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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P2P网贷在中国的发展

信用缺乏——中国P2P发展的阿喀琉斯之踵

与其他互联网金融产品一样,P2P被引入中国后,也很快引起国内投资者的关注,进而受到极大的追捧。2007年8月,我国第一家P2P网贷平台“拍拍贷”成立,从此揭开了中国P2P飞速发展的序幕。到2011年,我国的P2P网贷平台刚刚超过30家,而到了2012年,这个数量已经超过200家,而据一些媒体估计,到了2013年末,我国已经拥有超过1000家P2P网贷平台,全行业的P2P网贷交易总规模已经超过1058亿元,其发展速度足以令很多中小规模的银行感到汗颜。

援引一些媒体对于90家P2P网贷平台的交易数据的统计,截至2013年底,仅媒体关注的90家网贷平台的总成交量就达到了490.22亿元,总成交笔数为561491笔,综合利率大概在19.67%,平均借款期限约为4.73个月,借款总人数达到14.93万人,借出资金的投资人总数超过20万。作为中国P2P的主要代表,网贷平台“人人贷”2013年的年报也显示,其2013年的网站成交总金额为15.7亿元,同比增长342%。一系列闪亮的数据足以亮瞎众多传统金融企业的眼睛,使其他金融机构羞愧不已。

然而,自2014年以来,一系列P2P网站关停,P2P投资遭遇诈骗的新闻不时闯入我们的眼帘,似乎中国的P2P在2014年骤然遭遇了寒冬,甚至很多媒体都把P2P视为洪水猛兽,将其直接等同于网络诈骗而大肆批评。

为什么在欧美国家发展得很顺利的P2P在我国却举步维艰,甚至沦为众多诈骗分子欺骗中小投资者的诈骗工具?为什么在国外违约率相当低下、能够被视为一种理想的投资方式的P2P,在我们国家却演变成为一桩麦氏骗局,沦为一个击鼓传花的投资陷阱?也许,需要对P2P在中国的发展与演化作更为深层的思考。

无论在欧美国家还是在中国,P2P网贷能够取得成功的关键就在于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只要控制住网贷项目的违约率,那么收益更高的P2P网贷投资项目当然就能够更容易取得投资者的青睐了。而欧美国家极为完备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恰恰为众多P2P网贷平台降低借款项目信用评价成本、控制借款项目违约风险提供了最为基础、也最为重要的条件。

长期以来,在欧美国家已经建立起了一整套完备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在西方的信用社会,缺乏个人信用简直寸步难行。哪怕你在生活中作出了诸如考试作弊、坐车逃票等不讲信用的行为,也会被立即记入你的信用评价体系中。此后,你会发现,由于个人信用不佳,你将很难找到工作,申请不到学校,难以得到银行的贷款,甚至自己开公司都不会有人愿意和你这个不讲信用的人谈生意。因此,在西方社会中,民众知道,如果自己违约,不遵守合同,也许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但是从长远来看,由于自己的信用评价受到影响,自己将终生承担巨大的额外成本,而如此巨大的成本是任何一个人都不愿意承担的。也正因为此,在西方社会中,即使通过网络这样的虚幻媒介达成的经济合约,对于任何一个交易者而言,也是极具约束力的,他们会严格履行相关合约。这也保证了P2P在西方国家的低违约率和低风险。

与欧美国家不同,在我国,并没有完整的信用评价体系。即使在银行体系中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个人信用评价,但这样的信用评价也只是基于相关人员与银行的各项经济交易的履行情况而确定的,所考核的因素更窄,也就很难全面地反映个人的信用水平。

在日常生活之中,当需要和陌生人进行经济交易时,为了防止交易风险,我们也希望能够调看交易对手在银行体系内的信用记录。然而,长期以来,即使是这种源于银行的、粗略的信用评价体系,也不会对社会公开,只有众多银行有资格查阅个人信用评价记录。银行通常只在客户申请贷款或者申请信用卡时,才会调阅客户的个人信用评价记录,在其他时间,每个人的信用记录只能深深地藏在银行的信用体系之中。其他经济主体即使想向银行申请调看他人的信用记录,通常也很难获准。

正是由于中国的信用档案封闭、不公开,才导致了它在中国当前经济中的作用有限。在日常的经济交易中,没有人能够轻易地参考他人此前的信用记录,当然,即使想参考,也无处可参考,从而导致个人信用在当前中国的经济运行中的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更为重要的是,改革开放以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思路,的确极大地提升了中国的经济发展活力,保证了中国经济连续30多年的高速增长。然而,在长期追求经济利益的发展理念引导下,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在日常生活和经济交易中把经济利益作为评价自己行为选择的最为重要甚至是唯一的标准。缺乏商业伦理和道德沦丧已经成为很多中国人所厌恶却又不得不为的行为选择。无论是工业生产中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还是食品生产中大量使用对人体有害的非法添加剂,都是人人得而诛之的丑恶现象。然而,在生活中遇到社会丑恶现象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死不救已成为一些人的选择。甚至可以说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下,中国人5000年历史所建立起来的道德与文明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在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机制下,中国的商业信用更是被无情地摧毁。

而实际上,如果拥有发达的信用体系,现代中国社会的很多不文明现象其实都可以被纳入每一个人的信用记录。当这一信用记录能够与他们一生的生活和经济交易紧密地挂钩时,这种道德上的肆无忌惮也许根本不会像现代这样的严重。

然而,对于建立于虚拟的网络世界的P2P借贷,如果没有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支持,就很容易出现借款人虚构借款信息,空许投资人以高额的投资回报,在获得投资人的资本之后人间蒸发,致使投资人的巨额投资化为水漂的现象。

事实上,2010年建立于英国的P2P网贷平台Quakle,为了吸引客户,曾经尝试降低对于借贷信息的信用评价标准,不再使用经济体系中常用的个人信用评价结论,而转而使用类似于淘宝购物交易中的客户评价机制来简单反映客户的信用水平。然而,这样的创意却并没有收到好的结果。在没有信用约束的情况下,几乎100%的借款人都选择了违约,而不会按借款前所承诺的利率向投资者支付利息。在违约率接近100%的奇葩纪录下,仅仅1年的时间,Quakle就以宣布破产的方式,结束了自己并不光彩的生涯。

南橘北枳——中国式的P2P

由于中国商界普遍的信用缺失,如果完全套用欧美国家通行的P2P网贷模式,网贷平台仅仅承担资本借贷交易的信息发布、信用评估和撮合交易的职能,并从中收取佣金,网贷平台将会发现,科学、准确、便捷、经济地对借款人的借款信息作出信用评价,基本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可以想象,当前国内P2P平台普遍在20%左右的年利率是远高于银行的贷款利率的。如果借款人具有极为优异的信用状况,他们完全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商业贷款,这样所需承担的利息压力会小很多。众多的借款人之所以选择P2P网贷,恰恰是由于自己的信用水平偏低,担保资本缺乏,还款能力低下,才无法获得正规的银行贷款,只能寻求进入门槛更低的P2P网贷,并通过提供更高的利息水平,补偿投资人向自己借款的高风险。

正因为P2P网贷平台上几乎所有借款人的信用水平与还款能力都偏低,因此,如果P2P平台对他们的借款信息作出较高的信用评价,最终导致投资人血本无归,显然平台应对自己错误的信用评价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甚至应承担赔偿投资人一部分损失的法律责任。这些赔偿支出也许将远大于P2P网贷平台从网贷项目中能够获得的中介费用。

然而,如果P2P网贷平台像银行一样,严格审核借款人的信用水平,并严格要求每一笔借款都必须有真实的抵押资产,那么这又将会把几乎所有的P2P网贷平台中的借款人排除在外,P2P网贷也同样根本无法运作下去。

特别是,在像当前的中国这样信用缺乏的情况下,P2P平台如果还是沿用欧美的P2P模式,仅仅充当借贷活动的中介,要么就会因为借款审核过严而导致借款交易寥寥无几,从而影响自身交易规模的扩大和经营利润的增加,要么会由于对于借款人信用审核过松,最终导致借款违约持续增加,投资人借出的资本血本无归,进而产生对P2P网贷平台的法律诉讼。

正是出于以上考虑,P2P引入中国之后,经过数年的发展与演进,逐渐形成了一种特有的运营模式。不再由借款人和投资人直接联系,通过签订债权债务合同的方式直接完成资本的对接,而是引入专业放贷人,先把相应的借款资金借给借款人,再把借款的债权打包为理财产品,以约定的利率水平出售给自己的P2P平台中的诸多会员,也就是众多的投资人。

细心的朋友应该可以看出来了,中国式的P2P模式其实就是前面介绍的美国的次级债券的翻版。在次级债中,银行先向高风险客户提供贷款,然后再通过投资银行把这些违约风险更大的次级贷款打包为投资产品次级债券,向证券交易市场中的诸多投资者销售。如果银行所发放的贷款可以按期收回,那么,它就可以从中拿出一部分让购买次级债券的投资者分享它的利息收入。如果银行发放的次级贷款成为坏账,无法收回,那么全部损失也将由购买次级债券的众多投资人承担。

同样的道理,在中国式的P2P网贷机构中,专业放贷人其实就扮演了美国次债危机中的银行的角色,而P2P网贷企业则充当了设计次级债券的投资银行的角色。在众多P2P网贷平台的投资人看来,他们购买的是P2P网贷平台上销售的理财产品,可他们无从知道,他们的资金其实投向的是一些高风险的借贷活动,更无从知道,一旦这些高风险借贷活动产生违约,自己在P2P网贷平台中所购买的理财产品不但不可能兑现承诺的高收益,甚至会造成自己的资金的全部损失。

更为恶劣的是,由于P2P网贷风险的持续积累,一些不正规的P2P网贷企业的运营者觉得,反正自己借出去的钱绝大多数都将变为坏账,根本无法收回,那么与其让其他借款人把钱都借去,白白占了大便宜,还不如自己来占这个大便宜。于是一些无良的P2P网贷机构,干脆虚构借款人和借款条件,发布虚假的借款信息,并向投资人许以极高的投资回报率,以吸引更多的投资人的投资,而把P2P这种在国外运作还算正常、还算规范的金融创新模式,在中国直接演化为网络传销与网络诈骗的一种变种形式,中国的P2P网贷事业也陷入深深的迷雾之中。

庞氏骗局与麦氏骗局

正是由于看中P2P网贷模式对于投资人的巨大吸引力,自2013年以来,P2P网贷或者所谓的P2P网络理财就如雨后春笋般在神州大地遍地开花。到了2013年底,我国甚至已经拥有了超过1000家大大小小、真真假假的P2P网贷机构,如此巨大的数字足以令很多业内人士闻之而咂舌。

正如前面所介绍的那样,由于缺乏对P2P机构的监管,特别是对P2P网贷过程中的中间资金监管的缺失更造成了中国的P2P市场乱象丛生。按P2P模式在国外产生时的制度设计,P2P网贷平台应该只是充当资金供需双方资金流动的中介,而仅仅收取中介费用,投资人会根据P2P平台上的借款信息,自己决定是否对借款投资,并直接与心仪的借款人达成借款协议,直接进行资本的投资。在这个过程中,资本是直接从投资人流向借款人。作为中介的P2P网贷机构,仅仅通过发布信息和进行信用评估,帮助双方撮合交易,而根本不会沾手相关的投资资本。

而在中国的P2P网贷模式下,P2P网贷平台选择借款项目后,再把整个借款合同打包分拆为投资理财产品,出售给网贷平台的众多注册会员,从注册会员处获得资本,再供应给相应的借款者。在这个过程中,P2P平台不仅能够接触到相应的资本,而且直接支配这笔巨额资本的投向。而P2P平台对于资本的使用和结算却根本不会受到任何监督与管理。这样的监管真空,为P2P网贷诈骗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想必很多熟悉金融的朋友都听说过庞氏骗局与麦氏骗局的概念。1919年,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的时候,很多美国人忽然听到了一个发财的绝妙好办法。一个叫查尔斯·庞兹的意大利裔投资家可以利用战后经济局势的混乱,从欧洲倒卖一些金融资产到美国,利用欧洲与美国之间的汇率与利率的不平衡,从中套取极为丰厚的利润。据庞兹介绍,通过他所掌握的金融操作方法,可以在短短45天之内获得超过50%的收益。

一些投资人尝试着给庞兹投资了一些钱,结果果然能够在短短3个月内获得接近50%的收益。这下半个美国都沸腾了,大家都争着抢着要把钱投资给伟大的庞兹先生。庞兹甚至和发现美洲的哥伦布、发现无线电的马尔孔尼一起被当时的美国人称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意大利人,因为庞兹先生发现了钱。

然而,伟大的庞兹先生的投资事业并没能持续太久。到1920年8月,庞兹宣布破产,所有投资给他的投资者都血本无归。这时大家才知道,前面庞兹支付给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其实都来源于其后其他投资者所投入的资本。庞兹先生并没有在欧美之间进行套利的秘诀,他所掌握的就是类似的金字塔式的非法集资的秘诀。只要向投资人许以高额回报,然后用后面的人投入的资本去支付需要支付给前面的人的收益,那么,这样的骗局就可以维持下去。而尝到甜头的前面的投资人,出于贪婪,在获得投资收益之后,也会连本带利地把所有资本再次投入这样的骗局,最终导致金字塔的根基持续扩大。当发起人无力支付所有人的利息的时候,这样的融资骗局就会宣告破产,几乎所有参与其中的投资人都会遭受惨痛的损失。

在庞氏骗局中,大约有4万名美国人被卷入其中,所有投资人被骗的总金额高达1500万美元。要知道这可是100年前的数字,放到今天,这将是一个令人咂舌的天文数字。最终庞兹被判入狱5年,出狱后,他返回故乡意大利,死于饥寒交迫之中。

在很多人看来,之所以会有如此众多的人陷入庞兹的并不巧妙的陷阱,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头脑,没有经济学知识。然而,2008年,次贷危机爆发后,一场现代版的庞氏骗局再次震惊世界。伯纳德·麦道夫是美国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公司董事会前主席,也是华尔街上最受人尊敬的投资银行家。作为一名在华尔街摸爬滚打了超过50年的优秀的投资银行家,麦道夫所管理的基金被认为和美国财政部发行的国债一样真实可靠。就连麦道夫的客户也都是美国最具声望的人。如果没有名人介绍,你就是有钱,也休想让麦道夫接受自己的投资。在很多人看来,把钱投给麦道夫,担心的不是损失金钱,而是损失赚钱的机会。把钱投给麦道夫,甚至在美国很多俱乐部被视为身份的象征。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华尔街中的狠角色,当次贷危机到来、自己面临巨大的资金赎回压力之际,终于向媒体公开,自己其实一直是在运用庞氏骗局的方式,用自己的资金,向投资者许以较高的投资回报率,然后再用后面的投资者的投资偿付前面的投资者的收益,自己的投资其实就是一个大骗局。

当麦道夫骗局被公开后,全美国哗然,包括好莱坞大导演斯皮尔伯格、欧莱雅集团继承人莉莉安娜·贝当古、西班牙女首富阿莉西亚·科普洛维茨在内的数百名个人投资者,以及众多的对冲基金、证券公司、银行都是麦道夫的客户,所有投资人的总损失超过500亿美元。

当然,作为一名投资银行家,麦道夫向客户支付的收益,完全不像庞兹那么不靠谱,仅仅为8%~10%,然而连续十多年10%左右的投资回报率,这绝对是顶级投资银行家才能够达到的神迹,而即使是专业人士也认为,这样的成果也完全是真实可以达到的,因此才会导致众多的专业投资机构和经济学家也深陷其中。

如果对比上述庞氏骗局和麦氏骗局,大家应该可以发现,尽管戏法人人会,招数各不同,但是基本的思想就是拆东墙补西墙,先向投资人许以有足够吸引力的投资回报率,然后通过用后人的投资拆补前人的收益的方式,把自己的投资游戏延续下去,最终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加入,获得更为丰富的投资资本,然后携款一走了之,或者宣布破产,导致投资人的投资化为乌有。

P2P在中国的危机

与上述两次外国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著名的金融骗局相比,当前国内的很多P2P网贷平台也是完全遵循着类似的游戏规则,它们通过向投资者许以没有安全保障的高回报预期,吸引投资者把资金投入自己的网贷项目。由于普遍缺乏对于网贷项目的完善而准确的资信评估,甚至很多P2P网贷完全成为中国式的民间非法集资的网络升级版,这也使得我国的P2P网贷逐渐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也许很多人在很多商业中心经常可以看到一些P2P网贷的宣传,它们往往强调投资的预期高收益。然而,如果没有对于资金运营的有效监督,没有对资金使用方的资信的合理评估,这种预期的高收益并没有办法变成现实,更多只是镜中月、水中花般虚无缥缈,这在很大程度上也验证了P2P在中国发展的困境。

正是由于制约中国P2P网贷发展的更多是其信用状况,以及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因此,2014年出现P2P网贷跑路潮后,一方面民众对于P2P网贷的投资也更为谨慎,而另一方面,幸存的P2P网贷平台更多强化了与银行、保险等金融实体的合作,希望通过这些民众信任度更高的金融实体,帮助投资者消除对于P2P投资的风险的顾虑。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这些银行或保险公司在利用自身的信誉为与之合作的P2P网贷提供背书和担保。

然而,P2P在融资方面的优势,正在于其相较于实体金融机构,在借款资格审核方面更为宽松,一方面可以保证由于信用不足或者缺乏实物资产担保而无法从银行金融机构获得融资的个人或企业,能够从P2P借款项目中获得资本,而另一方面,相对简化的借款手续,对于一些即使能够获得银行贷款的客户来说,在进行短期或者小额的流动性资本周转时,P2P借款也远较烦琐的银行贷款有吸引力。因此,如果过于强调P2P与银行的合作,让银行等正规军实现对P2P这类游击队的收编之后,那么P2P也就完全丧失了自己灵活、便捷的优势,转而在传统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领域与银行竞争,这完全是以己之短,攻敌之长,其失败的结局,则早已注定。

对于P2P网贷而言,2014年是一个关键的年份。P2P网贷也是规模经济最为明显的产业部门。在市场竞争中,显然经营规模越大的P2P企业,越容易赢得投资者的信赖,也更加能够建立起规范化运营的管理制度。即使是中国如此庞大的市场,也绝对不可能容纳数千家P2P网贷企业。通过大浪淘沙,淘汰众多不规范运营的P2P企业,保留数十家真正拥有科学的运营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的P2P领导企业,从实践中摸索出既能保证资本运营的安全性,又能维持资金运作的灵活性的科学发展道路,才是中国P2P未来的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