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私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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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以来,每个周末我会利用半天时间,与我指导的研究生(包括硕士生与博士生)进行一次案例讨论。2004年初,曾有研究生建议,将每次讨论的内容记录、整理后出版,我当时毫不犹豫地拒绝了。2010年底,在读博士生丁慧敏(现已获得博士学位)多次提出相同建议,并且承诺负责整理讨论内容,其他研究生也表示愿意承担将录音转换为文字的工作。于是,我便答应“试一试”。

2013年底,丁慧敏博士按照刑法学的体系,将2010年底至2013年6月期间的讨论记录进行了归纳整理。她整理后,我通览了全稿,在文字上作了少量修改,也删除了部分意义不大与表述不清的内容。此外,在整理过程中,既删除了相对简单案例的讨论内容,也删除了研究生的部分发言内容(书中标明的“学生”显然不是同一人)。我确实不知道本书是否具有出版价值,但我还是觉得会有读者希望“看一看”。

每次讨论时,大体上由我先描述案情,提出问题,然后围绕案例展开讨论。我的准备既不系统,也不充分,每次的讨论内容可谓随心所欲,五花八门。我之所以重点准备案例,是因为案例讨论最能训练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而学生最缺乏的也是这种能力。当然,在讨论过程中,研究生也会提出他们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特别需要向读者说明的是,在讨论过程中,不管是研究生的发言还是我的发言,都是没有经过准备的,大家畅所欲言,无所顾忌,所以,作为讨论内容整理而成的本书,一定错漏无穷,舛误尽显。如能得到读者的不吝指教,我一定好好“改一改”。

特别感谢丁慧敏博士!也十分感谢参加讨论的所有研究生!至于今后是否继续出版讨论内容,我还要“想一想”。

张明楷

2014年2月18日于清华明理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