完善的大数据产业生态链,更好地服务于各国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使我国在未来全球大数据产业发展中掌握优先话语权。

三 打造推动我国信息化跨越式发展新抓手

当前,我国信息化发展正在开启以数据深度挖掘和融合应用为主要特征的智能化阶段,这是数字中国建设的大背景。随着互联网向物联网(含工业互联网)延伸覆盖到物理世界,“人、机、物”三元融合的发展态势已然成形。除了人类在使用信息系统的过程中产生数据,各种传感器、智能设备也在源源不断地产生数据,并逐渐成为最重要的数据来源。数据资源的不断丰富、计算能力的快速提升,推动数据驱动的智能应用快速兴起。大量智能应用通过对数据的深度挖掘与融合,帮助人们采用新的视角和新的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展现事物的演化历史和当前状态,掌握事物的全局态势和细微差别;归纳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预测事物的未来状态;分析各种备选方案可能产生的结果,从而为决策提供最佳选项。

2018年4月,在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致大会的贺词中提出,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就是要适应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以新发展创造新辉煌。新方位、新理念、新动能、新发展、新辉煌,这五个“新”,实际上概括了数字中国建设的核心路径和战略意义,数字中国不仅仅是信息化发展的全新历史阶段,更是新的历史方位下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抓手。

第二节 全球主要发达国家数字化战略启示

数字化战略是“第四次工业革命”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新型商业模式和消费模式的源泉。为顺应从工业经济到数字经济的历史性转变,近年来全球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围绕数字化发展的竞争愈演愈烈,各国纷纷结合自身优势加强总体战略布局。纵观全球主要发达国家的数字化战略发展实践,可从中得到如下启示。

一 制定战略规划,明确发展目标

数字化战略是当今世界投入最集中、创新最活跃、应用最广泛、辐射带动作用最大的技术创新领域,是全球技术创新的竞争高地。为谋求竞争新优势,世界各国都将数字化战略上升到国家发展的全局高度,科学制定促进数字化发展的战略规划。在34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中,目前已有27个制定了数字化战略,多数国家已专项出台数字化战略规划,部分如表1-1所示。

表1-1 部分OECD国家/地区数字化战略规划

其中,美国先后提出了“先进制造伙伴计划”(AMP)、“联邦大数据研发战略计划”、《联邦云计算战略》、《支持数据驱动型创新的技术与政策》、《加强国家网络安全——促进数字经济的安全与发展》等发展战略,加紧布局新一代网络设施、大数据、先进制造和人工智能,力图继续巩固其技术和产业主导优势。欧盟提出《欧洲数字议程》、数字单一市场战略、产业数字化规划等,着力破除成员国间的数字贸易壁垒,加快建设统一数字市场。德国发布《数字化2015》,对未来德国数字化发展做出系统安排。日本出台《面向2020年的ICT综合战略》、《创建最尖端IT国家宣言》、机器人新战略、《e-Japan战略》、《u-Japan战略》、《i-Japan战略》,全面实施IT立国战略。英国提出《英国数字经济战略》、《英国2015~2018年数字经济战略》、《数字经济法案》以及“火花(SPARC)”计划、“高价值制造”战略、《英国数据能力发展战略规划》等,力图在数字经济、技术应用上抢得先机,提升信息产业整体优势。

因此,为促进我国数字化战略的发展,必须高度重视数字化战略对经济社会的全方位辐射带动作用,顺应趋势,把握历史机遇,强化顶层设计,加快推出相关数字化战略发展规划,明确未来数字化战略发展重点、实施路径、支持政策,抢占数字经济时代的全球制高点。

二 推进核心技术,夯实发展基础

发达国家不仅制定了明确的数字化战略规划,同时还对涉及规划的重点方向进行政策扶持。其中,德国为推动大数据创新在“工业4.0”、生命科学、医疗健康领域的应用,专门建立了两个大数据中心,促进ICT、信息安全、微电子、数字服务等领域的投资。英国鼓励本土数字科技企业成长,并通过吸引世界各地的科技创新企业来促进发展。欧盟《欧洲数字议程》提出“数字技术标准和兼容性”的概念,以确保新的数字技术设备、应用程序、数据存储库和服务之间无缝交互。日本强调支持超高速网络传输技术、数据处理和模式识别技术、传感器和机器人技术、软件开发和无损检测、多语种语音翻译系统。

可见,各国在数字化战略领域的竞争已经从基础型数字化战略拓展到覆盖技术型数字经济、资源型数字经济、融合型数字经济、服务型数字经济等的多个领域,涉及基础设施、技术标准、成果转化、跨界融合、智能应用、网络协同等多个环节、多个领域的综合创新实力的竞争。因此,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必须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发展主战场,面向数字科技创新前沿,以关键信息技术为突破口,加大政府研发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开展数字化技术研究,进一步确立我国在数字技术和应用创新方面的领先优势。

三 拓展应用领域,促进实体经济

当前,以云计算、物联网、下一代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方兴未艾,广泛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成为技术创新、经济增长和社会变革的主要驱动力。从发达国家的数字化战略可以看出,深化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成为各国战略布局的重心,围绕智能制造产业生态主导权的竞争将愈演愈烈,物联网将成为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新基础设施,以新四基为核心的技术和标准将成为竞争制高点。

从各行业、各领域的数字化程度来看,我国虽然在面向消费者的零售、娱乐领域数字化程度很高,甚至高于欧美;在政务领域的数字化程度也相对较高;但在农业、制造业、服务业领域,数字化程度相比发达国家仍处于较低水平。作为制造业大国,我国更有必要突出数字时代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相结合的特点,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让一切数字技术的创新源泉充分融入实体经济中,使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金融科技等数字经济成为驱动实体经济内涵式发展的动力,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你”的数字生态发展模式。

四 强化资本与人才,保障健康发展

在扩大投资方面,法国计划投资2亿欧元在巴黎市13区建设世界级的数字企业孵化器“弗雷西奈敞厅”,规划面积达到2.5万平方米,可以容纳超过1000家初创企业,并拨款1500万欧元用于国际推广,来吸引潜在投资者。埃及数字国家战略旨在吸引投资来扩大现有ICT公司规模并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在人才培养方面,加拿大计划在四年内投资3600万加元支持学校更新计算机硬件,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数字设备和技能培训终端,以支持个性化学习。澳大利亚数字经济战略提出加快开发新课程,通过促进产业间合作来推动数字化学习,并将网络学习资源扩展到家庭和工作场所,提供在线虚拟学习机会。

我国无论在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水平方面,还是在数字市场环境等方面都仍与发达国家存在相当大差距。伴随全球新一轮数字化浪潮,我们必须进一步吸引和扩大数字经济投资,建设适应型人才队伍,不断提高全民数字经济职业技能水平。

第三节 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基础不断夯实

一 数字中国和大数据发展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数字中国和大数据发展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2015年8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2016年10月,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首次提出建设“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的重要部署,并明确了“三融五跨两协同”的具体要求,即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2018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2017年12月,习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大数据是信息化发展的新阶段,要全面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提出,合理配置宏观管理部门职能,要“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这些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为我国下一步完善大数据和数字经济管理体制明确了方向。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部署下,各地方高度重视数字经济与大数据发展,全力推动以体制机制改革带动引领数字中国建设可持续发展。据不完全统计,自2018年3月机构改革正式启动以来,内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已有23个组建或即将组建专门的大数据管理职能机构,覆盖度超过70%。其中,京、渝、浙、闽、鲁、豫、琼、黔、蒙、桂10省市组建了专门的大数据管理局,粤、晋、吉、皖、陕5省市组建了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津、沪、冀、辽、黑、苏、赣、鄂8省市组建了大数据管理中心。在隶属关系上,有的地方大数据管理机构属于省级政府直管,有的则隶属办公、发改、工信、网信等部门。在职能设置上,有的地方侧重产业发展,有的地方侧重政务数据整合,有的地方侧重政务服务统筹。在机构性质上,有的地方是新增政府职能机构,有的地方是在原政府机构加挂牌子,有的地方是组建事业单位,有的地方则定位为法定机构。由此可见,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机制保障,以“数据红利”牵引带动“改革红利”,已经成为全国上下的广泛共识。

二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按照党的十九大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加快部门和地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打通“放管服”改革“经脉”,是便利群众办事和创业创新、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公共数据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2017年5月3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推动国务院各部门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各地区结合实际统筹推进本地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初步实现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文件下发以来,在国务院统一部署下,国家发改委牵头全面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政府内部业务数据整合进入全新阶段,为数字中国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数据基础。截至目前,国务院71个部门和32个地方已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在信用、人口信息等领域实现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数据共享。为加速推进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进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自2017年成立以来始终高速运转,截至2018年1月,先后组织召开了23次跨部门的推进会和75场专题会,清理了一大批“僵尸系统”,打通了2900多个信息孤岛的堵点。通过清理整合,已形成了53万项数据目录,其中可以共享的占94.5%,可以开放的占69.6%,大量数据资源已经打通。通过平台体系,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的数据共享交换已经达到305亿条次,人口、法人、教育等20个领域堵点初步疏通,全国一体化的数据共享“大动脉”基本打通。

三 大数据跨部门协同应用机制初见成效

2017年以来,配合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推进,各级政府大力推进以公共服务清单、数据资源清单和应用系统清单共享为核心的大数据跨部门协同应用机制建设。截至目前,各部门、各地方累计编制目录超过40万条,1389个分散孤立的系统被整合为332个,19个国务院部门垂直建设的信息系统已经打通,并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提供了超过210项接口服务,已经涵盖人口、法人、教育、信用、婚姻、土地、社保等重要领域。在工作成效方面,一是摸清了系统底数清单。通过摸清系统底数,建立资源目录体系,全面实现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的基础条件不断夯实,根据各部门自查情况,形成了71个国务院部门信息底数清单。二是建立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在试点部门数据资源目录基础上,结合地方“放管服”改革需求,形成了一批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清单中包含了500多个企业和群众办事最紧迫需要的数据项。三是打通垂直信息系统清单。彻底打通40个国务院部门垂直建设信息系统,开辟数据查询万人通道,逐步满足政务服务部门对自然人和企业身份校验、纳税证明、不动产登记、学位学历证明等约500项数据查询要求,避免企业和群众多头奔波。目前,公安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等部门已经打通了19个垂直系统,发布了人口、信用、投资、学籍学历学位、法人、婚姻等210多项查询校验服务接口。

四 行业创新应用快速涌现

2015年以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先后印发《关于组织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的通知》《关于请组织申报大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等文件,先后组织实施了一批大数据领域重大工程,组建了13个国家级大数据实验室,切实推动各地方加强共享整合、集聚创新资源、优化投资结构,引导大数据社会投资从以基建为主向以应用为主转型,促进社会生产要素的网络化共享、集约化整合、协作化开发和高效化利用。目前我国实现大数据应用的企业比例已超过32%,大数据应用正从互联网、金融、电信、医疗等热点行业向实体经济领域渗透。国家发改委数据中心的分析结果显示,2017年仪器仪表、机械制造、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等实体经济行业对互联网、大数据类岗位招聘需求超过15%,北京、福建、广东、四川、上海、浙江、江苏等地实体经济行业对数字经济岗位需求超过10%,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的趋势日渐明显。据统计,2016年以来,全国举办各类大数据创新大赛近百场,吸引各类大数据创新应用项目数十万个,有效地激发了大数据行业创新应用活力。

五 重点地区数字经济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

2016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中央网信办先后推进建设贵州、京津冀、珠三角、上海、河南、重庆、沈阳和内蒙古八个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并按照跨区域、区域示范和基础设施统筹发展三类进行分类指导。依托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引导各地方探索以产业促应用、以应用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路径。目前,各综试区通过健全平台载体不断强化企业集聚,产业增长呈现良好势头。2016年以来,八个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新注册大数据类企业超过70000家,2018年上半年同比增长超过50%,重庆仙桃数据谷、贵阳经开区大数据安全产业园、北京中关村大数据产业园等园区产业集聚效果突出,得到各界广泛关注;八个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新申请大数据类技术发明专利超过1.2万项,其中河南、珠三角、京津冀、沈阳四个综合试验区2018年上半年同比增长超过25%;八个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获得融资的大数据创投项目超过1000个,大数据产业集聚水平、创新能力和创业活力均有显著增强。

第四节 数字中国建设的瓶颈问题亟待突破

一 顶层统筹机制尚未形成

目前,数字中国建设顶层统筹机制尚未建立,导致新一轮烟囱林立、条块分割、重复浪费等问题有所抬头。各部门各地方高度重视大数据发展,已有十余个部委和20多个省市出台了本行业、本地区大数据发展指导意见和规划,但行业发展边界模糊、标准不一,区域发展多头管理、同质竞争等问题较为突出。2016年以来,由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和工信部三家共同牵头,会同42个部委建立促进大数据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筹协调,较好地发挥了共商共治、同心同向的横向协商作用。但各地方大数据相关职能分散在办公厅、网信办、发改委、经信委和大数据局等部门,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调难度很大,行业管理越位缺位等问题时有发生。由于缺乏统筹,各地方低水平重复建设十分严重,个别地方甚至出现每个区县都建大数据产业园的现象;部分地方数据中心去产能问题突出,有的地方在大量建设数据中心后,又不得不通过补贴电价等方式维持数据中心运行,进一步加剧财政负担。因此,亟须建立一套全国一体、坚强有力的大数据采集、分析、应用、研究、传播机制,真正实现行业协同、区域协同、央地协同。

二 政府和市场“两张皮”现象较为严重

当前,在推进数字中国建设过程中,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平台对接机制缺失,导致产业内生增长动力严重不足。近年来,随着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的深入推进,政府内部业务数据整合共享初见成效,但受制于立法、安全等原因,政府数据这一“富矿”迟迟无法面向社会化机构全面有序开放,导致很多数据公司“无米下炊”,严重影响产业发展。另外,各地大数据政府投资项目普遍存在“重硬件、轻软件,重建设、轻应用,重监管、轻服务”的浮躁倾向,大数据项目“有路无车、有车无货”现象突出,带动产业集聚和民生服务效果不佳。据统计,2017年各地大数据投资项目中,超七成是大数据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门用于应用开发的不足5%,投资回报率较低。仅仅依靠政府单方面对数字经济领域财政投入已经很难推动民间投资快速增长,市场对于区域资源配置的主导性作用未能得以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社会团体的力量没有得到进一步释放,大量的社会和民间资本却又难以寻找长期、稳定、优质的投资渠道。各地方发展大数据产业时,重大轻小、重引进轻培育、重“外来和尚”轻“本地草根”的问题较为突出,各地争相引进华为、浪潮、腾讯等少数大企业作为“招牌”,但这些企业又不可能在所有地方都真正落地布局,而对于培育本地中小企业则既没有动力,也没有思路,这导致很多地方大数据产业园出现“大企业不落地、小企业没活力”的尴尬局面,少数产业园甚至沦为“鬼城”。

三 旧管制思维与数字化时代新经济模式不相适应

目前,政府自身管理体系和发展模式不能完全适应数字经济新业态发展需求,亟须转变行政管理旧体制。数字经济产生了新的市场主体、市场客体、市场载体和市场交易规则,具有去中心化、跨区域和跨行业特征,现行的行政管理模式难以适应数字经济发展。大量从事教育、出行、医疗、金融等行业的数字型企业,被要求完全按照线下经营实体资格条件取得相应牌照和资质,数字领域的创业门槛被无形提高。现有税收制度都是基于区域行政的管理模式,大多数平台型企业是跨区域的,而地方对跨区域平台易产生排挤心理,不利于数字型企业整合资源。此外,网络交易的“虚拟性”,使传统的现场查验账册、凭证等“实体化”管理难以落到实处;跨区域交易的“全球性”,使工商、税务等部门“属地化”分块管理难以奏效;跨境电子商务全天候交易的“高效性”,使通关、结算、退税、口岸管理等外贸管理部门“规模化”管理难以跟上节奏;数字经济GDP核算体系力不从心,免费服务、自助服务、分享经济无法被核算,不变价体系目前无法反映产品质量的提升,个性化定制使可比价格测度更加困难。总之,现行管理机制尚存在许多不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新要求之处,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数字经济创新活力、发展动力的释放,成为数字经济发展面临的体制性障碍,需要相关部门在新时代大力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用新思路和新办法服务、治理数字经济。

四 自主创新不足与行业垄断问题危害国家安全

当前,我国大数据产业“大而不强”问题普遍存在,商业模式引领、技术配套跟随的“路径依赖”较为严重,基础架构和分析领域平台级原创技术匮乏,对国际主流开源社区贡献程度不高,关键技术受制于人,大数据产业安全隐患十分突出。绝大多数拥有海量数据资源的互联网企业或其他机构所使用的底层基础设施国产化自主可控程度较低,一旦数据系统安全后门或漏洞被恶意攻击者掌握,容易导致大规模用户敏感数据被窃取或泄露,这将对国家、机构和个人安全造成巨大潜在危害。另外,一些垄断型互联网企业拥有庞大的业务体系,其掌握的数据资源之多、覆盖范围之广、与经济社会运行关联之密切,已经触及我国国家数据安全根本。但目前,政府部门缺乏对机构数据的统一采集、监测和分析机制,对政府开展宏观调控、行业监管、经济调度等工作造成了很大难度。

五 基础研究薄弱分散,立法工作严重滞后

当前,我国数字领域基础研究薄弱分散、立法工作严重滞后等问题长期存在,导致产业发展“无据可依”和“无序竞争”问题较为突出。当前,我国大数据行业基础研究较为滞后分散,对于数据确权机制、隐私保护、标准规范、交易定价等一系列长期制约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缺乏深入理论研究,数据领域立法滞后,导致数据共享开放和流通交易等行为面临“无据可依”的窘境,各类机构对于数据共享流通顾虑重重、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另外,立法工作严重滞后又催生了大量游走于法律灰色地带甚至禁区的数据机构,地下数据交易黑市规模不断扩张,针对用户信息的非法收集、窃取、贩卖和利用行为猖獗,数据交易黑市甚至形成一条龙式的产业链形态。因此,需要尽快探索建立国家数据资源登记确权和交易定价机制,为数据资源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开放流通创造便利条件,使数据红利有效释放。

六 人才短板问题严重影响产业发展后劲

当前,我国大数据从出现到广泛应用历时较短,大数据人才匮乏,人才培养机制不足,产业“造血”能力弱等问题较为突出。国际数据公司(IDC)曾预测,未来10年世界服务器数量将增长10倍,企业数据中心的数据量将增长50倍,而数据专业人才的数量仅能增长1.5倍。在总量不足的同时,大数据人才市场存在两个结构性错配:一是岗位需求错配,数据分析、数据处理、数据采集等应用型人才供不应求,而项目管理、系统架构等传统型人才则供大于求;二是学历层次错配,硕博士生等高学历人才供大于求,而大专、本科等技术蓝领人才则严重供不应求。未来大数据专业人才匮乏的问题,将成为我国大数据产业全面发展的重要瓶颈。

建设数字中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战略举措,是迎接全球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实现数字经济时代弯道超车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实现信息化跨越式发展的迫切需要。顶层统筹缺乏、基础研究薄弱、专业人才短缺等问题为当前数字中国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数字中国建设战略的推进工作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