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思维论
自序
一派哲学的方法,足以决定一派哲学系统的内容。因而,如想探求哲学的真理,选取或发明一个正确有效的方法,却是必需。
此书是关于思维方法的一种研讨,但不是对于思维方法作历史的叙述或详尽的诠释,而仅仅是阐说我们所赞同的方法之要旨。
书中内容,首先提出一个关于哲学性质之诠说,次则辨核命题之类别与指谓(意义)之准衡。复次予演绎、归纳、辩证三者之关系以新的解释,而对于辩证法之基本规律作一较详的说明。凡所论述,虽有所依据,而半属臆说,未知果有当否,姑备一解而已。
此书原写成于民国三十一年春间,自一月十日写起,约三个月而完成。写成之后,藏置箧笥,至三十六年八月,又取出抄录一过。平日读书,喜简约之文,厌敷衍之词,因而每执笔则务求简赅,削去浮词,然矫枉过正,每有太简之失。此书写作于艰苦的生活之中,躬役柴水之劳,没有敷文衍词的时间,所以文字不免过简,这是希望读者原谅的。
三十七年八月十五日,张岱年于清华园
【附记】此篇是1942年春初写成的,意在阐说我所赞同的思维方法。篇中内容首先提出一个关于哲学的意义的解释,次则分析命题的类别与意义的标准,其次略说演绎、归纳与辩证法三者之关系,进而对于辩证法之基本原则作较详的说明,最后略说体验、解析、会通等三种常用方法之要领。凡所论述,虽非无所依据,而多逞胸臆,大胆提出自己的见解。当时认为哲学虽派别纷纭,不能取得一致的结论,但仍属文化发展之所必需,不同意哲学消灭论观点。当时认为实证主义者提出命题意义问题是值得注意的。传统哲学中关于绝对精神、世界意志等的命题确实是无意义的;但实证主义者认为“外界实在”、“物质是本原的”等命题也是无意义的,就陷于偏谬了。于是试图从唯物论的观点对于哲学命题及其意义标准提出一种新的诠释。当时对于辩证法的原则及其运用颇多思考,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见解,与流行的理论颇有不同,亦未敢自以为是,姑备一解而已。1981年2月重阅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