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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股权固化制度完善初探——以中山市农村股权固化实践为例
广东国融律师事务所课题组[1]
摘要: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实施的“新不增、死不减”这一股权固化制度有其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存在的现实意义。然而,随着固化时间的推移、城镇化的发展,其弊端也开始显现。城镇化发展增加了集体经济收入,股权分红的增加加剧了股权纠纷。固化后出生及嫁入人员利益并无保障,去世人员股权继承导致成员内部分配不均,股权固化未兼顾公平与效率。
针对如何对股权固化制度进行完善的问题,本课题以中山市自2002年起推行农村股份制改革十六年来的实践为视角,分析了固化制度利弊,提出了股权固化制度完善所需遵循的若干原则,并提出了定期调整、股权流转、固化到户、福利均享等方案,并对各方案的利弊、可行性进行了分析,为广东省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股权固化制度完善提供了参考意见。
关键词:农村股权 股权固化 新型农村市场经济制度 城镇化完善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