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伊尹制官刑
〔解题〕题目系选注者所拟。选自《尚书·伊训》,为古文《尚书》篇目。伊尹,名挚,商朝初年名臣,辅佐成汤灭夏,历事汤、外丙、仲壬、太甲、沃丁五代君主。太甲即位后,伊尹以成汤功业训导太甲,《尚书》录作《伊训》。伊尹在其中所提之“官刑”,历来被认为是商代的刑书。伊尹认为,三风十愆是丧家亡国的根源,因此制官刑,用刑罚来约束君臣,他要求执政者应从自身做起,树立仁爱之心,克明克忠;杜绝三风十愆,推行仁政。
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1],伊尹祠于先王。奉嗣王祗见厥祖[2],侯、甸群后咸在[3],百官总己以听冢宰[4]。伊尹乃明言烈祖之成德[5],以训于王。曰:“呜呼!古有夏先后[6],方懋厥德,罔有天灾。山川鬼神,亦莫不宁,暨鸟兽鱼鳖咸若。于其子孙弗率[7],皇天降灾,假手于我有命,造攻自鸣条[8],朕哉自亳[9]。惟我商王,布昭圣武,代虐以宽,兆民允怀[10]。今王嗣厥德,罔不在初,立爱惟亲,立敬惟长,始于家邦,终于四海。呜呼!先王肇修人纪[11],从谏弗咈[12],先民时若。居上克明,为下克忠,与人不求备,检身若不及,以至于有万邦,兹惟艰哉!敷求哲人[13],俾辅于尔后嗣,制官刑,儆于有位[14]。曰:‘敢有恒舞于宫,酣歌于室,时谓巫风。敢有殉于货色,恒于游畋[15],时谓淫风。敢有侮圣言,逆忠直,远耆德[16],比顽童[17],时谓乱风。惟兹三风十愆[18],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臣下不匡[19],其刑墨,具训于蒙士。’呜呼!嗣王祗厥身,念哉!圣谟洋洋[20],嘉言孔彰。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尔惟德罔小,万邦惟庆;尔惟不德罔大,坠厥宗。”
——《尚书·伊训》
注释
[1]元祀:元年。乙丑:用天干、地支计日。
[2]祗(zhī芝)见:敬见。祗,敬。
[3]侯甸:谓侯服、甸服。群后:诸侯。
[4]总己:总摄己职。冢宰:商代设置官名,即太宰,六卿之首。伊尹曾任此职。
[5]烈祖:对祖先的敬称。
[6]先后:先君。后,君。
[7]弗率:不循(祖道)。
[8]造:始。鸣条:古地名,今山西运城境内,相传商汤伐夏桀于此。
[9]哉:始,开始。亳:古地名,今河南商丘一带,汤始居于亳。
[10]允怀:信而怀之。
[11]人纪:人伦之道。纪,道。
[12]咈(fú服):违背。
[13]敷:广。
[14]儆:戒。
[15]游畋(tián田):游荡田猎。
[16]耆(qí奇)德:年高德劭之人。
[17]比:亲近,结党。顽童:愚钝无知之人。
[18]三风:即上文所说“巫风”、“淫风”、“乱风”。十愆(qiān遣):舞、歌、货、色、游、畋、侮圣言、逆忠直、远耆德、比顽童。愆,恶疾,过,罪。
[19]匡:正。
[20]圣谟:圣人之谋。谟:谋划,计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