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交通运输部
一、2016年工作情况
(一)明确西部“十三五”公路、水路发展思路和投资政策
西部地区是“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重点地区,交通运输部深入分析了西部地区交通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了“十三五”发展目标、思路、任务及保障措施,确定了“十三五”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并明确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的倾斜政策。“十三五”西部地区公路、水运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补助标准较“十二五”将有较大提高。例如,西部地区普通国道一、二级公路投资补助标准较“十二五”提高了50%。
(二)加快推进西部地区公路交通建设
继续把西部地区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放在优先地位,在资金投入、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2016年,共完成小草湖至乌鲁木齐、保山至泸水等33个公路重点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审查。同时,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快项目审批进度。
加大年度投资安排力度。2016年,共安排西部地区公路建设车购税投资1406亿元,占全国比重进一步提高到近70%,其中高速公路车购税投资约占全国的72%。新建成通车项目包括银百高速惠水至罗甸段、京藏高速茶卡至格尔木段等,主要新开工项目有兰海高速渭源至武都段、京藏高速石嘴山(蒙宁界)至中宁段改扩建工程等。2016年,西部地区共新建农村公路16.2万公里。
(三)加大支持西部地区内河水运和沿海港口建设
2016年,安排约16.8亿元专项资金支持西部地区加强西江航运干线、岷江、嘉陵江、都柳江、金沙江、清水江等航道、船闸、航电枢纽和重庆、崇左等规模化港区建设。主要实施了西江航运干线贵港二线船闸工程,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嘉陵江亭子口升船机建设工程,都柳江郎洞、温寨航电枢纽工程,金沙江中游航运二期工程,清水江旁海、平寨航电枢纽工程,重庆港主城港区佛耳岩作业区二期工程,涪陵港区龙头山作业区一期工程,崇左港中心港区濑湍作业区工程等重点项目。
沿海港口方面,支持北海港铁山港区航道疏浚二期扩建工程建设。及时办理了防城港港406号至407号泊位工程、防城港企沙港区云约江作业区1号泊位工程、北海港铁山港区石头埠作业区恒久码头工程、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6号至8号泊位工程等一批码头项目港口岸线使用审批,促进了港口建设有序、较快发展。同时,将防城港港30万吨进港航道工程、企沙港区企沙南作业区航道一期工程、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及北海港铁山港区航道疏浚二期扩建工程等8个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交通运输部《水运“十三五”发展规划》。
(四)提升西部地区综合运输服务能力
加快提升西部地区多式联运和综合运输服务发展。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的第一批16个多式联运示范项目,服务支撑西部的有重庆渝新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四川成都国际铁路港集装箱铁公水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等6个项目,以示范工程为载体,引领西部地区优化集疏运网络,加快技术装备更新改造。推进集装箱铁水联运,加快内陆港布局,拓展辐射范围,目前沿海港口在西部地区设置内陆场站数量达到10余个,包括银川、西安、昆明、贵阳等西部主要城市。在研究确定的第一批16个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中,包括桂林和泸州两个西部地区城市,推进两市在旅客接续换乘、物流集疏运、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创新发展,带动西部地区提高综合运输服务能力水平。
二、2017年工作设想
(一)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实施《“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及相关交通发展专项规划,推进西部地区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协调发展。努力补短板,加快以普通铁路、高速铁路、周边互联互通铁路境内段等为重点的铁路建设,强化东、中、西互动,推进西部地区综合交通运输建设再上新台阶。加快推进一批综合客运枢纽、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提高转换效率和服务水平。结合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等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有关省的协调联动,加强技术指导,推动提升西部综合交通运输服务能力和货物运输效率。
(二)公路交通
进一步加大投入,推进国家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建设,重点实施国家高速公路未贯通路段建设、国省道低等级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等。
进一步抓好交通扶贫开发工作,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部省协力,加快西部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贫县、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外通内联、通村畅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三)内河水运
继续推进内河航道建设。继续实施西江航运干线扩能工程,改善通航条件,扩大船闸通过能力;进一步加强岷江、嘉陵江、都柳江等支流航道航电结合、梯级开发步伐。加强澜沧江界河建设,实施部分库、湖区航运建设工程。
加快内河港口规模化、专业化港区建设。以重庆港、泸州港、南宁港、贵港港、梧州港等主要港口为重点,加强集装箱、大宗散货等专业化泊位建设,加快形成一批规模化、专业化港区,积极拓展港口功能,依托港口建设临港工业区和物流园区,鼓励有条件的港口发展多式联运。
(四)沿海港口
继续加大对西部沿海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根据《水运“十三五”发展规划》,结合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安排中央资金。加快办理港口建设项目行业意见和岸线使用审批手续。
继续指导港口总体规划修编和完善工作。坚持市场导向,指导广西沿海三港协调、有序发展,把握建设节奏,提高重点港区规模化、专业化水平,完善港口集疏运通道布局,拓展港口功能,促进港口转型升级。继续推进《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审批工作。
(执笔人:杜彩军)