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志愿服务法制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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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相关研究综述

在西方国家,现代志愿服务事业较为发达,与此相应,志愿服务与志愿服务法制等方面的研究也较为繁荣。在国内,大陆志愿服务事业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相关研究亦相对薄弱;相较而言,我国台湾地区现代志愿服务事业起步较早,并于2001年颁布了“志愿服务法”,法制化水平较高,相关研究颇为丰硕。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1.1 志愿服务研究综述

在国外志愿服务研究中,较全面系统地研究志愿服务的文献有:

(1)保罗·德克尔和鲁克·哈尔曼(Paul Dekker and Loek Halman)在《志愿服务的价值:跨文化视角》The Value of Volunteering:Cross-Cultural Perspectives)一书中,运用跨文化视角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志愿服务理念做了比较性研究,指出不同文化背景下,人们对志愿服务的内涵与外延有不同的理解;还分析了志愿服务与现代化、志愿服务与民主之间的关系以及志愿服务的制度基础等问题。

(2)约翰·威尔逊和马克·A·缪其克(John Wilson and Marc A.Musick)在其合著的《志愿者》(Volunteers:A Social Profile)一书中对志愿服务概念、个体因素对不同群体参与志愿服务动机的影响、社会环境对志愿服务的影响、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以及志愿服务的意义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的阐释,较为全面地反映了志愿服务研究领域的最新理论动态。

(3)玛丽·爱丽丝·哈达德(Mary Alice Haddad)在《日本的政治和志愿服务:基于全球视角》(Politics and Volunteering in Japan:AGlobal Perspective)一书中根据日本志愿服务实践发展出一套有别与美国的公民参与理论,该理论在分析社会和政府协同支持志愿服务发展时,考虑了公民对政府与个体责任的态度,并用日本的案例和跨国案例检验了该理论。

此外,在志愿服务基本理念研究方面,美国的埃利斯和诺伊斯(Ellis and Noyes)、科尔和雷伯特(Cole and Rebert)等人对志愿服务的基本理念做了较为全面的阐释;在志愿服务发展趋势与挑战方面,梅里尔(Merrill)等人在梳理志愿服务发展模式以及志愿服务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分析了全球志愿服务的发展趋势;在志愿服务动机研究方面,艾伦、拉什顿、克莱瑞、奥姆托和斯奈德(N.Allen, J.P.Rushton, E.G.Clary, A.M.Omto and M.Snyder)等人在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上做出了宝贵贡献;在志愿服务激励研究方面,布鲁诺·S·弗雷和劳伦兹·戈特(Bruno S.Frey and Lorenz Goette)分析了物质奖励对志愿者内在动机的“挤出效应”;在志愿者管理方面,斯滕泽尔(Stenzel)对志愿者培训与发展做了有益研究;E.K.莫里森(E.K.Morrison)在《领导技能》(Leadship Skills:Developing Volunteers for Organizational Success)中研究了志愿者领导问题;布鲁德尼和杰弗里(Brudney and Jeffrey)在志愿组织策略规划研究方面颇有专长;文野德(S.Vineyard)则系统研究了志愿者组织的绩效管理问题;伊斯利(P.J.Ilsley)则研究了志愿者的参与、学习和组织承诺问题。菲舍尔和谢弗(L.R.Fischer and K.B.Schaffer)的《老年志愿者》(Older Volunteers:A Guide to Research and Practice)以及哈雷·卡尔·施罗克等人(Harley Carl Schreck et al.)的《美国的老年人:西雅图的志愿精神和邻里关系》(The Elderly in America:Volunteerism and Neighborhood in Settle)则对老年志愿服务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1.2.1.2 志愿服务法制研究综述

国外学者对志愿服务的研究成果颇丰,然而关于志愿服务法制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志愿服务立法做较全面的理论研究,并通过国际比较,分析典型国家与地区的志愿服务立法及其实施效果。例如:其一,泰伦·尼尔森(Taryn Nelson, 2005)在《国家志愿服务立法比较研究》(A Comparative Look at National Volunteerism Legislation)一文中,对志愿服务发展趋势、志愿服务的社会、经济价值、政府管理与支持志愿服务的程度、志愿服务立法所应考虑的因素,以及志愿服务法的基本内容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对美洲、欧洲、亚洲和大洋洲各国的全国性志愿服务立法进行了介绍和比较分析;其二,卡捷琳娜(Katerina Hadzi-Miceva,2007)在《欧洲志愿服务法律制度和实践的比较分析》(Comparative Analysis of European Legal Systems and Practices Regarding Volunteering)一文中对法律如何影响志愿服务、法律规范志愿服务的程度做了研究,并介绍评析了欧洲各国现行志愿服务立法;其三,国际议会联盟、国际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联合会和联合国志愿者组织(Inter-parliamentary Union,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Red Cross and Red Crescent Societies, and United Nations Volunteers,2004)发布的报告《志愿精神和立法的指导说明》(Volunteerism and Legislation:a Guidance Note)对志愿服务法框架与基本制度以及政府与议会在志愿服务发展中的作用作了分析。

(2)从法学视角研究志愿者权益保障与法律责任免除等方面的文献相对较多。如:其一,黛布拉·莫里斯(Debra Morris,1999)在《志愿服务:法律的长臂》(Volunteering:The Long Arm of the Law)中研究了志愿者在劳工法中的地位、志愿服务的薪酬、免税以及志愿者保险等问题,认为志愿服务组织对志愿者应承担起与对其正式员工一样的责任;其二,美国的非营利风险管理中心(Nonprofit Risk Management Center,2001)在报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的国家责任法》(State Liability Laws for Charitable Organizations and Volunteers)中分析了美国《志愿者保护法》,介绍了美国最近的保障志愿者权益、免除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案例,以及美国各州保护志愿者权益的相关立法;其三,马克·雷斯托尔(Mark Restall,2005)在《志愿者和法律》(Volunteers and the Law)一书中对志愿者和员工权利、志愿者的安全与健康、志愿者的免责与保险以及志愿者个人信息的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其四,迈尔斯·麦格雷戈-朗兹等人(Myles McGregor-Lowndes et al.,2005)在《志愿者和新的侵权法改革》(Volunteers and the New Tort Law Reform)一文中探讨了澳大利亚志愿者责任豁免与权益保障问题,对政府和志愿服务组织对志愿者侵权责任的承担作了分析,并主张统一澳大利亚各州的志愿服务法,有利于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其五,迈尔斯·麦格雷戈-朗兹等人(2006)还在《志愿者的免责和公共部门》(Volunteer Immunity and the Public Sector)一文中介绍了澳大利亚各州制定志愿者免责法律的背景,并分析了此项法律改革对志愿者和公共部门的影响。从研究趋势来看,国外关于志愿者权力保障和法律责任免除方面的研究逐渐成为热点。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2.2.1 志愿服务研究综述

中国在志愿服务研究领域起步较晚。目前对西方第三部门和志愿服务方面文献的译介才刚刚起步,相关方面译著仅有李亚平、于海编译的《第三域的兴起》、萨拉蒙(M.Salamon)等的《全球公民社会——非营利部门视界》、詹姆斯·P·盖拉特的《非营利组织管理》、美国学者托马斯·西尔克(Thomas Silk,2000)主编的《亚洲公益事业及其法规》等为数不多的几部。在本土志愿服务研究方面,有代表性的学者有丁元竹、江汛清、魏娜、谭建光等。丁元竹、江汛清教授较早地在《志愿服务在中国》、《志愿活动研究:类型,评价与管理》以及《与世界同行——全球化下的志愿服务》等著作中对志愿精神、志愿服务类型、志愿服务评价与管理、志愿服务计量研究以及境外志愿服务等方面做了较为全面的研究。此外,丁元竹还主编了中国大陆第一份志愿服务研究期刊《志愿服务论坛》;魏娜教授在社区志愿服务和奥运志愿服务研究方面颇有建树,她承担了奥运会志愿者培训教材《北京奥运会志愿者读本》的编写工作,在志愿文化传播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谭建光教授等人则对广州、深圳以及广东省志愿服务体系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实证性分析研究;秦晖教授则较早地对中西公益事业发展史进行了比较性分析研究;宋玉芳和李颍川则对奥运志愿者组织与管理做了研究。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志愿者协会(2009年更名为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也在志愿服务理论研究与实务推行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2006年以来,联合会在组织编写“志愿者读本”丛书的同时,还组织了一系列北京志愿服务立法研讨会议和志愿服务国际研讨会,有力地推进了志愿服务研究工作。

从研究文献统计分析角度来看,本书以中国知网(CNKI)的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所载志愿服务方面的学术期刊论文为统计分析对象,选取该数据库中的文史哲、政治军事与法律、教育与社会科学综合、电子技术及信息科学和经济与管理五个专辑,以“篇名”为检索项,以“志愿者”和“志愿服务”为检索词,进行逻辑“或”操作。经过精确检索,我们发现最早的一篇论文出现在1983年,从1983—1993年的十年间仅有8篇论文。从1994—2009年,共检索到2833篇论文。其间,论文数量逐年增长。从2000年开始,文章数量增幅较往年加大,这与当年7月申奥成功后各项迎奥运志愿服务的开展和研究不断出现相一致。从2003年开始,随着奥运志愿服务研究的不断深入和中国志愿服务的深入发展,相关文献数量激增。2008年由于奥运志愿服务的开展,志愿服务相关研究论文更是高达825篇,其中研究奥运志愿服务的论文就有142篇。可以看出志愿服务的发展越来越引起学界的关注(参见图1—1)。

图1—1 志愿服务研究期刊论文发文趋势图

资料来源:相关数据来自中国知网期刊全文数据库。

从论文研究主题方面来看,在所有文章中数量最多的是理论研究类,占到了总量的近一半,且增长趋势最快;其次是志愿服务宣传类和专访纪实类文章。这符合中国志愿服务事业尚处于初级阶段的现状,因为一项事业在发展之初,理论研究和宣传是非常重要的两个方面。但对志愿服务法制化、专业化服务、绩效管理、志愿者培训等方面的研究仍比较欠缺。参见吴江:《1994—2007中国志愿服务的文献研究》,载《中国青年研究》,2008(1)。

在我国台湾地区,志愿服务研究领域成果丰硕。学者陈武雄参见陈武雄:《志愿服务理念与实务》,台北,扬智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陈金贵较早对志愿服务与志愿服务法制问题进行研究与探讨。曾华源与曾腾光教授在《志愿服务概论》一书中对志愿服务的含义、民间志愿部门志愿服务、政府部门志愿服务、老人志愿服务、青年志愿服务、志愿者参与的动力以及志愿者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在志愿服务法制方面,则评析了台湾“志愿服务法”,并对设立志工中心问题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和功能分析。参见曾华源、曾腾光:《志愿服务概论》,台北,扬智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江明修教授在《志工管理》一书中对志愿者管理问题进行了详细而深入的分析,并对台湾志愿服务“立法”缘起、法规内涵以及“志愿服务法”面临的挑战与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了分析探讨。参见江明修:《志工管理》,台北,智胜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03。林胜义在《志愿服务与志工管理——做快乐的志工及管理者》一书中阐释分析了志愿服务的理论与实务以及国际志愿服务发展情况。参见林胜义:《志愿服务与志工管理——做快乐的志工及管理者》,台北,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8。学者张英阵等人在研究报告《世界各主要国家志愿服务推展现况与策略之研究》中研究了西方主要国家的志愿服务发展现状与策略,并对台湾“志愿服务法”的实施效果进行了实证性研究,在此基础上对“志愿服务法”的修改意见与实务运作提出了建议。参见张英阵等:《世界各主要国家志愿服务推展现况与策略之研究》, “内政部”委托研究报告,2003。

1.2.2.2 志愿服务法制研究综述

在志愿服务法制化方面,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有:

(1)莫于川主编的《中国志愿服务立法的新探索》,在探讨志愿服务立法的理论基础、志愿服务立法的制度框架、境外志愿服务立法等问题的基础上,对志愿服务立法的若干疑难问题进行了剖析。该书为迄今大陆志愿服务立法研究领域唯一公开出版的文献。

(2)北京志愿者协会在《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酝酿讨论期间,组织有关专家学者举办了志愿服务立法研讨会,会后把相关论文结集为《北京市志愿服务立法研究论文集》(该文集至今尚未出版)。在该文集中,丁元竹、王粤、侯宝森、程鸿勤、于良佐、张英、黄琳琳、张大诺、杨团等学者和志愿服务实务部门负责人在志愿服务立法的必要性、志愿者权益保障、志愿服务风险的法律调控以及志愿服务中的法律责任原则等方面提出了不少真知灼见,值得借鉴。

(3)在丁元竹、魏娜和谭建光主编的《北京奥运志愿服务研究》一书中,王爱声分析了志愿服务组织管理模式的立法选择,郑宁则探讨了中国志愿服务保障机制法制化问题。在台湾方面,陈武雄、曾华源、曾腾光、江明修、赖两阳、张英阵、蔡汉贤等人均研究评析了志愿服务立法相关问题,并针对台湾“志愿服务法”提出了具体的修法建议。

在期刊论文方面,田思源的《我国志愿服务立法的现状及构想》较为全面地介绍和分析了我国志愿服务立法的现状,并对未来国家志愿服务立法框架提出了构想;缪仲妮在《论我国志愿服务法律制度的完善》一文中分析了志愿服务的法律特征、立法现状及立法背景,最后探讨了我国志愿服务立法的基本架构;此外,蔡路、郭珞、郭建、张琴等人则分别从志愿服务立法的必要性、志愿服务立法原则以及具体的志愿服务法律制度的完善等方面来探讨志愿服务法制问题。我国台湾学者吕朝贤在对台湾“志愿服务法”进行反思与建议的文章中从志愿服务的意义、政策诱因以及功效三个方面反思了台湾“志愿服务法”,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法建议。

在学位论文方面,至今尚没有博士学位论文对志愿服务法制问题进行研究。在硕士学位论文方面,有黄河的《志愿服务行为的法律规制比较研究》(2006)、冯毅的《志愿服务的法律问题》(2008)、吕慧君的《志愿服务的法律问题研究》(2008)、张斐的《中国志愿服务立法研究》(2008)等。这些论文从不同视角对我国志愿服务立法的现状与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志愿服务立法的若干设想。

1.2.3 对现有研究的评析

综上所述,国外和国内学者从不同领域和角度对志愿服务立法进行了研究,形成了较丰富的成果,这些成果为本书的研究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研究方法以及丰富的材料,但也有其局限性。首先,国外关于志愿服务的研究多从社会学、组织行为学以及社会心理学等学科视角,来研究志愿服务理念、志愿服务动机和价值以及志愿组织的管理等问题,而从法学、法社会学和行政管理学视角来研究志愿服务管理体制、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志愿服务发展的保障机制等志愿服务法制方面的问题则相对薄弱,且不同国家采用不同法系,在志愿服务法律制度上有较大差别,所以有借鉴意义,但很难直搬照用。国内关于志愿服务的研究,整体而言尚显薄弱,志愿服务法制方面的研究成果相对更少,以期刊论文为例,从1983年至今,志愿服务相关研究论文多达2833篇,而志愿服务法制与立法相关研究论文仅30篇。虽然有些文献也论及志愿服务法制问题,其中也不乏真知灼见,但除了莫于川教授外,尚未有全面系统分析志愿服务立法的相关文献。对我国现行地方志愿服务立法的比较分析与经验总结,以及对其实施效果,尚缺乏深入系统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针对志愿服务立法中的立法体例、基本概念界定以及协调机制、法律责任等具体问题,尚缺乏深入的分析探讨。而对志愿服务立法中的志愿服务伦理、公共部门志愿服务等问题,在中国大陆无论是地方立法者还是学者都缺乏应有的关注。因此,有必要对志愿服务立法展开深入系统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尤其针对上述研究薄弱环节更有必要予以专门的探讨和分析。

此外,在我国台湾地区,由于志愿服务事业较为成熟,“志愿服务法”颁布较早,相关研究成果也较丰富,且两岸同文同种,其相关研究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但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大陆学者在志愿服务法制研究方面却很少借鉴与分析台湾经验。鉴于此,加强对志愿服务法制领域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就显得尤为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