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儒学的仁政、德治思想可提供治国理政的丰富思想资源
“以德治国”的主张是历代儒家所提倡的政治理想,其基本含义有三:一是正己正人、推己及人;二是以民为本、修德爱民;三是推行仁政、以文化人。传统儒家的“德治”是与“礼治”融为一体、相辅相成的。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又说:“道(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学而》)这是儒家的理想治国方略。孟子继承了孔子的“德治”思想,进一步发展出“仁政”学说,强调“以力假仁者霸,以德行仁者王”。而孟子“仁政”的具体内容是“省刑罚,薄税敛”、修习“孝悌忠信”、“不嗜杀人”、“以德服人”以及“正经界”、“均井田”、“平谷禄”等等政治、经济政策(本段引孟子文分见《孟子》之《公孙丑》、《梁惠王》、《滕文公》诸篇)。此后的荀子主张“王霸兼用”、“隆礼重法”,董仲舒主张“德主刑辅”,程朱主张“万物一体之仁”,王阳明主张“致良知”,都继承了儒家“德治”、“仁政”的思想传统。
“以德治国”的思想也成为现代中国执政者治国理政的重要战略,习近平同志在2013年11月26日视察曲阜的讲话指出:“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在2014年2月13日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挖掘、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这体现了当代中国执政者对儒家仁政、德治思想的继承与发扬,也正说明了儒家的仁政、德治思想为现代中国的治国理政提供了思想资源。
现代中国社会毕竟不再是德礼共治、独尊儒术的时代了,而是进入了民主法治的新时代。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儒家的治理思想如何为现代治理战略提供借鉴?这主要体现在如何认识和处理德与法的关系方面。实际上,孟子早就论述过“德”与“法”的关系,指出“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孟子·离娄上》),意思是只有善德而不能通过法度去推行是不足以治国理政的,只有良法而不能在善德指导下去施行,则良法亦不能独自顺利推行。究其实,所谓“德”,首先是社会群体的核心价值观,是群体的道德理想与精神追求,也是个体的道德自觉与价值观、人生观;所谓“法”,是最基本的社会公德的规范化、制度化,是人人必须遵守的道德底线。“法”源于德而规范公共之“德”,“德”合于法而高于现行之法,并指导着“立法”的精神方向。从这个意义上说,德与法的关系是一种体用关系。在这个体用关系中“德”是根本之“体”、是治道之“本”,“法”是制度之“用”,是治理手段,因此可以概括为“德本法用”。但德治与法治作为治国的方略与手段都是十分重要的,二者缺一不可、相辅相成。明白了德与法的体用关系与辩证关系,则执政者在治理实践中就应该自觉坚持德法共治、民主仁政的治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