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国初年 (1912—1926) 留学生留学期间的经济学研究
清末民初,大批留学日本的留学生学成归国,他们或执教于新式学堂,或出任政府官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编书办报,通过各种途径传播他们在国外学到的经济学知识,成为中国经济学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重要推动者。
日本作为中国东邻的一个强国,近代以来对中国经济学的影响始终是存在的,但民国以后中国学生留学的主要目的地开始逐渐由日本转向欧美,特别是经济学高端留学生开始向欧美集中。以欧洲为例,1921—1925年,留学欧洲的学生总数为1189人,其中学习商科的有100人,学习法政经济的有185人。当年英国著名的哲学家罗素对中国学生的这一专业偏向也有所注意,他说:“学习制造方法或许是很有用的,但中国人偏好我们的理论经济学,而实际上理论经济学只适用于工业已经很发达的国家。”他还列出1916年留学英国的202名中国学生比较热衷的专业,包括医学(50人)、法律和经济(47人)、工程技术(42人)、矿业(22人)、自然科学(19人)。当时留学欧美的自费生学习经济学专业的比例更大,根据北洋政府时期《教育公报》对历年呈请自费留学生的统计,1919—1927年经核准的留英自费生共28人,其中就有梁敬錞、陈浑洲、蔡时椿、许汉雄、于世秀、宋振寰、赖锟、杨荣立、张训竖9人学习经济学专业,占总人数的近1/3。
当时留学美国的留学生中选择经济学专业的也占有较大的比例,如以1909—1929年清华历年留美生的情况看,在总共1289人中,学习商科的共有142人,学习经济学的有125人。据1914年2月留美中国学生总会所办的《留美中国学生月报》统计,1914年在美国的520名中国留学生中,学习经济学的有35人,学习商学的有22人,学习工商管理的有5人。民国初年,在留美自费生中,学习经济类专业的留学生亦占有较大比重,如民国十年(1921年),74个留美自费生中,能够确定专业的有67人,其中专业为经济的有5人,专业为商科的有14人;民国十四年(1925年),76个留美自费生中,能够确定专业的有64人,其中,专业为经济的有9人,专业为商科的有11人。可见商科和经济学也是当时中国留美学生所选择的热门专业。当时留美官费生大多选择去水平较高、费用亦较高的美国东北地区(如纽约、费城、波士顿)的高校深造,而自费生则更多选择在水平尚可、费用相对便宜的中部地区(如芝加哥)求学。
民国以后留美学生在国内经济学学术界的影响的扩大可以北京大学经济学科教员和课程体系为例加以说明。在教师方面,清朝末年主导北京大学及其前身京师大学堂经济学(商科)的是留日归国教员。京师大学堂早在1903年就聘请日本学者杉荣三郎担任经济学教习,毕业于日本东京高等商业学校的权量(谨堂)1910年3月—1912年4月担任北京大学商科监督。民国以后,留日教师的影响开始减弱,留美生开始居于主导地位。从1918年前后开始,北京大学经济学系(门)的教员以留学归国学者占绝大多数,除个别年份以外,留学归国教员占经济系(门)教员总数的80%左右。据统计,1918年前后,留美学人(16人)已占据北京大学经济学教员的61.54%;至1924年前后,该比例上升至64.29%;1929—1935年,该比例进一步上升至84.62%。相比之下,1918—1924年,留日学人的比例维持在25%左右,而1929—1935年,北京大学经济学系没有一位教员有留日经历。在课程体系方面,北京大学早期经济学(商科)专业以日本大学为导向,开设了大量日文课程,留美学生掌管经济系以后,欲使北京大学“与欧美各著名大学并驾齐驱”,加强了西方经济理论及英文的教学,将原课程体系中大量日文课程降级为与德文、法文并列的“第二外语”课程,而增补高达6学分的英文课程。
留学欧美的学生的地位的提升还可以从其回国以后的待遇中看出来。以商务印书馆为例,1912—1927年,商务印书馆为毕业于中国大学、日本大学及欧美大学的工作人员提供差别待遇:中国大学(有工作经验)毕业生月薪80银元;日本一般大学毕业生100—120银元;日本皇家大学毕业生150银元;任何欧美大学毕业生200银元;哈佛、耶鲁、牛津、剑桥大学毕业生250银元,而且商务印书馆为他们提供的办公条件也各不相同。
经济学传播路径由日本转向经济学的原产地欧美,表明通过日本了解西方经济学,已经不能满足中国经济学界的需求,反映出中国对西方经济学的认知水平上升到了一个新台阶。
值得注意的是,民国初年留学欧美学习经济学专业的留学生大多进入欧美大学和研究院,以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为目标,其中有为数不少的人获得了博士学位。1912—1926年中国留美和留欧学生的经济学博士论文分别如表2—1和表2—2所示。
表2—1 1912—1926年中国留美学生的经济学博士论文
注:1.陈维屏(Chen Wei-Ping,1879—? ),字硕卿,北京人。毕业于汇文大学后留学美国波士顿大学。1915年获博士学位,博士论文题目为“清代中国海关的发展:1644—1911”(The Development of the Chinese Maritime Customs During the Ching Dynasty,1644—1911)。1918年8月19日,与石美玉、余日章、诚静怡、胡素贞、蔡苏娟等人,在庐山组成了中华国内布道会,这是华人第一个布道组织。历任金陵大学教授、全国禁烟委员会科长、中央国术馆参事。1932年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驻悉尼总领事。
2.程其保(Cheng Chi-Pao,1895—1975),江西南昌人,1914年入清华学校,1918年留学美国,先后入芝加哥大学、哥伦比亚大学,1923年获博士学位后回国,任东南大学(后改组为国立中央大学)教授、教育学院院长,中央政治学校教授,湖北省教育厅厅长,国民党中央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教育主任,西康省教育厅厅长。1948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任职。后留美任教。1956年被美国哈姆林大学授予名誉法学博士学位。1975年5月29日在纽约病逝。
3.朱中道(Chu ChungTao Tahmy,1895—? ),江苏常熟人,哈佛大学历史上第一个中国经济学博士。1916年毕业于清华学校后留学美国,1920年获哈佛大学研究院博士学位,博士论文题目为“法国、英国、英属印度、奥地利和意大利的盐税”(The Taxation of Salt in France,England,British India,Austria and Italy)。抗战胜利后,曾在国民政府行政院秘书室任职,担任过行政院副秘书长之职。
4.许传音(Hsu Chuan Ying,1884—1971),字澄之,安徽贵池人。1905年毕业于南京汇文书院,获农学学士学位。1908—1910年任南洋实业学堂英文教员。1915年获伊利诺伊大学硕士学位,1917年7月,获伊利诺伊大学经济学(铁路管理方向)博士学位,博士论文题目为“英国铁路费率的国会管制”(Parliamentary Regulation of Railway Rates in England)。1919年学成回国,先在燕京大学、清华大学任教,后在北洋政府铁道部供职。1928年任金陵大学教授,后出任民国政府铁道部营业司司长。20世纪20—30年代发表了大量有关铁路管理方面的论文,内容涉及铁路运价、铁路联运、铁路国有化及英、法、德等国的铁路运输等方面。抗战时期留守南京,担任世界红十字会的副会长,在南京救助难民区难民。抗战胜利后被委任为金陵大学鼓楼医院副院长。1946年6月应邀前往东京,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为南京大屠杀作证。
5.该论文共分12章。第一章为“导论”,内容包括铁路控制问题、英国的铁路系统、1800年英国的国内交通状况、英国的早期铁路建设工程、费率调节问题、研究的目的、研究计划。第二章为“作为公共交通的铁路”,内容包括作为新企业的铁路、作为新的公共交通的铁路的概念、铁路发展的三个阶段(提供道路、提供动力、提供车辆等)、铁路的四个系统、需要集中管理的原因(对公共安全的危险性、不能进入车站、通行费太高)、竞争与垄断、负责垄断性铁路公司营运的议会、公众与议会的态度、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私人条例立法与铁路垄断、英国的铁路收费制度、英国铁路收费制度的构成、降低收费问题、评论。第三章为“最高费率条款”,内容包括铁路公司、快速增长的特殊行为、铁路公司的收费权、运河与铁路通行费的关系、最高通行费与最高费率的演进、实践的不统一、最高通行费标本、最高费率标本、允许的最高费率数量、商品流量分类、最高费率条款的无效(最高费率太高、收费规模的巨大差异、分类不完全和分类异常、缺乏一致性、结论)、早期修订本失败的原因、需要一个商品与收费安排的工作分类、结算分类的发展、分类的性质。第四章为“早期铁路费率有竞争力的调整”,内容包括铁路费率调整的竞争、铁路竞争的三个阶段、水运的竞争,水运竞争的消除,议会保持水运竞争的尝试,铁路公司对一般联合竞争的态度、铁路业务发展的自然过程,联合的形式,联合的经济利益,费率联合的效果,竞争与联合,竞争不适合于铁路业务,结束语,总结。第五章为“一般费率管制的开始”,内容包括1840年铁路问题的重要性、1836年《莫里森法案》和费率修正、通过成为法律的可能影响、专门委员会(1836)、免责条款与专门委员会(1839)、专门委员会(1840)、铁路条例(1840、1842)、专门委员会(1844)、委员会报告、定期修订费率的决议和建议、《格莱斯顿法案》、铁路管理法的性质与不足(1844)、定期修订费率不可行、合并法(1845)、平等条款、关于平等条款的决定、平等条款的性质、专门委员会(1946)、总结。第六章为“《铁路和运河交通法》:1854”,内容包括铁路立法的新时代、交通交汇处交通的困难、议会改变其立法政策的态度、专门委员会(1852—1853)、《铁路和运河交通法》、议会的立法讨论、《铁路和运河交通法》(1854)、立法政策的改变、定期修订费率为什么行不通、里程费率相等的固有缺陷、体现在1854年法中的新的立法政策、优先权是必要的但必须加以限制、普通上诉法院的决定、1854年法案的目标、法律意义上的不当优先权、铁路公司意义与法律上的不当优先权、自由合同权利与法律上的不当优先权、给予优惠的合法理由、不当优先权的理由、团体费率、运输费用、法律范围决定的影响、1868年《铁路法》及其对费率的规定。第七章为“1873年《铁路法》和任命的委员会的工作”,内容包括1873年费率的一般状况、皇家委员会报告、1872年专门委员会建议、1873年《铁路和运河交通法》、1854年《铁路和运河交通法》的不足、相关法律规定、铁路专员的管辖权、装卸费的性质、收取装卸费的权力、有关装卸费的争论、1873—1888年委员会决定的分析、不当优先权的立法、辩护理由、运输成本、竞争、公共利益、全程费率及其分摊、运输的意义、由托运人执行的终端服务、总结。第八章为“1888年的铁路与运河法”,内容包括需要新法的原因、1881年的专门委员会及其建议、《铁路和运河交通法》、1887年法案分析、议会的法案、1888年《铁路和运河交通法》、铁路与运河委员会、该委员会的管辖权、该委员会的性质、该法的规定、调解条款分析、使用条款。第九章为“1889—1914年铁路与运河委员会有关不当优先权的规定”,内容包括不当优先权法律的演进、不当优先权的含义、事实及程度问题、不当优先权的影响、不当优先权的理由、工作成本、竞争及其有效性、水运竞争、公共利益、“公共”的含义、有关不当优先权的一般思考、团体费率、差别待遇、优惠费率、费率分摊、费率区分。第十章为“货物分类和收费表的修订”,内容包括修订的必要性、修订建议、1888年法的24部分、修订程序、应对反对意见的措施、贸易委员会的修订、最大费率表分析、总结。第十一章为“1894年《铁路和运河交通法》”,内容包括修订的直接影响、公众对费率增长的态度、铁路公司作出妥协的尝试、1893年的专门委员会、合理的费率、不合理问题、1893年《铁路和运河交通法》、法律的规定、费率增长的程序、法定限制与费率增长、费率制定的弹性与1894年法、1913年《铁路和运河交通法》、该法案的通过、该法的规定、对费率弹性的可能影响、最近议会关于费率法规的尝试、1894—1914年铁路与运河委员会关于费率增长决定的分析、1894年法第一部分的结构、北斯塔福德郡煤矿业主协会案、上诉法院的解释、合理性及其标准和理由、一般注意事项、铁路公司增加费率的权力。第十二章为“英国铁路管制未来问题”,内容包括1839年铁路管制需要一个执行型政府、1840年和1842年《铁路法》的规定、调节费率的权力和两部法律、1844年铁道部门的重组、新部门的职责、1846年专门委员会和一个执行部门的建立、铁路委员会建立的法案、委员会的工作、委员会谢幕的原因、费率规制的解决或没有解决的问题、议会管制的结果、费率状况的不满、1913年皇家委员会、铁路国有化的必要性、铁路国有化的最近尝试、国家控制与费率管制、建立一个执行部门的必要性、新部门的性质与权力、铁路与运河委员会的额外权力、可能的结果。
6.甘介侯(Kan Chia-hou,1896-1984),江苏宝山人。毕业于清华大学后考取庚款留学生,赴美国留学,先入威斯康星大学,继入哈佛大学,1926年获博士学位后回国,先任教于大夏大学,不久任武汉国民政府外交部秘书、秘书长,代理外交部部长,江汉关监督兼特派湖北交涉员。1928年后,任第一方面军外交处处长。1932年1月,任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常务次长,同月辞职,其后任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1936年5月辞职。1938年6月,被选为第一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40年12月,被选为第二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49年李宗仁出任代总统,甘介侯作为总统私人代表赴美,接洽李宗仁和杜鲁门会晤。后留美任新泽西州大学教授多年。退休后住纽约,仍被新泽西州大学聘为名誉教授。1984年11月10日在纽约病逝。
7.于焌吉(Yu Tsune-Chi,1899—1968),字谦六,河北人。1918年毕业于南开中学,1918年至1921年在美国俄亥俄州丹尼森大学学习,获哲学学士和理学学士学位。1921年至1923年在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国际法和欧洲政府学,获文学硕士学位。1922年至1923年在纽约大学学习经济地理学,1923年获纽约大学理学硕士学位。同期在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院学习,1923年获文学学士学位。1924年获纽约大学经济地理学专业理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题目为“满洲的经济地理问题”(Economic Geographic Problems in Manchuria)。1925年至1927年在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院攻读博士学位,1927年获哲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题目为“条约的解释”(The Interpretation of Treaties)。1927年至1928年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研究国际公法。1928年回国,曾任职于武汉国民政府外交部、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1930年任驻哈瓦纳总领事,1931年任驻旧金山总领事,1935年至1946年任驻纽约总领事。1946年任驻意大利全权大使。1949年以后去往台湾。(参见王伟:《中国近代留洋法学博士考(1905—1950)》,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145—146页。)袁同礼的《1905—1960年间中国留美同学博士论文目录》(1961)将“于焌吉”误作“于俊吉”。
⑧该论文共分7章。第一章为“位置”,内容包括:地理位置(地理位置是人类社会的主要因素、地理位置唤起人们的想象力);地理位置的含义(形势、绝对与相对位置);满洲的相对位置。第二章为“地形”,内容包括:地质;自然区划;山地系统;河流系统;湖泊;海岸线。第三章为“气候”。第四章为“自然资源”,内容包括:简介;一般说明(满洲的矿产资源、满洲的农业资源、满洲的动物资源);主要资源的分类(矿产资源、蔬菜资源、动物资源)。第五章为“人民”,内容包括:人口(人口密度、人口构成);民族(满族、鞑靼人);语言和宗教;教育(学校数量、中国和日本教育体系之间的关系、政府学校与教会学校的比较);生活水平。第六章为“工业”,内容包括:满洲的电力工业的发展(风力动力、燃料动力、水电、天然气动力、蒸汽动力);矿产业(抚顺等煤矿、鞍山铁厂、主要出口矿产品);蔬菜工业(农业、面粉工业、豆油工业、木材工业、通过满洲里口岸海关出口的主要蔬菜);畜牧业(南满的野蚕丝、绵羊养殖、皮毛、养蜂、渔业);制造业(与矿物有关的制造业、与蔬菜资源有关的制造业、与动物资源有关的制造业、其他工业)。第七章为“商业贸易”,内容包括:导论(与葡萄牙的贸易、与西班牙的贸易、与荷兰的贸易、与英国的贸易、与俄国的贸易、与法国的贸易、与美国的贸易);满洲的对外贸易(对外贸易概况、主要的进出口产品、进口和出口的详细分类);交通通信问题(铁路、水运、公路、邮政设施、电报、电话、报纸);商业金融(银行、货币、商业组织)。
资料来源:Tung-li Yuan, A Guide to Dissertations by Chinese Students in America 1905—1960, Washington D.C., Published under the Auspices of the Sino-American Cultural, Inc.,1961。
表2—2 1912—1926年中国留欧学生的经济学博士论文
注:1.季宗孟(Ki Tson Mong,1889—1935),字叔平,四川邛州人,早年考中秀才、举人,后入四川高等学堂,1914年作为四川省官费生赴法国留学,1920年获巴黎大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题目为“中国货币制度改革研究”(Étude,sur la réforme monétaire en Chine)。回国后曾在北京、天津创办戏院、电影院等,1922年回四川,任川军司令顾问兼外国语专门学校校长、外交部四川交涉署交涉员兼自流井盐务局局长、西康屯垦使署财政厅厅长、重庆海关监督。(参见王伟:《中国近代留洋法学博士考(1905—1950)》,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197—198页。)
2.胡文炳(Hou Ven-Ping,1896—? ),1920年毕业于震旦大学,1922年获巴黎大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题目为“法国货币制度研究”(Le Systéme monétaire de la France)。曾任法权讨论委员会秘书、中央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参见王伟:《中国近代留洋法学博士考(1905—1950)》,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00页。)
3.张彰(Tchang Tsang,1898—? ),湖南宁远人。1919年赴法勤工俭学,1925年获里尔大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题目为“中国的关税问题”(Le problème douamier de la Chine),回国后任湖南大学、暨南大学教授,上海群治大学教务长,南京文化学院大学部政治系主任、中心学校校长。(参见王伟:《中国近代留洋法学博士考(1905—1950)》,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04—205页。)
4.徐一朋(Su I-Peng,1892—1972),原名徐鹏,又名云生,江苏东台人。保定军官学校毕业,1919年赴法勤工俭学,与陈毅是同学。1925年获里尔大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题目为“中国合作运动研究”(Étude sur le movement cooperative enChine)。后又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留学,在美国学习期间,兼任中国国民党纽约分部机关报《民气日报》编辑,并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回国后,赴广东投身革命,东江之役失败后辗转回江苏。1928年创办东台第一所中学——拼茶初级中学。历任东台县中校长、拼茶中学校长、东台县教育局局长、滨海报社社长、东台县县长、河北省立第六女子师范学校校长、杭州市政府秘书、江苏省政府第一科科长、苏北参政会参政员。1949年以后任上海市人民法院公设辩护人、曙光中学校长。(参见王伟:《中国近代留洋法学博士考(1905—1950)》,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05页。)
5.该论文由法国里尔大学拉维尼(Lavergne)教授指导完成。论文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历史和事实”,下分两章,第一章为“中国合作运动史”,内容包括三个部分:中国古代的合作形式;近现代的合作形式;近十年合作史。第二章为“合作在目前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内容包括五个方面:农业合作社(合作社共同采购必要的材料和生产工具、合作社生产某些农产品、合作社出售某些农产品、合作社实施某些公共工程);消费合作社;信贷合作社;建筑合作社;生产合作社。
第二部分为“理论与实践”,下分三章。第一章为“中国合作的特点与优势”,内容包括:导致每个人生活更美好;扩大社会的相互了解;为每一个人提供私人产权;联合组织集体所有权;节省开支;改变生活方式;合作将带来合理的价格;通过合作消除冲突。第二章为“对合作的批判”,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在欧洲的批判(社会主义者的批判、自由主义者的批判——道德上的批判);东方的批判(对农业合作社的批判、对消费与信贷合作社的批判)。第三章为“合作和中国经济的未来”(合作是保护中产阶级的手段)。
6.据王伟的考证,“龙绍康”应为“孙绍康”。孙绍康(1896—? ),字敏人,又字民任,山东昌邑人。1911年官费留日,次年转赴法国,入巴黎大学法学院,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逃亡英国,后又回巴黎,1918年获法学博士学位(政治经济学专业),次年回国,1923年任司法部参事厅干事,1925年任上海检察厅检察长,1928年任青岛审判厅厅长。1929年起任东北大学、南洋大学讲师,东北讲武堂教官,中央政治学校讲师。创立过孙绍康律师事务所。1931年任江宁特区首席检察官,南京地方法院首席检察官。1935年任上海最高法院推事、上海第二特区法院院长。后任汪伪政府上海特别市高等法院院长、汪伪首都地方法院首席检察官。(参见王伟:《中国近代留洋法学博士考(1905—1950)》,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195—196页。)
7.王凤仪(1882—1938),字来亭,陕西户县人。14岁中秀才,科举废除后留学德、法两国。1912年以后,再赴法国勤工俭学,1919年获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24年回国任西北大学政治经济科主任、教务长、代理校长,主讲财政学、外交史、国际公法和法文。1927年以后任国民军联军总司令部建设部总务处处长,北平大学区高等教育处处长,北平中法大学孚尔德学院院长兼法国文学系主任、经济系主任、图书馆主任。著有《蒲鲁东之经济主张》。
8.苏希洵(Sou Hi-Suen,1890—1970),字子美,广西武鸣人,壮族。1906年考入广西官立法政专门学堂,1911年毕业,1913年考取广西省官费生赴法国留学,1920年获巴黎大学博士学位,同年回国,被任命为梧州海关监督,后任外交部两广特派员。1924年赴越南调查商务和侨务。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历任司法行政部总务司长、广西省政府委员、省政府秘书长、教育厅长、代理省主席。1949年以后去往台湾。
9.魏道明(Wei Tao-Ming,1900—1978),字伯聪,江西九江人,早年毕业于江西省立第一中学,之后到北京法文学堂学习法文,1925年获巴黎大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题目为“中国的支票”(Le cheque en Chine)。回国后到上海从事律师工作。1928年任司法行政部首任部长,1930年任南京特别市市长,1942年任驻美大使。1946年任立法院副院长。1947年任台湾省政府主席。其夫人郑毓秀(1891—1959)1924年获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法学博士。
10.金其眉(King Gee-Mai,1892—? ),字井羊,江苏宝山人,1924年获德国基尔大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题目为“中国的货币制度”(Das Geldwesen in China),回国以后曾任大夏大学商学院院长、光华大学商学院院长、国民党中央党务学校教务长兼代理校长、铁道部建设司科长、铁道部参事和财务司司长。袁同礼的《1907—1963年间欧洲大陆中国留学生博士论文目录》(1964)将“金其眉”误作“金其美”。
11.顾绥禄(Ku Sui-Lu),1924年毕业于德国汉堡大学,获博士学位,博士论文题目为“中国国内交通所引起的金融交易方式的变化及其绩效研究”(Die form bankmäβiger Transaktionen im inneren chinesischen Verkehr mit besonderer Berücksichtigung des Notengeschäfts)。译有德国经济学家屠能(J.H.von Thunen)著的《孤立国》(该书被列入“地政学院丛书”,正中书局1937年版)、《凯末尔货币论》(与张心源、赵锡麟合译,南京朝报社1934年版)。发表过学术论文《苏俄经济政策之演进》(《南尖季刊》1937年创刊号)。
12.该论文共分两章。第一章为“简介”,内容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相关概念”。第二部分为“中国银行业发展的主要特点”,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公益信贷机构;商业银行业务;公会银行(概述、公会银行业务);现代银行(现代银行在中国发展的第一路径、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和中央银行、银行业崩溃——1910—1911、银行业改革、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银行公会组织)。第二章为“业务”,内容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历史部分”,内容分为两个方面:“政府管制”和“私人企业”,前者内容包括七个方面:汉代的政府管制(五铢钱、王莽的改制);唐代的飞钱;宋代的管制(宋太祖的改革、四川交子、北宋的货币、南宋的货币);金代的货币;元代的货币;明代的货币;清代的货币。后者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萌牙(唐代的飞钱、四川的交子);循环贷款的银行家(山西的银行家、城市银行家);兑换的纸币。第二部分为“现代货币”,内容分为两个方面:纸币的自由发行和集中统一发行。
13.李邦翰(Li Bang Han,1896—1986),字蕃侯,天津人。其父李廷玉(1869—1952)曾任九江镇守使,民国初年一度代理江西省省长。1915年毕业于天津德华中学,1920年毕业于同济医工专门学校(同济大学前身)土木科,获工程师文凭。1920年年底留学德国,先在德累斯顿(Dresden)技术学院学习,1926年获法兰克福大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题目为“外部因素影响下的中国国民经济”(Die chinesische Volkswirtschaft unter dem Einfluss der fremden Mächte)。1933年任河北省省立天津中学校长, 1936年任天津市市立师范学校附属幼稚园园长,曾任国民政府教育部监事,抗战胜利后任河北井陉煤矿石门办事处主任。1958年出任天津师范大学图书馆馆长。
14.沈观宜(Shen Djini),字来秋,晚清著名洋务派沈葆桢重孙。1914年自德华特别高等专门学堂转入同济大学,1920年赴德国留学,1924年获博士学位,博士论文题目为“中国工资问题研究”(Das Lohnproblem in China)。回国后曾任海军造船少监、福州船政局制机主任。后历任商务印书馆经理,厦门大学、同济大学教授,同济大学教务长、代理校长。著有《科学管理法》《社会调查及统计》。
资料来源:Tung-li Yuan,A Guide to Doctoral Dissertations by Chinese Students in Continental Europe,1907—1962, Washington D.C.,1964;王伟:《中国近代留洋法学博士考(1905—1950)》,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表2—1和表2—2中的经济学博士论文的作者共45人,其中美国留学生29人,占绝大多数,欧洲留学生仅16人,且主要集中在法国。日本留学生不仅本时期没有一人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即使是在整个近代亦没有一人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英国虽然是现代经济学的发源地,对世界经济学作出了杰出贡献,但英国的经济学教育却起步甚晚。当时英国著名的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由于固守传统,不重视经济学学科的发展,直到20世纪20年代才发展经济学博士教育。著名的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直到1904年才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直到20世纪40年代,博士学位仍不是英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该时期也没有一名经济学博士毕业于英国大学,这与英国作为古典经济学发源地、当时世界经济学研究中心的地位是极不相称的。
中国经济学高端留学生主要目的地向美国而不是现代经济学的起源地欧洲集中,这既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影响及美国吸纳中国留学生的政策有关,也与美国经济学的异军突起分不开。
经济学是一门解释社会经济现象的科学。经济学家对经济现象的解释越透彻,其理论贡献就越大。18世纪工业革命以后,英国成为世界的经济中心,出现在英国的经济现象,其意义和影响通常要大于出现在其他地方的经济现象,因此近现代经济学的研究中心最先出现于英国。19世纪末期随着德国经济在欧洲的崛起,德国经济学,包括以历史学派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和以马克思、恩格斯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开始与英国经济学比肩。
在现代经济思想发展史上,美国是迟到者。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1776年发表他的划时代的经济学著作《国富论》的当年,英属北美殖民地人民发表《独立宣言》,美国才正式独立。但19世纪末,随着美国迅速发展为世界第一经济强国,美国经济学也开始在国际上异军突起,其学科规范甚至较欧洲国家更早步入正轨。1871年,哈佛大学设置了第一个正规的经济学教授职位,而在欧洲,1878年法国的大学才设立经济学教授职位。1885年9月9日,美国经济学会成立,它是美国经济学发展的里程碑(欧洲的英国皇家经济学会直到1890年才正式成立)。之后,美国各大学竞相增设经济学讲座教授,聘请留学欧洲(主要是德国)的经济学家担任讲座教授,美国大学经济学教育的规模和水平提升到与欧洲并驾齐驱乃至超过欧洲的程度。美国的经济学也开始摆脱仿效欧洲的状况,开创自己的理论和流派,“形成了本国的边际效益学派和制度学派,还有分别从英国和德国继承而来的保守学派(即古典学派)和历史学派,以及一些分别非常详细的小派别”。
中国近代留学生醉心于美国经济学还与美国属于追赶型国家的特点有关。在人类近代经济史上,德国是第一个获得经济成功的追赶型国家,追赶型国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强调政府干预的作用。因此,近代德国早期以历史学派为代表的经济思想反对先发的以英国、法国为代表的自由放任的经济思想,反对经济学的普适性,强调政府对于本国经济的保护和经济运行的干预,认为要在历史的发展中探寻经济规律,主张经济学具有民族性。同样属于追赶型经济的美国的早期经济学家早年大多具有留学德国或学习德国经济学的经历,他们主张推行保护主义的经济政策,将德国经济学家视为导师,将德国经济思想引为同调,反对古典学派李嘉图、马尔萨斯等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作为美国经济学崛起于世界经济学舞台的重要界标的制度经济学就是在继承德国历史学派的衣钵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中国近代经济也属于典型的追赶型经济,中国近代留学生对于在追赶中获得成功的美国经济和美国经济学感兴趣是一种必然,他们对于自由主义的经济思想多少有些隔膜,对于政府干预普遍比较重视。中国近代经济自由主义思想具有一定的市场,但始终没有取得支配地位,这与近代中国经济学留美学生的价值取向多少有一定的联系。中国去往美国的留学生回国以后不遗余力地将美国制度学派的思想传播到国内。如马寅初在《经济学季刊》第5卷第1—2期上发表了《制度学派康孟氏之价值论》,引介美国制度经济学家康芒斯(John Rogers Commons,1862—1945)的经济思想。赵迺抟在《社会科学季刊》第6卷第2期上发表了《商业循环之理论》一文,介绍美国制度经济学家米契尔及其商业循环理论,在其主讲的经济理论课程中也专门讨论了制度学派的学说,在其1948年出版的专著《欧美经济学史》中专题讨论了制度经济学派理论和凡勃伦(Thorstein Veblen,1857—1929)的经济思想。
以上中国留学欧美的学生的博士论文的内容有以下几个值得注意的特点。
一是从国别和大学来看,留学国为英语国家的全部集中在美国,欧洲大陆则集中在法国和德国,这一时期中国在经济学教育发达的英国没有一人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而在美国的中国经济学博士又集中在哥伦比亚大学,在欧洲留学的中国经济学博士则集中在巴黎大学和法兰克福大学。
民国初年由于清末启动的庚款留学政策的继续实施,特别是作为留美预备学校的清华学堂提供的帮助,赴美国留学成为中国留学生的首选,而学习经济学的博士留学生集中在哥伦比亚大学与这所学校较高的经济学研究水平和自由的学术气氛有关,正如当年的留美经济学者唐庆增所说的:“哥伦比亚大学之经济科,取宽大主义,学说言论,即一校教授中,亦并不一致,该校毕业院Graduate School规模宏大,科目完备,国人在该处肄业者,不下二百人,可知其盛况矣。”
作为哥伦比亚大学的学生,陈焕章1911年在《留美学生年报》上撰文鼓动中国学生留学哥伦比亚大学:“今吾中国之游美学生日众矣,然美国大学以数十计,其最宜于中国学生者何校乎?曰哥伦比亚哉。何以故?则以哥伦比亚在于纽约故。”纽约有什么优势呢?陈焕章认为纽约的优势在于它是全美乃至全世界的经济中心:“纽约者,全球之一大都会也。考全球之大都会,若伦敦,若柏林,若巴黎,及其余各国之首都,大率皆以政治上之结集为主,而各种文明随之发达,惟纽约不然。纽约者,纯以生计上之结集为主者也。夫近世之所谓新文明者何在乎?曰生计其主体矣。故都会之凭政治而发达者,其能力究有所限,而形式不免于旧。若都会之凭生计而发达者,则日新又新,而气势无穷矣。纽约挟此天然特出之资格,故今虽亚于伦敦,为全球第二之都会,而生气远出实驾伦敦而上之。故欲观全球之新文明,纽约其选也。”此外,陈焕章认为哥伦比亚大学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学科齐全且优待中国留学生也是中国留学生选择哥伦比亚大学的重要因素:“哥伦比亚大学握纽约之上游,脱市廛之俗气,雄居高岗,旁枕大河,左右皆有公园”;“街道及隧道之电车,皆与校地接近,于纽约全市瞬息可达,故能吸取纽约之精华,而不染其尘浊之气,诚为校地之最良者也”;“校内之学科,殆无所不备,其专门之学,若法,若医,若矿,若工,若化,此专为男而设者也,若美术,若药物,若师范,此兼为男女而设者也”;“校内特立华文一门,教授吾中国语言文字、历史及文学、美术、政治风俗种种,教员夏德博士,德国人也,旅居中国数十年,曾任税务司,熟谙中国学问,诚意恳挚,循循善诱”。
哥伦比亚大学创办于1754年,20世纪初学生人数达到5500多人,“其盛也,冠于北美”。在经济学师资方面,20世纪初,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名师荟萃,有经济学“双雄”——边际效应学派大师约翰·贝茨·克拉克和著名财政学家塞利格曼——任教于此。著名的商业周期理论权威米契尔也于1913年进入哥伦比亚大学任教。塞利格曼是公共财政方面的权威,民国初年由于中国存在许多紧迫的财政问题需要解决,财政学成为留学生最热门的专业,因此哥伦比亚大学的经济学博士大多选择塞利格曼作为导师,他们在其博士论文前言中经常特别提及这一点。
哥伦比亚大学还具有坚实的财政基础,依据《胡适日记》的记载,1916年“哥伦比亚大学预算,总计4432527元,此与吾国全国之教育年费相去无几矣”。
哥伦比亚大学还为正式登记的博士候选人提供了极其便利的研究条件,“他可以在全图书馆最清静的最高两层中无限期(事实上,博士论文通过为止)占有一间七八英尺见方的小屋(Cubicle),有桌椅和书架。他所用的书全可以从书库签字后拿到自己的专室,书无时限,亦无罚款之虑,如果有人需要他手头的书,图书馆人留条拿出,丝毫不需要自己操心。此外,登记的博士候选人还有图书馆主门的钥匙,由他工作到午夜或天明无人干扰”。
哥伦比亚大学为中国近代知识界、政界与企业界培养了一大批杰出的领袖,如外交界的顾维钧、蒋廷黻;哲学界的胡适、冯友兰、金岳霖;教育界的蒋梦麟、张伯苓;政治学界的张奚若、陈之迈;经济界的马寅初;企业界的侯德榜。中国的“校友”关系,是个人重要的社会资本,这也成为中国近代留学生包括经济学专业留学生选择哥伦比亚大学的原因之一。
基于上述原因,哥伦比亚大学在中国近代成为授予中国学生学位最多的大学,也是授予中国学生经济学博士学位最多的大学。在哥伦比亚大学留学生中,学习经济学与商学的所占比例特别高,据1928年的一项调查,是年哥伦比亚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共计297人,其中经济科37人,商科37人,两者占留学生总数的近1/4。
二是从博士论文的研究内容看,以应用经济学居多,理论经济学甚少,真正够得上理论经济学的博士论文仅有威斯康星大学博士何浩若的《经济学中时间观念的发展》(Development of the Time Concept in Economics),但何浩若回国以后进入政界,成为政界高官,没有研究中国的现实经济问题,更无暇顾及理论经济学的研究。
江世义的《周代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公元前1122年至公元前246年)》是中国近代海外留学生博士论文中继陈焕章的《孔门理财学》之后的第二部研究中国经济思想史的博士论文,该论文的写作参考了多部欧洲社会主义著作,明显受到欧洲社会主义思想及当时蓬勃发展的中国社会主义运动的影响。该论文的导论部分追述了社会主义思想及其历史发展,正文部分共分十二章,第一章“社会主义学说的渊源”,介绍了夏、商、周三代的土地制度,分析了井田制消亡的原因,比评了井田制与古罗马的土地制度,第二章至第十章分别介绍了周代思想家的社会主义思想,如孔子的人道主义,孟子的不扰民、爱惜民力思想,墨翟的社会连带主义(工作与财富共享),杨朱以“我”为中心的共产主义,管仲的经济国有化,等。第十一章“社会主义运动的表现”,分别从“国际主义”“和平”和“革命精神”三个方面做了论述。第十二章“学校和态度的确定”,从教育制度的层面分析了学校教育对周代社会主义的影响。论文的“结论”部分介绍了论文的整体思路,评析了当时中国的社会主义思潮。
应用经济学又以中国的财政和金融方面的博士论文最多(特别是留欧学生,除胡文炳、刘炳业的博士论文研究外国财政问题外,其他留学生的博士论文全部是以中国现实经济问题特别是财政金融问题为研究主题的)。留学生博士论文题目集中在应用经济特别是中国的财政金融方面主要是由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方面,民国初年中国的财政困难、币制混乱,严重影响了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作为经世致用的经济学理应为国家的现实经济困难出谋划策,近代留学生大多具有救国救民的强烈的使命感;另一方面,当时中国的经济学研究落后,中国留学生要在经济理论研究方面取得突破非常困难,因此他们往往“趋易避难,选择中国题目写作论文,很少选作外国题目的”。
清末民初,中国混乱的币制及落后的金融制度成为朝野关注的焦点,亦引起了海外留学生对货币金融问题的关注。这方面的博士论文有八篇:魏文彬的《中国的货币问题》、季宗孟的《中国货币制度改革研究》、胡文炳的《法国货币制度研究》、苏希洵的《中国银行业研究》、魏道明的《中国的支票》、陈鹤鸣的《中国的利率问题及其在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中的作用》、金其眉的《中国的货币制度》、顾绥禄的《中国国内交通所引起的金融交易方式的变化及其绩效研究》。
魏文彬的《中国的货币问题》一文主要探讨了1895—1911年中国的货币改革问题,第一部分内容不到全文的1/4。该论文被收入哥伦比亚大学“历史、经济和公法丛书”第59卷,1914年出版。
在研究中国财政金融问题的博士论文中,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的黄凤华1919年所著的《中国的公债》和同样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的朱进1916年所著的《中国关税问题》及毕业于巴黎大学的龙绍康的《中国的公债》具有代表性。黄凤华的博士论文是在塞利格曼的指导下完成的,系统论述了当时中国非常紧迫的公债问题。论文除前言和附录以外,共分七章。第一章为“国内贷款”,作者将中国公债划分为中央政府的债务和地方政府的债务。中央政府的债务又分为战争赔款和贷款、铁路贷款和一般贷款。第二章为“赔款和战争贷款”,作者主要介绍了中国的战争赔款和战争贷款,尤其针对甲午战争之后的赔款借款情况列举了数据。第三章为“铁路贷款”,作者首先对铁路进行了分类,并回顾了铁路权益的斗争,介绍了卢汉铁路、湖广铁路和满洲里铁路的贷款,并分析了三种类型的铁路贷款协议。第四章和第五章介绍了长期贷款、军事贷款、工业贷款及重组贷款等类型的贷款,其中特别介绍了日本贷款。第六章为“省级贷款:国内和国外”,分别介绍了地方政府国内和国外方面的贷款,在国内贷款方面,分别介绍了直隶、湖北、湖南、江苏、浙江、福建等省的贷款,在国外贷款方面,分别介绍了湖北、广东、云南、直隶、浙江等省的贷款。第七章为“结论和建议”,讨论了中国公债的转换、合并、偿还及未来贷款问题。作者认为中国的外债很大程度上与国际政治挂钩,此外,“中国的借款政策并不是为了建设目的,而是为了偿还旧贷款”,中国不应该从外国机构借款,而且有些借款仅仅是为了管理需要,这无异于饮鸩止渴。他也介绍了辛亥革命后国民政府对于这类财政问题采取的措施,同时,黄凤华也提出自己的意见,认为“议会对财政应该有严格的控制”,国家必须进行税制改革。
该论文被收入哥伦比亚大学“历史、经济和公法丛书”第35卷,1919年由哥伦比亚大学出版。
当然,也有少数研究外国财政经济问题的论文,这些论文往往也是介绍外国先进的财政经济制度以为中国殷鉴。如马寅初留学美国期间正值美国“进步时代”末期,财政体制经历了由乱到治的转型期。纽约市财政改革的巨大成就引起了当年正在纽约市哥伦比亚大学攻读经济学博士学位的马寅初的关注,他在哥伦比亚大学攻读经济学博士学位期间在著名的财政学家塞利格曼的指导下着力研究纽约市的财政问题,1914年他撰写的博士论文《纽约市的财政》完成,通过论文答辩,同年该论文被收入哥伦比亚大学“历史、经济和公法丛书”第61卷,由哥伦比亚大学出版。
哈佛大学的陈岱孙也着力研究他留学所在地马萨诸塞州的财政问题,撰写了《马萨诸塞州地方政府开支和人口密度的关系》的博士论文。论文研究了马萨诸塞州354个市镇1919—1921年地方政府总开支与人口密度的关系,并进一步考察了各类地方政府开支,如教育、公路、政府经常支出、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开支、卫生和保健开支、慈善事业和军人福利开支、图书馆开支、娱乐开支及支付利息的开支等与人口密度的关系,最终得出了令人信服的独到的见解。
何廉的《所得税管理的方法和过程:英美比较研究》一文是在耶鲁大学著名的财政学家亚当斯的指导下完成的。在论文的撰写过程中何廉得到了亚当斯的悉心指导,何廉在回忆录中曾对此深情地加以追忆:“尽管他自己的日程表排得很紧,亚当斯教授总是乐于花时间为我指导。他经常从华盛顿打电话给我,约我在纽黑文的火车站碰头,再一起驱车回到他家去商讨论文。”“为了结合我的调查研究,我到美国国家税务局去工作了两个多月。在那里我强烈地感到亚当斯教授在税收事务方面对联邦政府的影响。我记得我需要同英国的税收当局频繁地通信,在亚当斯教授的介绍下,我的要求很顺利地得到了满意的答复。”从何廉的回忆录中可以看出,他为写作博士论文在收集资料方面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博士论文的研究方向对何廉一生的学术路向产生了深刻影响,他回国以后执教于南开大学,继续进行财政学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尤其致力于财政学的中国化,如“在财政学的教学上,所用的教科书和补充读物均为美国人所编,但他决心运用中国经济历史和现状的实例来阐述课文中的原理,以达到教学内容的革新”;在教学方法上,“为了探讨中国的财政学和存在的财政问题,在讲授‘土地税’时,他曾组织学生结合实际进行过多次课堂讨论”;在编写“中国化”的教材上,他与学生李锐合著《财政学》一书,该书于1935年出版,成为中国近代财政学名著。
刘炳业1924年获巴黎大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为《德国、意大利、奥地利、捷克斯洛伐克和波兰的资本税(1919—1923)》。世界上最早开征资本税的是20世纪20年代初的欧洲国家,而刘炳业的博士论文出版于1924年,该论文是世界上最早全面介绍欧洲主要国家资本税实践的著作之一,反映出作者对于国际税制变迁的敏感性。
国际贸易理论对于中国经济思想来说,基本上为新生事物,中国古代没有论述国际贸易的论著,清末虽有个别的思想家偶尔提及国际贸易,“但不仅未引起广泛的注意且真正接触到它的理论问题者几乎没有”,“‘五四’运动以前尚不曾出现过这方面的论著”。民国初年,中国留学生博士论文中有三篇论文讨论国际贸易问题:施宗树的《中国对外贸易》、王凤仪的《中国对外贸易与中国财政状况之关系》、潘序伦的《美国对华贸易史(1784—1923)》。从中国经济思想史的角度看,这三篇论文开启了中国对外贸易思想史研究的新纪元。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逐渐丧失关税自主权,在开放型经济条件下,这一经济主权的丧失严重影响了中国现代化的进程。辛亥革命以后,中国政府和人民为争取关税自主,进行了不懈的斗争。1912年8月14日北京政府外交部照会英、美、法、德、俄、日等14国驻华公使,提出修改通商进口税则的要求。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为中国争取关税自主的努力提供了契机。1917年3月,中国与德国断交,并制定了《加入协约国条件节略》作为参战条件,其中就有要求协约国承认中国进口关税增加五成的条件。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中国作为战胜国在1919年召开的巴黎和会上向大会提交了《中国希望条件说帖》,正式提出关税自主的要求。在1921年召开的华盛顿会议上,中国政府代表再次提出关税自主要求,会议决定就中国关税自主问题召开关税特别会议。20世纪20年代,中国爆发了规模宏大的关税自主运动。为配合当时中国的关税自主运动,中国学术界掀起了研究关税问题的热潮,发表的相关论文有数百篇,还有不少研究关税的著作问世。正是在此背景下,民国初年,不少留学生也从经世致用的立场着力于关税问题研究,这方面的博士论文多达4篇。
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的刘廷冕1924年完成的博士论文《现代关税政策:特别关注中国》(Modern Tariff Policies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China)分别研究了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和中国六国的关税制度,他认为英美两国的关税制度为单一制,具有“自主、弹性与充裕”的特点。德日两国的关税制度是复合制,“有两套关税税率,一种是一般税率,另一种是传统税率——用于战略、弹性、稳定、人口控制与关税自主”。中国的关税制度与英美、德日都不同,它具有“非弹性、不足与缺少自主权等三个无法治愈的缺陷”。刘廷冕在论文的最后向国际社会发出警告:“关税条约加于中国的不公正甚于凡尔赛条约对于德国的非互惠性规定,因为德国仍然保留了法定的关税,而中国没有关税自主。如果没有一个新的针对中国的关税协议,将来将播下冲突的种子,国际和平将严重受阻。我们播种,我们就要收获。”
毕业于法国里尔大学,1925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张彰的博士论文为《中国的关税问题》。在获得博士学位的当年,作者鉴于中国当时争取关税自主权处于关键时刻,将博士论文的一部分译成中文发表在国内的《学艺》杂志上,他认为该论文“值此关税问题紧张之时,或可值国人之一顾也”。
该论文除“导论”外,正文共分六章。“导论”部分分1842年以前、1842年至1922年及1922年以来三个历史阶段,介绍了中国海关制度的历史变迁。正文部分,第一章为“关税制度比较”,分别介绍了贸易自由主义与贸易保护主义的观点。第二章为“中国海关权力研究”,包括海关总署、进口权(免税项目、鸦片贸易的禁止)、出口权、过境权及海关税收。第三章为“关税”,内容包括关税自主权、从价计征及合理关税税率的估计。第四章为“中国与其他国家缔结的条约和协定”。第五章为“1921—1922年华盛顿会议及未来政权的基础”,内容包括中国海关自主权问题、维护“门户开放”原则、废除厘金和提升权限、海关收入和雇员的控制权及关税同盟。第六章内容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关税权力回归问题(强加的条约、对外借款担保、混乱的中国);二是改革的建议。
张彰关于实行关税自主的改革建议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改造内地税”。张彰所言内地税主要是指厘金,厘金与关税的关系问题是近代中外关系中长期存在的重要问题。厘金产生以后,与海关的子口税产生矛盾,从而引发了漫长的裁厘加税的谈判。随着中国关税地位的上升,中国方面要求关税自主的呼声日渐高涨,于是裁厘加税又转变成列强要求裁厘和中国要求关税自主的较量。张彰认为:“列国对我之关税自主,莫不斤斤于裁厘之争,则将来我自主之能否施行,当以裁厘为定。故吾人对于裁厘事,应具坚持之决心,监督政府明令各省,调查报告,限期裁尽。进行之方,当先就中央命令所及之地施行,然后逐渐遍及各省”。他认为裁厘之后,再加征产销税,“尽可抵补裁厘之所失”。
第二,“颁行国定税则”。张彰认为中国丧失关税自主权,“无国定税则之可言”,此“固由于条约之约束,而政府之素餐无为,遗弃国家利权,亦不能逭其咎也”。他认为利用关税政策保护本国产业是一种国际潮流:“欧美各邦之对外贸易政策,英荷丹诸国外,率皆励行保护,英且近亦趋向保护矣。以列国工商业之发展,且皆倾赴保护,回顾我内地工业之幼稚,实业之未发展,不暂采保护政策,将何以自卫而与先进工业国竞争耶?”因此,中国应“外察国际贸易之现象,内审国家经济之实情”,颁行国定税则,挽回利权。
第三,“整理债款”。张彰认为中国存在巨额外债,而这些外债又多以关税为担保,因此海关与外债之关系非常密切,“中国之税局将来能否收回,当视外债之能否偿还为定”。因此有必要整理外债,而“欲整理外债之基金,须另有相当巨额之收入,以资抵补。抵补之方,应视内地税则之改善,国定税制颁行,岁入之增长,或发行整理公债,以国定税则实施后之税收作担保,确定其本息偿清期限,息利从轻,还期务长,以公债抵还债款,则我现以关盐作抵之债务,得以誊出,债务一旦偿清,国际信用,自渐恢复,财政基础,亦将逐渐巩固,债款整理就绪,税局收回,始乃可期”。
第四,“划分中央与各省之岁收”。厘金是省级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一旦撤除,省用失其所恃,固为省政府所不愿”。因此,裁厘的同时应该合理划分中央与省的收入,解决省一级财政收入问题。“国与省间税项之划定”,“何者宜属中央,何者应归省库,是宜权衡学理,斟酌税物之性质而类别焉”。
应用经济学博士论文研究的选题领域比较宽广,视野比较开阔。如在财政学方面,涉及外国财政、中国财政史、土地税、公债、农业财政、中国教育财政、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预算诸领域。
早期中国经济学专业留学生具有比较深厚的国学基础,在欧美大学又系统学习了西方经济理论,因此具有从事中国经济史研究的优势,加之中国经济史是西方学者陌生的领域,这方面的论文容易通过论文答辩,因此博士论文中有多篇研究中国经济史方面的论文:陈兆焜的《清代中国的税收制度(1644—1911)》、徐墀的《中国的铁路问题》、陈维屏的《清代中国海关的发展:1644—1911》、李美步的《中国经济史:关于农业》。
哥伦比亚大学博士陈兆焜1914年完成的博士论文《清代中国的税收制度(1644—1911)》(The System of Taxation in China in the Tsing,1644—1911),被收入哥伦比亚大学“历史、经济和公法丛书”第59卷,当年出版。该书共分五章。第一章为“中国政府”,介绍中国的政治体制,特别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构成。他认为中国政府具有两个明显的特点:“(1)中国政府是君主制,其权力是世袭的、无限的”;“(2)中国政府是统一和集中的”。第二章为“支出和收入”,内容包括:支出的分类(用于军事目的的支出、用于民政的支出、用于皇室的支出、用于交通通信的支出、用于河流湖泊保护的支出、用于社会方面的支出、杂项支出);比较重要的支出;收入来源(土地税、盐税、大宗商品税);拨款;生产运输;收支平衡;支出与收入的一般特征。第三章为“土地税”,内容包括:土地制度;土地政策;税收制度;地租;付款的豁免;现行利率;行政法规;土地税的一般特征。第四章为“盐税”,内容包括:盐的生产;盐的消费;盐的分配;盐税;盐的走私;盐的垄断管理;盐的垄断的一般特征。第五章为“大宗商品税”,内容包括常关税和厘金。
1915年,芝加哥大学教授温斯顿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发表了针对该书的评论文章,认为该书梳理了中国税收体系的事实,使西方人对中国“具有迷惑性且毫无规则”的盐税等税收机制有了大体了解。“其大多数尝试已相当成功。”同年,芝加哥大学主办的《政治经济学杂志》刊发的该书的评论则在肯定其学术价值的同时指出了其存在的问题,“这本专著的主要价值是呈现给西方读者有关清代税收制度的事实,而不是对这些事实作出科学解释”,“该书作者没有获得足够的统计资料,从而得出更详实的结论”。1970年、2004年、2006年,该书又在美国再版,说明其在欧美学术界具有较大的影响。
当时经济史留学生博士论文中,哥伦比亚大学的徐墀在塞利格曼的指导下完成的《中国的铁路问题》一文最具忧国忧民情结。鉴于中国铁路当时成为国内外关注的中心问题,且铁路建设中广泛利用外资的现实,“论文的主体部分不是介绍铁路技术与管理,而是介绍中国铁路发展中的经济和政治问题”,特别是“详细分析铁路贷款协议”。
该论文共分十一章,除“导论”和“结论”两章外,其余九章按三个历史阶段分述中国的铁路问题。
第一阶段(1863—1894)仅有一章——“一个令人沮丧的开端”。该章主要介绍了在蒸汽铁路出现之前,中国社会的陆路、水路交通工具和交通路线。他指出,由于自身的地理位置和长期自给自足的状况,中国缺乏改良交通的动力。交通的不发达,对内不仅阻碍贸易的发展,而且使得中央政府统治力下降,对外使中国游离于世界之外。此外,徐墀在分析了帝国主义扩张时期的要求后认为,中国的铁路贷款与别国的不同,其不仅仅是一个经济条约,还带有政治条约的意味,因为列强不仅要求建造铁路,而且还谋求铁路的控制权。作者将中国铁路发展分为三个时期:萌芽阶段;1895—1905年争夺铁路特权的时期;日俄战争之后。
第二阶段(1895—1905)分三章,第一章为“铁路特许经营权的斗争”,内容包括“外国政治与战略铁路”“引进外资的铁路”和“铁路的利益”三部分,从政治战略和商业资本两方面阐述了列强对于铁路权的争夺。在该章的最后,徐墀历数列强在铁路问题上的利益冲突,着重论述了英法、英德、英俄之间的铁路贷款冲突。第二章为“外国铁路”,内容包括“中东铁路”“山东铁路”和“云南铁路”三部分,分别介绍了中国东部、山东和云南的外国铁路,以及这些地区被外国势力渗透的过程。第三章为“利用外资的失败方式”,分别介绍了各国资本下的我国铁路,以及各条铁路的贷款情况,包括:英国势力范围内的沪宁铁路、道清铁路等;比(利时)、法、俄势力范围内的京汉铁路(原称卢汉铁路)、汴洛铁路和正太铁路;美国势力范围内的粤汉铁路。
第三阶段(1906— )分五章,第一章为“省级民营铁路”。徐墀认为,日俄战争加速了中国铁路的发展,各阶层开始认识到铁路的重要性,“特别是商界精英,纷纷要求修建省内铁路,夺回外国掠夺的铁路特权”。该章内容包括“新宁铁路”“九江—南昌铁路”“福建铁路”“沪杭甬铁路”和“川汉铁路”五部分。第二章为“中国政府修建的铁路”,主要介绍了萍醴铁路和京张铁路,以及这两条铁路的特点和意义。第三章为“铁路国有化”,包括“利益冲突”和“政府的铁路政策”两部分,主要介绍了中国铁路国有化的背景、政策和效果。徐墀指出,利益的冲突是这一时期铁路问题的突出特点:民营、地方铁路发展差强人意,但却强烈反对中央政府举借外债修建贯通全国的铁路;日俄意图加入四国银行团的行列,通过借款攫取利益,清廷在列强层层重压和地方的极力反对之间进退维谷;此外,民间力量也加入反对四国银行团的行列,其“认为清廷的行为(接受四国银行团)是在自掘坟墓”。徐墀认为,中国人民并非片面反对一切外国贷款,“他们只是反对那些不平等的耻辱条约”。徐墀介绍了盛宣怀担任邮传部大臣之后颁布的铁路国有化政策,概括来说就是将全国经济干线一律收归国有,废除民间资本的铁路修建权。由此引发的“保路运动”,成为辛亥革命的前奏。在该章的最后一部分,徐墀介绍了民国初年北洋政府的铁路政策、协议、矛盾纷争和铁路发展情况。第四章为“国际合作”,介绍了新式铁路贷款,即几国竞争势力共建一条或几条铁路下的铁路协议和发展情况,内容包括“广州—九龙铁路”“津浦铁路”“湖广铁路”“信阳—浦口铁路”等部分。第五章为“满洲铁路问题”。徐墀列举了南满、安奉等铁路线及其背后的协议来展现各方势力在满洲地区以铁路权益为中心展开的利益竞争,并阐述了满洲铁路中立化的努力。
在文章的“结论”部分,徐墀分析了我国近代铁路发展落后的原因。首先是反对的力量,徐墀认为民众对铁路的怀疑和抵触是情有可原的,事实上底层民众的意见并不具有决定性力量,真正对我国铁路发展落后难辞其咎的是上层统治阶级。“他们认为中国需要的不是以机器替代人工从而提高工作量,而是为手工劳动提供充足的工作岗位”,这显然是个误区,徐墀指出,“发展铁路非但不会减少就业岗位,反而能够通过贸易方式的多样化为劳动力提供更高的工资”。此外,作者还提到,外国公司在修建铁路时对铁路工人的虐待和土地所有者出于传统土地观念不愿让渡铁路修建用地,也是对铁路抵触情绪的来源。其次是妨碍的力量,徐墀认为,来自外部的列强掠夺和中国内部的政局动荡是最主要的两大根源性问题。最后是威胁的因素,他着重分析了来自日俄的威胁,并且认为“(中日之间)未来将会有冲突的危险,而且这种冲突将会给中国带来巨大的耻辱”。此外,徐墀认为,在中国动荡的局势下,铁路贷款的抵押存在不小的风险。
徐墀是中国第一个研究运输经济的博士。他的这篇论文对于当时中国的铁路问题研究得十分透彻,按照资本成分对铁路进行分类,并且对每一类铁路的资本背景、修建过程、背后的斗争以及涉及的铁路贷款协议都做了详细的分析论述。该论文被收入哥伦比亚大学“历史、经济公法丛书”第66卷, 1915年出版。
黄汉樑的《中国的地租》一文被收入哥伦比亚大学“历史、经济和公法丛书”第80卷,1918年出版。
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经济学女博士李美步师从塞利格曼教授,其博士论文《中国经济史:关于农业》被收入哥伦比亚大学“历史、经济和公法丛书”第99卷,1921年出版。
三是留学生的博士论文内容也与美国大学的特色有关。比如美国纽约州的康奈尔大学最负盛名的专业是工程与农业,是当时美国农业经济研究实力最强的大学,“中国留学美国的工农人才,多出自该校”。中国近代来华的著名农业经济学家、1925年担任金陵大学农业经济学系首任主任的卜凯(Johan L.Buck,1890—1975)亦于1914年毕业于康奈尔大学。康奈尔大学当时设有农学科,其下设有“乡村生计学”(Rural Economy)(农业经济学)专业,乔治·沃伦(George Warren)担任经济学教授。这一时期留学康奈尔大学的四位留学生的博士论文全部是关于农业经济问题的:冯锐的《中国农业工程》(A Program of Chinese Agriculture)、龙开霖(Lung Kailum)的《美国农业部的财政历史》(A Financial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唐启宇的《中国农业经济研究》(An Economic Study of Chinese Agriculture)、董时进的《世界粮食供给和人口》(The Food Supply and Population of the World)。康奈尔大学2000年出版的由斯坦顿(B.F.Stanton)所著的《19世纪康奈尔大学农业经济主要领域高级学位论文提要》(Advanced Degrees Conferred at Cornell University During the Twentieth Century with Major Fields in Agricultural Economics)一书中将冯锐、龙开霖、唐启宇和董时进所著的博士论文均列为20世纪康奈尔大学在农业经济领域取得的代表性成果。董时进在留学康奈尔大学期间还于1923年年底到1924年春参与了当时国内的以农立国与以工立国之争,他在《东方杂志》上连续发表《论中国不宜工业化》《中国立国事业之讨论》《论中国不宜以外资开发富源》三篇文章,反对以工立国的主张。
再如当时的哥伦比亚大学有财政学泰斗塞利格曼,财政学科的发展在当时的美国独步一时,这一时期留学哥伦比亚的中国留学生博士论文大多是研究财政问题的,并且大多数博士都接受过塞利格曼的指导。
四是部分博士论文达到国际学术前沿水平,显示出中国年轻留学生在经济学学术研究方面的勃勃生机。这方面的论文如密歇根大学博士杨汝梅(众先)1926年完成的博士论文《商誉及其他无形资产》。
20世纪20年代,西方会计学界对于商誉等无形资产的性质有所论述,但多半囿于无形资产法律上的特点及其估价问题,而且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没有能够从理论上阐明无形资产的本质特征,没有解决具体的会计处理问题。而《商誉及其他无形资产》全面系统地论述了无形资产的性质,提出了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原则和方法,评析了当时国际上关于无形资产的各种学术见解,其“立论之精审,无与伦比”,许多观点“成为现代会计学中的定论”。该论文1927年由纽约Ronald出版社出版英文版,1936年由施仁夫译成中文出版,改名为“无形资产论”。该书在美国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密歇根大学会计学家派登(W.A.Paton)教授在他主编的《会计师手册》(Accountants'Handbook)一书中多次引证杨氏论点。美国纽约大学R.P.Brief教授编辑的再版系列经典名著中,也包括这部著作。杨汝梅是民国初年跻身世界经济学学术之林的少数顶尖中国学者之一。
五是产生于德国的经济学流派——历史学派,其强烈的国家干预色彩吸引了中国留学生的注意。如前所述,德国历史学派的国家干预主义思想在清末就通过留日学生的介绍传入中国,但这种传播是以日本为中介展开的,是转述。
20世纪20年代,德国受《凡尔赛条约》的压制,国内经济不景气,生活成本对留学生而言相对较低,这在客观上吸引了大批中国学生赴德国留学。其中有不少留学生学习经济学,直接受到德国历史学派经济学家及其追随者的教导。从此,德国历史学派的国家干预主义经济思想在中国进入系统、深入传播的阶段。1925年留学德国图宾根大学(Tubingen University)的王开化将德国历史学派代表人物李斯特的代表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译成中文,名为“国家经济学”,成为民国时期经济学界有关历史学派的基础性文献。王开化在该书中文版序言中对李斯特经济思想的学术价值给予了高度评价:“欧美二大陆各国工业之兴,今日能与英人相颉颃者,李氏之说,实与有力焉。”王开化认为,李斯特的保护主义学说切合于中国,是医治中国问题的良方:“中国欲谋富强,非振兴工商业不可,欲振兴工商业,非驱除外货在内国市场之竞争,而使国货稳占国内市场莫由。保护关税制者,即驱除外货之良策,保护工商之利器也。”“开化近数月来,读李氏之书,极服膺其言,且以为针灸中国现下病症之良药,故译而出之,以供爱国君子与治经济学者之研究焉。”该书1927年由商务印书馆列为汉译名著出版,当时许多大学将其列为教学参考书目。该译本在民国时期受到学界的高度关注,如著名经济学家马寅初“在《中国经济改造》中引用李斯特的《国家经济学》时,直接用的是王译本。朱谦之在其专著《历史学派经济学》中亦主要使用王译本”。
留学德国柏林大学的刘秉麟在德国期间接触到德国的历史学派,1925年撰写了《李士特经济学说与传记》,介绍了历史学派的代表人物李斯特的生平与经济学说,认为李斯特是与亚当·斯密、马克思并列的三大经济思想家:“经济思想,在今日最占势力者,一为个人主义,其著作能代表此主义,而为此派之所宗仰者,亚当·斯密也。其次则为国家主义,能发扬此主义,而为人所宗仰者,李士特也。又其次则为社会主义,其说之能震动一时,而为万流所归者,马克思也。三人之著作,既有声于时,而欲明一派之渊源者,更不可不读。”刘秉麟反对亚当·斯密的经济学世界主义,推崇李斯特的国家主义思想,他认为“吾国人士之稍识经济学理者,常受英人著作之毒,谓经济事业无国界”,“经济事业者,实受政治上之支配,而不能不低首以唯命是听者。斯密自由交易之抽象说,实非可语于今日之普通政治家者”。
此外,这一时期在德国留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的留学生的博士论文都打上了浓厚的历史学派印迹。如法兰克福大学博士李邦翰1926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论文《外部因素影响下的中国国民经济》基于“国民经济学”这一历史学派提出的独特的经济范畴,从中国的“国家”“人口”“社会条件”诸方面探讨了其与中国经济发展的关系。
不只是留德学生,当时不少留美生也皈依德国历史学派的国家干预理论,如哥伦比亚大学博士马寅初1922年5月在北京中国大学商学研究会所作的题为“马克斯学说与李士特学说二者孰宜于中国”的演讲中说:“余对于此二学说,并非抱极端之反对与主张,乃以中国之情形,而为比较之论耳。”“夫马氏学说,固有良善之处,惟在中国现在,非其时耳。”“李氏学说,与中国现时情形,实为相近。”“故予谓与其谈马氏之学说,何如研究李氏学说之为愈也。”“故余之赞成李氏学说,以其与中国情形相近;若研究马氏学说者,能以全力切磋李氏之至理,则得益之多,不待言也。”
民国初年留学欧美的经济学博士学成以后几乎都立即回国,他们有的进入军政界,有的投身实业,更多的献身学术,活跃在民国历史舞台上,为推动中国高等教育,特别是经济学教育的现代化和政治、经济的现代化作出了杰出贡献,其中献身学术的留美学者在20世纪20年代回国后开始取代留日生成为中国经济学界的领袖。
陈达回国后长期执教于清华大学,从事人口和劳工问题方面的研究和教学,曾任国民政府中央研究院院士,担任过世界人口学会副会长,是现代中国人口学的开拓者之一。他曾主编过北京《晨报》的《人口副刊》,其1934年出版的《人口问题》一书材料丰富,引证了不少中外资料。1944年,陈达应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邀请,出席该校建校200周年纪念学术讨论会。为了准备论文,他用英文撰写了《现代中国人口》,该书是中国现代人口普查工作的实验总结。1946年,他赴美国并在讨论会上宣读了这本著作。会后芝加哥大学邀请他讲学半年,同时《美国社会学杂志》(1946年7月号)以该期全部篇幅全文发表了这本著作。这在美国学术期刊上也是极为罕见的。此后该文又被印成专书,在欧美畅销,受到了国际人口学界的重视。
陈岱孙回国后先后担任清华大学经济学教授、经济系系主任、法学院院长,成为中国经济学一代宗师。
何廉回国后任私立南开大学教授、财政系主任、经济学院院长,他以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为样板,创立了南开经济研究所,独立探讨和评价中国的社会、经济和工业存在的实际问题,揭开了近代以来“第一个私人机构的有组织的研究工作”的序幕,他还依据自己在耶鲁大学协助欧文·费雪教授编制《物价指数百科全书》及其他指数的基础,编制了“南开指数”,开中国经济学研究风气之先。
潘序伦先后在东南大学、暨南大学任教并创办立信会计补习学校、立信高级会计职业学校和立信会计函授学校(这三校后来发展为立信会计专科学校),他一方面全面引进西方会计理论,一方面着力改良中式会计,被尊为“中国会计之父”。
李权时回国后主要在中国南方的经济学研究重镇上海从事经济学的科研教学工作,曾任大夏大学、复旦大学教授,复旦大学商学院院长,成为民国时期最多产的经济学家,他还长期担任由中国经济学社主办的、民国时期中国最有影响力的杂志《经济学季刊》的主编,并在著名的《经济学季刊》《财政评论》等刊物上发表经济学学术论文110多篇。李权时特别强调经济学的中国化与本土化,他认为研究经济学的目的是要制造国货,亦即仿照洋货,去代替来路货。他认为欲达此目的必须分三步走:一是“仿造洋货”,主要是翻译西方经济学著作;二是“自己监制或自己编述”;三是“自己卓立一家以与世界学术界并驾齐驱”。李权时在经济学诸学术领域中,以在财政学领域的研究贡献最大。早在20世纪20年代初,他就开始研究财政学。他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时,师从财政学大家塞利格曼。在财政学方面,他写了12本著作,其中以20世纪30年代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财政学原理》(上、下册)一书分量最重,水平最高。李权时也是20世纪20—30年代受欧美自由主义经济思想影响的代表性知识分子,他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传入中国后遇到的重要学术劲敌,他在各种学术舞台上激烈批判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
马寅初回国后先后担任北京大学经济学系教授、系主任,交通大学、中央大学教授,重庆大学商学院院长,中国经济学社社长,成为民国时期中国经济学界的领袖人物。
唐启宇曾担任复旦大学农学院首任院长,在中国农业史研究方面成就卓著;董时进回国后担任国立北京农业大学教授,国立北平大学农学院教授、院长兼农业经济系主任,江西农学院院长。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研究中国教育财政的学者程其保回国后担任东南大学教育系教授、中央大学教育学院院长、中央政治学校教授。
另外,表2—3中列出了1909—1927年中国留美学生的部分经济学硕士论文。
表2—3 1909—1927年中国留美学生部分经济学硕士论文
续前表
注:1.朱彬元(1893—? ),湖南湘乡人,1916年毕业于清华学校后留学美国,1918年获美国卫斯里大学学士学位,1920年获哥伦比亚大学硕士学位。回国后任清华大学教授、经济系首任主任(1926)。后任上海金城银行储蓄科科长、北京税务学校校长。1931年任立法院经济委员会秘书,次年任南京国民政府建设委员会参事。著有《货币银行学》(1930)、《世界金融状况》(1930)、《银行学》(1935)。
2.萧纯锦(1893—1968),字叔纲,江西永新人。191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以后留学美国,1920年获加利福尼亚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回国以后先后任东南大学、北京大学、江西中正大学教授,北京女子大学、东北大学教务长,南京国民政府全国经济委员会江西办事处主任,江西省政府委员兼经济建设委员会主任、省农业院院长。1949年以后任上海贸易学院、大同大学、复旦大学教授。著有《经济学》(1929)、《江西之米麦问题》(1933)、《整理田赋问题》(1935)。
3.顾翊群(1900—? ),字季高,江苏淮安人。民国初年毕业于北京大学预科,后入北洋政府财政部任职,不久回北京大学继续学习。1921年留学美国印第安纳州立大学、俄亥俄州立大学和纽约大学,获学士、硕士学位。回国后入上海金融界工作。1936年任国民政府行政院参事,同年与陈光甫赴美,与美国财政部交涉白银问题,订立《中美白银协定》。抗战时期,任广东省政府委员兼财政厅长、四联联合总处秘书长、国民政府财政部次长。参加布雷顿森林国际财金会议,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国首任执行干事。著有《广州之米业》(1938)、《经济封锁》(1940)、《战地政治与经济》(1942)、《最近之财政金融》(1943)、《中国经济建设与农村工业化问题》(1944,合著)、《危机时代国际货币金融论衡》。
4.孙瑞璜(1900—1980),江苏崇明人。1921年毕业于清华学校后留学美国,1923年获纽约大学学士学位,1924年获哥伦比亚大学银行学硕士学位。回国以后任教于南开大学。1930年任上海邮政储金汇业总局会计处副处长,不久任新华银行副经理,曾资助出版《鲁迅全集》。1938年任中共地下组织领导的上海银钱业业余联谊会理事会主席。1952年任公私合营银行上海分行副经理、经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处处长、副行长。
5.雍家源(1898—1975),江苏南京人。1921年获金陵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后任安徽第一农业学校、东南大学附中英文教师。1923年留学美国西北大学,1925年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后在芝加哥一家银行工作,1928年回国后任教于中央大学商学院,后任财政部会计司主任专员、审计部审计兼总务长、湖南省审计处处长、南京市会计处会计长。1949年以后任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学院教授。著有《中国政府会计论》(1933)、《中国政府审计论》。
6.安绍云,字芸生,河北武清人。1923年毕业于清华学校后留学美国,1925年、1926年分获威斯康星大学学士、硕士学位。回国以后任上海中华工厂及章华毛绒厂会计主任。1936年以后任清华大学会计系教授及复旦大学、政治大学、暨南大学、沪江大学、交通大学、中央大学教授,为美国大美查账局会计师,1933年创办大成会计统计事务所,任主任会计师。1949年后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制度处处长、会计司首任司长,主持设计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著有《经济学说史纲要》(1929)。
资料来源:《中国留美学生硕博士论文》(刊登在华美协进社主办的刊物1927年第4辑(Bulletin 4)上,收录了1902—1927年中国留美学生的硕博士论文568篇,1928年又编辑了增补版,增加了硕博士论文160篇)。该文献虽然存在文献收集遗漏、作者没有中文名等不足,但它比袁同礼的《1905—1960年间中国留美同学博士论文目录》的出版早了二十多年,是第一部整理中国留美学生学位论文的文献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