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抗血吸虫病药及抗丝虫病药
一、抗血吸虫病药
环吡异喹酮,Biltricide。
①吡喹酮片【典】【基】【保甲】:0.2g、0.6g。②吡喹酮缓释片:0.2g。
本品为广谱抗蠕虫药,对日本血吸虫、埃及血吸虫、曼氏血吸虫单一感染或混合感染均有良好疗效。本品对血吸虫成虫有迅速而强效的杀灭作用,对幼虫也有作用,但较弱,对尾蚴、毛蚴也有杀灭效力。对其他吸虫如华支睾吸虫、姜片吸虫、肺吸虫有显著的杀灭作用,对各种绦虫感染和其幼虫引起的囊虫病、包虫病也有不同程度的疗效。当本品达到有效浓度时,可提高肌肉活动,引起虫体痉挛性麻痹,失去吸附能力,导致虫体脱离宿主组织,如血吸虫从肠系膜静脉迅速移至肝脏;在较高治疗浓度时可引起虫体表膜损伤,暴露隐藏的抗原,在宿主防御机制的参与下导致虫体破坏、死亡。这些作用可能与增加表膜对某些阳离子,尤其是Ca2+的通透性有关。吡喹酮损伤虫体表膜也可引起一系列的生化变化,如谷胱甘肽S-转移酶、碱性磷酸酶活性降低,抑制葡萄糖的摄取、转运等。吡喹酮的作用有高度选择性,对哺乳动物细胞膜则无上述作用。口服后约80%迅速吸收,0.5~1小时达血药浓度峰值。吡喹酮首过效应明显,形成多种无活性的羟基代谢物,仅极少量未代谢的原药进入体循环,故其生物利用度较低。门静脉血中浓度较周围静脉血药浓度高10倍以上。乳汁中药物浓度约为血药浓度的25%。t1/2约为1~1.5小时。主要由肾脏以代谢物形式排出。用于:①治疗各型血吸虫病:适用于慢性、急性、晚期及有并发症的血吸虫病患者,其特点为剂量小、疗程短、不良反应轻、有较高的近期疗效。血吸虫病患者经本品治疗后半年粪检虫卵转阴率为97.7%~99.4%。②预防血吸虫感染:皮肤涂搽0.1%浓度本品,12小时内对血吸虫尾蚴有可靠的防护作用。③华支睾吸虫病、肠吸虫病(如姜片虫病、异形吸虫病、横川后殖吸虫病等)、卫氏并殖吸虫病。④绦虫病(猪肉绦虫病、牛肉绦虫病、短膜壳绦虫病、阔节裂头绦虫病)、脑囊虫病。
①口服:A.治疗血吸虫病:1次10mg/kg,1日3次。急性血吸虫病连服4日,即急性期总量120mg/kg。慢性血吸虫病连服2日,即慢性期总量60mg/kg;小儿30mg/(kg·d),分3次服,共2日。急性期用此剂量,连用4日。B.华支睾吸虫病:总量为210mg/kg,可1日3次,连服3日。也可1次14mg/kg,1日3次,5日为1疗程;小儿50mg/(kg·d),分3次,共3日。C.姜片虫病:成人及儿童15mg/kg,顿服。D.卫氏并殖吸虫病:1次25mg/kg,1日3次,连服3日;小儿25~30mg/(kg·d),分3次,连服3日。以上治疗对<12岁的儿童应适当减量。E.绦虫病:a.猪肉绦虫、牛肉绦虫病1次10mg/kg,清晨顿服,1小时后服用硫酸镁。b.短膜壳绦虫病、阔节裂头绦虫病1次25mg/kg,顿服。c.脑囊虫病20mg/(kg·d),分3次服,9日为1疗程,总量180mg/kg(体重>60kg以60kg计),疗程间隔3~4个月。②局部给药:预防血吸虫病,皮肤涂搽0.1%浓度的本品,12小时内可较好地防止血吸虫尾蚴侵入机体。
①对本品过敏者及眼囊虫病患者禁用。严重心、肝、肾病患者及有精神病史者慎用。4岁以下小儿用药的安全性尚未肯定。②哺乳期妇女于服药期间,直至停药后72小时内不宜授乳。③在服首剂1小时后可出现头晕、头痛、乏力、失眠、恶心、腹胀、腹痛、腹泻、腰酸、关节酸痛、多汗、肌束震颤、期前收缩等,一般不需处理,于停药数小时至一、两天内即消失。少数病例出现心电图异常(房性或室性期前收缩、T波压低等)、氨基转移酶升高、中毒性肝炎等。诱发精神失常及消化道出血、脑疝、过敏反应(皮疹、哮喘)等亦有所见。④成年患者服药后大多心率减慢,儿童则多数心率增快。⑤本品应吞服,不宜嚼碎。⑥服药期间与停药后24小时内避免驾车和高空作业。⑦合并眼囊虫病时,须先行手术摘除虫体,而后进行药物治疗。
硝二苯胺异硫氰,7505。
①硝硫氰胺胶囊:25mg、50mg。②硝硫氰胺片:25mg。
本品对血吸虫成虫有杀灭作用,给药后第2日可见虫体全部“肝移”,对幼虫的作用较对成虫弱,较大剂量才能阻止其发育为成虫。可用于各型血吸虫病,对急性血吸虫病患者退热较快,疗效确实;对慢性血吸虫病效果也好,6个月后阴转率约为35.4%~80%;对有并发症的患者也可应用。此外,对钩虫病、姜片虫病也有效。
口服:①治血吸虫病,微粉胶囊6~7mg/kg,总量不超过350mg,分3次服,1日1次;固体分散片,总量125~175mg,分3次服,3日内服完。②治钩虫病,125mg,1日内服完,每次间隔2~4小时。
①精神病患者绝对禁用。有功能眩晕史者(如神经衰弱、癔症)相对禁忌。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肝炎患者、氨基转移酶升高者、大便多次孵化阴性者不宜用。②不良反应主要有消化道反应(腹胀、腹痛、食欲缺乏、恶心、呕吐、肝区压痛)及神经系统反应(头痛、头晕、失眠、多梦、神经衰弱综合征、肌无力、共济失调、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等),停药后可恢复。偶出现黄疸,可用一般利胆药及护肝药,多能较快恢复。
[附] 抗其他吸虫病药
硫双二氯酚,别丁。
①硫氯酚片【保甲】:0.25g。②硫氯酚胶囊【保甲】:0.5g。
本品对肺吸虫成虫和囊蚴均有明显的杀灭作用;对绦虫也有效,能使绦虫头节破坏溶解。用于治疗卫氏并殖吸虫病(肺吸虫病)、姜片虫病、牛肉绦虫病。对华支睾吸虫病疗效较差。
口服:①卫氏并殖吸虫病及华支睾吸虫病,50~60mg/(kg·d)(成人与小儿同),可将全日量分3次服,隔日服药,疗程总量30~45g。②姜片虫病,1次2~3g睡前顿服。③牛肉绦虫病,可将总量(50mg/kg)分2次服,间隔半小时,服完第2次药后3~4小时服泻药。
①严重心、肝、肾病患者及孕妇禁用。消化性溃疡患者慎用。②有轻度头晕、头痛、呕吐、腹痛、腹泻和荨麻疹等反应及感光过敏等,少数可能引起中毒性肝炎。③服本品前应先驱蛔虫和钩虫。
二、抗丝虫病药
海群生,Hetrazan,Banocide。
枸橼酸乙胺嗪片【典】【保甲】:50mg、100mg。
本品对丝虫的微丝蚴杀灭作用显著,在体内大剂量时对丝虫成虫(除盘尾丝虫外)也有一定的杀灭作用。对马来丝虫的作用优于班氏丝虫,对微丝蚴的作用优于成虫;在体外,乙胺嗪对丝虫的微丝蚴和成虫并无直接杀灭作用,表明其杀虫作用依赖于宿主防御机制的参与。乙胺嗪分子中的哌嗪部分可使微丝蚴的肌组织超极化,产生弛缓性麻痹而从寄生部位脱离,迅速“肝移”,并易被单核吞噬细胞系统拘捕;乙胺嗪也可破坏微丝蚴表膜的完整性,暴露抗原,使其易遭宿主防御机制的破坏。主要用于根治马来丝虫病、班氏丝虫病、罗阿丝虫病。也用于治疗盘尾丝虫病,因不能杀死成虫故不能根治。此外,本品尚可用于治疗哮喘和热带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对蛔虫感染也有效,但已为其他更安全有效的新型抗蠕虫药所取代。
口服:①治疗马来丝虫病,成人1次0.1~0.2g,1日0.3~0.6g,分2~3次服,7~14日为1疗程,间隔1~2个月,可应用2~3个疗程;大剂量短疗程法,1.5g顿服或于1日内分2次服,也可间歇服用2~3个疗程。②治疗班氏丝虫病,用法同前,亦可将总量3g于2~3日内服完,本法不良反应较重。③治疗罗阿丝虫病,小剂量长疗程法,1次2mg/kg,1日3次,连服2~3周,必要时间隔3~4周可复治。④治疗盘尾丝虫病,小剂量长疗程法,初始剂量宜小,1次不超过0.5mg/kg,第1日服1次,第2日服2次,第3日增至1次1mg/kg,1日服3次;如无严重反应,可增至1次2mg/kg,1日3次,总疗程14日。⑤预防,于流行区按5~6mg/(kg·d)服用6~7日;或按上量每周或每月服1日,直至总量达70~90mg/kg。还可在丝虫流行区域将本品掺拌于食盐中制成药盐(其浓度为1‰~4‰),间断食用数月,人体感染微丝蚴率明显下降。⑥哮喘,10mg/(kg·d),分3次服,日间宜于餐后服药。
①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有活动性肺结核、严重心脏病、肝病、肾病、急性传染病及孕妇、哺乳期妇女均应暂缓治疗。②合并消化性溃疡者可考虑用小剂量长疗程。肾功能不全和持续碱性尿的患者应适当减少剂量。③药物本身引起的不良反应轻微,可见头痛、乏力、恶心、呕吐、关节痛等,通常在几天内均可消失。④因成虫和微丝蚴死亡(尤其是马来丝虫)释出大量异体蛋白引起的过敏反应则较明显,表现为畏寒、发热、皮疹、关节肌肉酸痛、哮喘等,严重者可给予复方阿司匹林片及抗过敏药缓解症状。⑤几天后由于成虫死亡,尚可出现局部淋巴管炎、淋巴结炎。偶可引起脑病、盘尾丝虫病引起的失明。⑥有蛔虫感染者,用本品前应先驱蛔,以免引起胆道蛔虫病。
海正麦克丁。
①伊维菌素片:2.5mg、5mg、6mg。②伊维菌素胶囊:3mg。③伊维菌素咀嚼片:3mg。
本品属口服半合成的广谱抗寄生虫药,对各生命周期的大部分线虫(但非所有)均有作用。对盘尾丝虫成虫虽无作用,但可影响其微丝蚴在雌虫子宫内的正常发育,并抑制其从孕虫子宫内释放;对仅处于肠道的粪类圆线虫也有效。本品对微丝蚴的作用较乙胺嗪缓慢而持久,1次给药后,其杀灭微丝蚴的作用至少可持续1个月,说明可能有宿主的免疫机制参与。能迅速减少患者皮肤内的微丝蚴数量,但对眼角膜和前房内的微丝蚴作用较缓慢,故该部位的微丝蚴数量下降较慢。主要用于:①治疗盘尾丝虫病:本品为首选药,因不能杀死盘尾丝虫成虫,故用于该病时需持续治疗;本品可防止盘尾丝虫微丝蚴所致的眼部病变进一步发展,但不能根治。②治疗粪类圆线虫病也有很好效果。③治疗钩虫、蛔虫、鞭虫、蛲虫感染。④治疗罗阿丝虫病、马来丝虫病、班氏丝虫病、组织线虫幼虫移行症及疥疮。
口服:①治疗盘尾丝虫病:1次0.15~0.2mg/kg,顿服,治疗间隔为3~12个月,视症状和微丝蚴重现时间而定;儿童(15kg以上或5岁以上患儿)1次0.15~0.2mg/kg,顿服。如再次确诊,间隔3~12个月可复治。②治疗罗阿丝虫病:儿童0.3~0.4mg/kg,顿服。③治疗马来丝虫病及班氏丝虫病:儿童0.2~0.4mg/kg,顿服。④治疗粪类圆线虫病:0.2mg/kg,顿服。通常情况下无需加量,但需随访以保证根治。⑤治疗蛔虫、蛲虫感染:0.05~0.2mg/kg,顿服。⑥治疗钩虫、鞭虫感染:0.4mg/kg,顿服。本品宜于餐前1小时服用。
①对本品过敏者及孕妇禁用。体重不足15kg的患儿慎用。哺乳期妇女用药应权衡利弊。②不良反应发生率低,多表现为皮疹或瘙痒(皮内微丝蚴死亡所致)以及颈部、腋窝、腹股沟等部位的淋巴结肿痛;常见白细胞减少,在罗阿丝虫、班氏丝虫、盘尾丝虫病肠扭转治疗期间可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还可出现血红蛋白增多、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及血肿。可见腹痛、腹泻、食欲缺乏、便秘、恶心、呕吐等,也有氨基转移酶升高的报道。③据报道,有患者使用本品后出现视觉异常、眼睑水肿、虹膜睫状体炎、角膜炎、结膜炎、脉络膜视网膜炎等,通常较轻微,持续时间多不超过4日,不经糖皮质激素治疗可自行缓解。④粪类圆线虫病治疗期间,应多次检查粪便以确定感染是否已得到清除。⑤对于免疫缺陷者(包括HIV感染者)所患的肠道类圆线虫病,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以确定这类患者的最佳用药方案。可能需多次治疗,如每隔2周1次,但无法保证治愈。这类患者的肠道外类圆线虫较难控制,抑制疗法(如1月1次)可能有效。⑥过量使用可能出现共济失调、呼吸缓慢、震颤、眼睑下垂、活动减少、呕吐及瞳孔散大等,应尽快催吐及洗胃,如需要再给予导泻药及支持疗法。如出现明显低血压,应使用升压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