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唐宋八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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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区寄传◎

本文是一篇人物传记,通过叙述牧童区寄与两贼斗智斗勇,从而诛杀两贼,巧妙逃脱这一故事,塑造了一个少年英雄的形象。

文章叙述简洁明快。人物语言、动作描写凝练传神,给人生动逼真的印象,读其字如见其人。

此篇文章可谓事奇,人奇,文奇。

【原文】

柳先生曰:越人少恩,生男女,必货视之。自毁齿已上,父兄鬻卖,以觊其利。不足,则盗取他室,束缚钳梏之。至有须鬣者,力不胜,皆屈为僮。当道相贼杀以为俗。幸得壮人,则缚取幺弱者。汉官因以为己利,苟得僮,恣所为不问。以是越中户口滋耗。少得自脱,惟童区寄以十一岁胜,斯亦奇矣。桂部从事杜周士为余言之。

童寄者,郴州荛牧儿也。行牧且荛,二豪贼劫持反接,布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墟所卖之。寄伪儿啼,恐慄为儿恒状。贼易之,对饮,酒醉。一人去为市,一人卧,植刃道上。童微伺其睡,以缚背刃,力下上,得绝,因取刃杀之。逃未及远,市者还,得童大骇。将杀童,遽曰:“为两郎僮,孰若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郎诚见完与恩,无所不可。”市者良久计曰:“与其杀是僮,孰若卖之;与其卖而分,孰若吾得专焉。幸而杀彼,甚善。”即藏其尸,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缚牢甚。夜半,童自转,以缚即炉火烧绝之,虽疮手勿惮,复取刃杀市者。因大号,一墟皆惊。童曰:“我区氏儿也,不当为僮。贼二人得我,我幸皆杀之矣,愿以闻于官。”

墟吏白州,州白大府,大府召视,儿幼愿耳。刺史颜证奇之,留为小吏,不肯。与衣裳,吏护还之乡。乡之行劫缚者,侧目莫敢过其门。皆曰:“是儿少秦武阳二岁,而讨杀二豪,岂可近耶!”

【译文】

柳先生说:“越人缺乏恩爱,把生下的儿女看作商品。七八岁以上的小孩,父兄就卖掉他们,以贪图钱财。如果不满足的,就盗取别人家的孩子,把他们捆绑起来束住手脚然后卖掉。甚至已经长了胡须的人,因为力气不如别人,也被绑架卖掉被迫做僮仆。在大路上互相残杀已经成为风俗。有幸能长成强壮高大的,就去绑架那些力小体弱的。汉族的官吏利用这种情况为自己牟利,只要能得到僮仆,就对这种行为听之任之,不加追究。因此闽粤一带的户口逐渐减少。很少有人能逃脱这种为僮仆的悲惨遭遇,只有区寄以一个十一岁的孩子战胜了绑架的强盗,这真是奇事。桂管经略观察使的助手杜周士向我讲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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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牧归图

区寄是郴州地方的一个打柴放牛的孩子,当他在一边打柴一边放牛时,两个强盗将他绑架,把他双手反绑,用布堵住他的口,带到四十里以外的集市上准备出卖。区寄假装啼哭,做出小孩子常见的那种恐惧害怕的样子。因此强盗对他放松了警惕,两人畅快对饮,喝得酩酊大醉。其中一个去市上谈生意,另一个躺下睡觉,把刀竖插在道上。区寄暗中观察,见他已经睡着了,便背靠刀口把绳索在刀刃上用力上下摩擦,割断了绳子,于是拿起刀杀死了那个熟睡的强盗。逃出去不远,去集市谈生意的强盗回来了,碰上了区寄,非常惊讶,想要杀掉他。区寄急忙说:“做两个主人的奴仆,哪有做一个主人的奴仆好呢?他待我不好呀。你如果真能保全我的生命并好好待我,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谈生意回来的强盗思量了很久。暗想:“与其杀了这个奴仆,不如把他卖了;与其卖了他后两个人分钱,不如我一个人独得。多亏小孩杀了他,太好了。”立即将那个强盗的尸体埋了,把小孩押到了旅店里,捆绑得更加结实。半夜里,区寄移动身体,将绑手的绳子靠近炉火烧断,虽然烧伤了手也不怕,又取刀杀死了这个强盗。然后大哭大叫,惊动了整个集市上的人。区寄说:“我是姓区人家的孩子,不应该当奴仆。我被两个强盗绑架。幸而把他们都杀了,希望向官府报告。”

管理市场的官吏把这件事报告州官,州官又上报桂管经略使衙门,官府召见区寄,一看原来是个老实的小孩子。刺史颜证认为他与众不同,想把他留下来当小吏,区寄不答应。于是赐给他衣裳,派当差的护送他回家。从此以后,乡里那班专事抢劫绑架行凶的人,非常害怕,连正眼都不敢看他,更不敢经过他家门前。都说:“这孩子比秦武阳还小两岁,但却杀了两个强盗,哪能去惹怒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