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序
生活在一个世纪前的中国人对伍德罗·威尔逊的名字应该不会感到陌生。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那年(1918),威尔逊发表了著名的“十四点和平原则”,呼吁在战后建立一个长治久安的国际秩序,其中包含的“民族自决”原则对中国人尤其具有吸引力。我们甚至可以说,这一原则和中国在巴黎和会遭遇的外交失败,共同促成了“五四运动”的发生,“五四运动”则代表了中华民族的集体觉醒。一个世纪过去了,民族自决仍然是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之一,而威尔逊是这一原则的提出者之一,另外一位是列宁。
威尔逊同样也改写了美国历史。他于1913—1921年任美国总统,而这八年恰好是美国“崛起”的关键年代。在国内,他延续了西奥多·罗斯福开启的强总统执政风格,乘进步主义改革之风,针对美国在工业化时代出现的种种弊端,在经济管制、金融管理、反对垄断、劳资关系、促进公共福利和政府组织改革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的“新政”,成就斐然,影响久远。在国际上,他在西半球推行“道德帝国主义”,扩张美国实力,并以捍卫民主为名,摒弃孤立主义外交传统,将美国带入一战之中,用“十四点和平原则”挑战旧的帝国势力范围划分,为美国最终在二战后成为国际秩序的制定者创造了先例。尽管威尔逊的执政和他作为总统对非裔美国人所持有的种族歧视立场备受争议,2018年的一次民意测验仍然将他排列在美国伟大总统第二梯队的首位。
为外界不太所知的是,在四十五位美国总统中,威尔逊是唯一一位“学者总统”。获如此称谓,并不仅仅因为他拥有哲学博士学位,也不是因为他曾经做过多年的大学教授和大学校长,而是因为他的确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学者,在政治学、历史学和公共行政学等领域发表过极有影响力的学术著作。读者即将读到的《国会政体:美国政治研究》(以下简称《国会政体》)中译本便是威尔逊发表的最重要的一部关于美国宪制的研究作品。从政之前已经著作等身,从政之后仍然笔耕不辍,有相似或相近经历的美国总统也许只有奥巴马,但奥巴马在学术成就和学术影响力方面,无法与威尔逊相提并论。
《国会政体》是威尔逊的第一部学术专著,也是美国本土学者在19世纪后期写出的第一部研究美国政府体制的专著。这部著作其实是威尔逊于1882—1884年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攻读博士的毕业论文,写于1884年,1885年1月由霍顿米夫林出版公司首次出版,当时威尔逊刚满二十九岁。在这部著作中,威尔逊以英国议会作为参照,用清楚而生动的语言细致描述了美国国会的组织与立法进程,历数美国国会一权独大给美国政治带来的体制弊端,对制宪之父们引以为豪的制度发明——三权分立与制衡——提出了严厉、公开的批判。《国会政体》出版之后,很快被正在起步的美国政治学奉为该领域的奠基作品之一,至1900年,该书已经重印了十五次,彰显出其受欢迎的程度。即便在21世纪,尽管美国政体与政治(包括联邦政府三权之间的权力比重)的实际运作与威尔逊写作的时代相比早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国会政体》的影响力依然不减,仍然被美国大学研究生项目列为美国政治史和宪法研究的必读经典书目。
年轻的威尔逊为何会写作《国会政体》?《国会政体》对美国政治和宪制研究有什么历史和现实意义?我们今天为什么有理由去读它?对于大量的威尔逊研究者来说,这些问题相对于威尔逊的总统岁月来说并不是重要的。但如果我们换一种研究威尔逊的角度,选择从美国宪制发展和美国政治学学科演进的角度去看问题,会发现《国会政体》和威尔逊的其他相关写作可以为我们提供极为丰富的信息,对我们理解美国政治体制在19和20世纪交汇时代的成长与转型,对我们认识威尔逊等美国知识分子如何在巨变时代的制度转型中扮演“国家建构者”的角色,对我们了解现代美国社会科学在19世纪起步阶段所经历的曲折与磨难,都具有极为重要的启发意义。换言之,《国会政体》在生动讲述美国政治如何在19世纪末陷入难局的同时,也在多种层面上向我们暗示美国为何最终能够转型,从而走出难局。
译者黄泽萱教授与我素不相识,她通过我先前在北京大学的学生杨钊教授联系上我,约我为本书中文版写一个序。我开始并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胜任,但收到她寄来的厚厚一摞译稿之后,我很是感动。学术著作的翻译是一件极为艰辛的工作,而翻译19世纪的美国政治学著作,难度更大,不亲身体验,难以了解其中的辛苦与乐趣。我钦佩黄教授的勇气,欣赏她愿意耗费如此的精力和时间去“挖掘”美国宪制研究原典的“金矿”,于是答应了她和译林出版社的约请。在这篇简短的序言中,我想大致勾画威尔逊的学术经历轮廓,重点讨论《国会政体》及他的其他两部相关研究——《美国内阁制政府》(Cabinet Govern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和《美国宪制政府》——以帮助读者更好、更透彻地欣赏《国会政体》及其在美国政治制度史学史上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