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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已经来临。面对这一全新的时代处境,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应主动作为,积极主动地利用大数据的技术优势与思维更新,不断改善政府管理与公共服务,提高工作效率与效能。本文认为,网格化工作是政府转变工作职能、优化社会管理与服务的一项创新举措。为了更好地认识网格化工作,本文选取了湖南某地区网格化工作作为实证案例,分内部与外部两个视角,从技术、行政、法律治理三个维度对网格化工作作了比较详尽细致的考察和分析。本文发现,湖南该地区的网格化工作实践在技术层面上难以与当地既有的行政社会力量进行对接,导致技术异化为当地基层政府的辅助力量,从而难以发挥预期的理想效应。造成网格化工作预期的技术效应无法施展的原因主要有当地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和知识结构难以适应网格化工作理念、网格化工作的日常管理机制行政化倾向浓厚、网格化服务站的职能职权难以在技术与行政之间达到平衡等多方面的因素。面对技术逻辑与行政逻辑之间的博弈困境,本文将网格化工作纳入社会变迁的视野中,并运用法社会学的分析方法,梳理了基层政府治理与社会治理的传统做法,分析了网格化工作对传统的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所带来的变化以及法律治理的作用与局限。因此,本文同时又认为,网格化工作是在新的社会形势下政府应对社会新问题、新矛盾所作出的一项新举措,其实质是一种社会治理方式,其目标则是追求有效的法律治理。据此,本文最后提出,要推进实施网格化工作,必须从合法、合理、渐进的原则出发,既要在法律的框架中先试先行,又要尊重各地民情等实际情况,并从组织领导、制度保障、队伍建设和技术支撑等方面多管齐下,综合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