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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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前言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如所周知,自战国开始,两千多年间,封建地主阶级先后推出了各国国君,以及全国统一以后的皇帝,作为最高政治代表,赋予至高无上的权力,以保护自己的政治经济利益。同时为使君主能有效地行使这一至高无上的君权,又根据奴隶主阶级统治的经验,建立了宰相制度。

宰、相之名分别见于殷周及春秋之时,1但连称则始于战国。《庄子·盗跖》将“宰相”视为贵人,与“天子”并列。《韩非子·显学》提出“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吕氏春秋·制乐》又说:“荧惑者,天罚也……祸当于君,虽然,可移于宰相。”宰相之名一再出现。自此以后,一直沿用于整个封建社会。

但是,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上,除了辽代之外,“宰相”一直只是一个习惯用语,用以指辅佐皇帝行使权力,处理国家政务的主要官吏,而从来不是一个正式官名。在两汉魏晋南北朝究竟哪些官吏是宰相,哪些官吏不是宰相,往往没有明确的法令规定,因而当时和后来也就存在不同看法。大体说来,西汉的三公是宰相,从无争论;东汉的三公虽然当时已有人把它视为“备员而已”,2但一般仍不否认它基本上是宰相。如《文献通考·职官三》案语:“自后汉时虽置三公,而事归台阁,尚书始为机衡之任。然当时尚书不过预闻国政,未尝尽夺三公之权也。”可是涉及魏晋南北朝的宰相,则分歧颇大。

有的说,魏晋的中书监、令是宰相。

《通典·职官三》:魏晋“中书监、令常管机要,多为宰相之任”。

《文献通考·职官三》:“至魏晋以来,中书、尚书之官始真为宰相。……盖是时凡任中书者,皆运筹帷幄,佐命移祚之人;凡任三公者,皆备员高位,畏权远势之人。而三公之失权任,中书之秉机要,自此判矣。”

有的说,南北朝的侍中多为宰相。

《通典·职官三》本注:“侍中职任机务之司,不必他名,亦多为宰相。”

《宋书·王华传》:为侍中,“及王弘辅政,而弟曇首(侍中)为太祖所任,与华相埒。华尝谓己力用不尽,每叹息曰:宰相顿有数人,天下何由得治!”

《历代职官表》卷二宋齐梁陈条按语:“侍中参掌机密,亦为相职。”

同书后魏条按语:“侍中称为宰相。”

有的说,魏晋南北朝的尚书令、仆射或录尚书事是宰相。

《晋书·贾充传》:为尚书令,荀勖曰:“公,国之宰辅。”

《晋书·何充传》:以骠骑将军,录尚书事,“居宰相,虽无澄正改革之能,而强力有器局”。

《历代职官表》卷二宋齐梁陈条按语:“宋齐而降……惟尚书任总机衡,为宰相之职。”

《北史·外戚胡长仁传》:为北齐齐州刺史,派人谋刺尚书左仆射和士开,未成,敕“责长仁谋害宰辅,遂赐死”。

以上众说,也有交错。如《文献通考》承认魏晋之时中书、尚书长官都是宰相;《历代职官表》则认为宋齐而降尚书长官、侍中俱为宰相等。但也有排斥。如《通典》《文献通考》俱不言魏晋侍中,北朝中书监、令为宰相等。总之,纷纭混乱,莫衷一是。

据此,《通典》概括出一种巧妙的调和说法:“按自魏晋以来,宰相但以他官参掌机密,或委知政事者,则是矣,无有常官。”3就是说,不像汉代固定以三公为宰相,而视皇帝委任谁知政事,参掌机密,谁就是宰相:或中书,或尚书,或侍中,甚至其他官吏,变化甚多。4

实际情况是不是这样呢?否!

举一个最明显的反证。《南史·恩幸传》:宋孝武帝“亲览朝政,不任大臣,而腹心耳目不得无所委寄”,信任中书舍人戴法兴、巢尚之,“凡选授、迁转、诛赏大处分,上皆与法兴、尚之参怀”。按照杜佑的标准,岂非孝武帝在位十年中宰相是戴法兴、巢尚之?依此类推,不但南北朝许多宰相桂冠将归诸恩幸、阉宦,而且连两汉三公的宰相地位也保不住了。《汉书·佞幸石显传》:汉元帝信任中书令石显,“遂委以政,事无小大,因显白决,贵幸倾朝,百僚皆敬事显”。石显前后得宠十余年,直到元帝死去。是否可以说这一段时期的宰相是石显,而不是丞相于定国、韦玄成等人呢?或者退一步说,是石显与于定国、韦玄成等人并相呢?到现在为止,似乎还没有这种主张,包括杜佑自己。

可见,或者是杜佑此说贯彻到底,则举凡皇帝身旁大小臣工、佞幸、宦官、小吏,都有可能随时转化为宰相,同时一不合皇帝心意,又可随时转化为非宰相,恢复原来身份,如此则实际上等于没有宰相,宰相制度变得极不稳定,失去了意义。或者是杜佑此说在某些人身上不能适用,这些人虽参掌机密,被委知政事,也不算宰相,如此则杜佑此说便不具备普遍性,蕴含着内在矛盾,因而也就没有多大价值,不足为据。二者必居其一。

那么,两汉、魏晋南北朝的宰相究竟是谁呢?特别是,如何在理论上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理解古代宰相制度,以及种种矛盾现象(如既设三公、录尚书事等为宰相,又赋予他官或佞幸以某些相权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