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西汉中期之权力斗争
第一章 霍光之出身、官历及与其专政时期重要人物之关系
霍光是骠骑将军霍去病之同父异母弟。霍去病母卫少儿,乃武帝卫皇后之姊。《汉书·霍光传》曰:
霍光字子孟,骠骑将军去病弟也。父中孺,河东平阳人也,以县吏给事平阳侯家,与侍者卫少儿私通而生去病。中孺吏毕归家,娶妇生光。(68/2931)
平阳侯家僮卫媪,所生子女皆平阳侯家僮仆,其女卫子夫为平阳侯家讴者。“平阳侯曹寿尚武帝姊阳信长公主。”武帝过其姊家,悦子夫,幸之,乃携之入宫。“子夫生三女,元朔元年生男据,遂立为皇后。”卫氏贵,子夫弟卫青后为大将军,姊少儿为詹事陈掌妻,姊君孺为太仆公孙贺妻。
霍去病以皇后姊子,年十八为侍中,从大将军击匈奴,有功,后为骠骑将军。霍中孺与卫少儿母子不相闻问,及霍去病长大,乃知其父为中孺。元狩四年,骠骑将军霍去病领兵击匈奴,路过河东,乃初见其父,及其回程,再经河东,因携其弟霍光到长安。此年(前119)霍光十余岁,则霍光生于公元前138年至公元前130年之间。
《汉书·霍光传》曰:
(霍去病)任光为郎,稍迁诸曹侍中。去病死后,光为奉车都尉光禄大夫,出则奉车,入侍左右,出入禁闼二十余年,小心谨慎,未尝有过,甚见亲信。(68/2931)
霍去病于元狩四年携霍光到长安,二年后,元狩六年,去病薨。光在去病死前已为郎,加官诸曹侍中,盖其时霍去病甚得武帝宠爱。至武帝崩,霍光于宫中为官凡三十余年。
霍光在武帝时之官衔为郎、诸曹、侍中、奉车都尉、光禄大夫。郎与光禄大夫是光禄勋之属官。“郎掌守门户,出充车骑,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皆无员,多至千人。”史书并无明言霍光曾为何种郎。大夫官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大夫掌论议,有太中大夫、中大夫、谏大夫,皆无员,多至数十人……太初元年更名中大夫为光禄大夫,秩比二千石。(19上/727)
所谓“大夫掌论议”,是大夫得参与朝廷之论议。在大夫之中,光禄大夫之地位秩禄最高。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官制,中大夫更名为光禄大夫。故霍光为光禄大夫,应在太初元年之后。
奉车都尉为皇帝身边安全侍卫官员之一,《汉书·百官公卿表》曰:
奉车都尉掌御乘舆车……武帝初置,秩比二千石。(19上/739)
至于诸曹与侍中,则是加官。诸曹是左曹与右曹之合称,史书或作左曹、右曹、左右曹,或作诸曹。加官诸曹者,“受尚书事”,加官侍中者“得入禁中”。受尚书事谓尚书处理过之行政公文及吏民章奏,呈上御览,诸曹得代为接受,并得对公文章奏之事项受顾问而表示意见。得入禁中者则是在皇帝之身边侍从。诸曹及侍中皆是皇帝之亲近臣。
武帝崩前,霍光以侍中奉车都尉迁为大司马大将军。霍光在其兄去病薨前已为侍中,甚有可能霍光在武帝时一直加官侍中。霍光在武帝时所领有的全部官衔皆是宫官之官衔,或谓中官或内官之官衔。霍光从未曾在政府行政系统中任职,而一直是中官。
霍光在宫内为官超过三十年,在武帝之政治中完全不见其踪迹,却在武帝崩前擢升为大司马大将军,受遗诏辅少主。此奇怪之现象或可作两种可能之解释:其一,霍光极为小心谨慎,从不涉及政治,尤其是从不批评武帝之政策。其二,武帝视霍光为僮仆,“倡优蓄之”。此所以霍光不为卫太子案牵连,尽管其人是卫氏家族之亲戚,而其开始为官亦是因为其与卫氏家族之关系。
巫蛊之祸之结果是卫太子之死亡及卫皇后家族之毁灭,追随卫太子诸人及与卫氏家族有关系者,皆见诛尽净。霍光却不但不受牵连,反而更受武帝之信任。《汉书·霍光传》曰:
征和二年,卫太子为江充所败,而燕王旦、广陵王胥皆多过失。是时上年老,宠姬钩弋赵倢伃有男,上心欲以为嗣,命大臣辅之。察群臣唯光任大重,可属社稷。上乃使黄门画者画周公负成王朝诸侯以赐光。后元二年春,上游五柞宫,病笃,光涕泣问曰:“如有不讳,谁当嗣者?”上曰:“君未谕前画意邪?立少子,君行周公之事。”光顿首让曰:“臣不如金日。”日亦曰:“臣外国人,不如光。”上以光为大司马大将军,日为车骑将军,及太仆上官桀为左将军,搜粟都尉桑弘羊为御史大夫,皆拜卧内床下,受遗诏辅少主。明日,武帝崩,太子袭尊号,是为孝昭皇帝。帝年八岁,政事壹决于光。(68/2932)
霍光于武帝崩后突然崛起,于宫内代年幼之昭帝行使皇帝之权,其事非常突然而奇怪。霍光行使皇帝之权力,一位宫官凌驾于政府行政系统高官如丞相、御史大夫之上,并为之领导,此是史无前例者。关于昭帝继承皇位之问题,将于下一章再详细讨论。今先厘清霍光与此时其他政治人物之关系,以便更为清楚了解武帝崩时之政治局势。
据上引《汉书·霍光传》,受武帝遗诏辅导少主之官员有四人,是为霍光、金日、上官桀、桑弘羊。又据《车千秋传》,受遗诏辅少主者尚有丞相车千秋注2《汉书》各《纪》、《传》互有详略,综合所言,不出此五人。此五人中,上文已述霍光及车千秋二人,今详述其他三人事迹。
注2《汉书·车千秋传》列举受武帝遗诏辅少主者亦是四人:霍光、金日、桑弘羊及车千秋(66/2886)。没有提及左将军上官桀。
据《汉书·金日传》,金日是匈奴休屠王之太子。元狩二年(前121),匈奴浑邪王注3杀休屠王,然后裹胁休屠王部落之人众降汉注4金日之父亲不降见杀,所以金日与其母其弟皆成为俘虏,“没入官,输黄门养马”,日时年十四。及长,身高“八尺二寸,容貌甚严”,其所养马肥壮,武帝召见,对答合意,即日“拜为马监,迁侍中驸马都尉光禄大夫。日既亲近,未尝有过失,上甚信爱之……出则骖乘,入侍左右”。
注3《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作“浑邪王”(111/2933),《汉书·金日传》作“昆邪王”(68/2959)。
注4参见《汉书·金日传》68 / 2959。亦参见《史记·匈奴传》110 / 2909,《卫将军骠骑列传》111 / 2933。
金日为人极为谨慎,其先养马,“武帝游宴见马,后宫满侧。日等数十人牵马过殿下,莫不窃视,至日独不敢”。及日贵,“赐出宫女,不敢近。上欲内其女后宫,不肯”。日长子“为帝弄儿,常在旁侧……其后弄儿……与宫人戏,日适见之,恶其淫乱,遂杀弄儿”(68/2959—2962)。
马通于平卫太子之乱有功封侯,后武帝知卫太子为江充诬陷,乃族诛江充。马通与其兄侍中莽何罗惧祸及,谋为逆。何罗藏刃入禁中卧内,金日知觉,搏擒何罗(68/2960—2961)。《金日传》又曰:
及上病,属霍光以辅少主,光让日。日曰:“臣外国人,且使匈奴轻汉。”于是遂为光副。光以女妻日嗣子赏……日两子,赏、建,俱侍中,与昭帝略同年。(68/2962)
按武帝临崩,以霍光等辅少主事,详下章《昭帝继承之问题》。金日嗣子金赏与昭帝略同年,则金赏于昭帝即位时年约七八岁。霍光以其女妻金赏,安排小童之婚事,明显为政治婚姻,盖欲借联姻与金日紧密团结。昭帝即位年余注5,金日病死。
注5《汉书·昭帝纪》:昭帝于后元二年(前87)二月戊辰即位,金日于始元元年(前86)九月丙子薨(7 / 217、220)。
上官桀“少时为羽林期门郎……上奇其材力,迁未央厩令”。武帝病,上官桀言之涕泣,“上以为忠,由是亲近,为侍中,稍迁至太仆”。太仆为九卿,此时上官桀在朝廷之职位高于霍光。武帝崩前,太仆上官桀为左将军,乃是“受遗诏辅少主”五人之一。上官桀素与霍光亲善,“桀子安取霍光女,结婚相亲”。上官安娶霍光女之时间,最迟不得晚于武帝崩前数年。昭帝初年,霍光秉政,于宫中代昭帝作决策,上官桀与其合作,“光每休沐出,桀常代光入决事”, “上官安有女,即霍光外孙”。昭帝始元四年,“诏召安女入为倢伃……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其时昭帝十一岁,上官皇后六岁,此婚姻必是霍光同意而安排者,盖为日后巩固权力之布局。
昭帝初年,霍光、上官桀初辅政,二人团结,一致对外。稍后,其权力地位已稳,渐有争隙,上官桀父子乃阴与燕王旦、鄂邑盖长公主、御史大夫桑弘羊结合,欲夺霍光之权。元凤元年(前80)九月,霍光以此数人谋反,尽诛之。
桑弘羊“洛阳贾人之子,以心计,年十三侍中……言利事析秋豪”。弘羊初入宫行走,当在武帝元狩年间(前122—前117)。稍后,约于元鼎年间(前116—前111), “桑弘羊为大司农中丞,管诸会计事,稍稍置均输以通货物”。元封元年(前110),桑弘羊为搜粟都尉,领司农,主持全国之经济财政事务,除继续盐铁专卖、均输等措施外,又推出平准与入粟补吏赎罪等改革。
盐铁专卖是盐与铁器的生产销售由政府独家经营。于产盐之地置盐官,出铁矿之地置铁官,分别负责煮盐与冶铁制造铁器等生产与销售。
均输与平准皆为平抑物价,减少政府之费用。原本各地官府各以所需,就地大量购买,造成当地物价大幅上升,所谓“以诸官各自市相争,物以故腾跃”是也。均输乃以大司农统筹全国官府之购物,“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各往往置均输盐铁官……而相灌输”。从物价较低之处购买,令该处物价不至太低;运往物价较高之处使用,既平抑该处物价,又省费用。此谓均输。然运输之费用太高,均输“或不偿其僦费”。故补之以“平准”,在同一地于物价过低时买而储之,俟物价过高时则卖出储物以平抑物价,均输与平准配合施行,必须大司农作全国之统筹。所谓“大农诸官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则卖之,贱则买之”。各项措施功效显著,武帝巡狩天下,“北至朔方,东封泰山……所过赏赐,用帛百余万匹,钱金以巨万计,皆取足大农”。此外,桑弘羊又推动入粟补吏赎罪之法,《汉书·食货志》又曰:
弘羊又请令民得入粟补吏,及罪以赎。令民入粟甘泉各有差……一岁之中,太仓、甘泉仓满。边余谷,诸均输帛五百万匹。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24下/1175)
自元狩年间至武帝崩,桑弘羊为朝廷服务三十余年,武帝后期之经济财务政策皆桑弘羊推动主持,武帝开边,通西域,开发岭南西南夷,诸多兴作,用度太奢,“皆取足大农”。武帝嘉桑弘羊为国兴大利,信之任之,屡赏赐之。及病笃,以搜粟都尉桑弘羊为御史大夫,并为辅导少主之五位大臣之一。
“(桑)弘羊自以为国兴大利,伐其功”,以为其得居高位乃因其数十年服务国家之功劳,又以为其功勋与效绩皆远胜霍光。其与霍光同为辅政大臣,然武帝崩后,霍光于宫内独擅大权,桑弘羊心中不服,二人之关系不甚和顺。再者,桑弘羊在财经界之声望与权威,亦使霍光感受不便。霍光乃使人攻击桑弘羊主持之财经措施,然后,安排其亲信部属主持大司农事务。桑弘羊怨恨霍光,乃与上官桀父子、燕王旦及鄂邑盖长公主合谋欲除霍光,而为霍光诛灭。
简单言之,霍光对与其同受遗诏辅政之重要大臣,态度因人而异。对毫无权力野心者,如丞相车千秋,霍光任其安居高位,尊敬赏赐之。对性格强而无害者,如车骑将军金日,霍光与之结为儿女亲家,亲近拉拢之。对欲分享权力乃至夺权者,如桑弘羊、上官桀,霍光诛灭之,即使是其儿女亲家如上官桀父子,霍光亦毫不容情。
霍光专政期间,任命担任重要官职之官员,皆是其朋友、部属及亲属。今遂一检视如下。
王莽,于《汉书》无传,其于武帝朝之官历事迹不见记录。《汉书·百官公卿表》载王莽于昭帝始元元年(前86)为卫尉。《汉书·百官公卿表》又曰:
卫尉,秦官,掌宫门卫屯兵。注师古曰:“《汉旧仪》云:卫尉寺在宫内。胡广云:主宫阙之门内卫士,于周垣下为区庐。区庐者,若今之仗宿屋矣。”(19上/728)
卫尉领皇宫之卫士,负责皇宫之外层守卫。卫士每年换班者数万人,为京城之重要武装力量,钱文子以为汉初南北军,南军即指卫尉所领率者。霍光于辅政之次年,即任王莽为卫尉,委以皇宫守卫之重责,后又转任右将军之职,至死乃罢。可见霍光极为信任王莽,二人关系密切。《汉书·武五子传》:燕王旦与其姊鄂邑盖长公主谋反霍光。旦“后谓群臣:‘盖主报言,独患大将军与右将军王莽。’”(63/2756)此语显示王莽掌握武装力量而又支持霍光。尚有一事可见王莽与霍光之关系:昭帝初年,霍光与上官桀用武帝遗诏封侯。《汉书·霍光传》曰:
时卫尉王莽子男忽侍中,扬语曰:“帝崩,忽常在左右,安得遗诏封三子事!群儿自相贵耳。”光闻之,切让王莽,莽酖杀忽。(68/2933)
遗诏封侯事,下文将详论。于此仅谓王忽冒失,口不择言,说出事实之真相。光怒责王莽,而不罢王莽之卫尉官职,可见霍光信任王莽。王莽杀其子,以示其坚决支持霍光。
王莽死后,霍光任命张安世为右将军。张安世父张汤,为武帝朝出名之酷吏,官至廷尉、御史大夫,以弄法得罪,自杀。“上惜汤,复稍进其子安世。”《汉书·张汤传》曰:
安世……少以父任为郎。用善书给事尚书,精力于职,休沐未尝出……上奇其材,擢为尚书令,迁光禄大夫。昭帝即位,大将军霍光秉政,以安世笃行,光亲重之。(59/2647)
霍光于其执政之次年,昭帝始元元年(前86),任命张安世为光禄勋,负责皇宫之中层守卫。六年后,元凤元年(前80),右将军卫尉王莽卒,左将军上官桀父子见诛,霍光乃加任张安世为右将军,光禄勋如故,为其副手。《汉书·张汤传》又曰:
会左将军上官桀父子及御史大夫桑弘羊皆与燕王、盖主谋反诛,光以朝无旧臣,白用安世为右将军光禄勋,以自副焉。(59/2647)
张安世“少以父任为郎”。其父张汤死于元鼎二年(前115),则安世初为郎必早于此年,至武帝崩,安世为郎、尚书、尚书令凡三十余年。霍光亦以同时于宫中为官三十余年,霍光与张安世二人大有可能于武帝崩前已认识甚久,甚至关系友好。昭帝即位之次年,霍光任命张安世为光禄勋,委于皇宫中层守卫之重任,显示霍光信任张安世。再者,张安世为人谨小慎微,毫无权力野心,亦是霍光重用张安世之原因。今举张安世之若干事迹以见其性格与为人,用以加强证明前述对张安世之评断。
张安世兄张贺尝为卫太子家吏,太子败,贺下蚕室,为宦者,后为掖庭令,有恩于宣帝。《汉书·张安世传》曰:
宣帝以皇曾孙收养掖庭。贺内伤太子无辜,而曾孙孤幼,所以视养拊循,恩甚密焉。及曾孙壮大,贺教书,令受《诗》,为取许妃,以家财聘之。曾孙数有征怪,语在《宣纪》。贺闻知,为安世道之,称其材美。安世辄绝止,以为少主在上,不宜称述曾孙。(59/2651)
所谓“曾孙数有征怪”,是谓皇曾孙有类似高祖真命天子之异征。安世禁止贺言其事,盖恐惹祸。
据《汉书·外戚传》,贺初欲以其女孙妻皇曾孙,以其弟安世之反对,贺乃为曾孙聘暴室啬夫许广汉女平君。其文曰:
贺弟安世为右将军,与霍将军同心辅政,闻贺称誉皇曾孙,欲妻以女,安世怒曰:“曾孙乃卫太子后也,幸得以庶人衣食县官,足矣,勿复言予女事。”于是贺止。(97上/3964)
张安世之坚决反对其兄以女孙妻皇曾孙,盖恐他人以为其欲借与曾孙联姻而有所图,疑其有个人野心。
昭帝崩,右将军光禄勋张安世迁车骑将军光禄勋。及霍光薨,御史大夫魏相推荐张安世代替霍光为大将军。《汉书·张安世传》曰:
“……(张安世)国家重臣也,宜尊其位,以为大将军,毋令领光禄勋事,使专精神,忧念天下,思惟得失。安世子延寿重厚,可以为光禄勋,领宿卫臣。”上亦欲用之。安世闻指,惧不敢当,请间求见,免冠顿首曰:“……诚自量不足以居大位,继大将军后。唯天子财哀,以全老臣之命。”……安世深辞弗能得。后数日,竟拜为大司马车骑将军,领尚书事。数月,罢车骑将军屯兵,更为卫将军,两宫卫尉,城门、北军兵属焉。(59/2648)
宣帝受张贺大恩,特别对待张氏家族,信任张安世。“两宫卫尉,城门、北军兵”几乎是京城及皇宫武装力量之大部分,授予张安世一人统领。宣帝以张安世“领尚书事”,得在宫内与宣帝商量决定大政。然越是如此,张安世越是小心谨慎。《汉书·张安世传》又曰:
安世……职典枢机,以谨慎周密自著,外内无间。每定大政,已决,辄移病出,闻有诏令,乃惊,使吏之丞相府问焉。自朝廷大臣莫知其与议也……其欲匿名迹远权势如此……安世自见父子尊显,怀不自安,为子延寿求出补吏,上以为北地太守。(59/2649—2651)
张安世之为人性格如此,霍光与其同在宫中任官三十余年,深知其不爱争名斗胜,而谨慎自爱,欲离权远势。此所以霍光任安世为右将军光禄勋,为其副手。张安世为右将军五年后,于元凤六年(前75)见封为富平侯,其封侯之原因为“辅政宿卫,肃敬不怠”。按汉制封侯之条件,是为军功、外戚、拜为丞相三者之一。张安世无此三条件之任何一项,其封侯是西汉极少之例外,明显是霍光给予张安世之特别好处。
张安世封侯后年余,昭帝崩。昭帝尚未葬,张安世迁车骑将军。霍光征立昌邑王为皇帝,二十七日后,又以王“行淫乱”为借口,废昌邑王,而召已沦为庶人之皇曾孙,立为皇帝,是为宣帝。霍光之废立皇帝,张安世听从霍光之指示,与光同进退。废昌邑王时,霍光主持逮捕昌邑王,张安世则指挥羽林骑,驱逐昌邑王之旧臣二百余人出宫,并逮捕送入监狱。张安世与霍光关系亲近,忠实执行霍光之意旨。
范明友是霍光之女婿。据《汉书·百官公卿表》:元凤三年(前78), “中郎将范明友为度辽将军卫尉,十二年迁”(19下/796)。宣帝地节二年(前68),霍光薨。次年,宣帝欲抑制霍氏之势力,范明友任度辽将军卫尉之职位凡十二年,于皇宫之防卫,威重权大,宣帝调动其职位,迁为光禄勋。数月后,范明友涉及霍氏谋反案,见诛。在霍光专政期间,范明友以霍光之女婿,领宫廷宿卫之卫士凡十二年。此外,尚有数位霍氏之子孙及女婿、孙女婿亦占据皇宫之重要职位。《汉书·霍光传》曰:
自昭帝时,光子禹及兄孙云皆中郎将,云弟山奉车都尉侍中,领胡越兵。光两女壻为东西宫卫尉,昆弟诸婿外孙皆奉朝请,为诸曹大夫,骑都尉,给事中。党亲连体,根据于朝廷。(68/2948)
霍光用子孙及诸婿领辖京城及皇宫之卫士屯兵,以确保其政权之安全稳固。
昭帝在位之最后一年(元平元年,前74),霍光任命赵充国为后将军,韩增为前将军。
赵充国曾是霍光之部属。《汉书·赵充国传》曰:
(赵充国)以六郡良家子善骑射补羽林……武帝时,以假司马从贰师将军击匈奴……(陷阵突围有功,)拜为中郎,迁车骑将军长史。昭帝时,武都氐人反,充国以大将军护军都尉将兵击定之,迁中郎将,将屯上谷,还为水衡都尉。击匈奴,获西祁王,擢为后将军,兼水衡如故。与大将军霍光定册尊立宣帝,封营平侯。(69/2971—2972)
赵充国于武帝后期为车骑将军长史,史书不载其时何人为车骑将军。昭帝元凤元年(前80), “(赵)充国以大将军护军都尉将兵击定”武都氐人。其时大将军乃霍光。按元凤元年击武都氐人之役,领兵之将军为执金吾马适建、龙頟侯韩增及大鸿胪田广明,赵充国为护军都尉,职掌监军,监护诸将。其时赵充国为霍光之亲信部下。其后赵充国为护军都尉兼中郎将、护军都尉兼水衡都尉。又据《汉书·匈奴传》曰:
(元凤三年,匈奴击乌桓。)大将军霍光欲发兵邀击之,以问护军都尉赵充国。充国以为“乌桓间数犯塞,今匈奴击之,于汉便……蛮夷自相攻击,而发兵要之,招寇生事,非计也”。光更问中郎将范明友,明友言可击。于是拜明友为度辽将军,将二万骑出辽东。(94上/3784)
赵充国为霍光之部属,亦是其军事顾问。霍光虽官至大将军,然一生未曾上过战场,赵充国则行伍出身,以军功显。霍光调赵充国入其幕府,参议军事。其后两人关系密切,霍光拔用赵充国为九卿、后将军。
韩增出身列侯世家,自幼富贵,为龙頟侯。《汉书·韩增传》曰:
增少为郎,诸曹侍中光禄大夫,昭帝时至前将军……增世贵,幼为忠臣,事三主,重于朝廷。为人宽和自守,以温颜逊辞承上接下,无所失意,保身固宠,不能有所建明。(33/1857)
韩增之性格与为人行事,褚少孙有如下记述:
夫龙頟侯曾为前将军,世俗顺善,厚重谨信,不与政事,退让爱人。(《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20/1059)
褚少孙以韩增为乡愿退让,不得罪人,不言政治,不争权利,保身固宠之代表人物。“增少为郎,诸曹侍中光禄大夫”,在宫内为官数十年,其与霍光必早已认识,霍光知其人之无害,放心任用其为前将军。
西汉之前半叶,丞相为皇帝决策之主要顾问,又领导与监督行政系统,执行诏令及日常之行政事务,丞相是政府中职位最高、权力最大之官员。但在霍光专政期间,丞相之重要性大为降低。此时期之丞相是车千秋(前89—前77)、王(前77—前76)、杨敞(前75—前74)、蔡义(前74—前71)及韦贤(前71—前67)五人。车千秋事已详本书之《导论》,今依次论述其他四人。
王以郡县小吏积功升迁为县令,盖为能吏。其人临危不乱,善与人交通。《汉书·王传》曰:
王……以郡县吏积功,稍迁为被阳令。武帝末……绣衣御史暴胜之使持斧逐捕盗贼,以军兴从事,诛二千石以下。胜之过被阳,欲斩,已解衣伏质,仰言曰:“使君颛杀生之柄,威震郡国,今复斩一,不足以增威,不如时有所宽,以明恩贷,令尽死力。”胜之壮其言,贳不诛,因与相结厚。胜之使还,荐,征为右辅都尉,守右扶风。(66/2887—2888)
从伏质死囚至与暴胜之“相结厚”,胜之返京即力荐王,为人灵活,与人交际之能力强,可以推想而知。为能吏,其为右扶风可见其事例。《汉书·王传》又曰:
(王)守右扶风,上……过扶风,宫馆驰道修治,供张办。武帝嘉之,驻车,拜为真,视事十余年注6。昭帝时为御史大夫,代车千秋为丞相,封宜春侯。明年薨。(66/2888)
注6《汉书·百官公卿表》:武帝征和四年(前89), “右辅都尉王为右扶风,九年迁”(19下/790)。而《王传》谓王为右扶风,“视事十余年”。《表》、《传》不同。按绣衣直指使者暴胜之逐捕盗贼,厚结王事在天汉二年(前99)(《武帝纪》6/204)。胜之返京即荐王,乃见“征为右辅都尉,守右扶风”。则王为右辅都尉十年,乃迁右扶风,唯其前以右辅都尉守右扶风若干时间,其守右扶风之时间与真除右扶风后之九年相加,或有十余年,《传》所言“视事十余年”,盖指此为言。
右扶风为三辅之一,三辅之治所皆在长安城内。西汉三辅最为繁剧难治,王守右扶风及真除右扶风,前后十余年,其为能吏,无可疑者,霍光必知其人。王自右扶风迁御史大夫,在昭帝元凤元年(前80),盖霍光拔擢之。三年后,元凤四年,丞相车千秋薨,王迁丞相。为丞相不足二年,薨注7。
注7《汉书·百官公卿表》:元凤四年,“二月乙丑,御史大夫王为丞相”;元凤五年,“十二月庚戌,丞相薨”(19下/797)。是王为丞相约一年又十一月。
王薨后凡十一月,霍光乃任命杨敞为丞相。杨敞是霍光之故吏,出身于大将军幕府。《汉书·杨敞传》曰:
杨敞……给事大将军莫府,为军司马,霍光爱厚之,稍迁至大司农。(66/2888)
杨敞为大将军霍光幕府之司马,霍光爱护而拔擢之为大司农,大司农主管全国经济与财政,为九卿之一。以秩千石之大将军幕府司马,擢升为秩中二千石之大司农,可谓超迁。前述桑弘羊事,谓霍光于始元六年召集贤良文学之士“议罢盐铁榷酤”,盖为打压桑弘羊在财经部门之威望,随后霍光即任命其部属杨敞为大司农,掌握财经部门。霍光喜爱杨敞,盖敞胆小怕事,凡事遵循其意旨。杨敞胆小怕事,有二事例可见。《汉书·杨敞传》曰:
元凤中,稻田使者燕苍知上官桀等反谋,以告敞。敞素谨畏事,不敢言,乃移病卧。(66/2888)
昭帝崩。昌邑王征即位,淫乱,大将军光与车骑将军张安世谋欲废王更立。议既定,使大司农田延年报(丞相杨)敞。敞惊惧,不知所言,汗出洽背,徒唯唯而已。延年起至更衣,敞夫人遽从东箱谓敞曰:“此国大事,今大将军议已定,使九卿来报君侯。君侯不疾应,与大将军同心,犹与无决,先事诛矣。”延年从更衣还,敞、夫人与延年参语许诺,请奉大将军教令,遂共废昌邑王,立宣帝。(66/2889)
据《汉书·百官公卿表》,昭帝始元六年(前81),大将军司马杨敞为大司农,元凤四年(前77)“二月乙丑,大司农杨敞为御史大夫”。元凤六年(前75)“十一月己丑,御史大夫杨敞为丞相”(19下/795—798)。数年之间,杨敞从大将军幕府官属官至丞相,上引《杨敞传》谓霍光“爱厚”杨敞,诚是。霍光之大将军幕府官属数十百人,杨敞特得霍光爱厚超擢。史书不言杨敞之才能治迹,仅谓其“素谨畏事”,不敢决断,有事亦不敢言。霍光爱之而特置之于官僚系统之最高职位,盖放心杨敞听从指示,对其权力毫无威胁。
杨敞为丞相不足一年,于元平元年(前74)八月己巳薨。蔡义继为丞相。”《汉书·蔡义传》曰:
蔡义……以明经给事大将军莫府……数岁,迁补覆盎城门候。久之,诏求能为《韩诗》者……上召见义,说《诗》,甚说之,擢为光禄大夫给事中,进授昭帝。数岁,拜为少府,迁御史大夫,代杨敞为丞相。(66/2898—2899)
蔡义盖亦大将军霍光幕府官属。据《汉书·百官公卿表》,昭帝元凤三年(前78), “光禄大夫蔡义为少府,三年迁”。元凤六年(前75), “十一月,少府蔡义为御史大夫,一年迁”。元平元年(前74), “九月戊戌,御史大夫蔡义为丞相”(19下/796—799)。《汉书·蔡义传》又曰:
义为丞相时年八十余,短小无须眉,貌似老妪,行步俛偻,常两吏扶夹乃能行。时大将军光秉政,议者或言光置宰相不选贤,苟用可颛制者。光闻之,谓侍中左右及官属曰:“以为人主师当为宰相,何谓云云?此语不可使天下闻也。”义为相四岁,薨。(66/2899)
蔡义与其前任一样,皆无任职地方长吏(县令、郡太守)之经历。蔡义于其晚年为少府三年,御史大夫一年,升任丞相,其行政历练不足,甚为清楚,且其年龄太老,健康不佳,体力不足于胜任丞相之职务,其人非丞相之佳选。难怪“议者或言光置宰相不选贤,苟用可颛制者”。
蔡义薨后,韦贤继任为丞相。韦贤以经学名家,号为大儒。《汉书·韦贤传》曰:
贤为人质朴少欲,笃志于学,兼通《礼》、《尚书》,以《诗》教授,号称邹鲁大儒。征为博士,给事中,进授昭帝《诗》,稍迁光禄大夫詹事,至大鸿胪……(宣帝立)徙为长信少府。以先帝师,甚见尊重。本始三年,代蔡义为丞相……时贤七十余,为相五岁,地节三年,以老病乞骸骨……丞相致仕自贤始。(73/3107)
霍光于宣帝地节二年(前68)三月薨。次年三月,韦贤以老病为由辞职,六月,御史大夫魏相代为丞相。
韦贤与其前任蔡义相同,拜相时皆是年事已高,两人又同是经师,少欲而无权力野心,两人居相位,皆无能力执行丞相之职权。宣帝准许韦贤辞职,开丞相致仕之先例,盖其欲用魏相为丞相,以夺霍氏家族之权。
综上所述,于其执政之初年,霍光重视四位与其同受遗诏辅导少主之大臣,努力与其建立紧密之关系。但是,当其儿女亲家左将军上官桀联合御史大夫桑弘羊等人欲夺权,霍光毫不手软,尽诛杀之。至于不欲争权者,如丞相车千秋,霍光则任其长居高位。
在其执政期间,霍光以己意选择任用诸将军与丞相。其人可分为二类:第一类是行事退让、不争权势者,或年纪太老、不胜繁剧者,如右将军张安世、前将军韩增、丞相蔡义与韦贤。第二类是霍光之亲戚、亲信或故吏,如右将军王莽、后将军赵充国及霍光之儿孙与女婿。丞相杨敞可列入二类,此所以霍光特别爱厚之。
霍光拔擢任用之亲近故吏甚多,较为出名而至高位者有大司农田延年、御史大夫丙吉及太仆杜延年。
霍光用人,以服从为先。萧望之事可见。《汉书·萧望之传》曰:
大将军霍光秉政,长史丙吉荐儒生王仲翁与(萧)望之等数人,皆召见。先是左将军上官桀与盖主谋杀光,光既诛桀等,后出入自备。吏民当见者,露索去刀兵,两吏挟持。望之独不肯听,自引出曰:“不愿见。”吏牵持匈匈。光闻之,告吏勿持。望之既至前,说光曰:“……今士见者皆先露索挟持,恐非……致白屋之意。”于是光独不除用望之,而仲翁等皆补大将军史。三岁间,仲翁至光禄大夫给事中。(78/3271—3272)
萧望之不屈于非礼,拒绝服从霍光自定之规矩,霍光乃不用望之。此事亦可旁证霍光拔擢安置于重要官职者,皆软弱怕事而服从者,或是年老无能之辈。
霍光之择用官员私心自用,可见霍光辅政时之专横与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