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与金融危机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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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念的厘清

一 离岸金融与离岸金融市场

对于离岸金融,人们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定义。最普遍的理解为“对非居民的金融服务”。IMF在《离岸金融中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作用》一文中对离岸金融的解释是“金融机构向非居民提供贷款,接受非居民的存款,或者向非居民提供基金、保险、信托、税务规划等各种金融服务”[1]。Hilton在《离岸金融》一书中对离岸金融的定义是“向东道国之外的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2]。国内较早系统研究离岸金融相关问题的学者是连平。连平在对离岸金融的定义中强调了其管理制度的国际化和自由化以及税收制度的优惠性,参与主体的非居民性以及交易货币的可兑换性。可见,学者们对于离岸金融的理解主要有两点:第一,离岸金融是与在岸金融相对应的,强调的是“非居民”的概念;第二,离岸金融是对非居民提供的金融服务,这种金融服务包括存贷款以及其他的金融业务。

离岸金融市场就是离岸交易金融业务的市场。近代离岸金融市场的兴起和发展源于欧洲美元市场的产生,当时的冷战背景导致苏联和东欧国家把自己的美元资产存放到伦敦、巴黎等欧洲国家的商业银行以规避美国对该资产的冻结。其他币种的借贷活动也随着欧洲美元业务规模的逐渐扩大而产生和发展,并形成了当时所谓的欧洲货币市场。不管币种为美元、马克,还是瑞士法郎,这个市场上共同的特征是在该种货币的发行国境外进行的该种货币的资金融通活动。这是当时离岸市场的基本形式,其主要特征就是境外资金的融通。当时离岸市场的最主要特征就是境外这一概念。如吴念鲁的总结就是“非国内的”“境外的”[3]

欧洲货币市场的发展表现为交易币种不断丰富,其地理范围不断扩展,逐渐超越了欧洲这个地域限制,亚洲美元市场的发展表现为其地理范围超越欧洲而在亚洲地区的延伸。属于广义上的欧洲货币市场的亚洲美元市场于1968年出现于新加坡,新加坡属于典型的隔离型金融中心,这种类型对于离岸业务和在岸业务、居民和非居民的账户进行严格的区分,分别进行管理,并且资金不能在两种账户之间自由流通。这种离岸金融市场的主要特征主要有两点:一是经营的货币为境外货币;二是离岸业务主要针对非居民。

此后,欧洲货币市场从地理范围来说还延伸到诸如加勒比、巴拿马、开曼群岛等地方。不过这些地方都是属于典型的纯粹簿记型市场,是逃避监管的避税天堂。

连平和曾秉义将离岸金融市场概括为“非居民之间境外货币的交易场所”[4]。Errico和Musalem将离岸金融市场解释为服务对象的非居民性[5]。IMF将离岸金融市场的特征概括为“离岸业务的账户与东道国在岸金融体系账户严格分离,所经营的币种为离岸货币”,这两点概括了离岸业务的非居民性与境外性[6]。总之,离岸市场就是在货币发行国境外进行该种货币交易的市场,交易的主体主要是非居民。

欧洲货币市场的发展对美国国内的金融市场产生了极大的竞争压力,特别是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为了抑制资金外流实施的一系列金融管制导致其国际金融业务纷纷外移,国际金融市场逐渐萎缩,管制的结果事与愿违。结果促成了IBF(International Banking Facilities)的诞生,其主要特点是将银行的国际和国内业务区别对待。国际业务享受离岸银行的待遇,对其法定储备金等要求执行与欧洲美元同样的标准,所以,其本质就是境内的离岸金融市场。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IBF就以“自由贸易金融区”等概念被提出来,但是考虑其可能对国内金融体系产生的种种影响而没有被采纳,直到1981年才获批准成立。IBF实行国际和国内业务相分离,境内和境外美元账户严格分离的管理方式。后来的事实证明,IBF并没有像最初设想得那样对美国国内的货币体系产生重大的冲击。之后其他国家纷纷效仿美国,大力发展境内的离岸金融市场,其中以日本最为典型。出于加强东京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和促进日元的国际化程度的目的,日本开始考虑借鉴IBF的成功经验,在境内设立离岸金融市场。虽然建立的过程一波三折,但是东京离岸金融市场(JOM)于1986年正式成立。JOM将交易主体严格限制为非居民,并通过“资金划拨相关账户”控制离岸和在岸资金的渗透规模。

IBF和JOM这种境内离岸市场的建立颠覆了之前人们对离岸金融市场的定义,使人们对离岸金融市场的理解不仅仅局限于“境外”这一概念。Hampton将离岸金融市场解释为“独立于一定的金融监管体系的金融交易场所”,即离岸金融中心就是由于地理的或者法律的隔离而形成的与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体系相分离的金融活动。这种隔离分为有形的分离或者无形的分离。有形的分离就是离岸金融市场位于一个隔离的岛区,无形的分离就是用法律监管的分离,比如金融市场位于伦敦或者美国的IBF[7]。巴曙松和郭云钊将离岸金融市场界定为“货币发行国国内金融循环体系”之外[8]。韩龙认为,离岸金融市场就是在岸金融循环体系之外的资金融通,通常是非居民之间的交易。离岸市场的特征已经不再仅仅依靠地域范围界定,而是进一步上升到制度概念,即界定标准为离岸市场是否受到国内金融监管体系的监管[9]

二 离岸金融中心

所谓金融中心就是进行金融交易的集中场所。关于金融中心,学者从各个角度对其概念进行了阐述。Nadler对金融中心的定义是“为大量各类国际金融交易充当票据交换所的城市”[10]。Dufey 和Giddy认为金融中心就是“金融机构高度集中的中心大都市”[11]。Jao认为,集中了各类金融机构,以及有各种各样自由的金融市场,能提供高效率的金融交易活动的都市即为金融中心,并对其所处的地理位置、时区和交通通信等条件做了描述。当金融交易跨越国界,国内金融中心就慢慢发展演变为国际金融中心[12]。Kindeleberger将其定义为“聚集了各类金融机构的中心”。国际金融中心除了能够提供国际借贷业务之外,还兼具作为国家之间支付清算中心的功能,是能够提供具有高度的专业化的金融服务的中心。金融中心的形成往往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比如金融机构的聚集,因为金融中心的形成往往得益于规模经济的形成,大量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则更有助于提供大规模的、便利的、便宜的金融服务[13]

从不同的视角可以把国际金融中心分为不同的类型,McCarthy则把其分为名义金融中心和功能金融中心。名义金融中心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簿记中心、离岸中心,而功能金融中心就是能够提供各类真实的金融交易服务以及专业的会计和法律等服务的金融中心[14]。还有的学者按照离岸、在岸隔离的严格程度将国际金融中心分为:out-out型、in-out或out-in型、内外一体型。第一种是居民和非居民业务严格分离,离岸和在岸账户的资金严禁相互渗透。第二种属于有限渗透型。第三种则对居民和非居民提供一样的金融服务,资金在境内外自由流通,伦敦和中国香港则属于此类。Jao分别从目的论、地理学和历史学三个视角对国际金融中心的类型做了梳理和总结[15]

三 离岸金融中心和离岸金融市场

通过对国际金融中心的总结可以看出,离岸金融中心是国际金融中心的一种存在形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其定义为“大多数由非居民提供的离岸金融活动的中心”。McCarthy则将其解释为用宽松的税收和灵活的监管,吸引以外币计价的非居民金融业务的一座城市、一个地区甚至一个国家[16]。此外还有其他学者的不同的定义,但是其共同的特点就是认为离岸金融中心所经营的是非居民的金融服务。IMF总结了离岸金融中心的几条标准:税收制度优惠、监管灵活、保密制度严格,拥有能够给非居民提供金融服务的大量机构等。但是对于一体型的金融中心来说,离岸和在岸业务互相渗透,对居民和非居民提供没有差异的金融服务[17]

我们通常将离岸金融中心的概念解释为离岸金融市场,严格来说两者并不完全相同,广义离岸金融市场就是提供离岸金融服务的场所,这个场所可以是有形的集中经营离岸业务的一个城市、一个地区或者一个国家等,也可以是无形的,只要是经营离岸业务的场所都可以归结为离岸市场,从这个角度来说那些私下兑换货币的地摊银行也可以归结为离岸市场。而离岸金融中心不但提供离岸金融服务,而且还存在集中的金融机构,能大量提供离岸业务,具有一定的优惠制度等特征,业务和机构往往集中于某一个城市、地区或者国家。所以,离岸金融市场的概念范围要比离岸金融中心的范围宽泛。离岸市场的广义概念是经营离岸业务的市场,狭义的概念就是离岸金融中心。我们在提到离岸市场时,往往是指狭义的离岸市场,即离岸金融中心。

四 离岸金融中心和离岸市场的特征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为,离岸金融中心最具特色的地方是:金融交易中资产负债表的两侧的借贷业务(也就是资金的来源与运用业务)是为非居民服务的,并且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绝大部分是非居民。据此,其归纳离岸金融市场的特征主要有:为非居民提供金融服务,涉外的金融规模与对内服务的金融体系规模不相称,此外还有税收优惠、监管宽松,甚至提供匿名等保密服务[18]

离岸市场特征也随着离岸市场类型的演进而不断更新。鲁国强认为当代离岸金融市场主要有以下特征:监管松散、政策和税收优惠。交易主体以非居民机构为主,不发生在非居民个人之间。交易币种为国际化货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价格形成全球化,交易程序便利化[19]。孟浩依据服务地域、服务对象、监管范围对离岸市场的特征进行了概括。根据离岸市场的地域界定标准,所谓的离岸市场是指金融交易货币发行国境外,或者金融交易的货币发行国境内,但是独立于本国金融循环体系。前者如欧洲货币市场,新加坡的美元市场等,后者如美国的IBF,还有日本的JOM。根据离岸市场的服务对象界定标准,离岸金融服务的对象是非居民。隔离型离岸市场的离岸业务只对非居民提供服务,严格禁止居民参与离岸业务,防止离岸业务可能对本国国内金融体系造成的冲击。根据离岸市场的金融监管范围界定标准,离岸市场在税收和交易监管体系之外。这种类型的离岸市场以巴拿马、巴林、开曼群岛等簿记型离岸市场为代表。其主要特征就是低税收或零税收的优惠,资金没有实质性的流动[20]

根据对离岸市场的概念和其特征的概括,我们认为人民币的离岸市场就是指境外人民币交易的场所。人民币离岸市场包括我们所说的著名的金融中心,比如中国香港和伦敦,也包括周边国家人民币的流通场所。随着人民币流通逐渐纳入银行体系,现在人民币的离岸业务主要集中在发达的离岸金融中心。我们在分析人民币离岸市场时会重点分析有代表性的离岸金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