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旅游局
一、2016年工作情况
(一)组织推动西部地区旅游规划编制和旅游品牌建设
在规划编制方面,进一步修改完善《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海上丝绸之路旅游合作发展战略规划》;持续推进武陵山、大别山、秦巴山片区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了川甘青交界地区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在品牌建设方面,2016年,共支持内蒙古满洲里中俄边境旅游区、四川南充市仪陇朱德故里景区等8家西部景区成功创建5A景区,广西桂林、四川绵阳、甘肃敦煌等3城市被授予“中国研学旅游目的地”称号,内蒙古赤峰克什克腾、云南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8家单位被授予“全国研学旅游示范基地”称号,同时支持西部地区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中国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和“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等品牌创建工作。
(二)支持西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2016年,共安排西部各省区市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约4.69亿元,占全国总额的53.4%,主要用于支持西部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项目。目前,已把西部地区具备条件的4058个贫困村,纳入全国乡村旅游扶贫工作重点村,并将在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引导、宣传推广、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三)支持西部旅游宣传推广和市场开发工作
牵头组织并支持西部省份积极参加德国柏林旅游交易会、东京JA T A旅游展等重大展览,以及海外专项促销活动;支持西部地区参加国际旅交会,并给予一定的参展优惠政策;加大西部地区旅游宣传品的制作和发放力度;积极支持西部地区开发港澳台同胞入境旅游市场,举办了美丽中华——大美青海丝路行暨青台旅游交流活动、美丽中国——草原丝路宣传推广暨蒙港澳交流合作活动,组织近200名港澳台旅行商赴四川、甘肃、青海、新疆、内蒙古、贵州等地考察踩线,加大西部地区旅游在港澳台地区的广告投放力度;围绕长征胜利80周年,加强西部地区红色旅游宣传推广,开展主题征文、知识竞赛、红色旅游故事大赛等活动,提升西部地区红色旅游品牌影响力。
(四)加强西部旅游人才培训
一是重点推进西藏和藏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举办第15期西藏旅游经济发展研讨班,培训西藏旅游行政干部60人,在川、滇、青、甘四省藏区举办旅游经济发展研讨班,培训旅游行政管理干部80余人;资助西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旅游行政管理人员、企业管理人员、藏家乐等经营业主培训和持证导游全员培训;选派全国第14批援藏导游支持西藏。二是推进旅游人才援疆。举办新疆旅游经济发展研讨班、新疆地区乡村旅游、景区管理、全域旅游与金融投资专题培训班,累计培训当地旅游管理人员200余人次,同时为兵团旅游局举办的乡村旅游经营与管理培训班选派优秀师资,开展送教上门。三是加强旅游骨干人才培养。2016年,举办第24期中西部地区旅游局长培训班,同时在国家旅游局重点实施的“万名旅游英才培养计划”、“旅游业青年专家培养计划”等人才项目上,对西部地区给予倾斜。四是加强西部红色旅游人才培训。2016年,在甘肃张掖、新疆兵团石河子、四川仪陇举办了3期区域性培训班,在四川广元、贵州习水、内蒙古乌兰察布等西部地区红色旅游城市设立红色旅游书屋,为西部地区红色旅游从业人员能力水平提升提供智力支持。五是组织西部地区的563个贫困村村长(或村支书)参加了由国家旅游局举办的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村官培训班。
(五)支持西部地区旅游业发展改革创新工作
一是将西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陕西韩城市等8个市县列入首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占全国总数的40%。二是全面推动青海、四川、新疆等西部地区进行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三是以“为中国加分”文明旅游主题活动为契机,支持西部开展文明旅游公益活动。
二、2017年工作设想
(一)进一步完善西部地区旅游产品体系建设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为指导,深入实施《“十三五”全国旅游业发展规划》,以全域旅游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旅游品牌创建为抓手,充分发挥西部地区的民族、民俗、历史、生态、红色、乡村等旅游资源优势,推动规划带动、区域联合、产业联动、市场互动等,发展以观光旅游、民俗体验和生态旅游为核心,以度假休闲、红色旅游、宗教旅游、节庆旅游和避暑旅游等为补充的旅游产品体系。
(二)进一步推动西部地区旅游业改革创新发展
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一是推进现有8个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的改革步伐,继续支持西部符合条件的市县创建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二是支持新疆、西藏、内蒙古、广西、云南等符合条件的地区创建边境旅游试验区和跨境旅游合作区。三是支持西部建设中国旅游志愿者服务站,在政策和资金安排上适时给予倾斜支持。
(三)进一步推进西部地区对外交流合作
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丝绸之路旅游年主题,继续大力塑造“美丽中国”整体旅游形象,支持西部省份举办品牌较好、影响较大的地方旅游展会和节庆活动;对参加总局组织的海外及港澳台地区大型旅游展览会的西部地区,继续给予支持;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开发港澳台同胞入境旅游市场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宽西部与港澳台地区旅游产业合作。
(四)继续支持西部地区旅游人才工作
重点实施好对西部地区的人才培养计划。
(执笔人:倪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