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劳动用工典型案例与人力资源管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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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自1993年7月成立以来,一直立足于“服务、监督、管理、协调”的建会宗旨,充分履行职责,在行业注册管理、执业监管、继续教育、人才服务、对外交流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北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

截至2017年年底,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所属会计师事务所678家,执业注册会计师12997名,行业总收入达到149.67亿元。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快速增长无疑代表着行业的蓬勃发展。但是,随着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劳动争议案件的大量增加,也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会计师事务所在用工管理方面的缺陷与诸多问题,为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力资源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经常接到来自会员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咨询与求助,协会通过调查了解发现,很多会计师事务所与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和同质性,究其原因都是会计师事务所的用工管理问题亟待规范。整个行业的劳动用工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第一,大量会计师事务所的用工管理制度仍不规范。很多会计师事务所缺乏基本的用工管理制度,以至于员工出现违纪现象,事务所无法依据制度给予适当的处理,甚至事务所单方与出现极其恶劣行为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因规章制度不健全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程序的瑕疵,最后不得不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二,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还是有大量的因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导致的劳动争议出现,其中既包括初次建立劳动关系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也包括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一方面在于事务所管理不当,未能及时签订;另一方面原因在于事务所对于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就不存在劳动关系也就无需承担用人单位的相关法律责任。无论是因为管理上的疏忽还是错误的法律观念,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带给事务所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第三,混淆注册会计师的注册单位与用人单位。很多事务所存在着注册会计师未办理完毕转所手续、注册会计师关系“挂靠”在其他事务所的情形,事务所从而主张注册会计师注册单位与实际用人单位不一致,因此双方并未建立劳动关系,无需签订劳动合同。无论这种想法是确实不了解法律规定还是有意规避,在协会所了解的案例中,在符合劳动关系要素的情形下最终裁判机构都是认定员工实际工作的事务所为注册会计师的用人单位,而无关是否为实际的注册单位,结果亦是事务所需向注册会计师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第四,劳动报酬约定不明。协会所调查的大量劳动争议案例显示,员工因劳动报酬对事务所提起的劳动仲裁中,部分原因为工资标准约定不明,而因项目奖金的发放方式、发放标准不明确所引发的争议也占据很大一部分。

基于以上认识,协会组织专业法律人士编写了此书。全书分为五个章节,案例解析、问题解答、合同文本、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其中,案例解析为本书最大亮点,通过对北京与上海两地近五年来发布的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的所有劳动争议案件进行梳理,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研判。选取的每个案例都是会计师事务所实际发生的真实案例,让大家更加感同身受地了解自身管理中的缺失;“法官观点”部分可以让大家了解司法裁判观点,立足于法官思维理解审视案件;“律师评析”部分通过律师的专业分析与点评,让大家意识到事务所在用工管理方面的疏忽与漏洞,通过律师提出的应对策略提供具有实操意义的法律建议。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衷心希望这本书能够为会计师事务所的用工管理提供有效指引与应对策略,以便事务所对症下药调整管理方式,健全规章制度,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以促进整个行业的长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