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面对权威
弗兰克被征召入伍时,他与安妮塔的第一个女儿莱斯利(Leslie)刚刚出生,所以在那个时候离开家,对弗兰克来说,不仅仅意味着离开安妮塔,同时也意味着要离开自己新生不久的女儿。弗兰克动身前往加利福尼亚北部的奥德堡(Fort Ord)进行新兵训练的时候,莱斯利只有三个月大。从十月份生下莱斯利后就一直没再工作的安妮塔,对于弗兰克把她和嗷嗷待哺的女儿扔在家里,感到非常不高兴。弗兰克在建筑学院读书时,安妮塔为了供养他,放弃了自己接受教育的机会,辛辛苦苦地工作养家,等到了弗兰克顺利毕业,她也生下了孩子后,安妮塔原本指望着弗兰克可以和她一起抚养莱斯利,而她自己至少可以享受一下身为一名前途无量的年轻建筑师妻子的家庭生活了。然而,她的这些期望完全落空了,那时的安妮塔,成了一名陆军二等兵的妻子,丈夫弗兰克远在几百英里之外。在弗兰克探亲回家时,安妮塔从未掩饰自己对此的不满。弗兰克认为,在安妮塔心里,他去服役,就仿佛是对她“做了什么”[206]一样,好像是他抢走了她所期望的那种生活。“整个那段时期安妮塔对我的态度都很差。”[207]弗兰克说——安妮塔有的时候表现得就好像她自己的生活比正在经历艰苦训练的丈夫还要苦,弗兰克觉得。
安妮塔决定搬回北好莱坞的娘家,和父母一起住,于是,她和弗兰克退掉了他们克伦肖大街上的公寓。看起来这似乎是个很合理的决定,因为安妮塔正需要人帮忙照顾莱斯利,而且考虑到弗兰克在军队里微薄的津贴,他们也没有理由继续租住那个让安妮塔时时感到冷清和孤独的公寓了。但是,搬回娘家的安妮塔,肩负的生活压力却并没有能够缓解多少——1955年,路易斯·斯奈德的健康状况已经不太好了,他并没有掩饰自己对于女儿搬回家住所感到的不快。“我母亲一直在努力地[208]化解这些难搞的家务事,而父亲则在不断地制造各种麻烦。”安妮塔当时十一岁的弟弟理查德·斯奈德回忆道。
周末,弗兰克经常可以暂时离开军营,他与几个同样住在洛杉矶的士兵一起开六个小时的车回家,在家里待到周日晚上,再开六个小时,赶在宵禁时间之前回到奥德堡。然而,在这些能回家的周末,弗兰克过得其实也并不舒坦,他千里迢迢地从军营开车回到阿狄森街(Addison Street)12336号斯奈德家的房子,却无法在那里获得片刻的安宁。紧张的气氛无处不在[209],弗兰克记得,他的岳母那时也已经察觉了安妮塔失落和不满的情绪。对于安妮塔,弗兰克充满了怜惜和同情,但是他也无法改变什么。自从搬出两个人的第一个家——那间温馨舒适的小公寓后,他们婚姻生活最初的那段轻松惬意的时期,也随之画上了句号,两个人其实都没有意料到,新婚的甜蜜时光竟然如此短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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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安妮塔是怎么认为的,弗兰克在奥德堡的日子其实过得一点也不轻松。新兵训练对体能的要求很高,虽然那个时候弗兰克的身体状况不错,也热爱体育锻炼,但他那条有点儿小毛病的腿,对高强度的训练还是有些吃不消,经常会感到疼痛,尤其是在进行新兵训练的日常项目——长途行军的时候。此外,弗兰克发现,尽管他把姓氏从戈德堡改成了盖里,但他依旧无法逃脱军营中的反犹太主义情绪。弗兰克有点幽怨地回忆道:“因为一条有残疾的腿[210],我被从空军刷了下来,扔到了陆军,我的长官和电影里常见的那些严厉的军官形象一模一样。每天,我就在他们的指挥下,不停地做着俯卧撑、蹲起,以及各种枯燥的训练。即使在那些寒冷多雾的早晨,训练团也要照常进行行军训练。有时,因为腿疼得实在厉害,我会有些打晃或者掉队。每当这时候,那个魁梧的,活像个尼安德特人的家伙,就会仗着他的中士军衔所赋予的权威,对我大声咆哮‘犹太佬,滚回队伍里去!’新兵训练的那段时期他一直都那样称呼我,我的感觉就好像是被扔进了监狱,周围全都是些不把我当人看的白痴和恶棍。”
弗兰克向他的长官抱怨了这件事,长官告诉他,这位名叫雷巴查蒂(Rabachati)的中士说的那些话并没有什么恶意,并且劝他放轻松点,不要抱怨那么多。长官对于这件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激怒了弗兰克,他认为这件事对他来讲不仅仅是一次人身攻击,更关系着最基本的正义——军队当中不应该容忍歧视行为。那时,弗兰克在军营里已经结交了几个同期训练的新兵,和他一样,这几个人入伍前都是不同行业的专业工作者,也都因为上大学而推迟了服役。所以,他们比其他的新兵要年长几岁,处理事情也更成熟一些。而最重要的一点是,弗兰克的这些新朋友里,有几个人那时已经成为了军队律师,负责监督调离奥德堡的调令。“别担心[211],告诉我他的名字。”这几个人中的一个对弗兰克说。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弗兰克记得,“他们负责所有人的调令[212],于是他们就优先把雷巴查蒂中士调走了。之后有一天我来到营部,就发现他已经走了。”他被调到了阿拉斯加。“当他告诉我他就要去[213]阿拉斯加,我对他说:‘那岂不是很糟吗?’哦,然后我还补充了一句:‘我确信在那里你会见到很多犹太佬的。’”
虽然除掉了雷巴查蒂中士,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弗兰克能够轻而易举地完成余下的新兵训练。他的腿疾依旧困扰着他,经常在加长行军训练后,被高筒靴的边缘夹得肿起来。最后,他的腿被外科军医认定是先天缺陷,为了避免增加腿部患处的压力,医生命令他免于穿着制式的高筒靴。弗兰克可以穿便装鞋了。但是,在军队中,尤其是执行行军、帮厨和站岗这类任务的时候,靴子是必需的,医生的命令让弗兰克的长官们有些不知所措了。如果他不能和同伴们一起行军,不能站岗执勤,也不能下厨房帮厨的话,那该让他去做些什么呢?“那么,你他妈的还能[214]干点什么呢?”弗兰克的分队长——弗兰克认为他也是个反犹太主义者——这样问他。“于是我说:‘我是个建筑师。’他说:‘那好,重新设计我们的日间休息室。’我就真的照他的命令做了个设计。”但是,这样一个小小的设计任务,并不足以让他成为一个全职的军队建筑师,弗兰克还是逃不掉剩余的新兵训练。后来,他被送到了书记员—打字员学校,进行文职工作的训练,之后又过了一阵子,他才终于接到了离开奥德堡的调令,被调往了位于佐治亚州的本宁堡(Fort Benning,Georgia)的一支工程部队。
弗兰克记得,这支部队的任务是“到各处去先期测量[215]桥梁和道路,通常都是走在大部队之前,这是一项非常危险的工作。那时,第三步兵师正准备到路易斯安那州的沼泽地带进行演习。演习的代号是‘山艾树行动’(Operation Sagebrush),他们打算为他们认为即将到来的战争演练一种新的攻击方式。我一开始的工作是长官的秘书,但我并不十分擅长这份工作”。弗兰克的长官似乎也同意他对于自己的文秘工作能力的这番评价。所以这份秘书工作他并没有做多久。长官问他还会干些什么,弗兰克依旧回答说自己是个建筑师。“如果有建造东西的任务,可以尽管交给我。”弗兰克这样告诉他说,“但是长官心里盘算的却不是让他去建房子。‘你会做标牌吗?’他问我,‘会写印刷体字母吗?’我说我可以。”于是,弗兰克成为了这支部队的标牌设计师。他的第一项任务,是制作一套写着“请勿向小便池内丢弃废纸”的标识。长官给了他两个星期的时间,对弗兰克来说,这个时间可以说充裕得很,所以他很细致地对标牌做了修饰,还增添了一些详细的说明。最后的成品让长官非常满意。“图稿漂亮极了[216]。我可以说是乐此不疲。我知道这显得有点儿傻,(但是)长官很喜欢我做的东西。”弗兰克回忆道。
这次平面设计任务的成功,不仅让弗兰克的长官很满意,同时也吸引了弗兰克所在部队的总司令,也是“山艾树行动”的最高指挥官的注意。总司令找到弗兰克,想让他来负责准备演习所需的图纸和文字材料,这项演习在当时仍是一项最高机密,所以司令问他有没有接受过涉密人员必需的安全调查,弗兰克坦言他没有。“好吧,但你是个爱国的好孩子[217],不是吗?”弗兰克记得司令这样问他。“那一刻,我所涉足过的那些左派自由主义[218]的组织在我脑中快速闪过。”弗兰克回忆道,“我回答说[219]:‘我绝对忠诚于我的祖国。我的忠诚洁白如纸。’司令就这样相信了我,我就算是宣誓入职了。我是说,其实任何人都没有理由把我与(左翼的组织)联系起来。我那时候还只不过是个孩子。”弗兰克得到了一间秘密的、没有窗户的房间作为工作室,他就在那里开始了他的新工作,为这次军事演习准备所需的各种标志和图纸。
不久之后,司令又找到了弗兰克,请他帮忙设计一些战地装备,其中包括一个在战场上使用的公共厕所。弗兰克很快就拿出了他的设计:一个双蹲位的公共厕所,两个蹲位背靠背布置,中间用一块帆布分隔开。“我那时候沉迷于弗兰克·劳埃德·赖特,[220]”弗兰克说——这个设计就来源于赖特的著名作品西塔里埃森(Taliesin West),在那座沙漠聚落似的建筑中,赖特将木材与帆布等元素结合了起来。距离“山艾树行动”只有大约六个星期了,军营中流传着关于这次演习的各种各样的传言。所有的士兵,包括弗兰克,都很担心这次演习会异常艰苦。弗兰克的腿疾依旧困扰着他,那段时间里,因为关节炎的抽痛,他又进了好几次医务室。在医务室里,弗兰克认识了一位年轻的军医,这位军医打算退役后回到阿拉巴马自己开一家小诊所,得知弗兰克是个建筑师,他便向弗兰克咨询了诊所的设计。弗兰克很喜欢这个医生,所以每次去医务室,他都会给医生勾画一些设计想法的草图。“司令有的时候也会去[221]医务室,我的这个医生朋友有次便对司令说:‘给你干活的那个伙计,他的腿病得挺厉害的,别带他去参加演习了。’”弗兰克回忆道,“我根本没有请求或者暗示他帮我跟司令说这些,但是他真就这么说了。”司令很感动,因为弗兰克从来没有在他面前抱怨过自己的病痛,以此来要求免于演习。所以,他告诉弗兰克,驻扎在亚特兰大麦克弗森堡(Fort McPherson,Atlanta)的第三军,有一个项目正需要一位室内设计师,而他已经向那边推荐了他。于是,弗兰克就这样被调到了亚特兰大,抵达亚特兰大后,弗兰克被告知,第三军的长官托马斯·F.希基(Thomas F.Hickey)中将,打算对他治下的所有娱乐室、休息室和士兵俱乐部统一进行改造。这是个不小的项目,总预算大约300万美元,项目要求设计出一种原型,并将其套用到整个部队超过200个各不相同的军队设施上。不过,希基中将认为这项工作所需要的,是一个室内设计师,而不是建筑师。初来乍到的弗兰克当即对中将表示,他保证可以完成这项任务,并且请求中将给他一个机会,让他证明自己的能力。“之后我便开始着手[222]研究这个项目,设计了一整套东西,每天都工作到凌晨三四点。”他回忆道,“我做了一个带家具的模型出来。”
功夫不负有心人,中将十分喜欢弗兰克呈现给他的作品,同意了把项目的设计工作交给他。就这样,弗兰克的军队建筑师生涯正式开始了。与他一同工作的还有另外两个战友:毕业于普拉特学院(Pratt Institute),曾经在纽约做过自由工业设计师的多米尼克·洛斯卡尔佐(Dominick Loscalzo),以及毕业于芝加哥美术学院(Chicago Academy of Fine Arts),入伍前在百货商场的设计部门工作的奥曼·金布罗(Orman Kimbrough)。第一批进行改造的四间娱乐室(军队中称为日间娱乐室,dayroom),被安排在了北卡罗来纳州的布拉格堡(Fort Bragg)。他们三个人需要各自做出自己的方案,由主管长官从中选择最喜欢的一个,作为设计的原型。“我的方案看起来颇具[223]弗兰克·劳埃德·赖特的风格,但是整个设计做得太冗杂了,没有被选中。”弗兰克说,“和每一个刚刚起步的年轻建筑师一样,我把我所有的创意一股脑地扔进了这个设计,做得过头了。”但是,最终他们三个人还是决定合作,把三个方案结合起来,如弗兰克所言,“后来我们配合得非常好”。弗兰克负责确定建筑方面的大方针,包括空间分割和灯光设计等。多米尼克·洛斯卡尔佐主攻家具设计,而奥曼·金布罗则负责材料和色彩的选择。
这个项目涉及的改造范围比较宽泛,但是,在深度上却较受局限。对于这些休息室所在的建筑物,弗兰克只被允许进行程度很小的改动——他可以增设新的入口和内部分隔墙,但是不能改变建筑总体上的矩形造型。而对改造后休息室的要求,总的来说仍是相当常规的。他们推测这是因为军队希望这些休息室能够让使用它们的士兵们感到熟悉和舒适,所以不大支持过分前卫的设计。因此,在这个项目上,弗兰克并没有去追求任何与众不同的,或者是标新立异的东西。“如果允许突破那个方形空间的话,弗兰克应该会有更好的主意[224],但是我猜,弗兰克也明白我们是无法突破这些限制的。”多米尼克·洛斯卡尔佐说,“但是他依旧很出色地完成了这个设计。我记得最后的成果非常符合长官的要求。就像回到家里的起居室一样。”
那段时期,美国的家具设计行业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新技术的应用催生了新形态的家具,弗兰克和多米尼克也都意识到了这一点。但是,他们并没有在设计中采用这些新潮的家具设计。“那时候乔治·尼尔森(George Nelson)设计了一把椅子[225],伊姆斯(Eames)也设计出了他那著名的弯曲胶合板椅和塑料椅,(但是)我们没有采用这样的家具。我也不知道我们为什么不用,可能是因为不想让长官们太惊讶吧。”洛斯卡尔佐说。在弗兰克此后的建筑生涯里,他都绝少做那种看上去司空见惯的设计,而这个项目就是他仅有的几次循规蹈矩之一。他很现实,明白挑战军队对于设计的要求,对他而言没有什么好处。毕竟军队和一般的客户不同,拥有着决定他命运的权力。
但是,到麦克弗森堡做军队建筑师这项任务,使得弗兰克、安妮塔和莱斯利一家三口,终于又能够重新过上正常的家庭生活了。弗兰克被调到麦克弗森堡后,安妮塔和莱斯利就搬到了佐治亚,他们一家在军队驻地外的一处住房安顿了下来。弗兰克在周末可以在本地的建筑师事务所做一些兼职,挣点外快。虽然生性比较腼腆,但弗兰克其实是个天生的交际家,他很乐于去认识亚特兰大当地的建筑师。约翰·波特曼(John Portman)就是弗兰克结识的众多当地建筑师中的一个[226],他比弗兰克年长五岁,刚刚开始自己的建筑实践,弗兰克曾经在他的工作室里做过兼职。他制作了波特曼最早的作品之一——亚特兰大商品交易中心(Atlanta Merchandise Mart)项目的渲染图。
1956年,安妮塔生下了第二个女儿,他们给她取名为布丽娜(Brina)。理查德·斯奈德记得,那个时候他姐姐的生活压力依然不小。他和哥哥马克,曾经跟随他们的母亲一起去亚特兰大探望过弗兰克和安妮塔。那是一次由母亲贝拉安排的漫长的火车旅行,贝拉觉得,这种长途的火车旅行,在下一代人的生活中即将不复存在了,所以她希望她的两个儿子能够有一次乘坐火车穿越整个国家的体验。在理查德的记忆里,尽管非常高兴能够见到家人,但安妮塔当时好像有点儿不大舒服。亚特兰大极端闷热和潮湿的气候也给理查德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空调是必不可少的”[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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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南加大毕业后,弗兰克依旧与盖瑞特·埃克博和西蒙·艾斯纳(Simon Eisner)保持着联系,他们两人是弗兰克在学校里最喜欢的教授,也都和弗兰克有着相同的政治倾向。“他们也知道我对于给富人设计房子不感兴趣[228],主观上我更倾向于低造价的住宅项目和城市规划。”弗兰克回忆说。他们鼓励弗兰克再回到学校[229]深造一番,修个城市规划的学位。毕业于哈佛的埃克博,建议弗兰克去修读哈佛大学设计学研究生院的城市规划项目,这样他才能够了解那些大尺度的项目是如何实现的。1956年,凭借着埃克博和艾斯纳的推荐信,弗兰克顺利地被哈佛的城市规划系录取了。为了在开学前赶到学校所在的剑桥市(Cambridge),弗兰克办理了提前退役。他的大部分学费都由退伍军人权利法案(GI Bill)负担,弗兰克觉得,入读哈佛,对他来说就像是一个全新的开始——蹉跎了两年之后,他的建筑师生涯终于要重新起步了。
安妮塔对于搬到马萨诸塞州并不太感兴趣——她更希望能够回洛杉矶,当她的建筑师太太,那样的生活可比大老远跑到马萨诸塞去当个研究生的老婆要美好得多了。但是,很显然,弗兰克并不打算这么快就回归到入伍前的那种生活。对于安妮塔来说,有一个理由倒是可以让她留在东海岸,至少是再留一阵子。很多年来,她一直与一个名叫尼科尔(Nicole)的法国女人保持着笔友关系,那时,尼科尔正打算到美国来旅行,预计将在九月乘坐玛丽皇后号邮轮(Queen Mary)抵达纽约,弗兰克和安妮塔也正好要在那段时间动身前往马萨诸塞。于是,他俩决定,一起去接尼科尔,顺便在纽约游览一番。
弗兰克和安妮塔带着两个女儿,开着他们的白色大众汽车,从亚特兰大一路向北开到了纽约。在1956年,95号州际公路(Interstate 95)还要再等上一年才能开通,所以他们的这趟旅程着实并不轻松。如果不算婴儿时期在布鲁克林度过的那几个月,这还是弗兰克第一次来到纽约。他们一家在码头上接到了安妮塔的笔友尼科尔,而尼科尔则给他们介绍了一位她在旅途上认识的新朋友,法国建筑师马克·比亚斯(Mark Biass),他刚刚获得了富布莱特奖学金(Fulbright scholarship),也正要去哈佛读书。
这真是个幸运的巧合。比亚斯和弗兰克年纪相仿,不过在弗兰克参军的那几年里,比亚斯作为建筑师已经有了一定的职业经验。他曾经作为设计团队的一员,赢得了法国南部一个重要的建筑竞赛,然而那个项目后来被搁置了,于是比亚斯决定到美国去修读硕士学位。在一次欧洲现代建筑师的会议上,比亚斯认识了当时哈佛大学建筑系主任,加泰罗尼亚建筑师约瑟夫·路易斯·斯尔特(Josep Lluís Sert),他由此也便把哈佛作为了自己求学的目的地。
“我当时正和一群法国学生一起乘坐玛丽皇后号前往美国,准备去哈佛读书[230],在船上我认识了一个女孩,也就是安妮塔的笔友。”很多年后,比亚斯回忆说,“那个女孩告诉我说:‘我有个朋友嫁给了一位建筑师,他们会到码头上来接我。我记得她丈夫好像也正要去哈佛读书。’”玛丽皇后号靠岸的时候,弗兰克和安妮塔已经在码头上等候了。比亚斯回忆道,弗兰克“仍然穿着军装。他开着一辆大众汽车,带着妻子和两个小女儿”。在弗兰克的提议下,他们一同参观了纽约的一系列著名建筑物。“我们依照建筑师在纽约通常的参观路线,游览了洛克菲勒中心(Rockefeller Center)、联合国总部大厦、利华大厦(Lever House),以及正在建设中的西格拉姆大厦(Seagram Building)。”比亚斯说。这只是一次走马观花式的浏览,而且因为车上空间不够,还没法带上尼科尔一起。两位建筑师还要赶去剑桥报到,所以他们只能急匆匆地奔波于这些建筑之间,以期能够尽量多看几个作品。所幸的是在1956年的纽约,能够让年轻的现代主义建筑师认为值得一看的建筑,还并没有那么多。除了那些最新的现代主义地标建筑,他们两个既没有时间,也没有兴趣再看其他的任何东西了,很快,他们便又开着大众汽车继续上路,前往剑桥。诸如中央车站(Grand Central Terminal)、宾夕法尼亚车站(Pennsylvania Station)、帝国大厦、克莱斯勒大厦(Chrysler Building)、中央公园和布鲁克林大桥等这些热门的景点,他们都没有去。
初到剑桥的那段时间,弗兰克和安妮塔可能会有点儿后悔,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就那么急着过来。虽然到了后来,哈佛大学会让他们觉得自己所经受的一切艰苦都是值得的,但是,初始的那段日子,对他们而言,确实是噩梦一般的。弗兰克和他的一家想要在剑桥安顿下来并不容易,第一个问题就是住房。一开始,他们只能住在距离剑桥较远的一家汽车旅馆里。弗兰克每天都到校园附近去找房,想找到一个离学校不太远,他又能负担得起的房子,找了几天之后,他绝望了。“想找个合适的房子太难了[231],我们付不起太高的房租。”他回忆道,“开学之前的最后一个星期天晚上,天气很凉,还下着雨。我的小女儿布丽娜还躺在摇篮里,大女儿莱斯利也只有几岁。绝望的我走进一家药店,拨通了雷格·艾萨克斯的电话[雷金纳德·艾萨克斯(Reginald Isaacs),建筑师和规划师,当时哈佛大学城市规划系的系主任]。我说:‘艾萨克斯教授,我是弗兰克·盖里。’‘噢,你好。’他说,‘很高兴你来了。’我说:‘我遇到了一点麻烦。我现在住在一家汽车旅馆,身上的钱不多,住不了多久了,在这边我找不到可以求助的人。’那个时候我的父母也根本没钱,我没办法找他们要。安妮塔的父母可能会接济我们一些,但那会儿的我是个‘万事不求人’(Mr.Independent),肯定不会向他们张口。所以,我能想到的只有打电话询问艾萨克斯,问他学校是否能够提供给我一些帮助,因为如果还是不能很快地找到一个住处的话,我估计就只能放弃这一切了。”
但是,艾萨克斯回答弗兰克,学校对于他的住房困难也无能为力。他甚至没有给予弗兰克什么鼓励,除了安慰他说不用着急——实在没办法的话,他可以趁现在就办理退学,也欢迎他明年再来重新申请这个项目。“我绝望了[232],”弗兰克回忆说,“我挂了电话——不知道回去该怎么和安妮塔说。这时候,药店里有个听到了我打电话的人过来跟我说:‘我知道一个地方,在这条街下去的一幢小住宅里面,有一间公寓正在出租。我认识房东,可以帮你打给他,愿意的话你现在就可以过去看看房。’于是我去看了那套公寓,而且当晚我就把它租了下来。”
位于莱克星顿(Lexington)附近的一幢双户住宅楼二层的那套小公寓,终于解决了弗兰克一家人的住房问题。但是,来到哈佛的弗兰克,将要遇到的麻烦还远远不止这一个。入学伊始,他就察觉,自己的建筑观——植根于野蛮生长、充满无限可能性的洛杉矶,兼具现代主义和平民主义——与哈佛大学严谨的形式主义体系,显得格格不入。和南加州大学建筑学院相比,哈佛大学设计研究生院是现代主义思潮更为坚固的大本营,在思想和理论上更加的固执和教条。20世纪50年代,哈佛的建筑理论体系,受到了瓦尔特·格罗皮乌斯(Walter Gropius)的强烈影响。建筑师、建筑教育家瓦尔特·格罗皮乌斯是德国包豪斯学院(Bauhaus)的联合创始人,他于1937年移民美国,自此便接掌了哈佛的建筑系。另外,来自瑞士的建筑历史学家希格弗莱德·吉迪恩(Sigfried Giedion),也对这所学院的建筑哲学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938年,吉迪恩在哈佛的一系列查尔斯·艾略特·诺顿讲座(Charles Eliot Norton Lectures),为他日后堪称经典的现代主义建筑史著作《空间·时间·建筑》(Space,Time and Architecture)奠定了基础。
格罗皮乌斯的德国背景,以及他对于他所参与创立的欧洲现代主义思潮的强烈偏好,与哈佛大学朴素的新英格兰清教传统价值观一起,共同塑造了这所在基调上与南加大建筑学院截然不同的设计学院。所以,比较这两所学院的不同,不能仅仅归因于美国东西海岸学校之间在传统上的差异。南加大,以及弗兰克本人,都或多或少地接受了日本传统建筑文化的影响,并且将其视为是20世纪现代主义建筑的一个思想上的来源,但这种观点在哈佛则几乎是不存在的。
弗兰克的性格比较腼腆,在与同学和同事的交往中往往不太爱出风头,在洛杉矶的时候,他就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外来者。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外来者的意识可能正是他主观上想要追求的,他希望自己在任何地方都能够以一个外来者的身份存在,以此来保持自我。特别是在与盖瑞特·埃克博,以及洛杉矶的其他几个哈佛校友的长谈之后,弗兰克对于能够在剑桥遇到许多与自己持有同样世界观的建筑师已经不抱期望了。然而,即使如此,初到哈佛的他,显然还是没有做好足够的准备,因为他完全错误地预判了哈佛的城市规划系所侧重的方向。弗兰克之所以决定选择到哈佛来学城市规划,其实主要是因为他主观上觉得,那里会天然地契合于他左倾的政治立场。他记得埃克博曾告诉他说“你不会愿意去给富人设计那些昂贵的住宅的”[233],从逻辑上讲,埃克博所推荐的城市规划,似乎应该是最适合他的领域,他可以在城市规划系学习到他想要的更具社会责任感的建筑学。但是,来到哈佛后,弗兰克才发觉,哈佛的城市规划系,更为注重的是与城市相关的政治、经济,以及社会学方面的问题,建筑设计在其中所占的比重则相对较低。其实,那段时期,哈佛设计研究生院中关于如何更大程度地拉近建筑系与规划系之间的距离,已经进行过不少的讨论。早在1956年春季,弗兰克尚在军营服役的时候,哈佛就专门召开了一次会议,讨论正在发展中的建筑与规划的交叉学科——城市设计(Urban design),并且计划在1957年召开第二次会议。但尽管如此,当时的建筑系与规划系的日常教学,还依旧是泾渭分明的。
没过多久,弗兰克就意识到了自己选错了系。彼时,掌管哈佛规划学科的是城市规划师查尔斯·艾略特(Charles Eliot),他德高望重的祖父曾在19世纪晚期担任哈佛大学的校长。对于弗兰克所持的,建筑设计应该在城市规划中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这一观点,艾略特显得不屑一顾。在洛杉矶的格伦事务所,弗兰克曾经参与过几个旨在重塑城市和市郊空间的,颇具野心和创造性的城市设计项目。虽然他也并不认为好的设计能够取代合理的公共政策的作用,但是他相信,建筑师与规划师的任务,在于将好的政策付诸实现。相较于社会学与统计学上的社区研究,以及城市的管理与运转模式,抑或是其他一切他所认为的脱离实际、与设计无关的抽象学问,弗兰克对于建筑项目的设计与建设显然要感兴趣得多。
第一个学期的规划设计课的期末作业,是一份针对剑桥西边的小城伍斯特市(Worcester)的总体规划。与大部分的设计和建筑学院一样,在哈佛,期末设计作业的汇报评委,是由校内评委和校外的客座评委共同组成的。在规划系的学生们汇报作业那天,建筑系的系主任约瑟夫·路易斯·斯尔特也出现在了现场,这让弗兰克很高兴——斯尔特非常深入地参与了哈佛大学对于城市设计学科的建设,弗兰克对他十分敬仰。相较于规划领域的其他评委,弗兰克期望着斯尔特能够扮演一个将会产生共鸣的评审,在他与艾略特的理念分歧之间起到一些平衡的作用。那个时候的弗兰克依旧不擅长演讲,汇报正式开始时,他紧张极了。“我把这个规划作业做成了[234]一个类似城市设计的方案,就像我在格伦事务所学到的那样,我规划了车行环路,布置了停车空间,还设计了一个城市中心区。”他回忆道,“那是个十分理想主义的设计,我用步行体系把行人重新引入了市中心,并且重新设计了这座城市正在衰亡的核心区。我认为这些都是未来城市设计的发展方向。”
将步行生活重新引入旧城区的中心,确实在未来成为了城市设计的一个趋势。1956年就在哈佛提出了这个理念,弗兰克颇具先见之明。但是,这并不是艾略特教授想要的东西。弗兰克的作业与艾略特的要求相去甚远,以至于他的汇报只进行了几分钟,就被艾略特打断了。“盖里先生[235],你完全无视了我之前指出的你所存在的问题。”弗兰克记得艾略特这样说道,“这门课不是建筑学课程,它是一门城市规划课程。”说罢,艾略特直接中止了弗兰克的汇报,叫上了下一个更能理解他要求的学生——下个学生拿出的作业,显然不是一份伍斯特中心城区的改造方案,而是一份关于城市管理模式以及社区构成的分析。
这次汇报的失败,极大地打击了弗兰克。而艾略特对于他的作业的那番回应,也直接使他挂掉了那门课。弗兰克被激怒了。课程刚一结束,他就冲到了艾略特的办公室。那间办公室位于一段如船舱般狭窄的楼梯间的最顶层,高大的艾略特打开了门,看着门口的弗兰克。那幅场景,让弗兰克想起了电影《叛舰喋血记》(Mutiny on the Bounty)里的查尔斯·劳顿(Charles Laughton)。弗兰克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我盯着他[236],我说:‘你不应该那样对待我,我无法容忍你的行为,你的所作所为让我感到恶心和无聊。去你妈的吧。’”说完,弗兰克摔门而去。
随后他去了斯尔特的办公室,期望着这位建筑系的系主任能够理解他的愤怒,毕竟艾略特对待建筑的态度是如此的专横和轻视。“斯尔特教授[237],这件事您都看到了。”弗兰克记得他对斯尔特说,“您要知道,我和其他的同学一样努力。只是我的观点和艾略特不同,我觉得您一定能理解我的想法。我觉得自己选错了方向,我想转到城市设计系。”然而,令弗兰克没想到的是,斯尔特对于哈佛的那套官僚主义作风的维护,远胜过他对于一个进错了系的学生的同情心。和弗兰克刚来时,雷金纳德·艾萨克斯给他的回复一样,斯尔特也告诉弗兰克说,除了退学回家,重新申请以外,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他对我说:‘那是唯一的办法[238],你不能就这样随便转系。’他极端的顽固和教条。从那以后我才认清,斯尔特是这样的一个人。我要不回我的学费,也没办法转到我想学的专业。”弗兰克说。
哈佛最终还是做了一点让步,在那个学年余下的时间里,弗兰克被允许作为一个特殊的旁听生留在哈佛。他将无法获得学位,但是,他可以选修任何他想学的课程。为了贴补家用[239],他还在景观建筑师佐佐木英夫(Hideo Sasaki)的事务所找了份工作,不过很快就被裁员了,他至今也不清楚其中的原因。后来,他又去了本地的另一家建筑机构——佩里—肖—赫伯恩与迪恩建筑师事务所(Perry,Shaw,Hepburn&Dean)继续工作。但是,那段时期,在弗兰克的生活中,工作并不是最重要的,摆脱了城市规划的束缚,他终于可以在哈佛大学开始自由而深入地钻研自己感兴趣的领域了,他旁听的讲座和课程,在广度上远远超越了建筑学的范围,安妮塔也经常和他一起去听课。从那时起,他在哈佛的坏运气一扫而光。当然,弗兰克从来没有对20世纪50年代的哈佛这样僵化死板的机构感到过任何好感。但是,与他的求知欲相比,保守和循规蹈矩根本就算不了什么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对知识的渴望也愈加强烈。没有了专业和学位的桎梏,那段时期成为了弗兰克的教育经历之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这连他自己都觉得有点难以置信。
“我听了玛格丽特·米德(Margaret Mead)和鲁思·本尼迪克特(Ruth Benedict)的人类学课[240]。J.罗伯特·奥本海默(J.Robert Oppenheimer)曾经来哈佛做过六场讲座,我也是场场不落。我还看了诺曼·托马斯(Norman Thomas)与霍华德·法斯特(Howard Fast)的辩论。”他回忆道,“安妮塔和我都十分享受这种学习生活。那时的我就像是一个被扔进糖果店里的孩子。”
弗兰克还旁听了约瑟夫·赫德纳特(Joseph Hudnut)、奥托·埃克斯坦(Otto Eckstein)、查尔斯·哈尔(Charles Haar)和约翰·高斯(John Gaus)等很多著名教授的课程。虽然他已经不是设计学院里任何一个系的正式学生,但是只要一有时间,弗兰克仍然会经常去设计学院里晃荡。他与建筑历史学家西格弗雷德·吉迪恩,还有后来成为耶鲁建筑系主任的保罗·鲁道夫(Paul Rudolph)都成为了朋友。而他与法国朋友马克·比亚斯的友谊也依旧十分密切。那年,比亚斯和他的未婚妻雅基(Jacqui)在剑桥结婚,弗兰克还在婚礼上充当了比亚斯的伴郎。比亚斯十分理解弗兰克无法成为建筑系正式学生的苦闷,于是,他提议让弗兰克和他搭档,一起参加一个建筑竞赛。竞赛的主题是设计一座纪念恩里科·费米(Enrico Fermi)的纪念碑。“那是个难度很高的项目[241],场地的限制非常苛刻。”比亚斯回忆道,“我们一起做了个方案,虽然没赢,但是那次竞赛,让我们俩能够一起工作,并且交流想法。”据比亚斯回忆,他和盖里的方案,包括一个用绳索悬挂着的顶棚,暗喻着微观粒子的结构。
弗兰克和马克·比亚斯后来再也没有进行过类似的工作合作,虽然在几年以后,比亚斯曾经试图邀请过弗兰克,与他合作一个法国的项目,但最终还是没能成行。不过,在此后的六十多年里,他们一直保持着亲密的友谊。他们的友谊,植根于他们对建筑共同的热爱,以及彼此之间不含任何竞争性的互相尊重。比亚斯是个更为理性和细致的思考者,他佩服弗兰克充满活力的,有时甚至显得有些混乱的创造性思维,而弗兰克也十分佩服比亚斯清晰的思路,以及他娴熟的笔下功夫。弗兰克记得,马克可以非常精确而完美地勾勒出建筑物复杂多变的屋顶轮廓线,就像勒·柯布西耶和斯尔特所最擅长的那样。“斯尔特非常喜欢他[242],所以,那会儿他可是建筑系里的大明星。”弗兰克说。
柯布西耶的思想,深刻地影响了当时哈佛大学设计研究生院的那些崇尚现代主义的师生。甚至可以说,在学院里,柯布西耶的地位比之瓦尔特·格罗皮乌斯都有过之而无不及,约瑟夫·路易斯·斯尔特本人就受了勒·柯布西耶的巨大影响。[243]“柯布西耶在当时的文化圈影响非常大。[244]”弗兰克回忆道,“他也是(马克·比亚斯心中的)英雄般的人物,他无时无刻不在谈论着柯布西耶。”当时,勒·柯布西耶的杰作,法国的朗香教堂(Chapel of Notre Dame du Haut at Ronchamp)刚刚建成,其惊人的表现主义造型,在全世界引发了轰动——可以把它视为是20世纪50年代的毕尔巴鄂古根海姆博物馆。不过在20世纪50年代,一座这样的建筑所造成的影响,要比四十年后的古根海姆更加巨大和广泛。“来到哈佛之前[245],我的建筑观非常的倾向于日本或者说亚洲,因为这是南加大整体上的一种倾向。”弗兰克说,“到了哈佛,我则仿佛是完全置身于另一个世界,那里截然不同的建筑哲学和学术氛围也让我意识到,有必要到欧洲去看看。”勒·柯布西耶既是建筑师,也是个画家,当时,在设计研究生院所在的罗宾逊楼(Robinson Hall),正好有一场柯布西耶的绘画作品展。这次展览比弗兰克之前所看过的任何艺术展都更加令他兴奋不已。除柯布西耶以外,弗兰克还没见过任何一个能够如他一般动手绘画,并且将绘画当作是工作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的建筑师。“柯布西耶的画作[246],与纽约的画廊里出售的那些绘画作品,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绘画。”他说,“从他的画里,你能够看到他那独特的形式语言在二维空间里的表现。我被完全迷住了。之前很多人曾经告诉过我说,建筑设计可以从绘画中获得启示,但在柯布西耶的画里,我才第一次看到了这种观点的实践呈现。他的绘画是他设计实践的一部分,他在用绘画引导着设计。柯布西耶的画展并没有激发我对于绘画的热情,因为那个时候我对绘画其实已经敬而远之了,我也知道自己不会从事绘画。但是,他的绘画与他的建筑作品之中那些互相印证、反复出现的形体,让我领会了他是如何发展自己的形式语言的。我意识到,柯布西耶是在绘画中勾勒着他的想法,绘画是他将想法形式化的一种方式。柯布西耶的绘画给我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而最终,我也在自己的工作之中贯彻和实践了他的这种工作方式。”
哈佛的第二次城市设计会议于1957年4月召开,那时,弗兰克这段自由随意而又涉猎广泛的学习生活也即将接近尾声。他明白,学期结束后,他就要回到洛杉矶去了——安妮塔已经明确表示,她受够了这种跟随弗兰克东奔西跑的生活了,她认为弗兰克选择到哈佛读书本身就是个任性和不负责任的决定,尽管在这一年中,她也跟着弗兰克一起听了不少精彩的讲座和课程。但是,他得找份工作。起初,弗兰克打算还回他参军之前供职的维克多·格伦的事务所去。但是,与格伦事务所规划部门的负责人贝达·兹维克(Beda Zwicker)谈过之后[247],弗兰克有点拿不定主意了。兹维克告诉他说,格伦事务所可能并不是最适合他的地方,弗兰克一开始没太把这句话当回事,但仔细琢磨后,弗兰克觉得兹维克这么说可能是出于他的某种自我保护。兹维克是个好胜心很强的人,他可能害怕弗兰克的到来会威胁到他的地位。
而正是这次城市设计会议,给弗兰克带来了另外一个工作机会。曾经在南加大做过弗兰克的毕业设计导师,并且十分欣赏他的作业的威廉·佩雷拉,虽然并没有亲自出席会议,但是,他派来了事务所的一位高级员工杰克·比瓦什(Jack Bevash)。比瓦什来到哈佛,一方面自然是作为佩雷拉和拉克曼事务所(Pereira&Luckman)的代表,前来参加会议的。除此之外,佩雷拉还交给了他另外一项任务——把弗兰克·盖里招至麾下。那个时候的弗兰克,已经感受到自己的前雇主维克多·格伦事务所,对他已经并不那么欢迎了。于是,正在为工作发愁的他答应了比瓦什的邀请。一直以来弗兰克都很喜欢佩雷拉,正是佩雷拉在毕业设计时所给予他的支持和肯定,帮助他建立了对于自己设计能力的最初的自信。而当时的佩雷拉和拉克曼事务所,也正是洛杉矶建筑界的一支迅速崛起的力量,他们比这座城市中几乎其他所有的设计机构,都更为成功地将现代主义建筑从小尺度的私人住宅项目中解放了出来,引入到了更大尺度的公共和商业项目之中。而且,佩雷拉和拉克曼事务所那时候刚刚接到委托,准备在洛杉矶西部设计一座新的洛杉矶国际机场,接到这样的大项目,使得整个事务所的前景看上去更加不可限量。所以,对于弗兰克来说,决定到那里去工作其实是顺理成章,而并不是一个很艰难的选择。哈佛的城市设计会议闭幕后不久,没有任何考试、论文或者设计作业需要准备的弗兰克,便带着安妮塔、莱斯利和布丽娜,开着他的大众汽车,一路向西,踏上了返回洛杉矶的旅程。那时的安妮塔,已经再次怀有身孕,大概七个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