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家西部开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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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综述篇

西部大开发2016年工作综述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推进西部大开发再上新台阶。《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和各领域“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加大向西部地区支持力度。初步测算,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8.2%,增速继续领先各大区域。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取得新进展,一批重大标志性工程开工建设,生态建设与民生保障进一步加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

外贸进出口总额16991亿元,部分省份回暖明显;截至9月份,实际使用外资417.6亿元,同比增长18.2%;非金融类对外投资76.2亿美元,同比增长19%。前9个月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额4723.8亿元。重点工作如下。

(一)鼓励先行先试

设立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和广西凭祥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安排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专项2亿元,积极推进试验区建设。在重庆、四川、陕西新设自贸试验区。在重庆、成都等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设立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在贵安新区、西咸新区等地开展服务贸易发展试点,研究建立试点评估机制。设立重庆江津、内蒙古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支持重庆、陕西等地率先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试点。

(二)促进往来便利

开展《外商投资中西部优势产业目录》修订工作,进一步增加鼓励发展的条目。促成中国吉隆—尼泊尔热索瓦口岸恢复开放。在广西凭祥友谊关、甘肃兰州等开展口岸签证工作。开展中外双方海关联合监管,建立多式联运海关监管模式。推动阿拉山口口岸停收过境中欧班列进出口货物口岸服务费。

(三)推动交流合作

举办第16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第5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6年年会等大型活动。外交部举办省区市全球推介会。宁夏与阿曼有关方面签署建设杜库姆经济特区中国产业园合作协议。

二、全面改革进一步深化

(一)中小城市改革全面开展

指导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安排28.1亿元支持试点地区建设。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强化中小城市改革试点上下联动工作机制。

(二)能源水利改革继续实施

研究编制新疆能源综合改革方案,批复贵州等10省份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积极推进第一批12项重大水利工程开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试点工作,在宁夏等试点省份开展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开展嘉陵江、赤水河等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

(三)金融国资改革稳步推进

全面落实金融机构和企业本外币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各项工作,提高金融机构和企业跨境融资自主性,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动征信体系建设,规范发展社会征信机构,优化信用环境。研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管理体制、国资国企等重点改革问题。

(四)社会民生改革力度加大

重庆、四川、陕西、青海、宁夏纳入国家综合医改试点,呼和浩特等78个城市纳入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7.6亿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社区(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等综合改革。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全面展开。内蒙古呼伦贝尔、陕西韩城等8市县列入首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

三、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

(一)交通运输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利用现代物流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大型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为引领西部地区优化集疏运网络、加快技术装备更新改造,在重庆、成都等地开展第一批多式联运示范项目6个。推进集装箱铁水联运,建设沿海港口内陆场所。将广西桂林、四川泸州纳入第一批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

公路方面。安排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1406亿元支持公路建设,占全国比重增至70%。惠水至罗甸、茶卡至格尔木等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渭源至武都、蒙宁界至中宁段改扩建等高速公路项目开工建设。大力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通建制村硬化路、西藏通县油路以及国防道路建设。

铁路方面。截至10月底,通过中央基建投资和车辆购置税资金等渠道安排资金273亿元。渝万高铁、沪昆高铁(贵阳至昆明段)等项目计划建成通车;银川至西安高铁、成都至贵阳铁路等项目加快建设。截至目前,西部地区铁路营业里程达4.8万公里。

民航方面。截至10月底,安排民航发展基金106.2亿元。客货邮吞吐量、飞机起降架次同比增速高于全国水平。成都新机场、贵阳机场三期扩建等项目开工建设,且末、二连浩特等机场迁扩建工程基本完成。大力支持空管区域保障、中小机场公共服务、通用航空和支线航空等,进一步扩大航权开放。

水运方面。截至10月底,安排港口建设费收入补助地方资金15.8亿元,支持内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约5.7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长江经济带港口集疏运通道和综合交通枢纽等建设。安排7.5亿元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建设。安排3.1亿元资金支持北海港铁山港区航道疏浚二期扩建工程建设。

邮政方面。截至9月底,邮政行业业务总量和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6.4%和28.8%,增速显著高于上年同期。其中,快递业务量同比增长58%。区域间和城乡邮政普遍服务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邮政机要通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重庆、陕西等地快递下乡取得显著进展,乡镇快递网点覆盖率已超过90%。

(二)能源水利通信保障能力继续增强

能源方面。能源局列入新开工重点能源工程47项,估算投资规模约3145亿元,其中已开工20余项。推动水电、风电、光电等清洁能源开发工作。加强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提高偏远地区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支持煤矿安全改造、瓦斯治理和新疆煤田火区治理。开工建设楚雄—攀枝花天然气管道等一批重大工程,建成年接收能力300万吨的广西LNG项目等。

水利方面。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水利投资406亿元,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开工建设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甘肃红崖山水库加高扩建等12项重大水利工程。安排中央投资18.4亿元,建设经批准的省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规划内项目。水利部安排中央水利建设投资656.4亿元,主要用于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中小河流治理等。

通信方面。实施宽带发展2016年专项行动,升级改造通信基础设施。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支持偏远地区和农村地区宽带发展。前3季度,基础电信企业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01.4亿元,光缆线路总长达817万公里,移动通信基站逾150万个。在贵阳设立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支持贵州大数据战略。在新疆霍尔果斯、云南瑞丽、西藏吉隆设置国际通信信道出入口局,建设我国到哈萨克斯坦、缅甸和尼泊尔的陆地光缆系统。

四、城乡统筹进一步优化

(一)积极支持重点园区建设

经国务院批准,在南宁等省会(首府)城市设立城市新区,在四川、西安设立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同意重庆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指导编制重点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二)优化布局城镇体系

经国务院批准,西藏山南、新疆哈密撤销地区设市,云南泸水撤县改市。适当放宽民族自治、边境口岸、主导或支柱产业为旅游业的地区设立县级市的条件。37个镇入选第一批中国特色小镇。开展少数民族特色小镇试点建设工作,将少数民族特色小镇纳入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范围。同意广西、陕西开展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修改工作。

(三)强化户籍制度及用地指标保障

加快户籍制度和居住证制度改革政策“双落地”,推动重庆、四川、贵州、甘肃、青海、内蒙古出台居住证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放宽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限制。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在全国计划总量减少的情况下,下达西部用地计划指标比上年增加11.7万亩。

(四)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支持包头等8个城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2016年计划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822公里,投资648亿元。

五、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快

(一)大力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

下达专项建设基金262.2亿元,支持224个项目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拉动社会总投资3382.2亿元。重点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医药、军民结合、循环经济等领域,支持内蒙古、贵州等创建第七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支持重庆开展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的智能汽车与智能交通应用示范。支持贵州、内蒙古、重庆、四川、西藏等地发展大数据产业。通过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卫星应用、光电信息、高端特种材料、公共服务平台等领域39个项目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支持甘草、肉苁蓉、枸杞等17个道地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启动修订《产业转移指导目录》,明确中西部地区产业布局导向和优先发展的产业方向。

(二)不断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加快特色资源勘探开发步伐。安排地质矿产调查评价等中央财政地质勘查专项项目1140个,投入资金29.4亿元。继续深入推进陕西延长页岩气、四川攀枝花钒钛磁铁矿、青海柴达木盆地盐湖等17家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支持钒钛磁铁、铝土、钾盐、磷、锡、铀等优势资源综合利用。

支持特色农牧产品生产销售。支持重庆、四川等地粮食主产县田间工程建设。支持蔬菜、茶叶和水果标准化生产。农业部通过种子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专项,支持蔬菜、水果、茶叶等园艺作物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建设。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0.2亿元,支持畜禽种业发展和基础母畜养殖。在重庆、宁夏开展鲜活农产品电商试点,推动内蒙古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智能农业项目建设。

推动特色旅游品牌建设。围绕长征胜利80周年、“一带一路”建设等主题,支持红色旅游、民俗旅游等宣传推广和市场开发。创建四川仪陇朱德故里景区、内蒙古满洲里中俄边境旅游区等5A级景区。全面推动青海、四川、新疆等地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

(三)促进第三产业繁荣发展

确定重庆、成都、西安、乌鲁木齐为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探索有利于现代物流发展的体制机制。确定内蒙古红山物流园等8个物流园区为首批示范物流园区,在用地、投融资、降税清费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安排发展专项资金4.2亿元,支持实体书店、融合发展、文化创意、文化金融、影视产业等方面的100个重大项目发展。选取宁夏开展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工作。

六、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大力实施重点生态工程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力度,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重点防护林、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石漠化综合治理、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工程。下达退耕还林还草年度任务1510万亩,重点向西部地区倾斜。建设禁牧、休牧、划区轮牧草原围栏3417万亩,建设人工饲草地102.5万亩、舍饲棚圈7.1万户。

(二)多措并举打造优良生态环境

指导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实施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等草原保护建设工程。在内蒙古、新疆、青海等8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在西部地区布设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32个。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森林抚育面积达1569.8万亩。启动实施贵州草海、云南大理洱海源头国家重要湿地保护、修复等工程。划定17个内陆陆地和水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对青海祁连山等地生态破坏事件进行督查。

(三)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3.4亿元,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安排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专项建设基金50.3亿元。鼓励提升工业清洁生产水平,采用后补助方式对陕西、新疆的重点项目给予资金奖励。支持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建设,促进农业面源污染和大气污染治理。支持云南大理、重庆万州等地实施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支持云南、甘肃两省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

(四)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开展节能监察体制机制建设,提升工业能效水平。截至8月底,累计完成煤电超低排放改造规模3814万千瓦。完成2020年用水强度指标分解,遴选288家重点用水单位开展用水监控。在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方面,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因素,为西部地区加快发展预留适当用能空间。

七、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推进

(一)积极强化资金政策支持

中央财政安排扶贫资金441.5亿元,同比增长40.6%。对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地区脱贫攻坚扶持资金从每年4亿元增至15亿元。大幅提高中央预算内易地搬迁投资补助标准,将新疆、西藏纳入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范围。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西部地区县以下(含县)以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市地级配套资金。允许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安排使用,充分显化土地增值收益,将收益返还贫困地区。自2016年起,每年为每县专项安排6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脱贫攻坚等项目建设。

(二)推动完善对口定点帮扶

新增东部地区8市1省与西部地区结成新的扶贫协作关系。实现对民族自治州结对帮扶全覆盖,以及中央定点扶贫资源和贫困县两个全覆盖。加大对跨区域重大项目的支持协调力度,继续推进片区联系工作,出台片区优惠政策。实现2.2万个民营企业结对帮扶2.1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

(三)扎实开展各项扶贫工作

全力推进产业扶贫和金融扶贫,建立健全受益分配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等工作。设立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将4058个贫困村纳入全国乡村旅游扶贫工作重点村。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高新农合门诊报销水平,降低病残儿童、重度残疾人及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大病费用个人实际支出。在重庆、贵州、陕西等3个省份开展15个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项目建设。启动实施电商精准扶贫工程。

八、社会民生事业进一步发展

(一)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政策体系

做好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通过培育产业集群、发展农村电商、促进转型脱困、带动扶贫增收,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和失业、工伤保险降费率政策。中央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按最高标准人均300元予以补助。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医疗救助基金账户基本实现城乡统筹,全面取消救助起付线,重点救助对象住院医疗救助比例普遍达到70%左右,92%以上的县(市、区)开展了“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二)加大城乡住房保障投入力度

下达中央补助资金845亿元,继续加大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制定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216.1万套,截至9月底,已开工204.2万套。安排补助资金171.2亿元,支持193.8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4亿元,支持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

(三)教育投入继续向西部倾斜

截至10月底,安排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24.4亿元,支持西部地区地方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科建设和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等工作。通过“以奖代补”机制,支持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扩大“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规模,提高西部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四)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为610个乡镇基层服务点提升终端配置,建设1074个数字文化驿站。在内蒙古鄂尔多斯等9个城市开展文化消费试点,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改善地面数字电视发射系统和数字音频广播发射系统。支持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购置采编播设备。为甘肃、青海等地农村贫困家庭的学龄前儿童发放5.5万个阅读包,开展阅读辅导活动。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积极推动文艺演出资源“走出去”。

(五)加大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力度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卫生计生专项资金1073亿元,用于新农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等,按照80%的比例予以补助。安排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765个,占全国54%。对贫困地区256个县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支持开展免费地中海贫血病筛查诊断服务。奖励扶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受益289.3万人。

(六)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深入推进“暴恐严打年”各项部署和反渗透反分裂斗争,新疆暴恐活动多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妥善处置一批敏感案事件和重大突发事件,有力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与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大力支持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县级公安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100%达标。

(七)做好灾后重建与救灾救济工作

胜利完成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做好新发生灾害应对工作。向涉灾省份安排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9.4亿元。支持17个地市级和46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新建和改扩建项目。

九、组织人才与科技创新工作进一步提升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抓好“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好省级党委换届工作,注意将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情况作为考察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促进中央单位、较发达地区干部与西部地区干部交流挂职任职。抓好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和脱贫攻坚期内重点督查项目落实。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

(二)做好人才培养引进工作

启动实施第五批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继续开展第二批西藏特培工作。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政策意见。加大引智力度,聘请外国经济技术和文教专家近1.4万人次,服务“三农”、产业发展升级、文化教育事业等领域。

(三)引导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安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3.7亿元,加强科研基础能力建设。推动东西部地区创新资源协同共享。召开第四次全国科技援藏工作座谈会。启动实施一批科技工程,有效支撑产业创新发展和民生改善。支持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航空航天等领域加快研发与产业化,有力推动关键技术突破。将重庆两江新区等明确为首批双创示范基地。支持贵阳、西安等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支持重庆、广西开展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探索形成以知识产权资源为核心的资源配置体制机制。

十、财政金融支持进一步加大

中央财政加大向西部地区转移支付倾斜力度,截至10月底,累计安排各项转移支付2.3万亿元,同比增长5%,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4万亿元,同比增长11%。分配新增地方债券3266亿元,支持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下达1.6亿元置换债券发行上限,支持地方稳增长、防风险。安排西部地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费1亿元,支持做好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对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继续实施差别化的存款准备金政策。完善再贷款、再贴现管理政策,创设扶贫再贷款。截至9月底,3家政策性银行用于西部地区的抵押补充贷款7060亿元,为棚户区改造、重大水利工程、人民币“走出去”等贷款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9月底,全国金融机构向西部地区发放涉农贷款余额7.1万亿元,同比增长13.6%。前9个月,累计核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项目21单;发行公司债券金额3713亿元,受到市场欢迎;11家区域性股权市场累计实现各类融资1508亿元。前9个月,保险机构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29.2%。指导地方政府制定鼓励发展贷款保证保险的政策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部分地方政府出台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相关财政支持政策,促进企业外贸出口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