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起儿童玩火火灾事故调查谈对儿童的询问技巧
安宏雨
(武警学院消防工程系,河北 廊坊)
摘要:从两起影响较大的儿童玩火火灾调查入手,分析儿童心理、生理特点,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询问技巧,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儿童玩火;询问;技巧
1 引言
近年来,儿童玩火引发火灾呈逐年上升趋势,如何针对儿童各方面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询问提纲,提高询问技巧,依旧是每个火调人员不断探索的新课题。
2 两起火灾事故的基本情况及相同点分析
2.1 两起火灾事故的基本情况
2008年2月29日21时25分许,位于上海市普陀区某水产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过火面积435平方米,16个摊位受损,未造成人员伤亡。起火原因系77~78户店主陈某某的外孙女玩火引燃可燃物引发火灾。
2010年7月19日14时28分47秒,新疆乌鲁木齐市某居民自建房发生火灾,火灾造成12人死亡,17人受伤,过火面积约540平方米。起火原因系龙某玩火引燃可燃物引发火灾。
2.2 两起火灾事故相同点分析
两起火灾事故均因损失大、过火面积大在当地有很大的影响,特别是“7·19”新疆乌鲁木齐市某居民自建房较大火灾事故举国震惊。
两起火灾事故发生的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非常薄弱。“2·29”上海市普陀区某水产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2·29”火灾)属于批发市场,人流物流大,人群复杂,致灾因素多而复杂;“7·19”新疆乌鲁木齐市某居民自建房较大火灾(以下简称“7·19”火灾)发生场所为农民自建房,属于三级消防安全单位,加之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抵御火灾的能力较弱。
两起火灾事故原因均为儿童玩火所致,且两起火灾均发生在儿童暑假、寒假期间,具有一定代表性。
2.3 两起火灾询问过程
能够成功认定儿童玩火火灾事故,与对儿童采取的有效询问方法是分不开的。在“2·29”火灾事故调查的过程中,当对所有与火灾相关的人反复询问、论证后,矛盾的焦点就集中到77~78户店主陈某某的外孙女和外孙两个小孩身上。经商议,调查组先从小男孩开始询问。
在对小男孩的询问过程中,调查组明显感觉到他对此起火灾事故非常害怕,当调查人员跟他谈火灾以外的事物时,也沉默不语,或者不时的、紧张的看看坐在一边的母亲。当回转话题再次谈到此起火灾事故时,小男孩情绪失控,躺在地上哭闹,询问工作被迫停止。
调查组分析,可能此起火灾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小男孩亲眼目睹,受了很大刺激,心里极度紧张害怕,所以会出现情绪失控、哭闹、耍赖的现象。在接下来对小女孩的询问过程中,调查组非常注意,把笔录纸放在一边,先跟她交谈一些火灾事故以外的话题,跟她拉近距离,同时桌子上也放了笔、纸、小孩感兴趣的物品等,觉得小女孩对调查组的戒备心理放松,愿意交谈时,话题开始渐渐向此次火灾事故靠拢。调查组问了些试探性的话题,如“那天,你有没有看到火在烧呀?颜色红红的?”小女孩点头答“看见了”,见小女孩已开始回答问题,调查组稍微松了口气。在接下来的询问中,小女孩很“配合”的说出她和弟弟等三人在火灾发生当天下午在起火建筑二楼玩火的事实,至此,此起火灾事故原因一目了然。在“7·19”火灾事故调查的过程中,4岁儿童龙某某刚一开始也是沉默,调查组人员慢慢跟她聊一些别的话题,才慢慢消除龙某某对调查组的陌生感,配合调查组开展工作。
3 当代儿童的特点
首先要明确“儿童”这个词的定义: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一条的定义,“儿童多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缔约国对其适用之法律另有规定成年年龄低于18岁”。而我国自1990年8月29日在这个公约上签字以后,至今尚未在法律上对这个“定义”另有主张[1]。当前,处在社会转型期的儿童,在心理、语言表达、行为习惯方面都有自身的,并且打上时代、社会烙印的特点,这些特殊之处构成了儿童生理、心理、品德发展的重要基础。
3.1 儿童的心理特点
儿童爱活动、爱模仿、好奇心强、爱提问,还具有喜欢成功、喜欢被称赞、渴望得到同情、理解、支持、疼爱的心理等等。如果儿童的这些心理需求得到了满足,那么他的各方面发展都会快速进步,反之,可能就会给儿童的心理造成压抑,程度严重时,会导致儿童在品德上存在缺陷,或在性格发展上有偏激的现象,如打斗、骂人、攻击性强、胆小、抑郁、易怒、暴躁、怀疑等等。
3.2 儿童的语言表达特点
语言的本质,是思维的固化,儿童语言所反映的是儿童思维的具象,是儿童思维模式的固化格式。
儿童是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不久的新生命,对世界的认知处于最初阶段,也可以说是最原始的阶段。因此,他们对世界上所有事物的认识都是表面的、外在的、静态的,从而导致他们的语言具有形象性、单一性、色彩性、直线性等特点。
3.3 儿童的行为习惯特点
儿童有很强的好奇心,模仿能力强,精力充沛,这些就使儿童行为产生好动、随意、不确定的现象。如果有些儿童有逆反心理且胆大,其行为往往表现为顽劣、调皮。
4 对儿童的询问技巧
在火灾调查工作中,调查询问与现场勘查工作有着同等重要的地位。火灾调查询问是火灾调查人员深入发生火灾的单位、起火场所及有关联的部门,向发现火灾的人、报警人、当事人等有关人员了解发生火灾情况的行为,是获得勘查和认定起火原因证据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对于指引现场勘查,判断痕迹、物证,帮助发现痕迹、物证以及分析判断火情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2]。特别是作为特殊群体的儿童,对其询问时更要讲究询问策略。
4.1 采取多种手段亲近沟通,后做询问
火灾对儿童的心理影响是很大的,有些儿童受到这样的惊吓后也许会出现表情呆滞、记忆力减退甚至暂时性失忆的现象,因此对儿童进行询问时,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选派有亲和力的女民警在场协助询问工作;二是在询问地点放置一些儿童感兴趣的物品,如彩球、画图纸、彩笔等,如有条件,摆放玩具更加适宜,这样可以柔和询问室内的严肃气氛,使儿童尽快消除紧张情绪,拉近与办案人员的距离;三是可以通过儿童监护人消除儿童的惧怕心理;四是在询问前与儿童交流些火灾以外的话题,比如幼儿园里的情况、学习情况、最爱吃什么、玩什么等等,待儿童放松后方可开展询问。
4.2 从儿童心理、语言特点入手,打开询问局面
儿童最显著的心理特点就是希望得到表扬,特别是来自老师、家长的肯定[3]。在询问开始前,可与儿童展开学习上或脑筋急转弯、小游戏等方面的交流,在儿童得到胜利后,积极予以表扬,趁机拉近距离;同时也要根据儿童语言形象性、单一性的特点说儿童能够听懂的、最好是说“小孩子自己的话”,这样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4.3 对整个询问过程采取录音设备录音的手段固定证据
有些监护人认为:小孩子的话是不能作为证据的,如果小孩说错了话,日后可以翻供,这显然是不懂法律的错误想法。对未成年人作笔录,需要有监护人在场,笔录做完监护人签字后,就可以作为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了。因此,为把对儿童的调查取证工作做深、做细,也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翻供等麻烦,在给儿童做笔录时建议使用录音设备录音。推而广之,在火灾事故调查询问过程中,做关键证人的笔录时均建议使用录音设备固定证据。
4.4 采取有效措施分隔儿童与其监护人的种种暗示
监护人在场是给儿童做笔录的先决条件,同时也伴生一个问题:如果在做笔录过程中,监护人会给儿童种种暗示怎么办?这种暗示有隐蔽性,也许只有生活在一起的人才能发现并领悟。儿童是很容易受到来自外界特别是家长的种种暗示的,一个眼神、一声咳嗽,或是一个微笑的拉拉衣服的动作,都有可能成为一种暗示标记。往往遇到的情况都是:儿童在回答问题前会看看监护人,得到监护人的允许以后才会回答,或是做肯定或否定的动作,有这种暗示的存在就很难保证儿童证言的真实性。针对这种情况,询问时应适当增加询问人员,3~4个为宜,太多会给儿童心理造成压力。设置1人专项观察儿童和监护人之间的种种暗示,如有暗示,应提出警告或采取有效措施隔离,比如让监护人背对儿童或一人挡在监护人和儿童之间,这样方能避免暗示对儿童的影响。
4.5 以“简”代难,提问细致
美国在刑事诉讼中的询问技巧可以借鉴:一是使用简单字、简单问题;二是宁使证人逐句作答,避免长篇大论;三是段落清楚[4]。这些本人比较赞成。在给儿童做询问笔录时,遇到有价值的信息,询问人员一定要沉住气,简化问题,避免情绪激动,露出急切的表情,给询问工作带来负面影响。针对有价值的信息,也可以反复变换语句、形式询问,直至事实清楚,再无疑点即可。
参考文献
[1] 林栋. “蓝极速”的警世恒言[J]. 传媒论坛,2004,16-17.
[2] 祁小兵,廖志强. 浅谈火灾调查访问的方法与技巧[N/OL]. 新疆消防网.
[3] 章睿齐. 心理暗示,改变孩子成长方向的奇异力量[J]. 女性天地,2006,(2):48-49.
[4] 陈健民. 美国刑事诉讼中交叉询问的规则与技巧[J]. 法学,2004,(4):109-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