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婚姻财产问题
12.一方在婚前买的车,会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家庭场景
张某大学毕业后就来到上海打拼,度过了艰难的创业期,事业总算有了起色。张某将生意挣得的第一笔钱拿来买了一辆车,以方便自己出行。公司运营日渐平稳后,张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同在上海打拼的漂亮女孩吴某,两人很快坠入爱河,并最终走入婚姻的殿堂。婚后,二人通过贷款方式购置了新房,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张某每天开车接送吴某上下班。由于张某事业心过强,渐渐疏忽了吴某,吴某心怀不满,向张某提出了离婚,并且要对房产和车子进行分割。张某表示,房子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但车子是属于他的个人婚姻财产,吴某无权对车子进行分割。但吴某觉得自己与张某结婚以来,车子一直都是夫妻二人在使用,应该算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对其进行分割。
法律疑点
张某在婚前买的车会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
张某在婚前买的车,属于其个人所有的财产,不会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妻子吴某无权对此进行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如无特别约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据此,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车辆、住房并且取得了所有权,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关于该财产为双方共同所有的特殊约定,则该财产并不会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仍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对夫妻婚前财产、共有财产的范围作出规定,可以有效防止将婚姻关系中的各项财产搞混,更有利于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婚前财产作为夫妻一方在结婚之前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其本质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个人的专属财产,在夫妻对此部分财产未重新进行约定或者进行赠与的情况下,任何人无权占有、使用和处分。
在本案中,该车属于张某婚前购买,为其个人的婚前财产,为自己专有部分,在其未明确对此进行约定分配或进行赠与的情况下,不会因为与吴某存在婚姻关系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吴某在离婚时无权对该车提出分割要求。
条文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人生启示
财产问题是当代社会永恒的话题,在婚姻关系中亦是如此。特别是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哪些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婚姻当事人来说尤为重要,需要进行明确。法律对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范围进行了明确约定,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该部分财产为一人专有,任何人不得占有、使用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