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克·盖里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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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阳光灿烂的日子

漫长的旅途之后,弗兰克抵达了洛杉矶,巧合的是,他在洛杉矶下车的车站也叫“联合车站”,与他从多伦多出发时的车站有着相同的名字,不过除此之外,两座车站便再无相同之处了。多伦多联合车站显得庄严肃穆,弗兰克至今还记得,上车的时候他所穿过的那条威严而冰冷的,由古典石灰石柱廊拱卫着的旅客通道。而洛杉矶联合车站则完全是另外一副模样,走下火车的弗兰克,感到自己仿佛置身于一个奇妙而精致的新世界,到处是圆形拱门、巨大的水晶吊灯和温暖的色调,整个车站是一座被装饰得梦幻一般的西班牙殖民复兴风格建筑(Spanish mission architecture),并且在比例上突出了纪念性。这两座联合车站,都是各自城市的窗口和缩影,会在第一时间告诉来者这两座城市的风貌和性格——至少是这两座城市所希望展示的那部分风貌和性格。很显然,洛杉矶希望来访的客人们能够意识到,来到这里他们可以抛却那些沉重的历史负担,在这里,欧式建筑手法和元素的运用是为了使人感到愉悦和舒适,而不是为了令人肃然起敬。弗兰克在火车上度过了整整四天的漫长旅程,他一路从东向西,由北到南,从加拿大到美国,横穿了北美大陆。这四天对他来说,同时也是一趟从寒冷到温暖,从陈旧到崭新,从黑暗到光明的心灵之旅。半个世纪后,他仍会清晰地记起那个六月的早晨,他走出洛杉矶联合车站,第一次被加州灿烂的阳光照耀时的感受。“阳光充足而温暖[85]。光线太强太亮,这让我感到有点不习惯。到处都是亮、亮、亮,太亮了,那种感觉就好像是刚从电影院里出来一样,亮得刺眼。”那时的弗兰克,就如同《绿野仙踪》里来自堪萨斯(Kansas)的少女桃乐丝,而洛杉矶就是他的奥兹国(Oz),一切都是如此的陌生而新奇。

1947年的洛杉矶,对于一个从多伦多来的18岁男孩而言,无疑是新奇而富有异域风情的。不过,相对于美国温暖地区的其他城市而言,那时的洛杉矶在某种程度上还算是一座颇为“正统”的城市了。不像迈阿密(Miami)或者圣迭戈(San Diego)那种单纯的度假胜地,只能依靠温润的气候吸引从寒冷的北方逃离而来的游客们。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洛杉矶成为了整个美国的经济中心,也发展成为了美国最重要的工业基地之一。这座城市最为外人熟知的,可能是好莱坞(Hollywood)和圣费尔南多谷(San Fernando Valley)的那些电影公司,然而,尽管这里蓬勃的娱乐产业释放着巨大的文化影响力,但对于洛杉矶规模庞大而且结构独特的经济体系来说,只不过是其冰山一角。洛杉矶虽然看上去并不像底特律那种典型的重工业城市,但制造业的发达程度却丝毫不逊于那里。所以,好莱坞的电影明星们不能代表典型的洛杉矶人,飞机组装生产线上的那些操作工人才是。

推动洛杉矶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来自于美国国防部持续不断的大批量订单。温和的气候,位于城市南部圣佩德罗(San Pedro)的巨大港口,以及太平洋沿岸的优越地理位置,让洛杉矶成为了以洛克希德(Lockheed)、道格拉斯(Douglas)、诺斯罗普(Northrop)、北美(North American)、维嘉(Vega)和伏尔提(Vultee)等一系列厂商为代表的美国飞机制造工业的大本营。战争期间,大量的联邦财政拨款源源不断地涌入这座城市:1942年至1945年期间,洛杉矶地区总共新建了479座国防工厂[86],改造扩建的既有工厂更是不计其数。国防部工厂总公司(Defense Plant Corporation,负责对用于建造私人承包设施的政府资金进行监督的联邦机构)在战争期间总共向洛杉矶地区投资了超过4.5亿美元用以新建或扩建工业设施,这一数字折算成今天的美元,大概相当于60亿。在1938年,战争尚未开始之前,洛杉矶地区共有大约15930个就业机会[87];到了1941年,由于大量来自海外的制造订单的刺激,这一数字已激增至12万个。几年之后,当战争带来的效应达到顶峰时,洛杉矶的就业人口曾经达到了22.8万人。战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造船业,也借助于这场战争,发展成为了洛杉矶地区的第二大产业。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的整整二十年时间,洛杉矶当地的船坞[88]甚至没有造出过一艘大船。而到了1941年底,加利福尼亚造船公司(California Shipbuilding Corporation)——更为人知的名字是“加船”(Calship)——已经成为了全美产量最高的造船厂,仅1942年一年就为国防部生产了111艘各式舰船。洛杉矶的造船工人群体也随着造船业的发展而迅速膨胀,光是“加船”就总共雇用了55000人,这一地区的其他造船厂还有大约35000人。

戈德堡一家搬来洛杉矶之前,这座城市刚刚完成了战争期间爆炸式的工业发展,拥有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彼时的洛杉矶,已经成为全国领先的制造业中心。洛杉矶是当时全美仅次于纽约的第二大服装生产中心,也是美国炼油、炼钢和食品加工业的中心。尽管那时很多从东部来的人还是会认为旧金山(San Francisco)才是加州的第一大城市,但其实洛杉矶的人口早在1920年就已经超过了它北边的邻居。大片价格低廉的空置土地[89],以及便利的大型港口,非常适合于发展往返亚洲与拉丁美洲的货运业。因此,洛杉矶不仅仅是制造业的中心,同时也成为一个非常理想的物流中心。东海岸的很多大型的工业集团,如美国无线电公司(RCA)、凡士通(Firestone)和伯利恒钢铁(Bethlehem Steel),都早已经在洛杉矶扎根多年了,这里是他们西部业务的运营中心。战争结束后,随着民用航空业的发展,以及地区内的军工厂纷纷转为民用,大量的资本仍在持续地流入这座城市。联邦政府把负责[90]研究战后技术与军事策略的新的“国家智库”——兰德公司(Rand Corporation)设在洛杉矶的决定,更进一步地加深了洛杉矶与战后迅速发展的航空航天工业的联系。这也清晰地表明,这座城市代表着未来。

旧金山彼时仍然是美国西海岸的银行业和金融业中心,但是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它只代表着旧资本和陈旧的办事方式。事实已经逐渐清楚,洛杉矶才是加州的经济能量汇聚之所在:新事物在这里创生,新的财富在这里被创造,甚至于一种新的城市形式也正在这里生长。旧金山尽管风景优美,但其实还是一座旧式的城市,居民们密集地围绕着中心城区聚居。城市风貌可能看上去和东岸的城市有些许的不同,但是那种由市中心的高层办公楼和维多利亚风格的高楼大厦所定义出来的城市空间,却和东海岸的那些大城市并无二致,说到底,旧金山与纽约、波士顿和费城都属于同一类的城市。旧金山是一座19世纪的城市,而洛杉矶则属于20世纪。这种“代沟”让这两座城市截然不同。

毫无疑问,多伦多是更像旧金山的。虽然安大略湖的沿岸缺少旧金山湾的气势,多伦多的平原地形也更接近美国中西部而非加利福尼亚,但多伦多有着和旧金山类似的相对密集的城市肌理,这种肌理在戈德堡家和卡普兰家从欧洲移民过来之前很久就已经形成了。洛杉矶的城市空间则完全是另一种模式。这座城市坐落于一个干旱少雨的盆地,北面和东面有山环绕,南面和西面则朝向大海。早期,它只不过是西海岸的广袤乡村中孤零零的一座小城。后来,这座城市花了几十年的时间,建成了一套复杂的引水系统,把山区的水资源引到了城市东部的缺水地带,这给洛杉矶在20世纪的大扩张创造了条件。火车的出现加速了它的发展,使得它成为了庞大的制造业中心。而另外一种20世纪的交通工具——汽车,则比其他的任何东西都更为有力地塑造了洛杉矶。

汽车会影响所有的城市,但是,汽车对于洛杉矶的影响之深远,塑造之彻底,是世界上其他任何一座城市都无法比拟的。虽然洛杉矶的公共交通发展的也比较早,在20世纪初就已经建成了一套高效的有轨电车系统。但是,这座城市还是为私家汽车的迅速普及,乃至于最终成为城市的标志,提供了一切理想的条件。洛杉矶的城市范围向周边快速扩张的时代,正好顺应了美国其他大城市人口疏散化的时代。洛杉矶地区的自然环境,至少在理论上,也非常适合汽车的驾驶。而最重要的一点原因是,当时的洛杉矶,作为一座发展势头异常迅猛的新兴都市,它的城市精神,从本质上来说,似乎就是在渴望着去定义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汽车的普及所带来的大量的便利和变革,无疑同这种精神是最为契合的。

经济的不断增长让洛杉矶得以持续扩张,1947年,戈德堡一家来到洛杉矶时,这座城市的面积还仅仅是他未来所蔓延覆盖的巨大范围之中很小的一部分。彼时,洛杉矶最具代表性的城市设施——快速路系统,还并不存在,原有的有轨电车系统仍在运作,这座城市的布局依旧是围绕着一个相对小而密集的市中心,看上去也更像是一座老式的城市,而不像是它后来发展成的那种扩张型分布的城市圈。有轨电车线路从市中心出发,向四面八方延伸非常远,把许多大大小小的社区联络起来。亨利·亨廷顿(Henry Huntington),当时全城绝大部分有轨电车系统的所有者,还建设了多条电车支线,使得有轨电车更为四通八达。后来洛杉矶快速路系统的布局方式基本上延续了无轨电车系统的分布,因此可以说无轨电车的线路事实上也预示着这座城市后来的扩张方向。总体上讲,1947年戈德堡一家从多伦多搬来的时候,洛杉矶还不是现在那座到处是立交桥和大型购物中心的城市,不过,那个时候洛杉矶的城市范围已经比一般传统意义上的城市要大上不少了。

洛杉矶的居民中有许多都来自美国中西部,因此他们的政治立场都更倾向于保守派,他们选择来到南加州定居,至少部分原因是出于对个人自由的渴望。这座城市自我扩张的天性,与他们的这种精神十分契合,对于这些人来说,一辆私家车,比最便捷的公交系统要更有吸引力。1940年代晚期,洛杉矶主要街道上的交通已经越来越拥堵,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早期的快速路系统应运而生,如连接市中心和帕萨迪纳(Pasadena)的阿罗约·塞科快速路(Arroyo Seco),连接好莱坞和圣费尔南多谷的卡翁加山路(Cahuenga Pass)等。到了1947年弗兰克来到洛杉矶的时候,洛杉矶地区刚刚完成了第一个关于快速路工程的全面计划,这清楚地表明了这座城市解决交通拥堵的态度和方法——修建更多向外扩散的道路,而不仅仅是优化城区中已有的道路系统。这之后又用了将近二十年的时间,快速路系统的主体部分才陆续完成,而且直至今日仍在不停地扩展。不过,在1947年,人们已经清楚地意识到,洛杉矶的城市规划将不会像大多数美国城市那样,高度地围绕着市中心布局,而是会逐渐地向外铺展开来,跨越山丘和平原,形成一种密度近似郊区的城市空间。[91]

弗兰克在20世纪40年代末见到的洛杉矶是这样的:一座正以惊人的速度扩张的城市,低密度的小住宅和低层商业建筑正一英里一英里地蚕食着周边的土地,同时它也是一座没有任何历史负担的城市。在这里,一切都发生的如此之快,没有人会考虑什么永久性的问题。这里不会有那些古典式的市政大楼或者雄伟而浮夸的博物馆建筑。洛杉矶的建筑绝不会给人以那种历史的压迫感,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这里的气候太适宜了,以至于在这里盖房子不需要考虑太多恶劣气候的影响。洛杉矶是一座轻松而随意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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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文来到洛杉矶后,在西九街(West 9th Street)1723号找了一间带家具的一居公寓,大概位置就在第九街和伯灵顿大街(Burlington Avenue)交口,麦克阿瑟公园(MacArthur Park)以南,市中心以西几个街区。这间公寓的条件比他们在多伦多邓达斯大街1364号的家可差远了。多琳记得,这套公寓有“两个房间。[92]一间是爸爸妈妈的卧室,唯一的一个衣柜也在那里。卧室里有一张墨菲隐壁床(Murphy bed)……(另一张)墨菲隐壁床(在起居室里),那里还有个沙发,弗兰克和我为了谁睡沙发谁睡床还争了半天。床上到处是臭虫和虱子……还有破旧的丝绒沙发,到处是一些让人看着就觉得恶心的脏东西,还有蟑螂。”

不过,西尔玛的“贵族尊严”似乎并没有被她一片狼藉的新生活所击垮,相反,她极尽所能地试图在破败的新家里营造出一种庄重和有尊严的氛围。厨房里的小餐桌连容纳全家同桌吃饭都嫌不够,更不用说欧文和西尔玛还要经常招待客人了,因此,每天晚饭的时候,西尔玛都要单独另外支起一张正式的大餐桌。“在那间小公寓里,她做的每一餐饭[93],都好像是王室的御膳一样正式而丰盛。我们那时虽然住在破房子里,但我们还是要有王室的尊严。”多琳回忆。

弗兰克还记得刚刚来到这间公寓的时候,他有一点点被吓到了,和他多伦多的家比起来,这里实在是“令人失望”[94]。到处都破旧不堪。这间公寓里有着“破烂的地毯和破烂的家装。实在是太差劲了。我感到十分失望,(但是)我又因为能和家人团聚而高兴”。

欧文糟糕的健康状况,使得他甚至连卡车司机的工作也无法胜任了。每天光是从卡车上装卸汽水箱,就已经让他筋疲力尽。虽然有时弗兰克会去帮他,但这还是无法弥补欧文体力上的不支。繁重的体力劳动不再适合欧文,他尝试寻找其他的工作[95],有一段时间他又干回了租赁游戏机的老本行,向酒吧出租爆米花机和自动唱片点唱机,但是生意和他在加拿大时差不多,还是不怎么成功。最后他在离家几个街区以外的一家酒水商店找了一份卖酒的差事,主要是值晚班,每天都要工作到凌晨一两点钟。那段日子很艰难。“那时他的境遇可以说是每况愈下,”弗兰克回忆道,“他开始喝酒。他以前从不沾酒,但那时开始他整天整天地独自坐在那里喝闷酒。酒喝多了他就会发脾气,有时还会打我母亲。但他不是有意如此的,他很爱她。”

最终,欧文在邦尼·布雷酒水店(Bonnie Brae Liquor)的工作也做不下去了。使他失去这份工作的并不是他火爆的脾气,恰恰相反,正是他的和气和善意让他丢了饭碗。酒水店的隔壁就是一间警察局,警察们晚上常常会到店里来,而欧文也很喜欢和他们聊天[96]。弗兰克事后觉得他那时肯定经常卖酒给那些警察。当地的酒类法律有一项规定:凌晨一点之后不得销售酒精饮料。而在一天夜里,一个巡逻的警察在打烊后来到店里,和欧文闲聊几句后,提出要买酒。欧文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是个陷阱,在凌晨一点零五分的时候,卖给了这个警察一瓶酒,他就这样被抓进了监狱。酒品店的酒业执照因此被吊销了两个星期,欧文也被解雇了。弗兰克认为对欧文的这种陷害的动机是反犹太主义,但警察局拒绝了他代表父亲出庭作证的要求。

此时此地的西尔玛,孤独在外,远离自己多伦多的家人,但是,她仍坚强地支撑起了这个家。她找了一份工作,在好莱坞大道(Hollywood Boulevard)上的百老汇百货商店(Broadway department store)销售糖果,她很有销售才能,这份工作也很适合她。她对待顾客热情周到而且彬彬有礼,做了不久就被调到了比糖果部门更为重要的纺织品销售部门,在那里她一直干到了退休。

然而,西尔玛作为一名商场售货员的成功,并不足以弥补欧文无法工作带来的收入问题,家里的日子过得依旧捉襟见肘。弗兰克的表亲哈特利·盖洛德(Hartley Gaylord)——本名叫哈特利·默文·戈德堡(Hartley Mervin Goldberg)——至今还记得弗兰克家当时在第九街的公寓。“那套公寓很小,不会超过[97]700平方英尺(约合65平方米)。他们是穷人。”因为家里穷,一家人很少有机会去电影院,弗兰克还记得,他们家那会儿仅有的几项娱乐活动之一——去日落大道(Sunset Strip)围观电影明星。在那里,明星们走下豪车,步入高档餐厅。“我父亲很有风度[98],每次他都会付给停车位的侍者几块钱小费,这样我们就可以站在车位旁边了。”弗兰克说。一天晚上,他在那里见到了女演员珍妮弗·琼斯(Jennifer Jones),当时她正从她的豪华轿车上走下,“我当时觉得她实在是太美了”。很多年以后,弗兰克结识了珍妮弗,并且给她讲了自己的这段少年经历。

欧文的很多亲戚已经在洛杉矶定居多年了。与西尔玛的家族相比,洛杉矶的戈德堡家显得更具多样性,有各种各样有意思的人。欧文的一个哥哥,比尔·戈尔迪(Bill Goldie)——弗兰克叫他威利叔叔(Uncle Willie)——为黑道头目米基·科恩(Mickey Cohen)工作,在西大街(Western Avenue)上一家名为“黑光”(Black Lite)的小酒吧做酒保。(欧文还有个不在加州的妹妹罗茜,在底特律贩卖黑市尼龙,后来嫁给了一个据多琳认为也是黑道老大的男人)。哈里叔叔[99],哈特利·盖洛德的父亲,就是他开车穿越美洲大陆把欧文带到了洛杉矶。他经常往返于底特律和洛杉矶之间做生意。哈里的妻子名叫比乌拉(Beulah),比乌拉迫切地想要提升家庭的社会地位,因此她把她家的姓改成了盖洛德,弗兰克记得这个姓是她有一次路过威尔夏大道(Wilshire Boulevard)上的盖洛德酒店(Hotel Gaylord)时想到的。比乌拉年轻的时候就改过一次自己的名字,她本来叫作米妮(Minnie)。她也给儿子取了一个很长的名字——哈特利·默文·戈登·盖洛德三世(Hartley Mervin Gordon Gaylord III)。哈特利没有辜负这个名字所蕴含的期望。他开着一辆黑色的普利茅斯(Plymouth)敞篷跑车[100],还加入了南加州大学(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的阿拉法·伊普西龙·派兄弟会(Alpha Epsilon Pi fraternity),成为了一个温文尔雅、充满自信的公子哥。哈特利比弗兰克大四岁,学习的专业是眼科验光,虽然在生活环境和性格上与弗兰克有着诸多的不同,但他们还是成为了很好的朋友。弗兰克把哈特利视为社交和职业方面的榜样。而对哈特利来说,他也很乐意照顾弗兰克,把他当作自己的“孩子式的小表弟”,还常常带着他去参加兄弟会的派对。后来,正是因为跟着哈特利一起在南加大的校园度过了太多时光,弗兰克喜欢上了这所学校,他决定去参加南加大预备学院的一些夜间和周末的课程。

弗兰克的另一位表兄,弗兰基·比弗(Frankie Beaver)——欧文的哥哥海米·比弗[Hymie Beaver,原名海曼·戈德堡(Hyman Goldberg)]的儿子——在圣费尔南多谷经营着一家名为葡萄地公司(Vineland Company)的小企业,专门为洛杉矶的城郊住宅安装厨房里的早餐角(breakfast nook)。弗兰克刚刚来到加州几个星期,就被他的这位表哥弗兰基雇去帮忙运货和安装了。报酬是每小时75美分。

弗兰克很擅长[101]做这些安装的活计,这得益于他在布鲁尔学院上过的木工课。他对于尺寸的精确非常敏感,因此常常被客户叫回去修改因为他表哥的错误测量而做错的部件,这些客户中就包括罗伊·罗杰斯(Roy Rogers)和戴尔·埃文斯(Dale Evans)夫妇。“我在他们那里干活特别卖力[102],因为他们需要把厨房尽快安装好,来为圣诞节做准备。”弗兰克回忆道。弗兰克认为这位著名的牛仔演员和他的妻子一定觉得他“甜美可爱,令人想拥抱”[103],而他们也确实十分感激他的工作。因此,他们邀请他共进圣诞晚餐,这使得欧文和西尔玛惊讶不已[104]。之后不久的一天晚上[105],戈德堡一家又和往常一样来到日落大道围观明星,而那天,罗杰斯和埃文斯夫妇也正好开车去了日落大道上的一家餐厅吃饭。他们看到了弗兰克,向他挥手打招呼,还给他介绍了和他们同车的鲍勃·霍普(Bob Hope)。弗兰克还记得他同鲍勃·霍普交谈的场景,欧文和西尔玛在一旁惊愕得目瞪口呆。这让弗兰克感到了一丝尴尬。虽然他知道自己并不是什么名流,也不是那些能够和名流交际的人,但这次与罗伊·罗杰斯、戴尔·埃文斯和鲍勃·霍普的不期而遇,让他不再觉得到日落大道看明星是件光彩的事情。那晚之后,他便再没参与过父母的这项“饭后娱乐活动”。

弗兰克的一个表姐夫亚瑟·乔尔(Arthur Joel)——弗兰基·比弗的妹妹雪莉·比弗(Shirley Beaver)的丈夫——在洛杉矶市中心第三街上开着一家珠宝店,弗兰克也在他那里做过兼职。他的工作是帮助亚瑟“清洗珠宝,修理钟表和风扇[106],和我在外祖父的五金店做的事差不多”。弗兰克说:“我的手很巧[107],他们知道我会修东西。”弗兰克常常开着家里十年车龄的福特,把欧文带去邦尼布雷酒水店上班,之后把车停到位于市中心边缘的邦克山(Bunker Hill)的山顶,搭乘沿着邦克山下行的著名的“天使铁路”(Angel's Flight)缆车,来到位于山脚下的亚瑟的珠宝店——大陆珠宝(Continental Jewelers)。弗兰克还记得他坐在缆车上看到的那些散布在邦克山上的维多利亚式老房子——那一带,在当时还并未被过分商业化的市中心所吞并。“还保留着一点19世纪的城市规划的影子,”他说,“我很喜欢这些维多利亚风格的老建筑[108],但那会儿我还没学建筑,还什么都不懂。”

弗兰克在珠宝店的兼职并没有什么工钱[109],他所收到的报酬来自亚瑟的私人飞行课程。在加拿大时,弗兰克曾经当过一阵子航空青年团团员(Air Cadet),从那时起他就对飞行十分感兴趣,而他的表姐夫亚瑟正好就可以教他。亚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做过飞行员教练,还拥有一架经典的韦科(Waco)双翼飞机。周末的时候他常常会带着弗兰克学习飞行,甚至有时还会带着他做花式飞行动作。亚瑟的飞机平时存放在[110]圣费尔南多谷的范·内斯机场(Van Nuys Airport),每当有空闲的时间,弗兰克总会开车到机场去,只是为了在跑道边欣赏飞机的起降。最终在这个爱好的驱使下,弗兰克找到了他的第三份兼职——清洗飞机。他记得在打这份工的时候,还曾经清洗过演员迪克·鲍威尔(Dick Powell)的私人飞机。

在洛杉矶生活的最初几年,飞行一直是弗兰克最热衷的事情,不过,他从来没有考虑过把飞行作为自己的事业。“那时候我也不知道长大以后该干什么[111]。有一段时期——大概两个星期吧——我觉得我可以去广播电台当个播音员。我一直对艺术很感兴趣。而且受我母亲的影响,我还很喜欢音乐。”他说。他考虑过做化学工程师,还想过去当制图员,但是到了十八岁时,他还是很迷茫,他对几乎所有的行业都感到好奇,但他又无法确定自己真正想要的事业是什么。

来到洛杉矶后不久[112],弗兰克就开始在洛杉矶城市学院(Los Angeles City College)上免费的夜校课程。通过这些课程,弗兰克一方面弥补了他之前学业上的一些欠缺,比如说他在多伦多时从没学过的美国历史;另一方面,这些课程也给他提供了学习各种各样的职业技能的机会。也正是在这里他最早接触到了艺术和建筑方面的课程。他的绘图课学得很好,老师很喜欢他,说他在这方面很有天赋。弗兰克便紧接着又选修了制图与透视课,但是却只得了个F。他很生气,于是又重新选了一次这门课,这一次他终于拿到了A的成绩。大受鼓舞的弗兰克又去选修了一门由当地的建筑事务所开设的实践课程,他后来把这门课形容为“为初学者准备的职业技能实习”[113],在那里他学到了许多建筑行业的基本技能,比如说如何设计厨房,厨房里的橱子和柜门怎么画之类的内容。他还记得这门课的老师“鼓动我去学建筑”,“但是那时我还是无法完全确定自己心里的想法”。

而真正影响了他,让他决定选择建筑的,是那所他追随哈特利表哥在其中度过了许多时光的学府——南加州大学。在南加大的预备学校,他一开始选课的范围很宽泛。第一个学期,他选了一门关于英国文学的介绍性课程,还有一门叫作“人类与文明”的课,结果两门课都得了C。而在英文写作课上,他更是只得了D。接下来他还选修了一些诸如“人类行为的问题”之类的课程,不过基本上都是C的成绩。直到1948年秋天,在一门名为“艺术鉴赏”的美术课上,他才终于得到了B,这也是他在南加大第一次获得高于C的成绩。他记得当时南加大的美术系“是门槛最低的”[114]。于是,到了1949年夏天,因为在美术方面不错的成绩,以及美术系相对宽松的录取条件,弗兰克决定自此专注于艺术类课程的学习,他选修了陶艺课、手绘课和一门名叫“设计概论”的课。一个学期下来,他的成绩显然比上一个学期要好得多,最低分是B,还得了两个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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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一位四十多岁的美丽妇人来到了葡萄地公司的展示厅,想要挑选一套早餐角。这位妇人名叫贝拉·斯奈德(Bella Snyder),就住在三英里外的北好莱坞(North Hollywood)。看过样式之后,她决定订购一套。于是,弗兰基·比弗便随她回到了她位于伦普街(Lemp Street)6623号的家里去测量尺寸。斯奈德太太向他介绍了自己十五岁的女儿安妮塔(Anita)。这两个美丽的女人打动了弗兰克,他决定做一把媒人。弗兰基告诉她们自己有一个十九岁的表弟在店里帮忙,早餐角做好之后他会叫表弟送过来。这个表弟和安妮塔“年龄正合适”[115],弗兰基对斯奈德太太说,安妮塔没准会对他有意思。弗兰克那会儿还从没有认真地谈过女朋友,即便是这次,他上门安装好早餐角,见到了安妮塔,也觉得安妮塔很有魅力,但他仍旧很害羞,不敢打电话约她出来。“他们不停地催促我[116]:‘你到底打不打算给她打电话?’”他回忆道,“终于我打给了她,我和她去看了场电影。她很喜欢我。”

安妮塔·雷·斯奈德(Anita Rae Snyder)1933年8月23日出生于费城,她的母亲贝拉是一名教师,父亲路易斯(Louis)是个药剂师。路易斯和贝拉于1941年搬来了洛杉矶,因此,安妮塔和她的两个弟弟,马克(Mark)和理查德(Richard)都是在洛杉矶长大的。斯奈德夫妇之所以选择搬家到洛杉矶,是因为他们厌倦了东海岸漫长的冬季,想要搬到一个气候温暖的地方。同时,他们也希望在新的城市能够获得更多的机会,改善家庭的收入。最终,他们的这两个愿望在洛杉矶都实现了。路易斯·斯奈德在费城时在瑞克苏尔药房(Rexall)工作,来到洛杉矶后,他买下了一间自己的药房,同时还在城中投资了一些小的地产项目。因此,斯奈德一家虽然并不算富裕,但已经算是非常殷实的中产阶级家庭了。他们也是犹太人,不过对于自己的种族背景,他们甚至比戈德堡家还要讳莫如深。不带种族色彩的姓氏,使得他们已经完全融入了美国中产阶级社会,这也让弗兰克觉得他们有一点装模作样。

安妮塔比她的两个弟弟大很多——比马克大九岁,比理查德大十一岁。她活泼而又任性,这使得她整个青春期时代和父母的关系都很紧张。很多年以后,弗兰克怀疑贝拉支持他和安妮塔交往,至少一部分原因是她与女儿的不睦,就好像她要赶快把安妮塔嫁出去似的,这样家里就只剩下两个可爱的小男孩了。“她母亲近乎疯狂地撮合着[117]我们俩。所以我有种被包办了婚姻的感觉……我很喜欢她母亲。”弗兰克说。安妮塔的父亲路易斯·斯奈德,和弗兰克的外祖父母一样,认为女人不需要接受高等教育,所以他“让她去当了个打字员”。弗兰克说安妮塔对于父亲不让她继续读书感到非常恼火,这和很多年之前西尔玛因为塞缪尔·卡普兰不准她去上大学而感到愤怒是一样的。而且,让安妮塔感到尤其气愤的是,同样是女人的母亲,在她的教育问题上选择和父亲站在同一立场。

据安妮塔的弟弟理查德·斯奈德回忆,安妮塔与父亲的关系很不好[118]。但她和弗兰克十分投缘。弗兰克总能“发现她身上的闪光点,(或者说)与安妮塔交往,弗兰克不用整天去照顾她。他不喜欢那种需要他主宰一切、操心一切的关系”。弗兰克觉得安妮塔很“有才华”[119],当然,他们两个人能够在一起,至少部分的原因,是弗兰克能够理解和同情安妮塔所遭遇的来自父母的不公正对待。

弗兰克成为了安妮塔的避风港,至少他不会像她父亲那样,因为她是个女人而轻视她。安妮塔也同样给了弗兰克一个温柔乡,让他能够暂时逃离自己的家。斯奈德家的生活水平比戈德堡家要高上不少,所以,虽然对于斯奈德家来说,生活的压力也同样不小,但在弗兰克看来,这家人的生活无论如何还是比他自己家要轻松太多了。因为没钱,弗兰克不能经常带安妮塔出去约会,所以,这一对小情侣在一起的时光,有很大一部分都是泡在安妮塔的家里,弗兰克记得“她家有电视[120],还有个游泳池。还常常会有很贵的甜点和零食之类的。房子里还有台双缸洗衣机,在她的家里我们太自在了。周末的时候,我们基本上就是整天游泳和看电视”。弗兰克和安妮塔,同许多年轻的情侣一样,渴望在彼此的关系里找到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世界,让他们能够暂时逃离父母和家庭带来的种种烦恼。

交往的初期,他们俩经常一起待在安妮塔家,也正是在安妮塔家,弗兰克第一次见到了迈克尔·蒂尔森·托马斯[121](Michael Tilson Thomas)。迈克尔和安妮塔住在同一条街,是个特别有音乐天赋的孩子,也是她弟弟理查德最要好的朋友。弗兰克和安妮塔经常会在迈克尔的父母不在家的时候帮忙照顾他。理查德·斯奈德特别喜欢托马斯家的人,他觉得他们比自己家显得更有教养,更有文化。贝拉·斯奈德比她丈夫更懂得欣赏艺术,因此她也同样很喜欢这家邻居。迈克尔·蒂尔森·托马斯还记得,年幼的他一度把斯奈德家分成了两家人:一边是喜欢托马斯家的文化氛围的贝拉、理查德和安妮塔,另一边则是路易斯和大儿子马克。马克是个运动员,已到青春期的他,对于文化和艺术,完全不像弟弟那样感兴趣,因此他和托马斯家也没什么来往。弗兰克自然是站在安妮塔、贝拉和理查德一边的。他觉得帮忙照看理查德·斯奈德和迈克尔·蒂尔森·托马斯对他来说完全不是个负担,相反他还乐在其中。理查德·斯奈德还记得[122],弗兰克和年幼的迈克尔经常一起弹钢琴——弗兰克是靠音准默弹,而迈克尔则是照着谱子弹。[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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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专注于“美术”(南加大是如此定义这类课程的)领域后,弗兰克上的第一门课是陶艺。这门课的教授名叫格伦·卢肯斯(Glen Lukens),是一位杰出的陶艺家、珠宝匠和吹制玻璃工匠,他的作品以在质感粗糙的表面上着以明快的色调而著称。这门课弗兰克学得很好,卢肯斯很快就喜欢上了这个学生。他邀请弗兰克和他一起工作,协助他测试一些新型的釉料,这些釉料将要被运往海地(Haiti)投入生产——当时卢肯斯正在帮助海地发展陶瓷工业。弗兰克十分欣赏卢肯斯敏锐的社会意识,不凡的品位,以及他对于陶艺这门古老艺术的各种创新性的实践。不过,最让弗兰克对卢肯斯感到钦佩和难忘的一点,是他对于学生的创造力的重视。

“我记得有一次[124],我烧出来的陶罐特别的漂亮,于是我给格伦看,格伦看到后说:‘天哪,这太美了,这才是陶瓷的美,是窑和釉相互作用形成的美。’”弗兰克回忆道,“格伦说:‘烧出这样的东西,是你的创造,这是你的作品。是你做出了这个罐子的形状,是你给它上了釉,也是你把它放入窑中烧制。所以我允许你,也希望你把它作为你自己的创造。’他竭力地想让我感受到,我是这个创造过程的一部分。对我来说这是非常重要的一课,直到今天依旧影响着我。”

卢肯斯那时候刚刚请拉斐尔·索里亚诺(Raphael Soriano)——二战后活跃在洛杉矶的优秀的现代主义建筑师之一——在洛杉矶的西亚当斯区(West Adams district)为他建起了一座小住宅。建筑师索里亚诺出生在希腊,以在住宅设计中大量使用铝材和预制钢材而知名。卢肯斯带弗兰克去参观了他的新房子,以及索里亚诺当时正在施工的另一个住宅项目,在那里弗兰克见到了这位建筑师。[125]“索里亚诺戴着黑色贝雷帽[126],身穿黑衬衣和黑夹克。”弗兰克回忆道,“他是那种在任何场合都能成为焦点的人[127]。在他滔滔不绝地谈论着他的建筑时,(卢肯斯)看到我听得两眼放光,他从未见我有过这样的反应。于是他说:‘我觉得你可以试试学建筑。’某种程度上他是在为我着想。”弗兰克相信,那时候卢肯斯肯定已经察觉到他并不打算在陶艺上继续有所发展了。但是弗兰克有着出色的创造力,他需要找到一个能够发挥的领域。[128]索里亚诺精彩的演说让弗兰克十分着迷,此外,他能够“任意地摆弄钢材”[129]以及“指导别人如何工作”的能力也给弗兰克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弗兰克在卢肯斯的陶瓷课上结识了来自蒙特利尔的年轻建筑师,阿诺德·施里尔(Arnold Schrier)。施里尔当时正在为劳埃德·赖特(Lloyd Wright)——弗兰克·劳埃德·赖特在洛杉矶执业的儿子——工作,同时也在南加大做着他的毕业设计。如同与哈特利表哥组成的“派对拍档”一样,弗兰克很快就和施里尔结成了“建筑考察二人组”。他们穿行在洛杉矶的大街小巷,寻访赖特、鲁道夫·辛德勒(Rudolph Schindler)、索里亚诺、理查德·诺伊特拉(Richard Neutra)等知名建筑师们的作品。在这个过程中,弗兰克逐渐熟悉了这座城市的道路,也知道了许多有趣的现代建筑作品的位置。他发现比起探索洛杉矶的街道,看建筑更能引起他的兴趣。“那时的我认识洛杉矶的每座新建筑[130]、每条街和每个新建筑的业主。我们经常因为看建筑而被人赶出来。”他回忆道。

阿诺德介绍弗兰克认识了他的朋友,建筑摄影师朱利叶斯·舒尔曼(Julius Shulman)。舒尔曼那会儿可以说是洛杉矶建筑圈——至少是现代主义建筑圈——的核心人物,他每天的工作就是拍摄和记录全洛杉矶建筑师的作品。舒尔曼位于好莱坞山上的住宅就是索里亚诺设计的,他经常在那里招待他的建筑师朋友们。施里尔经常带着弗兰克去参加舒尔曼家的宴会,在那里弗兰克遇见了好几位建筑师,其中包括克雷格·埃尔伍德(Craig Ellwood)和劳埃德·赖特。弗兰克和舒尔曼很快就成为了很好的朋友,乃至于到了后来,弗兰克可以经常带着女友安妮塔一起去参加舒尔曼家的宴会。认识了朱利叶斯·舒尔曼,使得弗兰克的建筑考察一下子变得方便了许多,舒尔曼只需要捎句话,南加州所有的现代建筑便都向弗兰克敞开了大门,他再也不用担心被赶出去了。舒尔曼安排弗兰克和阿诺德参观了弗兰克·劳埃德·赖特和劳埃德·赖特在洛杉矶的所有作品,他还带他们去参观了当时刚刚建成的“案例研究”住宅(Case Study houses)——由《艺术与建筑》杂志(Arts&Architecture)委托伊姆斯夫妇(Charles and Ray Eames)、埃尔伍德、索里亚诺、诺伊特拉、威廉·沃斯特(William Wurster)和皮埃尔·柯宁格(Pierre Koenig)所设计的一系列低成本现代住宅建筑。[131]

朱利叶斯·舒尔曼还介绍弗兰克认识了洛杉矶现代主义建筑界的两位巨人——鲁道夫·辛德勒和理查德·诺伊特拉。弗兰克对这两个人的印象截然不同。“辛德勒是个有趣的人[132],他很能平易近人。”弗兰克回忆道,“我是在施工现场见到他的。他有一种波西米亚式的放荡不羁和不修边幅,身穿麻布衬衫和凉鞋,蓄着络腮胡子。他是个很讨女人喜欢的人……我去见他时,他正在工地的木板上给工人们画着草图,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他的建筑让我感到很兴奋。我认为他的作品也和他的为人一样,有一种平易近人的亲切。不会显得高高在上或者过分的矫饰。他的作品很务实,从来都是就事论事,这一点至今依旧影响着我。”谈起辛德勒,弗兰克说:“我觉得后来人们对我的评价[133],和当时人们对辛德勒的评价是一样的。”[134]

诺伊特拉则完全是另一副样子,他“非常的自我中心[135]。诺伊特拉十分自负,他是洛杉矶建筑圈的大独裁者。那时候他的事务所规模很大,有三四十人”。弗兰克还记得,有一次诺伊特拉[136]请朱利叶斯·舒尔曼去为他的作品拍摄照片,他把舒尔曼支来唤去,还坚持要亲自规定好每一张照片的角度和构图——通常这都是由摄影师来决定的。

在格伦·卢肯斯的鼓励下,弗兰克开始选修建筑学的课程。随后,在1949年秋季,他终于正式入读南加大,成为了美术系的本科学生,他至今坚信是卢肯斯帮他付了部分学费。[137]弗兰克能进入南加州大学,可以说是机缘巧合,一开始他只是跟着哈特利表哥在校园里混日子,顺便选修了一些他觉得有意思的夜校课程,白天还是得去葡萄地公司打工。而后来,他的兴趣在这所校园里逐渐发展,终于使他找到了方向,成为了正式的学生。1949—1950学年是弗兰克正式入学后的第一个学年,这一年他修读了建筑设计的一系列基础课程、建筑史和绘画课。成绩全是B,除了手绘是个C。入学后第一个学期,他还继续选修了格伦·卢肯斯的陶艺课,而到了第二个学期,他只上了开头的几周便放弃了这门课,这也是他成绩单上唯一显示“弃课”的课程。1950年初,弗兰克终于下定了决心。没有理由再继续学习陶艺了,因为他已经决定,要做一名建筑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