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区域金融创新研究:效率差异、环境影响与空间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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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研究的意义

金融业既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经济运行的核心与枢纽。对于处在转轨阶段的国家来说,金融业在促进经济结构转变方面占有重要地位,金融业的创新是推动金融发展、经济繁荣乃至社会进步的主要动力之一(裴长洪,2009)。随着我国经济结构和发展水平呈现出多层次、多梯度的区域性特征,金融业的创新在全国范围内的区域性特征也开始凸显,一个重要的表现是在宏观经济政策引导下区域金融创新举措不断涌现,如成立天津滨海新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深圳推出金融创新措施等,从最初的构想到一系列金融政策的相继出台,标志着区域金融创新在制度层面的突破。因此,区域金融创新对整个中国经济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这种深远的影响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实依据:

首先,区域金融的发展存在差距。无论是金融机构的地区分布还是金融机构的存贷款数量,金融资源在区域间的布局日趋不平衡,特别是1997年后,大量金融活动向中心城市集中,加剧了区域金融失衡的态势(陆远权等,2012)。从银行业资产总额占比来看,东部地区占58.4%,中部地区占15.3%,西部地区占19.3%,东北地区占7.0%。其中,广东、北京、江苏、上海、浙江的银行业资产总额均超过10万亿元。从金融机构就从业人数占比来看,东部地区占45.2%,中部地区占20.3%,西部地区占23.8%,东北地区占10.7%。数据来自《2014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这些统计数据表明我国金融资源分布的区域不均衡状况是比较严重的。

其次,在金融发展存在差距的情况下,金融创新成为各省(区、市)解决区域金融差异的主要手段。为提高中国各省(区、市)经济地位及实现发展目标,缩小区域间金融发展的差距,各省(区、市)均在积极推进金融创新。有学者采用基尼系数和泰尔指数衡量我国区域金融的效率差异,发现我国金融效率整体水平较低,金融效率在区域间的差异较大,并且金融效率差异呈现出二阶段特征。王小鲁和樊纲(2004)、万广华(2004)、姚耀军(2010)的实证研究显示,中国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的经济发展存在差异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宏观政策常以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地区作为金融改革试点。宏观政策上的先行优势(区域金融创新)一方面促进了这些地区的金融发展,另一方面拉开了它们与处于金融改革滞后期的中西部地区的金融发展差距(张杰,2003;陆远权等,2012)。由于先行优势和试点效应的存在,越是在金融改革活跃的时期,区域金融创新的影响越显著。特别是在2004年金融改革着力推进之后,各省(区、市)之间的自然禀赋因素对金融发展差异的贡献也大幅增长。

最后,中国各省(区、市)金融业的创新伴随着区域间的金融竞争与合作。各省(区、市)金融创新实际上是对金融资源进行配置与调整,然而在金融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区域间的竞争不可避免。竞争的一个主要表现就是区域金融中心的积极建设。同时区域之间的合作也如火如荼,例如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经济圈,这种区域之间的经济合作一方面依附于与北京、上海、广州等中心城市的地理距离,另一方面依托于金融资本在几个区块之间的流动,它们发挥了紧密联系的作用机制,并形成了区域之间竞争与合作并存的局面。

因而,从区域层面考量金融创新,重视区域制度、经济、文化等在金融发展中的作用,可为金融创新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和方法。我国各地区在经济、文化、历史和制度等方面的差异决定了金融创新的供给和需求,金融创新的作用机制、扩散效应也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张玉喜,2008)。因此,沿用以往的金融创新理论,并以区域同质性为假设前提的金融创新供给政策不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演进规律。利用区域经济发展的理论对金融创新进行研究,是对传统理论的探索和突破,对促进金融发展和区域经济增长具有深远意义。

金融创新本身多发生于微观金融机构,与消费者或企业密切相关(佟家栋等,2011),同时,人们也关注它的宏观效应。但鲜有学者对中观层次的金融创新以及金融创新的影响进行研究,这可能是由于人们对金融创新到中观经济的传导机制不甚清楚。笔者根据自己的了解,试图从以下方面对区域金融创新展开研究:首先,明确论述金融创新在区域层面的表现机理,主要解决区域金融创新差异问题,同时运用数据包络方法测度区域金融创新;其次,运用三阶段数据包络分析方法研究外部环境因素对区域金融创新的影响;第三,研究区域金融创新在空间上的集聚效应,并检验区域金融创新与竞争之间的关系;最后,检验区域金融创新带来的经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