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为什么社会科学研究做得很容易,文章很高产?
在中国的社会科学领域,如果一些学者比较有想法同时又比较勤奋的话,一年之内发表十几篇甚至是数十篇论文是不成问题的。我所了解到的确实有一年发表十几篇甚至几十篇论文的学者。甚至有报道,社会科学某领域大三学生一年发表了13篇论文。[7]与此同时,绝大多数高校对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数量都有明确的要求,通常要求硕士要发表1—2篇论文,博士要发表2—3篇论文;对在职教师每年发表论文的数量也有明确的要求,通常也在2—3篇论文左右。与此同时还对论文发表在哪类刊物上有明确的要求。这里不是说发表了这么多论文不好,而是说社会科学领域做研究、写论文和发表论文似乎并不是很困难。
难道做社会科学研究就这么容易吗?据我了解,在国外社会科学领域“高产”教授通常平均一年能够写两篇论文、发表一篇论文;在美国对硕士和博士在读期间发表论文并没有任何要求,因为做一项社会科学研究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而且写出论文来并能够发表就更不容易。
美国有比较成熟的博士后制度,中国为了学习美国的经验,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也引进了博士后制度。但是做博士后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在国内并不十分明确。某高校一位负责博士后项目多年的工作人员曾跟我谈过她的困惑。该高校实施博士后制度以来,有很多著名高校的正教授,甚至是部队的将军来学校做博士后,而且当时一些学校给博士后的待遇比在校工作的教师还要高,甚至分给两室一厅的房子。她不知道博士后到底是干什么的,如何定位博士后,也不知道这些人来做博士后的目的是什么。在中国,很多人会错误地认为,获得博士学位并不是获得了最高学位,而只有拿到博士后才算是最高了,甚至还有人在自己的名片上标注出自己是“博士后”。
然而在国外做博士后的人都十分清楚自己的目的和定位。在美国如果博士毕业后去企业或进政府部门工作是不需要做博士后的,只有博士毕业后想进入高校当老师或做研究人员才需要做博士后。原因是美国的博士生在校期间并没有要求他们发表论文,而且也很少有人能够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因为发表学术论文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在读博士生往往还不具备发表论文的资格和水平。然而,美国的研究型大学对于招录的年轻教师又要求必须发表过论文,因为学校需要依据论文的情况来判断这个人是否适合当老师、做研究。为了使二者能够对接,就创建了博士后制度,即让那些想进入研究型大学工作的博士毕业生在博士后期间修改和整理他们的毕业论文,将其改写成适合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并在这期间投稿并发表。由于发表论文的周期通常会在一年左右,甚至要超过一年,所以美国正式的博士后项目均设置为两年,而且这两年不需要给任何人打工,也没有具体的工作任务。这期间如果有人提前发表了论文并找到了相应的工作,甚至会提前出站,结束博士后研究。当然,美国学校也有一年的博士后项目,这类项目通常是某个导师为了找人帮助做研究,从自己的科研经费中出钱,并以博士后的名义来招人。在美国做博士后的人绝大多数都是博士刚刚毕业的人,也有个别人找到了一些比较差的大学的助理教授职位,同时在研究型大学做博士后,几乎没有已经成为副教授或教授的人再到大学做博士后的。在美国,有些学校把博士后归为学生,也有的学校把博士后归为研究人员,严格说来博士后是介于学生和教员之间的。实际上,做博士后的人并不一定是博士中学术做得最好的人,真正的“牛”人是那些在博士期间就已经在比较好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了论文,且在博士毕业时就已经找到了tenure track[8]职位的人。
如果比照美国的情况,中国实际上没有必要设置博士后制度,因为中国毕业的博士在校期间都发表过学术论文,而且还不止是发表一篇;好一点的学生会发表5—6篇论文。如果这些学生想去大学工作,是不需要再做博士后了,因为论文已经可以证明他是否可以在大学工作了。所以,在中国设立博士后制度的目的并不明确,不仅博士后本人,甚至博士后指导教师也不知道这些博士后在两年期间应该做什么,他们既不需要上课,也不需要发更多的论文,后来就变成了给指导教师打工,美其名曰为了提高从事科研的能力。近年来,很多大学把博士后作为招收教员的考察期,要求如果毕业的博士生想到本校工作,必须先进入本校的博士后工作站,为单位工作两年后,再决定是否可以留校。很明显,做博士后的目的已经变了。
上述的一些“奇怪现象”,只是表面上看似乎比较奇怪,但是当我们真正了解了中国社会科学存在的问题以后,就不会再感到奇怪了。而这些问题的本质都与中国的社会科学“到底是不是科学”、我们是否以一种科学的方式来看待社会科学或从事社会科学研究有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