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政企关系“亲”上加“清”
监察部部长杨晓渡2017年3月18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7”经济峰会上表示,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正在形成新型的“亲”“清”政企关系。这里的“亲”是指政府和企业之间团结、协同、互相尊重;而“清”代表着清白干净,是指政府廉洁、企业规矩。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绕不开政企关系。因为“政”需要“企”来发展经济,而“企”需要“政”来提供好的服务,让企业健康发展。构建一种正常的政企关系,不仅有益于企业自身的健康蓬勃发展,而且也有助于形成一种风清气正、廉洁有序的政治生态。
一段时间以来,少数政府官员忘记了公仆身份,为一己之私利用手中权力设租寻租,插手工程建设和土地出让,搞利益输送、闷声发不义之财。也有一些企业家钻研各种“围猎术”,通过人情公关、走后门等获得各种照顾,有违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有的企业家在掌握经济权力之后,谋取政治上的权力。
近年披露的一些腐败案中,一个贪腐官员背后会有一个或几个企业家“朋友”,一些企业家背后也有一个或几个官员作为靠山。这一切,企业家冲着一个“权”字,贪腐官员觊觎着一个“利”字。比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刘铁男腐败案件中,有“裙带商人”倪日涛的影子;云南省委原副书记仇和,周围也被地产商人所“环绕”。
尽管政企关系也是一种人际关系,但政企关系又不同于一般的人际交往关系,依法依理应表现为一种规制和被规制的关系。作为一个官员,既不能不和企业家交往,不为企业家服务,和企业家“背对着背”;也不能和企业家“勾肩搭背”。换言之,政企之间既要“相濡以沫”,共谋发展,更要“相忘于江湖”,各行其道。
要让政企关系“亲”上加“清”,一方面,宜继续简政放权,精简办事流程,用好用活“两只手”,谨防“有形之手”过度干预市场,为企业市场松绑释压;另一方面,宜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促使关系型社会转向法理型社会,让构建“亲”“清”政企关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此外,应加强党内作风建设,加大治党管党力度,通过反腐败,可确保公权力正确行使,铲除腐败滋生土壤,使官商“不敢”勾结,更好地营造公平正义的市场秩序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