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鉴别
鉴定智力障碍是一个科学的评估过程,需要根据一定的要求和依据,由医生和心理学家来诊断,教师和家长可以为诊断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诊断的一般要求是,要强调早期发现,明确是否为智力低下,并分析病因,判断神经系统损害和智力低下的程度,需排除其他精神病如多动症、孤独症和精神分裂等,诊断评定还要为治疗、教育和特殊训练提供指导方针。
智力障碍的诊断依据包括三方面:一是有详细的病史,要了解家族遗传史,是否为近亲婚配,母孕期的高危因素、分娩年龄、疾病史和缺陷等;二是要进行系统的临床检查,包括神经系统检查、精神检查、生物化学和实验室检查,如脑电图、CT等;三是进行心理学诊断,包括发育评估、智力测验和社会能力评定。
在许多学校里,教师鉴别学生是否智力障碍,主要是通过他们的学业成绩。当一个孩子在学业上失败时,就要考察他失败的原因。通常,学生要被安排由学校的心理学工作者进行评估,来确定他失败的原因。评估主要包括美国智力障碍学会确定的儿童智力障碍的两个维度:儿童的智力发展和适应行为。
(一)智力评估
个体的智力评估仍是确定智力障碍的主要手段,尽管有时并不十分准确。
当一个孩子的分数显著低于98%的同龄人的分数时就被认为是智力障碍。目前常用的智力量表或测验有韦氏学前儿童智力量表(WPPSI)、韦氏儿童智力量表(WISC)和韦氏成人智力量表(WAIS)、中国比奈测验、绘人测验和瑞文推理测验等。由于对3岁以下幼儿进行智力测验比较困难,因此采用发展量表来评定婴幼儿的智力状况,多见的有格塞尔(Gesell)发展量表、丹佛(Denver)发育筛选测验、中国婴幼儿智能检查表和适应行为量表,等等。
(二)适应性行为评估
相对于智力评估,适应性行为的评估就更困难些,因为行为随环境的不同而不同,会出现一个孩子能良好地适应评估标准,却不适应课堂学习的现象。
美国智力障碍学会的儿童适应性行为标准与鉴定测评的是儿童对社会的适应性。大多数儿童在这些相同的尺度下表现良好,因为很少问及他们的学业及相关行为。但是一个总的评价量表应包括孩子们对学校环境的反映,毕竟他们很大一部分时间要在学校度过。适应性行为的评价要包括双重领域,即校内和校外都要涉及。
世界上第一个标准化的适应行为量表是由道尔于1935年编制出来的。由于美国智力障碍学会规定在智力障碍的诊断中必须评估儿童的适应行为,20世纪60年代以来,各种新的适应行为量表不断被编制出来。表4-2所列即为20世纪60—70年代较优良的适应行为量表。
表4-2 20世纪60—70年代最常用的适应行为量表
随着研究的积累以及对适应行为认识的不断深入,适应行为量表的质量也在不断地提高和完善。20世纪80年代以来,兰伯特等人修订的AAMD适应行为量表和斯帕罗等人修订的文兰适应行为量表从测量技术上看已经比较成熟。虽然这两个量表正如智力评估那样,仍需要不断完善,但是,这些量表已为教育工作者提供了许多有用的信息,在教育教学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表4-3)。
表4-3 20世纪80年代最优良的适应行为量表
适应行为的测量与智力测验是有区别的。首先,适应行为的测量比较强调日常的行为表现,而智力测验更强调思维过程的测量。其次,适应行为的测量着重于被试在日常生活中的一般表现,而智力测验则企图测量人的最大潜力。再次,在测量的方式方法上二者也有不同,智力测验是主试与被试面对面进行的,而适应行为的测量则是通过对被试很熟悉的第三方来完成的,不直接测量被试。
近年来,许多研究者在积极地探讨两种测量结果即适应行为与IQ之间的相关关系。大量的研究表明,二者之间的相关系数依所使用的量表、被试的类型及样本变异性的大小不同而不同。大多数相关性为中等强度(大约0.40~0.60),这表明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另外有人还发现,对于年龄小和机能水平很低的那些人,二者之间的相关性一般比较高。如果适应行为量表中包含了许多与学习技能有关的题目,二者的相关也会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