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法律解答书(婚姻家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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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婚姻被法院宣告无效,当事人能否提出上诉?

家庭场景

霍某25岁,在打工时结识了18岁的潘某,并被潘某的年轻貌美所吸引,经过不懈的追求,最终与潘某确立了恋爱关系。不久后,两人便商议着结婚的事情。由于潘某还未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霍某便通过不法手段,伪造了潘某的身份证,篡改潘某的年龄,最终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一开始潘某觉得霍某对自己很是关心疼爱,后发现霍某有喝酒赌博的癖好,而且喝多了还会动手打人。潘某觉得霍某的性格让她不能忍受,于是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最终通过调查发现,潘某的实际年龄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于是宣告二人的婚姻无效。霍某对此不服,提出上诉。

法律疑点

婚姻被法院宣告无效,当事人不服,能否提出上诉?

法律分析

婚姻被法院宣告无效,霍某不能向法院提出上诉。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七条和第十条的规定可知,我国对于结婚有着严格的要求,婚姻无效包括四种情形: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未到法定婚龄。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的规定可知,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并且赋予法院确认婚姻无效的权力,是为了更好地约束婚姻当事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办理结婚登记,只有合法有效的婚姻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导致婚姻无效的事由只有上述四种情形,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直接进行确认,没有再次进行确认的必要。因此,婚姻无效的判决一经法院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此不得上诉。

在本案中,潘某18岁,未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因此其与霍某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法院一经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霍某对此不得上诉。

条文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人生启示

导致婚姻无效的事由是法定的,无效婚姻一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判决确属无效的,属于终局性判决,当事人无权上诉,即使申请上诉,法院也不会审理。但如果当事人对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上诉,法院应该受理,判决生效后也可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